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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入夜。 殷思秋又开始骨痛。 身上206块骨头,像是被打散了一般,每一块都有了出走念头。 痛觉从神经、从血液、从四肢百骸涌到中枢。 发作起来时,真叫人生不如死、意志力尽数消亡,恨不得从窗口跳下去,一了百了。 止痛药剂量已经加到最高。 身体产生了抗药性,再难作效。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种时刻看到丁晴。 “……秋秋?” 听到熟悉声音,殷思秋侧过脸。 继而,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晴、晴晴,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声音磕磕巴巴,明显慌乱起来。 丁晴迟疑地往前走了几步,在床尾站定。 那里挂着殷思秋的病历。 她手指动了动,似乎是想伸手去拿起来、确认一下。 然而,尚未来得及凑近。 殷思秋倏地喊了一声:“丁晴!不要看!” 丁晴动作猛然顿住。 当即“唰”一下抬起眼。 两人一个站一个半躺,却也顺利对上视线。 此刻,殷思秋像是刚被从水里捞起来一样,整个人都是汗津津的,额上挂着汗珠,脸色苍白,下唇也已经被自己咬破。 明显是刚刚经历过痛苦折磨。 事实上,丁晴压根不需要看病历,心里基本已经有数。 这一层楼全都是肿瘤科。 她只是不愿相信,“……为什么不给我发消息?” 殷思秋垂下眼,紧紧抿住唇,一言不发。 但胸口却在剧烈起伏着,明显情绪有些不稳定。 下一秒,第二波骨痛卷土重来。 她一下子蹙起眉。 手指攥住床单,不让自己呜咽出声。 丁晴没等到答案,又茫茫然喊了一声:“秋秋,你……” 话音未落。 病房门口响起声音,打断了两人。 “秋秋,你同学来看你了。” 殷思秋迷迷蒙蒙、随着丁晴一起望过去。 这会儿,病房里三个病人都没有拉起床帘。 视线角度一览无余,能清晰看到病房门口位置。 那里站了两个熟悉身影。 “……” 殷思秋瞳孔骤然放大。 殷母刚刚去外面洗毛巾,恰好、在电梯口遇上了一个高个子男生。 那男生从电梯走出来,一眼便将她认出来。 “殷思秋妈妈?……阿姨,你好,我是殷思秋的同学,过来看看她。” 殷母心里记挂着女儿,怕她一个人痛得难受,有些心神不宁。 自然,也没有仔细看对方模样,只匆匆觑了他几眼,便将他带到了病房。 这男生就是沈枫。 他正站在殷母身后,定定看向这个方向。 一时间,殷思秋被丁晴和沈枫的突然出现惊呆了。 反应过来之后。 她有些崩溃。 为什么要来呢? 为什么要发现这些不美好……为什么不能…… 就算……至少也不该在这个时候。 不该看到自己这么不堪的样子。 殷思秋眼眶开始发烫,重重扭过头,轻声开口:“妈,麻烦你送一下我这两个同学好不好?我累了,今天实在不想说话。” “……” 好痛。 身体也痛。 心脏也痛。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好像是琼瑶剧里的女主角,痛得快要死掉。 …… 逐客令当然得生效。 毕竟,病人最大。 殷母替殷思秋擦了擦汗,掖好被子,再将丁晴和沈枫送出病房。 行至走廊那端。 她才勉强开口客套了一下:“不好意思啊,两位同学,这么晚还特地过来看秋秋。她现在骨头痛的时候,脾气会有点不好。她以前不这样的,你们不要生她的气。” 走了这么一会儿功夫,丁晴眼圈已经红了。 听到殷母说这话,她立刻侧过脸,试图将眼泪掩饰掉,不想被看到。 殷母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出餐巾纸,拿给丁晴。 嘴里还在一直重复:“谢谢你们来看她,真的谢谢……” 丁晴收下餐巾纸,干脆直接侧过身去,低低抽噎。 旁边,沈枫终于开口、说了今晚第一句话。 “阿姨,请问殷思秋是什么时候查出来的?” 殷母:“八月份。” 两个月过去,对殷思秋、对这个家庭来说,每一天都感觉度日如年。 再回想起当时第一次去医院场景,竟然有点恍若隔世之感。 沈枫握紧了拳头。 表情却依旧还是平静。 他又问道:“不好意思阿姨,我想再请问一下,医生具体是怎么说的呢?现在是在准备手术吗?” 