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七爷为什么是七爷
不然的话,谁会为了一个游戏,付出生命的代价? 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她反手环住他的身体,轻声说:“简时初,我愿意做你女朋友……” 虽然两人之间,云泥之别,但也只是家世的问题。 她自认是个洁身自好,自尊自爱的女孩儿,足以配得起这个世上任何一个男人。 更何况,她清白的身子给了他,若最后他的丈夫是他,那最圆满不过了。 “那是当然!”简时初仍旧伏趴在她身子上没抬头,只是洋洋得意捏了她脸蛋儿一下,“我对你这样好,你不喜欢我,还能喜欢谁?不喜欢我,那就是眼瞎,你眼睛那么漂亮,自然不是瞎的!” 叶清瓷:“……”简七爷您可真不是一般的自恋! 她捧住他的脸,让他抬起头,目光直视他的眼睛,“既然以后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了,我就不会再对你客气,别人之间恋爱怎样,我们之间恋爱就怎样,我可不会因为你是简七爷,就会让着你!” 以前,简时初用叶家和她大哥叶景之威胁她,她不得忍气吞声,伏低做小。 可既然两人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她以后就不会再把什么事情都憋在心里,不管什么事情都顺从她。 她表面文静柔弱,实际外柔内刚。 不然也不会面对简时初手下的酷刑,也能死死咬住牙关,守住水晶和宝宝的秘密。 既然以后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她就要做真实的自己,不会委屈自己。 因为如果简时初喜欢的是她伪装之后的她,那两人即便可以执子之手,白头到老,那还有什么意思? 她心目中的爱情,是身体和灵魂上的无限契合。 虚伪造作得来的爱情,算什么爱情? “爷是男人,你是女人,爷什么时候还用你让着我了?”简时初因为她主动的亲昵,享受的眯起了眼睛,心花怒放的感觉那样强烈,“不管什么时候,爷都不会和你一个黄毛丫头一般见识,你放心好了!” “你又说爷了!”叶清瓷嗔他。 薄怒浅嗔,风韵动人。 简时初愉悦大笑,低头在她唇上轻轻咬了几下,“是我,不是爷,我我我,我行了吧?” 见他笑的那样欢畅,叶清瓷不解的蹙眉,“你不疼吗?” 虽说没有伤筋动骨,可他后背上也被碎玻璃,扎了个乱七八糟。 如果是个正常人,现在肯定疼的呲牙咧嘴。 可看看这位简七爷眉开眼笑的样子,除了脸色苍白点,神情憔悴点,哪有一点受伤后的样子? “疼点算什么?”简时初捏捏她的脸,懒洋洋说:“爷这是为你挨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受伤,这是爷的勋章,爷的自豪,你一个小女人,是不会懂的!” 他又自称爷了! 叶清瓷知道,这是多少年的习惯,怕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看在他自称爷的时候特男人,她忍了。 这次她没纠正简时初,而是轻轻推了推他,“你下去,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他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睡了一天一夜。 虽然一直打着营养液的点滴,但毕竟胃里没有东西,肯定饿了。 “让萧影送来。”趴在叶清瓷香香软软的身子上,别提多舒服,简时初闭着眼睛,一动都不想动。 “不行,”叶清瓷说:“你太重了,压的我快喘不上气了。” 简时初睁开眼睛,看了她一眼,见她确实像是不舒服,动动身子让她下床,自己趴在床板上。 简七爷顿时不爽的皱起眉,“床板太硬,还有消毒药水味,差评!” 从简七爷嘴里,听到这么接地气的话,叶清瓷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你还会网购?” “爷什么不会?”简时初懒洋洋看她,“你忘了,我小时候可是混过黑道的,想当年,我比你还穷,流落街头,风餐露宿,差点被人打折胳膊,弄到街上要饭去。” “怎么会弄的这么惨?”叶清瓷被他的话吸引。
简时初趴在床上,侧脸看她,“我十二岁的时候,被家里的仇家绑架了,仇家把我绑到了离云城很远的深山里,我趁绑架我的人不备,逃了出来,结果逃跑的时候,从山上滚下去,失忆了。”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了,可想到小时候的他,也曾遭受过这样的苦难,叶清瓷隐隐有些心疼,忍不住握住了他的手。 感受着掌心中柔软的温度,简时初好心情的弯起唇角,“等我醒来时,脑袋疼的厉害,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事,只能凭着本能,逃离了深山,混迹在山外一个小城镇里……” 见他停住不说,叶清瓷好奇的追问:“然后呢?” “然后?”简时初抬手刮了下她的鼻尖,“然后我差点被一个犯罪团伙,打成残废,弄到街上去乞讨,那个犯罪团伙里都是这样的人,专门拐卖一些流落街头的孤儿,打折他们的手脚,把他们扔到街上去要饭,我被他们抓住了,不过又逃了,结果又被另一伙人抓住,那帮家伙更家丧尽天良,是专门买卖器官的。” “啊!”叶清瓷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 “啊什么啊?”简时初勾住她的脖子,往下扯了扯她的头,额头抵住她的额头,轻轻厮磨,“所以,你要乖乖待在我身边,哪里都不要去,这世界上坏人和便态多的是,你这么漂亮的丫头,最容易被那样的畜生盯上。” “我知道,”叶清瓷轻轻点头,“我有个同学,放假坐火车回家时就失联了,警察找到她的时候,她身上没有衣服,被很多人强爆过,我出门一直都很小心的。” “乖,”简时初轻轻吻她,“我会保护你的,谁敢动爷的女人,爷一刀一刀剐了他!” “嗯,”叶清瓷轻笑,“后来呢?” “后来啊,”简时初慵懒说:“后来我见一个人混太危险了,就投靠了当地的一个黑帮,做了那个黑帮的小喽啰,等到简家找到我,把我带回简家时,我已经混成那个黑帮的老大了,混的还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