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白日做梦
“小张啊,你有所不知。” 兰老爷子这一句,让张越翻了翻白眼儿,这特么不是废话么,我要是知道我还问你干啥。 不过,本着在美女面前尽量表现得有教养,有深度,张越只好耐着性子继续问道:“恕晚辈愚钝,请兰爷爷不吝赐教。” “唉……” 一声长叹,叹不尽前尘往事,似乎有很多苦衷一样,让兰馨看着爷爷的样子都有些心疼。 但是想到为的是收藏的事,兰馨也睁大眼睛,想听听爷爷到底要讲什么故事。 说是故事,其实有些夸张了。 应该算是一段不为人知的秘闻。 原来,兰老爷子壮年时并不喜好收藏,但是见柴老爷子喜欢这些文玩古董,才跟着也学习,鉴赏,见得多了,看得多了,也被这些古董背后的故事感染了,自然而然的产生了收藏的兴趣。 好比这书房中的绝大部分收藏,都是兰老爷子半生淘换来的。 而且,这其中,有一大部分都是柴家老爷子介绍,并收购过来的。 如此说来,这其中搞不好还真有些赝品,单凭下降头加害兰家老太太这一件事来看,柴家还是觊觎兰家的财富啊! 难道,把我最宠爱的孙女许给你柴家,还不满足吗? 最后一句,并非兰老爷子对张越和兰馨所说,而是对自己的拷问。 兰馨和张越两人见状,知道老爷子想起了很多过往旧事,知道和柴家的爱恨情仇不是一时间可以说清楚,所以便没有插嘴。 就这样,安静了好久,兰家祖孙没有说一句话,只有张越在书房中走来走去,左看右瞧。 这一瞧可不要紧,至少让他发现了三四幅作假功力颇深的赝品。 作为诚实守信小郎君,张越不可能看到不说,所以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想法说给了兰世东。 兰老爷子听完,只是黯然一笑,便飘然起身,走出书房。 至于兰家人怎么去找柴家人质询,张越还真没心思关心这些,因为他现在对一件事比较上心。 那就是,这些赝品,到底是出自何人之手,又是从什么渠道流到兰家老爷子手里。 前段时间才打掉一批制假贩假的文物贩子,现在居然又出来一批,而且实力在那些废物点心之上太多太多,这件事必须早点告知林涵。 如果把这桩大案侦破,没准林大警官会对自己的印象会改观不少呢! 张越不是想美事儿,而且的确见不惯这种装药撞骗的事,而且都已经骗到兰家老头儿这里了,还偏巧让他赶上了,不管上一管不是他的风格。 临别之际,兰馨对张越还有点不舍,毕竟帮了家里的大忙,又没收一毛钱,说什么都有点过意不去。 兰老爷子似乎从刚才的黯然中恢复过来,也有说有笑的在客厅陪着张越,准备将他送出门。 临出门之前,张越似乎想起什么似的,猛地一回头,鼻尖几乎要贴到兰馨的脑门上,惊的兰大小姐赶紧赶往一撤步,瞬间失去重心,张越见状,一个海底捞月,将兰馨柔弱无骨般的身子抄起,搂入怀中。 “哎呀,快放开,我没事儿。” 一直从脸蛋儿眼神到耳际的嫣红说明,兰馨对张越是非常有感觉的,可是鉴于兰老爷子还在旁边,张越自然不敢太过造次。 抽回手,偷偷闻了闻,嗯,真香。 偷眼看到兰老爷子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张越明白,老人家这是眼不见为净。 “咳咳,兰爷爷,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您能不能答应?” “哦,小张,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是我兰家有的,你大可开口。” 纵横半生的兰世东,看人还是比较准的,现在的小年轻有本事,又不求富贵荣华不可能,人家帮了大忙,要点实惠作为回报不为过。 谁知,张越求的这件事,着实让兰老爷子为难。 因为,张越没有要钱,也没有要兰家给安排任何事,而是跟兰世东要一幅画。 这幅画可不是凡品,乃是“明四家”之一的大画家仇英的《秋游溪山图》。 如果把这幅画拿到市场上,光是有实力的收藏家都会打破头,卖个几个亿根本就当玩一样。
张越一开口就要这么一副画中精品,是他吃错药了吗?非也! 因为这幅画,刚才张越就已经鉴定出,赝品无疑。 而且其他几幅画作假的手法和水准,几乎与这幅画无异,那么张越的目的几乎不用猜测,就是要揪出这个幕后作假的人。 待张越将自己的见解一一说明,且告诉兰家自己的住址和工作单位之后,兰老爷子似信非信的答应了。 画作确实难得,但是能够结识张越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加难得。 况且,真如他所言的话,仇英的大作是赝品的话,那么这个作假的人着实可恶。 索性给他又何妨,如果他所说为真,还算帮收藏界肃清一个败类。 如果为假,就当他这次出手相助的报酬好了。 兰老爷子最终点了头,张越便和兰家祖孙道别了,只不过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去了另一个地方,市局经侦科。 张越干什么去了呢?报案! 张越如今在经侦科已经算挂了号了,大多数的员警都认识他,知道上次破获的制假贩假案子得到了他的帮助。 所以张越到了经侦科之后,自来熟的跟每个擦肩而过的员警打招呼,这一幕自然被出门送文件的林涵警官看个满眼。 “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离着老远,林涵便站定,一双美目死死的瞪着张越,心里没来由的不舒服。 诚然,上次阿宁的事张越帮助不小,可是林涵怎么都看不上张越的做派,总感觉这家伙眼神不正,行为不端,越看越像坏蛋。 或许这就是女人的直觉吧! 只不过,在张越眼中看来,今天的林涵,好像,好像又漂亮了,笔挺的警服穿在她身上,怎么看都相得益彰。 尤其是那双诱人犯罪的美/腿,搞得人神魂颠倒,不要不要的。 这要是再配上一对长筒马靴,高筒袜,真皮束腰,手中拿着小皮鞭……哎呀,要人老命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