这下,殷母总算抬起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个高个少年。 或许是沈枫模样实在过于出类拔萃,她皱着眉,稍作思索了一会儿,竟然回忆起了一些细节。 “你是……上次那个来我家借雨衣的男生?” 顿了一下,殷母张了张嘴,声音诧异几分,“……你就是秋秋的男朋友?” 沈枫也是一愣。 很快,他反应过来,从善如流地点头。 “是,阿姨你好,我叫沈枫。很抱歉这么晚才来。” 殷母有些讪讪。 心情复杂。 说实话,这种场面,很显然,与她想象中、第一次见女儿男朋友的场景,定然是天差地别。 然而,殷思秋还在病房里。 连寒暄都显得苍白。 殷母叹了口气,点点头,“沈同学,你好。不好意思,我们也没法招待你……那个,殷思秋爸爸马上到了,让他请你们两个同学去吃个饭好不好?不然阿姨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只不过,谁也没心思吃饭。 沈枫很执着,非要问出点详情来。 殷母没有殷思秋想那么多,见两人都找来了,以为殷思秋肯定是给他们通过气了,也不瞒他们。 “你们俩都是殷思秋最好的朋友,阿姨也不骗你们。殷思秋之前已经做过一次手术了,但是效果不是特别好。医生说青少年骨癌的发病速度太快,人为干预癌细胞扩散的能力有限。秋秋她……本身身体素质也不太好,后面只能再试试其他治疗手段。” 当然,医生也明确说过,像殷思秋这种情况,属于个例。 骨癌治愈率虽然不高,但这么早检查出来、并加以治疗,一般不会恶化得像她这么快。 只能说每个人情况不同。 对于生命的力量来说,人类个体意志显得无比渺小。 除了努力,好像也没有什么其他办法。 “……总之,有你们的关心,我相信秋秋一定可以度过这个难关的。” …… 次日清早,医生查房结束后,沈枫人已经站在殷思秋病房门外。 一整晚,他几乎没有阖上过眼。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纠结殷思秋提分手的原因了。 这件事,早就被赤.裸裸的现实、冲垮在悲伤横流中。 沈枫几乎能想象到,这几个月,殷思秋每天都在受何种折磨,又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将他远远推开。 可是,她却没有问过他的想法。 天色将明时分。 沈枫心中平白生出了一丝怨怼之情。 他恨殷思秋连知情权都不愿意给他,也恨她竟然狠心将自己撇开。 更恨自己无能为力。 或许,所有人都是这样。 最终都会抛下他。 无论是父母,还是殷思秋。 他们都不要他。 他会给他们带来灾难。 他才是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沈枫像是一头愤怒的困兽,找不到出口宣泄。 但当第一抹阳光照亮这个秋日时,他又倏地清醒过来,立刻收拾好自己、出发,重新回到医院。 今天,殷思秋体温正常,精神也不错,却还是得要挂很多瓶点滴。 这已经成为一种日常,让所有人逐渐习以为常。 她躺在床上,静静地望着窗外。 这才没过几天,海城第一轮寒潮来袭。 梧桐树叶已经开始落了。 今年好早。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收回视线。 下一秒。 “殷思秋。” 殷思秋心头一跳,抬起眼。 果然。 是沈枫。 他脚步很轻,丝毫没有引起旁人注意,人已经来到病床边。 少年身形颀长消瘦,五官却十分精致,只穿简单的卫衣和黑色牛仔裤,都能显露出非凡气质。 袖子微微往上撸了一小截,露出手腕上小叶紫檀手钏,微妙地透出一丝禅意来。 昨晚,殷思秋就猜到会有这样一幕。 她了解沈枫。 正如沈枫了解她一样。 殷思秋抿了抿唇,声音很轻,“沈枫,我不是因为怕你难过才提出的分手。是我觉得累了。真的。” 至少,要再挣扎一下。 沈枫从旁边拉了把椅子,坐下来,点点头,表情看起来十分平静,“我知道。” “……” “是我不能答应分手。和同情也没有关系。” 归根结底,是他不能离开殷思秋。 殷思秋攥紧了手指,呆呆地看向天花板,“可是,不分手,我们俩都会很痛苦,不是吗?” 沈枫不解:“为什么痛苦?” “……” “殷思秋,你不会是觉得自己要死了吧,所以想干脆分手,义无反顾地离开。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你难道不知道,癌症病人的平均存活时间是二十年吗?