第六十章 施针(2)
沈瑾瑜很清楚的知道离权力的中心太近,知道的秘密太多,到底是怎么样的危险。 她深深的吐出一口气,将脑中的杂念去掉,先是用手搭在王公子的手腕之上,脉象稳健,不浮不沉,和缓有力,不愧是习武之人,底子很好。 把完脉便放下心来——若有隐疾,或者身体不适,她还不知道该如何下针呢。 夜里太静,两人呼吸声相闻,甚至连金针穿过薄薄的衣料之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所幸现在沈瑾瑜的针法熟练,“病人”也配合,小半个时辰后,便收了针,她将金针放回腰间,起身行了礼便走了。 回到了房中,沈瑾瑜笑嘻嘻的说道:“你看,简单的很吧。” 她又奇怪的问道:“不过你怎么说服王公子的?他居然毫无戒心的就让我针灸,什么都没有问呢?” 程轩微微皱眉道:“一个原因是,我曾试针,他亲眼见过效果,再一个原因自然是,他现在住在程府,有任何损失都会给今上一个整治程府的理由,我比他更怕他有闪失。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却还是,听说今上现在身体比之前又差了,二皇子一直侍奉宫中,他再不回去,怕是更难回了。” 沈瑾瑜叹了口气,到处都是烦心的事情。 “不过”沈瑾瑜犹豫再三问道:“我看王公子的年纪,照理来说,府中应该已有王妃了吧?” 程轩点头道:“他现在有正妃,并两个侧妃。王妃是一个从三品的上州刺史,官职不高,是他自己求娶的。后面两个侧妃,都是今上赐下来的。” 沈瑾瑜眼睛睁得有铜铃那么大,嘴里能塞得下一个鸡蛋,她讶异了半天才说道:“就这样你还打算小蝶,她,她?” 程轩颇不以为意道:“王妃是个好性子,样貌也好,最好的是,没有什么家世,当日里皇太孙娶她就是为了向今上表明没有野心,她已是生了个儿子。但是侧妃则不同,有一个侧妃是是陈郡阳夏的谢家嫡女,她父亲虽然没有官职,但是在家族中是有影响力的,另一个是,和王妃一样,是四品官员之女姓吴。” “所以,只有王妃有所出?谢侧妃是绝对不会有所出的?”沈瑾瑜问道。 程轩了然的点点头道:“不错,王公子共一子一女,女儿是吴侧妃所出。” 沈瑾瑜未免有些不忍道:“这样对小蝶不会有些残忍吗?她有这样的家世何须嫁给王公子,找个门当户对的夫婿平平安安的过一生不就好了吗?” 程轩叹了口气,摸着沈瑾瑜的头发道:“你还看不懂吗?韩蓁蓁嫁的如何?不是也未能平顺过一生吗?小蝶享受了程府嫡女的身份,她也有她该做的事情。” 沈瑾瑜心下有些骇然,说不出什么滋味来。 这日起,程轩与沈瑾瑜便是又多了一个共同的秘密,仿佛也变得更加亲密起来。 程轩除了自己亲自照顾沈瑾瑜的生活之外,还主动的很多事情都告诉沈瑾瑜,他积极的将她完全的拉入自己的生活之中,对她几乎毫无秘密可言。 “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才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 沈瑾瑜笑道:“怎么又想起和我说这段话了。” 程轩答道:“只是觉得你小小年纪,会和我说到这段话,太不可思议了一点,我仔细想过,如果是是今上,会对程府不放心完全情有可原。” 沈瑾瑜点头道:“要知道,你程家的战功在此,必然是会被猜忌的。只是你的长辈没有提醒过你吗?” 程轩苦笑了一下,又带着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道:“自然是让我收敛风头,可是你知道的,年轻气盛的热血男儿,怎么会甘于吞声忍让呢,况且,你知道,如果程家我这一辈退缩了,就真的散了。” 沈瑾瑜点点头道:“所以,你家长辈只是提点,却没有劝阻,正是基于此吧。” 程轩未置可否,实际上,他听到现在,便知道他与沈瑾瑜的立场是不尽相同的,程家是绝不可能放弃军中的地位的。 沈瑾瑜说的是终结的解决方法,自此,程家放下军权,自在的顶着闲散王爷的头衔悠闲度日,沈柟会做将京中的大宅一把火烧了当他的闲云野鹤,他亲自教出来的孙女会这样打算,自然是不意外的。
程轩想的却是不同,程家为何会输了先机,自然是因为权势还不够大的关系,当初大家的地位相同,如果不是程家,这场战事还是胜败难说。 现在江山快要稳固了,由你赵家独享,就算他程轩答应,也要问过他程家军下那些枪林弹雨走过来的兄弟们答不答应。 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程家军的血不会白流! 程轩想到族人和军队里的那些战士,心中便充满了斗志,但是他觉得没关系,就算这个与沈瑾瑜的观念不同,女人也只需要成亲后掌管好内院。 所以他从来不与沈瑾瑜争执,在爱情底下,这些小事实在无关紧要。 只是,这样的安逸生活却没有延续太久。 李夫人终于是回府了,听说还带了一位客人来。 请安之时李夫人提及了此事,程婉向沈瑾瑜挤眉弄眼,后来趁着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与她耳语道:“这位跟着母亲回来的,可是皇上都称赞过的名动京城的美人儿顾盼呢。” 沈瑾瑜问道:“都姓顾,那可与明珠是亲戚。” 程婉摇头道:“那可不是,顾盼是南顾,他们可是三皇子的母族,若顾盼不是顾氏的远亲,又是南顾的弃子,断然不可能住进我们家的。明珠是北顾,与李氏同源。” 向李夫人请安完,沈瑾瑜与程婉约好去找顾盼,程婉颇为激动的拉住了沈瑾瑜的手往前走,沈瑾瑜笑道:“我们慢点顾盼又不会飞掉。你这么的等不及,知道顾盼才名的了解她是美人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么着急,去会情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