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六章 太子亲政(上)
众信徒惊闻噩耗,有的呆立当场,有的呼天抢地,全都难以置信! 他们心目中如同神明一般的八思八竟然在大都当着大汗、镇南王等人的面被三位名不见经传的老僧击败! 有人当即就指出,镇南王亲自坐镇,胜负也是镇南王判定的,说不定是镇南王有意偏颇。 这种意见马上就遭到反驳,寺中上至大汗,下至高官显贵,人人都又聋又瞎么?难道大汗也怕了镇南王,竟不敢为帝师主持公道? 同时也有许多人在欢呼,汉人的禅宗击败密宗红教,正说明汉人的佛教才最为正宗。 人群中咒骂喇嘛的声音也陆续传了出来,在门外的宿卫这回就不敢动手惩戒这些人,惟恐因此被归为八思八同党,惹怒镇南王。 忽必烈则面对一个尴尬的局面。八思八主动认输,但他是忽必烈亲封的帝师,还给忽必烈和察必灌顶受戒,忽必烈总不能把他帝师的名号撤了吧?那样岂不是自打嘴巴?唯一可以欣慰的是,八思八至少在自己那场辩论时并未落败,甚至还占据了一丝上风,忽必烈就可以借此装糊涂将此事敷衍过去。 不过忽必烈对禅宗却由此兴趣大增,程越那个问题更是想得他抓心挠肝。在程越陪着他往外走的时候,忽必烈悄悄地对程越道:“程越,过几天,你带三位高僧到香山来见我,不要声张。” 程越微微一笑,道:“是。”忽然想起一件事,对忽必烈道:“大汗,臣打算三月十五出发回南宋,特向大汗禀告。” 忽必烈心一揪,事到临头,还是舍不得他的两个女儿和后宫众多嫔妃一起跟着程越南下,连忙道:“着什么急?大婚之后,你好歹也要在大都住满一个月吧?哪有这么快就走的道理?” 程越看出忽必烈不舍,笑了笑道:“是,那臣就在三月二十三日出发,不能再晚了。” 忽必烈有心再挽留他几天,但他知道程越必定不肯听从,只好点头道:“也好,不过三位大师能不能给朕留下一两位?” 程越想了想,道:“兰溪道隆和大休正念都是大宋的僧人,很想回归故土,臣不好让他们留下,圆尔辩圆应该可以,待臣问一问再说。” 忽必烈这才觉得有些安慰,程越这次离开,下回到大都,真不知要何年何月,完全取决于程越的心思。 出寺后,君臣各自散开。最凄凉的就是八思八的佛辇,从来时的万众拥戴,到走时的冷落不堪,仅仅只用了一天时间。而三位高僧却一下子变得倍受追捧,许多大都的权贵都派人私下里请他们到府中讲经。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三位高僧在大都没有寺庙,他们住的镇南王府又不是可以随便进出的地方,还要给喇嘛留一点面子,私请当然是唯一的选择。 三位高僧秉承程越的意思,答应下了许多邀约,这本就在程越的意料之中。 程越回到王府,将回程的日期说了,又赏赐给三位高僧和恒仁、久仁几件从八思八那里弄到的佛器,皆大欢喜。 三月初三,李居寿奉忽必烈之命,早早地到了香山别墅。上午做法事拜祭玄天上帝和王母娘娘,下午就要单独为忽必烈讲道。 忽必烈在做法事的时候,明显比从前虔诚了许多。李居寿昨天也去了大护国仁王寺,自然对原因心知肚明。 中午,李居寿陪忽必烈用了午饭,还在休息喝茶的时候,伯颜、安童与董文忠忽然一齐来到别墅求见。 三名重臣求见,忽必烈连忙请他们进来。三人拜见后,伯颜羡慕地道:“大汗,如今四面百花盛开,更显香山为洞天福地,大汗居此实乃福报啊!” 忽必烈得意地笑道:“是啊,夏天大都格外炎热,这里就凉快得多,朕越住越是舒服,打算长居于此了。”接着轻轻一点桌子,道:“你们三人一齐到朕这里来,有什么要紧的事?” 伯颜、安童和董文忠闻言各拿出一大叠奏折,全是他们从年前攒到现在的各地麻烦事,故意凑在今天,一并奏报给忽必烈。
伯颜振振有词地道:“这些奏折原本早该给大汗拿来,但前些日子刚过完年,紧接着又是镇南王和两位公主的大婚,跟着便是八思八国师与三位高僧辩佛,臣等只好将这些事情暂缓到今天,实在等不下去了,臣等就一齐前来,请大汗批奏。” 忽必烈一见这许多奏折,登时就有些不悦,但听伯颜说得也有理,只好拿过来一一地批阅。结果不看还好,越看越是烦闷。几十封奏折,没有一件简洁明快的,全是纠缠不清的事情,看得忽必烈昏头胀脑。相比山居的闲适,忽必烈真是对层出不穷的朝政愈发厌烦,看了一会儿就把笔掷到一旁,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太阳xue。 安童见状微微一笑,偷偷向李居寿递了个眼色,李居寿心领神会,轻咳一声,道:“大汗,臣方才在斋蘸之时,忽然有所感应,眼下看到大汗劳苦,臣更能确定。” 忽必烈来了兴致,问道:“什么感应?说给朕听听。” 李居寿道:“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预国政,大汗不宜再如此cao劳。” 忽必烈一怔,看着面前一大堆奏折,油然而生同感,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太子是该多做一些事情了。” 董文忠见机不可失,在旁劝道:“这些琐碎的事情,本来就不该由大汗处置,交给大臣又不好,让太子代其劳,正当其时。” 忽必烈连连点头,向伯颜和安童发问道:“你们以为如何?” 伯颜和安童都有意装作想了一会儿,安童方慎重地道:“大汗,太子于朝政之事,素有心得,似可稍作安排。” 伯颜则说得更明白,道:“大汗,太子既为储君,长年不掌管朝政,如何能得上下之心?臣以为,有大汗在,总不出了乱子,臣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