后面二十年,你打算从此一个人独来独往?再也不谈恋爱、不交朋友吗?否则,岂不是每次恋爱、和人相处,都会觉得痛苦?” 这还是沈枫难得咄咄逼人、说那么一连串长句子。 殷思秋愣了愣。 她不由自主地转过视线,把目光落到他脸上,似乎想看看他是不是在说什么安慰之词。 二十年……吗? 她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是,那可是沈枫说的呀。 他那么聪明,看过那么多书,肯定知道更多。 而且,沈枫从来不会骗她。 沈枫抬起手,指尖轻轻触过殷思秋脸庞。 “所以,”他继续慢条斯理地说,“暂时,我们还能纠缠一下。咱们俩又都是初恋,是不是不该收尾得太快比较好?” 如果、如果佛祖真的能听到他的祈求。 那么,他和殷思秋的一辈子,不该这么短暂。 他不会放弃。 - 沈枫一番巧言令色,终于成功留在殷思秋的病房中。 只不过,殷思秋不肯让他请假,他不得不每天开车奔波于医院和f大之间。 幸好,只是大一第一学期。 课程还不是那么繁琐忙碌。 沈枫足够聪明,应付这些没有问题,能抽出许多时间来陪伴殷思秋。 殷父殷母见女儿高兴,自然也没有意见。 病房里有这么个赏心悦目的男生常常出现,隔壁两床的大爷大妈也跟着高兴起来,没事就朝殷思秋打听,例如“这是你男朋友吗”、“你们谈了多久啦”、“是不是高中早恋啦”、“什么学校啊”之类问题,间或还要夸奖几句“真俊呐”、“模样老嗲咧(海市方言:模样真好看)”。 周末,丁晴也会抽空过来。 两个小姑娘凑在一起漫天胡地闲聊,沈枫坐在一旁,剥点水果给他们,偶尔才插几句。 就像是回到了高中时期。 因此,殷思秋每天都心情很好,积极配合治疗,再痛的针也不吭气,手背上被滞留针打得青紫一片也不觉得委屈。 她在奢望自己未来的二十年。 奢望和最喜欢的沈枫能一直在一起,久一点、再久一点。 偏偏,就算这样努力了,殷思秋还是一天比一天更消瘦,像是正被魔鬼吸取着生命。 …… 十二月。 农历节气里的小雪。 窗外,梧桐叶终于掉光,剩下光秃秃一片枝干。 殷思秋打开前置相机。 没忍住,自嘲地低低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镜头有扭曲效果,这样看起来,她已经形如枯槁,大概能直接去本色出演鬼片。 或许,美梦终究只是梦。 一切都会落空。 …… 晚上七点。 沈枫冲进医院。 殷思秋刚刚好从急救室被推出来。 麻药还没有消退,她安安静静地闭着眼,躺在雪白床单上,脆弱得像是落叶一般。 “殷思秋!” 听到声音,殷思秋眼皮微微动了一下。 沈枫看着她,想去握紧她,却竟然有种无处落手的感觉。 仿佛只要轻轻一碰,无论是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将她碰碎。 这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没有一个人睡得着。 殷母已经哭倒下好多次,被殷父搀扶着去了隔壁吃东西,留下沈枫在病房里陪一会儿。 至凌晨时分,殷思秋终于从麻药中缓缓醒来。 第一眼,是沈枫通红的眼睛。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沈枫露出这种表情。 殷思秋精神头不错,伸出那只没有挂吊针的手,轻轻碰了碰他膝盖。 又轻笑了一声,哑着嗓子喊他:“沈枫。” “嗯,我在这里。” 殷思秋拉住他手指,语调十分轻松,“你知不知道一件事……” 沈枫:“什么事?” “人死之前,最后消失的是听觉。” “殷思秋,不许你胡说八道。” 闻言,沈枫眼睛更红了,简直像兔子一样。 殷思秋又抬手,摸了摸他俊朗的脸颊,兴致勃勃地提议:“……所以,如果到了最后,你也不能哭,要笑着说爱我。好不好?” “……” “因为,殷思秋最喜欢沈枫了。” 从14岁,到18岁。 漫长的四年。 她永不言弃的喜欢。 我们的故事就像一部烂俗的小说,却没有走向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终点,只留下烂尾的结局。 “……或者,到时候你就给我唱个歌吧。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唱你喜欢的周杰伦,沈枫,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