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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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洪日镇静下来后,说道:“赵森,你今天比败无疑!” 赵森好奇地问:“是吗?你我尚未动手,你已预知战果,愿闻其详!” 上官洪日说:“其一:我是兵,你是贼。你急着逃离此地,自然就会心存顾忌而无心迎战;相反我志在将你擒获,所以战意高昂,胜算高你三成。其二:你挟持人质遁走之计被我扼杀,仓惶受挫之时,气势必然受损;而我识破你jian计,乘胜追击气势如虹,此消彼长,胜算又高你一成。其三:你们刚刚经过一场大战,气力消耗不菲;而我养精蓄锐状态十足,胜算再高你两成。由此而知,你今天必败无疑!”这次,声音虽然不大,但句句言语犹如千斤重锤,敲打着孙国华和哑汉子两人的胸口。 可是,赵森却不慌不忙地回敬道:“佩服,佩服!素闻上官洪日智勇双全,粗中有细,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但是,你好像忽略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上官洪日问:“什么东西?” 赵森吐气扬声说:“第一:周围的老百姓已被你全部疏散,这一举动说明你不光是想抓住我们,还希望此事不要张扬出去。因为,要是我们跑到外围的埋伏圈附近,不小心被记者发现有‘行者’的存在,你的麻烦就大了,因此你必须将我留在这里,故而你的作战压力比我的大。就此一点,我的胜算已高你一成有余。第二:我走,你追。行动路线由我指定,换句话说就是,作战的主动权在我手里。你只能被我牵着鼻子走,不断地提防我会从哪个方向离去,而无法专心应敌。凭此,我的胜算岂止高你两成。第三:我的任务已经成功,被人戏耍的好像是尊驾你呀!这样就谈不上气势谁强谁弱了。” 所有在场之人,心中皆发出一声惊叹道:“好厉害!”但上官洪日是因为挫敌锐气未见成效,心生惋惜;“捕快”和孙国华等人却是对赵森丝毫不输给名震琴岛的“神探”——上官洪日而感到由衷地佩服。 虽然王小乐躲在建筑物中,离众人很远,听不见他们两人在说什么,但是从大家的表情和反应上,他已经大致猜出赵森与上官洪日的实力在伯仲之间,顿时觉得制裁孙国华的机会又减少几分,心中不免有些愤慨。 突然,孙国华走上前对赵森耳语道:“大哥,周围没有任何异常,看来外围的警察没有进来援助他们。下一步我们怎么做?” 赵森看着孙国华平静地说:“杀光他们,然后离开。” 孙国华问:“没有其它的办法?” 赵森摇摇头说:“我知道你不忍心,刚才被你打中的警察都没死,这我可以不怪你,但如果接下来的战斗你仍然抱着此种心态,那么不只你一个人走不了,还会拖累同伴,因为你眼前的这些人与你刚刚对付的人实力相差太大。” 孙国华自己倒不要紧,但当他听说会连累到赵森之时,一股不知名的力量登时急涌入心房:“绝对不能让大哥出事!”他想着,将手中机关枪的保险拉开,对赵森说:“大哥,你放心吧。就算豁上这条命,我也会护送你出去的!” 赵森笑笑说:“好兄弟!但我要的是三个人平安无事,而不是我一个人。”孙国华感动地点点头。 这时,上官洪日大喝一声:“你们今天一个也走不了。刘氏三兄弟跟我上。其余人分散监视,以防敌人借机逃逸。” 众人接令,“捕快”中立时站出三个人,同样的中等个,清一色的短发,而令人惊讶的是三个人的面孔就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一样的眼、耳、口、鼻,几乎分毫不差,恐怕连他们的父母偶尔也会认错。 当中一人正是第一分队的分队长,而另外两人除了胸口纹有银色巨蟒的图标之外,与分队长一般无二。此三人就是上官洪日的得力助手,分队长是老大刘成龙,其余两人分别是老二刘成凤和老三刘成祥。三人在上官洪日的细心栽培下,身手与头脑俱是“捕快”中的佼佼者,而且三兄弟心意相通,互补长短,对敌时配合无间,往往能够以少胜多,以弱制强。 三人挺身而出之后,其余胸口纹有银鹰标志的七人不由分说,立即四散开来,各自寻找有力的监视位置,以防赵森等人逃跑。因为上官洪日下令封锁此地区,致使平日里车水马龙的市中心繁华地段,现下却空空荡荡,冷清地叫人害怕。 而在这宽阔的大马路上,“行者”与“捕快”的较量已经开始。 秦始皇说道:“朕可以帮你继续生存下去。” “是吗?”龙志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不过,朕有个条件。”秦始皇答道。 龙志深呼吸后,小心翼翼地问:“什么条件?不会是让我把灵魂卖给你吧?” 秦始皇闻言大笑道:“你鬼故事看太多了。第一:你还没有死;第二:朕也不是鬼。所以朕的条件并不像你想象地那么恐怖。” 龙志听说秦始皇不是鬼,稍稍有点安心,道:“好!只要能活下去,我什么都答应你。” 秦始皇郑重其事地说:“朕要你以后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人,勇敢地面对任何事情,就像你今天面对死亡一样。” 龙志不服气地反问:“我以前不是人吗?” 