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五章 大冰锤凯南!(第一更)
打到最后,es.m这边完美零换二,就连残血的madlife婕拉最后都逃了回来,徘徊在附近的baybay找了两次机会,都没能q中他。 看到这里,不用台上的解说再多说什么。 所有正在收看比赛的观众都可以看出来,这波ahq是彻底崩盘了! 然而将刚刚发生的一切从头回想一下,ahq做错了什么吗? 好像并没有! 从一开始,es.m这边两人开龙,ahq下半地图的三人过来围杀,这恐怕是个队伍都会这样做的,没有任何问题。 后面西门的冰女闪现上去留人,这也没有什么毛病。 毕竟ahq的打野和上单都要支援过来,他们还是有人数优势的。 既然ahq那边这波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那么这波结局之所以会发展成这样,问题显然就出在es.m的身上了。 ..... “漂亮!这波es.m的处理应变真的是太漂亮了!”lpl的主持解说台上,娃娃语气里满是赞叹地说道,“这波能打成这样,es.m这边真的是每个人都发挥了自己的力量。” “这就是我最佩服他们地方,每个人都能找到机会,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发挥出自己的价值。”米勒立刻接口道,然后他摊开手,“你们看啊,这一波明明是ahq这边找到了es.m中野在上路的机会,想要来个以多打少。” “然而却先是被的应变秀了一波,后面艾克在传送下来的时候还被上路的小鱼人和螳螂打了一套,最后来了个残血传送,落地一秒回,呵呵,这真的是...” 说到这里,米勒似乎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汇来形容这一波了。 只能砸吧了一下嘴,然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pdd那边也是点了点头,开口道,“呃,的确是这样的,到了这种地步,这波已经不能说是ahq打的不好了。” “只能说是es.m应变得太好了!” ..... 事实上,这波小龙团前后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里给es.m带来的收获,远比现场众人想象中的还要丰厚很多。 因为这一波es.m不仅拿下了小龙,反杀了ahq三个人。 上路没能下来的dopa和崔贤旭两人,还索性直接拔掉了ahq的上路二塔。 也就是说,上路几乎是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里,连破两座防御塔。 而且还轻松的超乎想象,这在职业比赛中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当时虽然大家都看到ziv的艾克下来之后。 一秒不到的时间里,又大招回到了上路。 但是天可怜见! ziv那种血量大招回去,不被dopa和崔贤旭追上去杀掉就已经十分好运了。 就更别说守塔什么的了。 所以这波ahq的上路两座防御塔接连被拔,真的是自己把自己给玩了进去。 ....... 比赛时间14分26秒。 场上双方的人头比11:1,经济上面es.m领先了5000,防御塔领先了三座。 不过这场比赛es.m的经济领先和以往的比赛还略有不同。 在以往的比赛中,上单位置的李相赫作为队伍里的核心carry点,在领先经济方面毫无疑问地占据大头,绝对是最肥的那一个点。 但是这场比赛,最肥的却是四个人头的uzi。 其次才是两个人头的李相赫。 打野崔贤旭那边虽然人头比李相赫多了一个,然而不提上路单人线的发育。 李相赫六个助攻,85%的参团率就注定了他肯定是要肥过螳螂的。 所以等到李相赫再次回家的时候,他身上的装备已经更新成了魔抗鞋 智慧末刃 小木槌。 看到这种出装路线,顿时让很多观众都有些犯起了迷糊。 ....... “嘶~!大魔王这是要出黑切的节奏啊?”娃娃看到比赛画面中下方装备栏里李相赫的出装,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看不像。”米勒那边立刻摇了摇头,“我倒觉得这个出装和纳尔有点像,应该是要出冰锤。”
米勒会这样说,是因为这个版本的小木槌合成的路线中。 一个是黑切,还有一个却是冰锤。 “米勒说得没错,我也感觉大魔王接下来怕是要出冰锤了。”pdd点了点头,赞同道,“毕竟远程手长的上单,出冰锤的性价比确实比较高,又可以撑血量,利用手长又可以粘人。” 这里pdd说的倒是没错。 前面已经说过李相赫的凯南这场比赛走的路子是“团控风筝流”。 但事实上,就算凯南的攻速够快,对手也不会就站在原地让你a,更不会傻傻地让你风筝。 所以在这个时候,就势必要一件能够减速的装备。 只有黏住对手,才能打出风筝的效果。 而,也就是俗称的大冰锤。 无疑是一个十分不错的选择! 要知道作为一个上单来说,大冰锤不仅可以撑点坦度,使得团战中进场不会太快被秒。 其次凯南却是可以靠着大冰锤无脑的减速,打出更多被动技能以及w技能的第五下伤害,以此来达到风筝对手的效果。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冰锤绝对是这种路子的凯南最为核心的装备之一。 而李相赫这个小木槌接下来要合成的,自然也正是大冰锤这件装备。 ........ 接下来的比赛里,通过那一波小龙团彻底确立优势的es.m,开始迅速扩大这种优势。 在对面上路高地外塔全破,中路的防御塔还没掉,下路只掉了一个防御塔的情况下,es.m这边采取了换线策略。 ife的双人组被换到了中路,dopa的小鱼人被换到了上路。 李相赫的凯南则是被换到了中路。 es.m的这种换线看似麻烦,但其实却是十分必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