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颜面尽失
作为村支书的赖长清把这份合同定了性,他说没毛病,也就是说江小白手上的这份是有法律效应的,现在南湾湖应该归江小白所有,他如何处置南湾湖,外人无权干涉。 赖长清这么做可并不是为了帮助江小白,那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借江小白来打击刘长河。长久以来,他这个村支书都被刘长河这个村长压一头,他早就想打压刘长河了,只是一直苦无机会,这次让他逮着机会,他岂肯放过。 “赖长清,你这条老sao狗,这里面有你TMD什么事?” 拿着扫帚前来给男人助威的马翠花跳了出来,用扫帚指着赖长清的脸破口大骂。 “刘长河,你好歹也是个村干部,是不是该管管你的婆姨啊?”赖长清背着手,不卑不亢地道。 “马翠花,你给我滚回家去!” 马翠花头发长见识短,刘长河可不是,现在的状态是不宜树敌过多,对赖长清展开攻击,只会让自己多一个仇人,而且这个仇人还是南湾村的村委书记,不是普通的平头老百姓。 “刘长河!” 马翠花心想自己站出来替你说话,你居然叫老娘滚回去,岂有此理,顿时来了脾气,用手里的扫帚指着刘长河破口大骂起来,“你个老狗ri的,老娘的一片好心全都被你当成了驴肝肺!” 刘长河本来就压着火气,居然当众被自己的婆姨骂得狗血淋头,让他的自尊往哪里放,顿时便一脚踹了出去,把马翠花踹翻在地。 “狗ri的刘长河,老娘跟你拼啦!” 倒在地上的马翠花翻滚了一阵之后爬了起来,披头散发、满身尘土便嘶吼着朝刘长河扑了过去,挥着手里的扫帚对着刘长河一阵猛打。 刘长河气势汹汹地带着一群本家兄弟赶到南湾湖,本想着到了这里之后就仗着人多势众先把江小白给制服,谁知大事却坏在了他的婆姨手上。 刘长山眼见情况不对,连忙去找了几个妇女把马翠花给拉走了,这才结束了刘长河夫妇的闹剧。 出师未捷,倒是让让那么多村民看了一场笑话,刘长河的脸面哪里还挂的住,他急需要一场胜利来为自己挽回颜面。 “长山,把书记给请走!” 刘长河知道赖长清在这里就会坏事,所以他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赖长清给赶走。赖长清肯定不会心甘情愿地错过这种大戏,刘长河也不废话,直接动用了强硬手段,派了几个本家兄弟把赖长清给拉走了。 “刘长河,你这是犯法的,你不能这么对我……” 任凭赖长清如何叫唤,刘长河也都是置若罔闻,他就是南湾村的土霸王,谁让刘氏一族人丁兴旺呢。赖长清这个村支书名义上权力要比刘长河大,但赖姓一族在南湾村是个小姓,整个村里也就四五户姓赖的,这才让刘长河骑在了他的头上。 收拾了刘长河,该轮到江小白了,刘长河的本家兄弟悄无声息地已经把江小白给围住了,只待刘长河一声令下,这帮恶霸打手便会一拥而上,要了江小白的命都有可能。 “江小白,你手上的合同我不承认,村委会把南湾湖承包给了刘洪礼是真,村委会只承认刘洪礼对南湾湖的经营权,至于你手上的这份合同,依我看来,肯定是非法的!我现在给你两条路走,第一条路就立马带着你的人滚蛋;第二条路就是我打得你滚蛋!” 江小白咧嘴一笑,“村长,人支书都说我的合同没问题了,你还在这儿胡扯有啥意义?我也给你两条路,第一条路就是带着你的人滚蛋,第二条路就是我打得你滚蛋。” “是吗?”刘长河冷笑道:“你小子是不是该看看你的周围啊?” “九哥!” 江小白突然大吼一声,一直在一旁看热闹的马九收到信号,立即带着他的人冲了过来。 马九这伙人可牛逼了,个个手上拿着的家伙都是能要人命的真家伙,刀头舔血的人身上散发的都是凛冽的杀气。马九带来的人不多,但要是真打起来,这帮拿惯了锄头的农民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 “打!”
刘长河大吼一声,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没有选择,只能寄希望于武力上可以征服江小白。 两方人马立即就乱成了一团,混战在一处。刘长河的人多,马九的人打架厉害,一时间打得昏天暗地,喊杀声四起,斗得是难解难分。 江小白也没闲着,不断的有刘氏一族的汉子袭击他,他四处躲闪,却也在寻找刘长河。擒贼先擒王,只要他把刘长河给止住,这场血战就算是结束了。 有了前几次的教训,刘长河哪还敢跟江小白硬碰硬啊,双方大战触发的时候,他就躲了起来。 “好你个老乌龟!原来你在这里啊!” 江小白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刘长河。刘长河心知躲不了了,抡起手里的祖传杀猪刀就砍了过来。 江小白侧身一躲,一个飞踢,把刘长河手上的祖传杀猪刀给踢飞了出去,然后又是一脚,快若闪电,刘长河根本无法躲避,直接将刘长河给踢翻。 “赶紧让你的人住手吧!” 刘长河的祖传杀猪刀已经落到了江小白的手上,而那把杀猪刀正架在刘长河的脖子上。 没等刘长河开口,刘氏一族的壮汉们看到老大被人给捉了,很快就没了斗志,被马九的兄弟风卷残云般给扫荡了。 “江小白,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你以为搞掉我,你就能在南湾村称王称霸了吗?哼,不怕告诉你,我的后台硬得很,只要我在,你小子就别想在南湾村呼风唤雨!” “刘长河,要不咱们到一旁聊聊吧。”江小白道。 刘长河一听这话,还以为江小白犯怂了,立时就答应了。 二人一前一后走到不远处的一颗树下,刘长河道:“江小白,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小子应该知道在南湾村你是玩不过我的。” “2013年9月初8,送给万宏磊人民币三万元整;2013年腊月二十六,送给林树峰人民币伍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