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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少林金刚外功横

    好张狂!好气魄!完全藐视天下间制定法与规则的机构!

    保皇堂可是直忠当今最有权势的官家机构,分:刺隐、截隐、探风、正法、地响五部。里面高手如云,深不可测,就连那震惊天下的妖,都传闻在保皇堂挂有客卿一职,若此次是堂主亲自出马,哪怕三公在场,也要礼让三分,不敢有过多自居!

    看那任拂衣、翁子弈、聪心慈三人,翁子弈且是欲言又止,却被任拂衣眼神阻下,三公虽在江湖上地位超然,但也少不了与朝廷牵连,自家家大业大,若恶了朝廷,免不了尝一番苦果,为一萍水相逢的陌客出头,委实说不过去。

    正是拥有得越多,顾虑也就越多。若只是一介草莽,大不少今个干一趟跑路,任那朝廷天涯海角的去通辑捉拿。但三公不同,若真与朝廷为敌,那便是与他有牵扯的都得遭殃,到时成千上万人性命丧于冲动间。就连聪心慈一介女子,都意识到这一点,不敢轻举妄动。

    行走江湖,最好不要与朝廷作对,这是公识。但也总有那么几个不怕死的,把义气看做大于性命的至珍。魏大同是,仲达亩也是!

    “好个酒!我倒是奇怪有友相伴怎个不醉,原是少了几年前刀口舔血的味道,好事,好事!知道了,就容易办了,今个,算我一个!”仲达亩果不愧是在聚侠楼喝酒的人,敢与对饮一杯交性命,只道他生来知我性,又是一代豪侠!

    不为秦敬基的将来何何承诺,只为魏大同这个对胃口的初识朋友。

    “既然有那么多人想自寻死路,那我兄弟俩就成全你们吧!”那下来瘦小二人,名为风狼双孪,老大金风狼,老二银风狼,其行如风,双爪可洞金石,夺心、割喉、穿脑,好个利索狠毒,连一流宗师人物,都需对他俩防备再三,免得近身麻烦。

    “想我仲某一把快刀横行丹田十余载,死在某手上的匪盗足再堆一座聚侠楼,洗手几年后,今个又要沾几条狗的污血,也罢,也罢!侠血某还不愿沾勒!”仲达亩自述其说,边徐徐抽出宝刀,依是晶亮闪烁,铮铮发光,显得主人对它的细心爱护和自个宝刀未老,不愿放下兵刃。

    “能让两个恶狼似的人物自屈其下,外加形貌特征,这位想必就是那少林孽徒胜金刚了!”秦敬基外带一丝冷笑,一点不见紧张,抚掌笑道,“好大阵仗,但真以为几个不入宗师的角色就能留下秦某了么?”

    却又细说少林,它有南、北之分,两者本是一体,但因理念逐渐不合,而各顾其家。从佛法上说,北少林乃佛门正统,可观菩萨、真佛之道,直达彼岸。而南少林则是护法金刚,只能修得罗汉果位,相较下无形矮了一头。

    罗汉、菩萨都遥不可及,那些都是虚说,实说则是北少林是佛门起源,底蕴深厚,里面高手如云,宗师辈出,后有高僧南下步入魔道势力范围传教,建立了南少林。

    而胜金刚则属于南少林,本是一介平平小僧,可联合逆谋用毒暗害了一位传功长老,夺得了南少林的三大镇寺武经《罗汉金身不动功》,叛出了少林,投身了朝廷,于是参与事件的只有他一人活得,还活得潇洒滋润,就算少林明知他在何处,也不敢动他。功力现更远超不少长老。

    “哼,胜某怎成了孽徒?是那少林无仁,就别怨胜某无义!”胜金刚像是被孽徒二字激到,口述出一番别样言论,“想我胜某,还是七岁顽童之龄便拜入少林,一直来兢兢业业地习经念佛,砍柴挑水,任劳任怨,一晃就是二十三年,整整二十三年啊!已到三十而立之年,却依旧只是个打杂扫地的,只懂些粗浅外功。”

    “都是那群老东西有眼无珠,枉我堂堂一大男儿,舍下颜面跪在他面前,只求他能传下真法,给我武道一次机会。”

    “呵!说什么佛本心生,真决早已印在我脑中,只是灵觉未开,不悟真理。都骗鬼去吧!”

