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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跪下

    一曲肝肠断,唱得人心醉,在这个时代,乐曲多为曲,赋,要唱出来那种几乎很少见闻,而好运在青楼听得青楼女子说的唱,也不过是赋而已,唱和赋相差甚远。

    本以为余年也会赋一曲来听听,没想到竟然是直接唱出来的,现代歌曲在这个时代唱了出来形成了巨大的文化冲击,哪怕你唱一首两只老虎也能一唱成名。

    而正当客栈里的人都在细细品味这首奇妙的现代歌曲的时候,老友客栈忽然走进了一位不速之客,或许对于余年来说是不速之客,但是对于客栈里的人来说,那可真是三生有幸。

    久伍依旧是一身白衣不染,风度翩翩的走了进来,这一次,他没有带面具,露出哪张本属于余年的俊俏面孔,腰间也没有配刀,但是拿着余年那把千机扇在拍打着手掌,语气温和的冲着余年说:“妙啊,妙!唱得好!”

    而余年是十分的警惕,稳稳的抱着一脸疑惑的好运,周围的人也不敢出声,余年的名头可是传遍了整个中原的,有人说他三头六臂杀人无数,人送外号黑阎王。

    可如今却一袭白衣风度翩翩,让人不禁有些摸不着头脑,在老友客栈,也就只有掌柜的顾安分知道,真正的余年其实是那位瘸子,顾安分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自己的女儿。

    因为他知道,能关系到余年这等大人物的,一定是不可描述的大事件,要是从他嘴里漏了风声,恐怕会引来恐怖的灾祸。

    “怎么?见着老朋友,就是这等态度?”

    久伍慢步走到余年身旁的椅子坐下,如浴春风一样的温和的说着,实在听不出任何恼怒之意。

    而久伍的这句话可让周围的人震惊了,那个渔场的瘸子居然是余年的老朋友!回想当初黄风寨一事不禁感到背后一阵嗖凉。

    “好运,去渔场找狗嗨叔叔玩去”余年低声对好运说道,然后抬头对久伍堆笑:“啊…余军师到访,瘸子我不胜荣幸,多有失礼。”

    好运听闻余年的话,本想要离去找狗嗨,可刚想走,久伍就伸出手想要抚摸好运的小脑袋,惊得余年一把抓住了久伍的手,而久伍并没有气恼,因为余年的手根本没有多大力气,自己任由余年抓着自己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好运的脑袋:“你家闺女,挺可爱的嘛,是叫好运吧?”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好运的名字的,好运这孩子看着这个久伍也挺温文尔雅的,但是自己爹爹的态度却一直不对劲,有些木纳的点点头,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

    这时候,顾雯雯突然从柜台走了出来,走到久伍身边,满脸羞红的低着头,支支吾吾的说:“那个…那个…您…您是青衣卫军师大人吗?”

    久伍轻撇了一眼余年,轻轻的挣脱了余年的手,回头温和的冲着顾雯雯抬头一笑:“是的,这位姑娘…我们认识?”

    听到久伍居然和他说话了,而且还是那么温柔,顾雯雯的脸便更红了,一时使劲的摇头,又忽然使劲的点头,还一边说着:“啊不不不…其实…是…我们…那时候…啊……扬州…”

    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这六好比一位脑残粉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偶像一样,那种激动劲已经是无法总言语来表达的了。如果说这个时代也有追星的话,那么中原最有名的偶像莫过于青衣卫的余年歌温珉了。

    两者列为是年轻有为,不过温珉不怎么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可以说余年是在这个时代的青年男女中最大的偶像,在有权有势有实力的风头遮盖下,一切余年的种种不好都将被掩盖。

    就好比江南四大才子般,无论到哪里,只要确认身份,绝对是众星捧月般被对待。

    “这位可爱的姑娘,我和这位老朋友还有点闲话要聊聊,可否稍等一下,等我们聊完,我们再聊如何?”

    这一次久伍可谓是装尽了卖相,之前那一次不是面露凶相,而这次他貌似还想把这个伪君子一装到底了,站了起来对着顾雯雯说了句后,意味深长的看着余年。

    顾雯雯满脸羞红,脑子里已经是一片空白,只会木纳的点点头,余年知道这一次久伍来肯定是有什么话说,不然绝不会那样虚伪。

    “好运你去找狗嗨叔叔吧,我去和这位叔叔聊会。”

    好运点点头,显得有些担忧,孩子的天性直觉一般很灵,她似乎总觉得这个久伍不对劲,但久伍的演技可是余年一手教出来的,哪那么容易被看破。

    “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的聊聊吧?”

    久伍做了个请的姿势,余年很配合的站了起来,现在的他没有拒绝的权力。出门前久伍还回头冲着客栈里的人说了句:“各位,今天的酒水账我买单,大家随意。”

    随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久伍随着余年走出老友客栈,随后不久客栈就如同爆炸了一般热闹。

    所有人都激动得大吼大叫,还有的甚至跪倒了地上仰天长啸:“啊!老母亲,我见到了青衣卫的军师了!”