秦始皇笑道:“起码在朕看到的十七年里,不算是。” 龙志听完秦始皇的一席话,不由得回顾往昔,发现自己确实活地毫无尊严,简直生不如死:“如果一直这样活下去,还不如早死早投胎!”龙志打定主意,挺起胸膛数道:“好,我龙志答应你。从今以后决不再作窝囊废,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勇敢地面对一切,包括死亡。如果言不符实,这条命……”龙志一顿,说:“你随时都可以拿回去。” 秦始皇笑道:“好。那朕就先告诉你这里是哪。”龙志早就想问这个问题,马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秦始皇,竖起耳朵生怕漏过一个字。 秦始皇说:“这里是你的大脑深处。” “什么?”龙志听得糊里糊涂,失声叫道。 秦始皇不理他,继续道:“其实,很多事情朕也不太清楚。朕只记得死后精魂不灭,被一股奇异的力量吸入一个灵幻的空间,在那里不长不朽,无死无灭。不知度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就在寂寞与孤独快要将朕逼疯的时候,突然困住朕的空间发生扭曲,也恰在那时,朕重获自由来到人间。朕的时间意识是从十七年前的今天开始的,因为在人间流离失所的朕就是在你刚刚出生的时候,被吸入你的大脑中,直至今日。” 龙志惊讶地张大嘴巴说:“这么说,我真的是鬼上身了,而且还是我主动招的你?” 秦始皇说:“再重申一遍,朕——不——是——鬼!鬼是一种能量体。你可以认为朕现在是元神,也就是外国人常说的灵魂!” 龙志又问:“那我为什么要把你吸进自己的脑子里,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秦始皇无奈地说:“朕也不清楚。十七年前的今天,朕被一股力量击晕,醒来后就在你的大脑深处了。这十七年,你看到的、听到的,朕也全部能看到听到。” 龙志这时方才明白为何秦始皇不仅用词摩登,而且对自己的一切了如指掌。原来自从他出生之日起,便是与秦始皇一起度过的:“这世界还真是讽刺,我一直崇拜的偶像,原来一直在我的脑子里,而我却一无所知。”龙志心想。 秦始皇又说道:“但是朕对你这个人失望之极。文不能安邦,武不能保国。胆小怕事,碌碌无为。做人做到像你这样毫无尊严,毫无原则,倒也是朕平生仅见。” 龙志窘迫道:“喂,怎么说也一起同住了十七年,我已决定改过自新,你就少糗我两句吧。” 秦始皇点点头算是答应,并接着说:“今天看见你为朋友豁尽一切,视死如归。朕深受感动,所以才现身与你相见,也许这一切皆是天意。” 龙志应声道:“是呀,不然凭我这点力气,如何能将剑停住,不伤到王小乐。” 秦始皇说:“那个却不是什么天意。你应该多谢朕的‘天下’。” 龙志不明所以,问道:“我被它贯胸而过,还要多谢它?” 秦始皇答道:“当然。你有所不知。这柄剑的材料除精铜之外,还有一种很稀有的‘生命金属’,朕管它叫——血金。当年朕一统六国之后,广收天下至宝,这“血金”便是其中之一。它浑身赤红如血,晶莹剔透,而且火烧不化,遇血即熔。但是这些都不足为奇,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遇到鲜血之后它就会像人一样,可以自我生长。” 龙志插话:“不对呀,你的‘天下’剑是绿色的。” 秦始皇说:“那是因为血金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见阳光。只要一经日光照射,便立刻化为劫灰,烟消云散。所以,朕只能用青铜煅造剑身,以自身鲜血浇铸血金,以成剑心。你停住‘天下’时所见的一道绿光,就是包裹在青铜之内的血金,透过碧绿剑身所发的血芒。” 龙志似懂非懂地说:“那和剑停下有何关系?” 秦始皇解释道:“第一:朕的宝剑尘封千年后,表面已支离破碎,不过好在没有露出血金。第二:在宝剑串胸时,你的胸骨将薄薄的一层青铜刮出一个缺口,致使血金与你的血液相碰。第三:血金中含有大量朕的鲜血,而朕的灵魂又寄居在你的体内,所以顺理成章的,朕就将你的血与血金相融。没想到与血金相融后,你就像瞬间注入强大生命力一般,力量暴增数倍,这才可以将宝剑停止。只是此事太过侥幸,因为以上三条缺其一,大罗神仙也难救你啦。” 龙志听完前因后果,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心中暗叫:“好险!好险!” 秦始皇说:“刚才血金的力量,让朕想到这个办法。朕现在将剑里剩余的血金全部融入你的体内,这样一定可以将你从死神手中抢回。” 龙志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插嘴道:“不对,如果我死了,你不是也会形神俱灭吗?你救我等于自救,对不对?” 秦始皇说:“是的。不过,如果毫无选择地让朕一生卑微地活着,朕宁愿死!”龙志此刻不禁深深体会到秦始皇的良苦用心,他正借机教自己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之路,如何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秦始皇接着说:“准备好了吗?”