    “看我得罗汉金身不动功,短短三年就先天,而今又四年,已是先天顶峰,半步宗师,可又有何人还说我资质愚钝?一套套大道虚说,都将粉碎在我的铁拳下!”

    “这便是你弑师的理由?”秦敬基露出讥笑之色,“任你千般狡辩,都逃脱不了你应有的罪责!”

    “这为何要狡辩?他挡我道,便是杀之!当年可是有整整有一十九人所谓‘弟子’视他如仇敌,联合才完成暗害他的此举。再过后有十八人为他陪葬,可又见他们半点仁慈?”胜金刚不屑道,“哪里都有江湖,少林净土根本不存在,明里暗里都是斗争,宣个甚么和平,一张张虚假秃驴脸!”

    “酒都吃完了,开打吧!”恶一高大的身体坐下站起,摇了摇头,舒展了下筋骨,啪啪直响,气势漫开。

    “好,仲某最是烦琐这些开打前的一大堆无用之言,还是手底下见真章为妙。”仲达亩说是说着,却不敢轻率地一个人先上,而将目光锁定在金风狼的身上,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呼吸磨合炼百钢,真命精金铸铜身,不朽不灭始罗汉,护教大业由我行!”胜金刚口吸一气,若广纳百川,一身肌rou鼓鼓,上衣啪啪自动碎开,浑身黄中泛红,似块在溶炉敲打的精铁。单论战绩,连任拂衣这等成名已久的高手对上胜算都不足三层,甚是可怖!

    “好,由洒家来会会!”魏大同自是接下了这难缠对手。在他性子中,只有打了才知道,不然哪怕你气势再强也枉然,非要和你斗斗,直碰个头破血流。

    可以说魏大同蠢,也可以说他对任何事理的无畏。这种人已经越来越少了,而某时却希望有这么一个人。敢于拿头撞柱子的人。

    一个全是聪明人的世界,是一个多么可悲的世界。真是聪明,看见利益少、危险就不去做,天天设计争夺,划分着每天的利益。可能出现个蠢人为自己偶尔闪过的乐趣而活?

    “喝!哈!且接我几脚试试!”魏大同凌空一飞,若飞鹤浅翔,双手微弓在内,一脚就哗地带着漏风声踹向胜金刚。

    “嘣嘣嘣!”三声闷响,却见胜金刚不见丝毫闪避,就这么硬接了魏大同三脚,外功好是强横。

    又见他单脚一踢,内劲夹杂风声汹涌涌来,咔嚓一声,骨折声破裂,魏大同就如沙包地倒飞回来,空中硬是强行一翻,血气涌到喉间,被强行逼下,咚咚咚地虚措后退几步,稳了下来。

    却是右脚微颤,裤中流下血迹染红地上木板。瞬间相较下,魏大同就是直落下风。不可敌也,或可一方为侠,不可敌朝廷精锐、名士。

    “贤弟为何如此鲁莽!”秦敬基口带呵斥,不泛关心内含其中。从袖中拿出一精细小瓶,“快快摸上药粉止血,正骨事后再说,切不可轻敌了。”

    “有甚什,男儿出血当汗,就是想看看对方有什么能耐,这点小伤,无碍!”魏大同倒下大半粉,拉开裤角抹上,斗志不见丝毫降低。

    “那胜金刚交给我了!”恶一眼中冰冷,只是左脚一踏,似战鼓响亮,整层楼都是一震,菜肴溢溅,让所有人都吃了个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