    “三生有幸!三生有幸,我今天要杀鸡拜神庆祝!”

    “想不到那瘸子来历居然那么厉害,居然认识余军师!”

    这时候旁边一位青年突然问了句:“唉?你们不奇怪吗?瘸子认识余大人,可为什么还会沦落到那种地步?”

    其他人想了想,也想不出什么来,摆摆手:“嗨!大人物的世界我们哪懂?来喝酒喝酒!今个高兴!”

    这里边,唯有顾安分,是最不合群的一位,所有人都是面带荣光狂喜,只有他是满脸忧愁,是一种叫有心无力的疲惫。

    永宁镇最安静的地方,莫过于紫竹林了,虽然旁边建立了一个新渔场,可紫竹林很大,深处的地方很少有人在,而余年就把久伍领到了这里。

    “说吧,你想怎么样?”

    余年问话了,他也不知道久伍想怎么样,不过自己该庆幸的是他没有在老友客栈动手,但心里却一直悬着,不敢掉以轻心。

    对于余年的问话,久伍却没有理会,而是一脸享受的看着紫竹林周围的风景,感叹上一句:“这地方,可真是个好地方,余年啊,你挺会享受的嘛?”

    这句话似乎让余年想到了什么,顿时警惕了起来,而久伍看见余年这模样,不屑的笑了笑:“别担心,我要对这座镇,早就动手了,何必要装一副虚伪的模样见你迷?”

    一阵轻风拂过,落叶点点,久伍伸出身接过了一小片竹叶,看着余年说道:“我可以让你永远在这里安稳的过你的小日子,并保证以后不会干扰你,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虽然久伍的话余年是半个标点符号也不会信,可这种时候,余年宁可选择相信。

    “很简单,我要你永远在这里生活,并发誓永不踏出永宁镇。”

    “就这么简单?”余年有些不信。

    “对,就是那么简单,能做到吗?”

    “能…”

    久伍看余年的眼神,似乎是一脸的不信,轻笑一声:“你不用担心,我还不至于骗你这么个死瘸子,只要你老老实实的听话。”

    虽然不知道久伍的这个条件意义何在,但是余年别无选择,如果这是真的,余年也愿意永远不踏出永宁镇,毕竟这种生活,他真的不想再失去了。

    久伍突然说道:“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看得出来,你似乎很珍惜这里的一切,其实我一直很佩服你,你是条汉子,但是我想问问你,不知道,你这条汉子,能不能为了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向我下跪?”

    下跪?跪这个字对于余年来说,并不陌生,自己也不知道有过多少次被久伍逼着跪下了。但这一次,这久伍的意思,似乎有些不同,如果自己不跪,自己在永宁镇所熟悉的人,恐怕…

    见余年在思考,久伍解释道:“你放心,我不会逼你,我要的是你自愿下跪,就算你不跪,我也不会对他们怎么样的。”

    话刚落音,余年扑通一声便跪了下来,低头不语。

    他知道,久伍说的这话,恐怕另有意思,就算是真的,自己也必须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是为了自己现在重新捡起的希望,那么自己愿意下跪。

    余年跪下了,久伍笑了,双眼充满狂热,因为那个曾经多么不可一世的家伙,在今天,也会自动下跪!很多人都说余年无情无义,在久伍跟着余年的时候甚至也会这么觉得。

    那时候久伍也曾一直认为余年是什么都不会在乎,哪怕是任何东西。可如今,他似乎开始有了牵挂,他曾经的高傲与尊严,似乎也已经被消磨殆尽了,没有了这些东西的余年,对于久伍来说,已经构不成威胁了。

    “起来吧,既然你跪了,那么我也会说话算话。”

    说罢,久伍便走了,再也没来过这里,就仿佛他从来没出现过一样,紫竹林,只剩下了余年,独自跪在这里,任风吹,任风乱。

    不知道什么时候,老黄出现在了他身前,老黄是好运叫来的,好运总觉得自己爹爹会出什么事,特地让老黄跟着去看看,而久伍也是知道老黄在背后跟踪,不过他没有说,也没有在意。

    而余年,也同样感知老黄的存在,虽然没了之前那般可怕的知感,但老黄的跟踪技术实在太差。

    老黄看着地上跪着的余年,声音有些沉重的开口:“起来吧,他走了。”

    余年没起来,而是说:“我想再跪会。”

    “为什么?”

    “为了我自己…”

    虽然老黄一直不知道余年背后的故事,但是自从自己认识余年那么久,一向觉得他是个疯子,是一个绝不会向别人低头的人,或许说是绝不会向别人妥协不平等的条约更为合适,但这一次,他向别人下跪了。

    他看见余年的一跪,如同千斤巨石般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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