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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340章 :谁更重要些

    不过小柳在看到李杰带着小二走进会议室后,他还是觉得老大这次要失礼了。

    理由很简单啊,虽说小二是林总的爱犬,哦,不,是兄弟,东海集团的人都把它当大爷般的看待,为此老大还教训了小柳,大又一副人不如狗的样子。

    可小二放在别人眼里呢?

    除了是一盆香喷喷的,会跑会叫会呲牙的狗rou之外,还能也被人当大爷看?

    尤其是河田集团沈总这样的大人物,据说人家嘴里漏出来的面包屑,就足够东海集团吃好几年的了,他会在老大带着小二,闯进正在谈判的会议室内时,不会有意见?

    才怪呢!

    小柳决定去看看,看看那条被老大当大爷对待的狗子,会不会被它大哥林总给赶出来。

    很好,小二没有关门,小柳可以从门外看到里面的情况。

    装潢的好像皇宫一般的会议室内,以林总、沈副总、特邀嘉宾马先生为代表的东海集团一方,与以沈民量为首的河田集团一方,分列长条会议桌两侧。

    除了林总仍旧那副不会笑的淡然模样之外,其他人都是喜笑颜开,沈总更是站起身要对林总伸手,看来谈判已经顺利结束了。

    就在这时候,小二跑了进去,还很没礼貌的锥锥叫了两声。

    无论是小二的长相,还是它当前所处的环境,都显得那样突兀,没礼貌。

    小柳觉得,站起来的沈总,在看到小二后就算不好意思的说什么,可也会皱眉的,可让他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的是,沈总不但没有皱眉,反而看到小二后,只是稍稍愣了下,竟然蹲身伸出双手,笑道:“这就是小二吧?来,小二,让我抱抱。”

    卧槽,这世道真是变了!

    亲眼看到这一幕后,小柳才知道在他要揍小二时,李杰没有把他当场辞退,仅仅是训斥了他一顿的行为,是多么的宽容了。

    很明显,小二是个自来熟,在沈民量伸开双手后,就晃着肥硕的身子,跑进了他怀中,习惯性的伸出长长的舌头,去*的脸。

    看到身价数十亿的大老板,竟然这样在意一条陌生土狗后,不但小柳惊讶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就连沈民量的随行高级助手们,也都大吃一惊。

    至于李杰等人,却在心中叹了口气:唉,人家就是看陆宁的面子啊。

    陆宁有条狗子名叫毛驴,当初奉命前来明珠陪伴林舞儿时,曾经与一条狗‘喜结良缘’,事后产下了一窝小狗。

    不过毛驴这个当爹的,却在孩子们茁壮成长时,拍拍屁股跟随陆宁离开了明珠。

    毛驴走后不久,它夫人就在林家住下来了,每天锦衣玉食的,遭到了老天爷的嫉妒,于是就在一个下雨天,毛驴老婆带着三个孩子外出遛弯时,被车撞了。

    当场死亡三只,唯有小二叫声凄惨的跑回了家。

    毛驴是林二的兄弟,在她身边陪她那么久了,好不容易留下点骨血,结果连老婆都搭进去了,只留下了小二自己。

    林舞儿为此身为自责,从那之后就开始把小二当宠物来对待了,并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其实不管是沈玉如还是李杰,都知道林舞儿对小二这样好,都是因为忘不了陆宁:陆宁有条叫毛驴的狗子做兄弟,小二是毛驴的儿子,她也效仿陆宁,把它当兄弟来看,所以她才给它取名小二。

    爱屋及乌,就是这意思了吧?

    只是谁也没想到,沈民量竟然也知道小二的存在,看来人家在来明珠之前,已经做过详细的功课了,其中就包括看到小二后,该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它。

    由此也证明沈民量是带着任务来的:无论如何,都得与东海集团合作。

    林舞儿现在好像不会笑了,但她的智商却没有降低,当然能从沈民量的这个动作中,看出其中所代表的含义。

    不过她既然决定结纳苏省楼家递过来的橄榄枝,也就不会去多加考虑其它了,罕见的微微笑了下,说:“小二,过来。”

    小二马上挣出沈民量的怀抱,溜溜的跑到了林舞儿面前,腾身一跃就跳在了她怀里。

    林舞儿很自然的双手抱住了它,低声问道:“你今天怎么又偷跑出来了?路上那么多车辆,如果碰着你了怎么办?”

    小二不会说话,却能看出林舞儿在埋怨它,有些委屈的锥锥轻叫几声,伸出舌头*她的脸,好像在说:人家想你嘛。

    “去吧,先去玩儿,等我忙完后一起吃大餐。”

    林舞儿把小二放在地上后,抬起头来时无意间看到旁边坐着的马经天,脸上带有了明显的不悦之色。

    尤其他看向小二的眼神中,更是满满的全是厌恶。

    女人会变,男人同样也会变。

    男人在还没有追上心仪的女人之前,他是宽容的,大度的,觉得既然爱她,就会接受绝对是喜欢她一切的优点、缺点包括她养的宠物狗,哪怕这只狗子对女人来说,代表着不能割舍的旧爱。

    可他只要一旦被女人结纳,那么他的心态就会改变,眼睛里再也揉不进沙子了。

    毕竟爱情是自私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想与别的男人,来分享自己女人的爱,所以小二在马经天眼里,就那样的讨厌了。

    甚至,他已经有了让小二消失的想法。

    马经天没觉得,他有这种想法有什么错:他不是圣人,他需要的是林舞儿全部的爱,代表陆宁的小二,有什么资格分享本该属于他的爱情?