龙志紧张地点点头。“记住你说过的话!”秦始皇一挥手,龙志脚下一空,立时坠入无尽黑暗之中。 龙志在神志仍算清醒之时,冲着下落的方向大喊道:“臭老天,你想我死,我偏偏要活下去。我龙志誓要逆天而行,与你斗到底,斗到底!”秦始皇此次不仅救回了龙志的命,更挽回了龙志的心。 但这次大脑中的灵魂会面只用了一秒钟,只是短短的一秒钟,它改变了龙志,更因此改变了世界。那时,没有人注意到心脏停止,继而又强力跳动着的龙志,包括当时抱着他坐在地上的王小乐。 刘氏兄弟首先采取行动,三人如离弦快箭,飞射而出。但奇怪的是他们三人并没有冲向孙国华和哑大汉,而是冲入了离他们最近的一座大楼之中。如此默契而诡异的举动,真是让人摸不找头脑。可是此举,却令孙国华和哑大汉紧张不已,连忙举枪防范,严阵以待。 突然,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在众人眼前。 刚刚进入孙国华左前方第二栋大楼的刘氏兄弟,居然从孙国华右后方的第一栋大楼的三楼窗口旁出现。刘成龙轻轻地推开窗户,与刘成凤一起迅速拔出手枪,分别瞄向孙国华两人的左腿。这个位置不仅是他们俩的视觉死角,而且距离适中,是狙击敌人的不二之选。而刘成祥只是在一旁冷眼看着,毫无出手之意,完全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眼看两人已锁定目标,食指也按在了扳机之上,只要轻轻一扣,孙国华二人必定受伤倒下,插翅难飞。可就在这生死一线之际,孙国华眼不乱、头不回,随随便便地向刘氏兄弟所在之处,抬手就是一枪,子弹划破长空,直射向刘成龙。不知是刘成龙始料未及下,忘记躲闪,还是他根本不怕死,居然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似乎想要放弃抵抗。 但是,就算刘成龙想死在这颗子弹之下,恐怕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身旁还有一个刘成祥,一个决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自己兄长的刘成祥。只见他上前一步,挡在刘成龙的面前,竟欲以血rou之躯,阻挡这颗子弹。发疯似的行为,并没有让两位兄长吃惊,难道他们与赵森等人一样也是疯的? 答案是:不! 刘成祥双臂交叉成十字型,护着头部,只听“铛”的一声脆响,子弹正打在他的右臂手腕处,发出金属交鸣的声音。刘成祥拔出子弹,右臂上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弹头印,连血都没有溜出一滴。他晃了晃发麻的手臂,转身对刘成龙说:“大哥,子弹没有经过改造。” 刘成龙说:“一个人不可能具有两种异能。这样看来,现场的破坏状况应该是他身旁那个家伙造成的。” 刘成凤说:“大哥,刚才那个开枪的家伙好像能算得出我们在哪里。” 刘成龙摇摇头说:“不是算得出,而是看得见。” 刘成祥兴奋地说:“这场仗越来越有趣了。” 在这三人对话之时,刘成龙就像一个魔术师,在光滑的墙壁上、在木质的地板上、在房间的任何位置,只要他想,随手一推,在他手掌拂过的地方,就会出现一道可容两人并排通过的“门”,通往另一个房间的门。三兄弟就像会瞬间移动一样,如鬼似神般地在七栋大楼的数百个房间内自由穿梭,完全无视由钢筋混凝土所铸成的障碍与限制。 此时,孙国华一边警惕地注意着四周的环境,一边对哑汉子说:“万忠,小心一点。这三个人中有一个能随意开通空间之门,另一个身坚如铁,剩下的一个暂时不知道他的‘天择力量’是什么,但也一定不好对付。” 万忠手舞足蹈地比划了半天哑语,孙国华点点头说:“你的提议不错。我来对付那个开门的,你对付那个铁块。不过,现在最糟糕的是他们三个人一模一样,不知道谁是谁,怎么动手啊?” 万忠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用手指指自己的胸前,孙国华会意道:“你是说注意他们警服上的标志。这么一说,刚才挡子弹的小子好像胸前纹着一条银蛇,那么剩余的两人中就有一个是开门的家伙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怎么把他们引出来。”话音未落,孙国华条件反射似地按住万忠向前扑倒,恰在两人着地的同时,枪声响起,数枚子弹将两人刚刚站立的地方打地火星四起。 孙国华后头一看,心中暗想:“好险。再晚发现片刻,必定命丧黄泉。”刘氏三兄弟放完枪后,立刻撤离狙击位置,以便寻找下一次克敌的机会。 孙国华暗暗气道:“他们总是这样出现在我的死角,虽然我能感应出他们的位置,但是却不知道他们哪一次是来真的,哪一次是暂作停留来迷惑我?今天,使用‘天择力量’次数过多,如果再一直保持侦测状态,恐怕很快就会疲惫,以致不能再用。到那时,岂不是任人宰割了?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每次他们的出现,我都能感应得到,这说明那家伙‘开门’能力的作用范围,要比我小的多,不然他也无需在众多房间里做接力式的转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