    林舞儿在看到小二时,才浮上的笑意,在看到马经天用那种眼神看小二后,立即消失了。

    小二很快就跟着李杰出去满大楼的转悠去了,谈判双方的友好气氛继续。

    双方约定,等明天上午十点,就正式签订合作合同。

    谢绝了林舞儿的盛情挽留后,沈民量带着他的人走了,参与谈判会议的东海集团众高层,也都喜笑颜开的去了,会议室内只留下了林舞儿,与马经天两个人。

    沈玉如都知趣的走开了,她可不想当灯泡。

    林舞儿端起杯子,喝了口清茶时,马经天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安静:“舞儿,我记得你此前爱喝咖啡的。”

    “嗯,后来觉得清茶比咖啡要好很多。”

    林舞儿望着手里的茶杯,淡淡地说。

    “可我觉得,你还是咖啡好些。”

    马经天依旧笑吟吟的样子:“喝茶的,基本都是男人,女孩子就算喝茶,也没必要喝铁观音之类的吧?该喝花茶好些。”

    “花茶的味道太清淡了,而且不如其它茶的回味悠长。”

    林舞儿说着抬起头,看着马经天坦然道:“咱们两个人说话,也别绕圈子了,太累。那我就直接跟你说实话了。我以前是喜欢喝咖啡,后来喜欢喝茶,那是因为陆宁喜欢喝茶,受他感染。当初我在与他一起时,最大的乐趣,就是晚上泡上一壶茶,坐在石凳上听他吹牛。”

    马经天还在笑,只是那笑容看上去是那样的勉强:“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要提起他呢?”

    “因为我发现你很讨厌小二。”

    林舞儿直率的说道:“当初我答应给你机会时,就曾经明确跟你说过,小二代表着我过去最最甜蜜的一段岁月,我会像陆宁对待毛驴那样,对它不离不弃。那时候,你并没有笑话我被人蹬开后还这样痴情,你只是说--马经天,你还记得,那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吗?”

    “那时候,我说--”

    马经天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相当嫉妒你对陆宁的爱,但我不会因此而反感代表着他的小二。我希望,我会让你彻底地忘记他,让小二成为我们相爱的见证者。”

    “呵呵,亏你还记得这些。”

    林舞儿淡然笑了下,端起杯子开始喝茶。

    “可是,我现在不愿意这样想了。”

    马经天沉默片刻,抬起头看着林舞儿,眼里已经有了不忿之色:“他离开你多久,我就全心全意的追你多久。这么久了,我发现我在你心里,却连小二都比不上。一条狗子,都能获得你的亲吻,我拉你一下手,你都不愿意!”

    越说,马经天越激动,站了起来双手按着桌子,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林舞儿,提高声音问道:“舞儿,我今天就想问问你。在你心中,我重要些,还是这条狗子重要些?”

    林舞儿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小二重要。”

    “为什么!?”

    马经天彻底的愤怒了,几乎是在嘶吼。

    站在门外走廊中的李杰,马上就推门走了进来。

    他还没有说话呢,马经天就冲他吼道:“出去!”

    以往在谁面前都文质彬彬的马经天,明显被林二那句他不如小二更重要,所以才吼李杰。

    李杰却动都不动的站在那儿,只看着林舞儿。

    “李杰是东海集团的副总,我最得力的手下,曾经与同甘共苦,我把他当做大哥般看待,没有哪个外人能在东海集团内冲他大吼大叫,马经天,我希望你能给我牢记住这一点!”

    林舞儿的语气也凌厉了起来,站起身看着他:“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在我心里,小二为什么要比你重要。答案很简单,它的父亲毛驴,是与我同生共死的兄弟。”

    “你懂什么叫同生共死吗?”

    林舞儿看着马经天,语气稍稍放缓:“同生共死,就是在我最最危险时,毛驴绝不会因为外界力量,就放弃我独自逃生,在我即将干死时,捉来蜥蜴用嘴咬碎了喂我喝水。”

    “马经天,你有没有喝过蜥蜴尸体的水?你有没有在无助的绝望时,体会到你还没有被世界抛弃的感觉?你恐怕更想不到,毛驴的大哥,为了满足我一个玩笑,会在罗布泊内,召开了盛大的篝火晚会。”

    接连三个问题问出来后,林舞儿声音更轻:“我承认,我是被陆宁甩掉了,但这不代表着我能忘记他。你既然要追我,为什么不想想你以前是怎么对我的,为什么没有耐心,用你男人的爱情,来让我彻底忘记那个人呢?”

    “为什么?”

    “我、我--”

    马经天不知如何回答,颓然坐在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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