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一场大火烧了张家
因为窦大夫同意跟着林兴粮回家,于是他们并没有在医馆久留。 林兴粮醒来两天之后,窦大夫便松口说可以回家休养了。 而林老爷子在医馆住了好几天,此时早已忍不住,听说可以回家,便叠声催促着要走。 林家人无奈,只得顺了他的意思,答应第二天一早便回去。 估计是老天爷也不想看林依婉再折腾,第二天她在城门口租车准备回家的档口,听到了一个消息。 昨晚城西张家起了火,大火整整烧了一夜,张家传了三代的宅子在大火中付诸一炬。 而张夫人还特意用陶罐留了封遗信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她说火是她自己放的,不必劳烦官府再浪费人力查找真凶。 在这场火里葬身的有她儿媳林氏,她丈夫李二狗,丈夫的外室窈娘和她的一双儿女、外室杏儿和她的儿子。 十八年前李二狗选择入赘张家,却在这十几年里拿着她的钱养父母兄弟、养亲戚族人,养外室。 甚至还起了歹心,为了谋夺张家的家产,害死了她的亲生儿子。 自唯一的儿子死后,她日夜难寐,于是决定带着一家人去地下找儿子团圆。 她还留下了近三千两银票。 说如果火势对周边邻居有影响,那就用这些钱赔偿。 若赔偿过后还有剩下的钱,就捐给县里的善堂,无论是铺桥修路还是救济穷人都可以。 对于李氏的行为,众人议论纷纷。 有人说张氏心狠手辣,竟然能干出杀人放火的勾当。 有人说是张老爷不对在先,他一个入赘的人给爹娘在城里买宅子就算了,还有胆子养外室,并且一养就是两个,这种烂人,死有余辜。 也有人说为张氏不值,十几年前张家也是县里有名的富人,这些年声誉降低、家产缩水,还不就是因为家里养了头狼。 还有人说那两个外室也不无辜,那就是趴在张家身上吸血的蚂蟥,听说张少爷当初病得蹊跷,说不定就是那两个外室做的,为的就是谋夺张家的产业。 林依婉报了仇,心里却有些沉重。 她的目标,从始至终只有张家夫妇二人和林依柔,那是上辈子害死她和她爹的罪魁祸首。 现在却拉了五个无辜的人下水,让她们死于非命。 虽说不守诺言养外室的人是李兴源,放火杀人的是张夫人,可她,始终是在这里面掺了一手。 如果没有她,那五个人兴许不会死… 林依婉带着内疚叫了车去医馆。 还在医馆门口,她便听到了奶奶说话的声音。 “从那事儿后,我只当自己没了这个孙女。 就算在张家守寡、吃苦那也是她自找的,是她应得的。 可…可为什么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没了呢。” 于氏虽说只当自己没了这个孙女,但内心里依然希望她好好活着。 这突然传来的消息,让她有些慌了神。 接着又听林兴粮重重叹气:“万般都是命半点不由人啊。 之前她和她娘被张家的富贵迷了眼,那时何曾想过会有今天呢。 就跟你说的一样,都是她自找的,她得受着啊。 行了,别哭了,一会儿依婉该回来了。” 说起依婉,于氏愈发伤心:“多好的孩子啊,险些就被李氏那个贱人给害了。 你说我当初怎么瞎眼选了她做儿媳。 那时你想给老大说大围村的何家姑娘,我不同意,非得选她,哎,都是我的错啊。 误了老大,也害了依柔。” 在于氏的心里,林依柔虽然做错了事,但那都是因为她有个不靠谱的娘,她只是被带坏了,她本质还是好的。 门口的林依婉听不下去,于是便扯着嗓子喊:“爷爷奶奶,车来了,你们东西收拾好没。” 她也不勉强自己强颜欢笑,沉着一张脸走了进去。 林兴粮见她这副表情,便知道她在外面肯定也听到消息。 祖孙三人都没有提及张家的事,沉默的将东西搬上车后,又去给窦大夫帮忙。 别看窦大夫才来洛县几天,但他随身的行李可不少。 几个大包袱不说,还有好几个大小不一的木头箱子,据说里面都是药。 幸好叫了两辆车,这才坐得开。 两辆骡车进村时,有人从掀起的车窗看到了林依婉,便立刻跟着骡车跑了起来。 “依婉回来啦,少看你坐车回家,是你爷回来了不?他没事了吧?” 林依婉先是吩咐车夫慢些,然后将头探出车窗:“青婶,是我爷回来啦。 大夫说问题不大,回家好好养着就成。” “哎,那就成!”青婶笑得真诚:“今儿一早你青叔去放水时在浅河捡了条活鱼,一会儿我叫我家那小子送去你家,你留着炖汤给你爷喝啊。” 林依婉连忙摆手拒绝:“青婶,不用不用,您留着自家吃就是。” “搁我家吃那就是浪费,你爷现在身子虚,多喝鱼汤补一补。 我再搭两块豆腐,做个豆腐鱼汤,最是养人不过。 你可别跟我瞎客气。” 这时也有其他人见到林依婉,便都挎着篮子扛着锄头围了过来。 “依婉回来啦,你爷大好啦?” “依婉,我家新收了头茬花生,一会儿来我家吃啊?” “依婉,你爷回来了这下你该闲了,得空来家里玩啊。” 林依婉的好人缘让躺在车上的林兴粮万分诧异。 他小声问身边的于氏:“刚说要给我家送鱼的真是沈青家的?” 那可是个出了名的不拔毛的铁公鸡,怎会给自家送活鱼吃,送鱼就算了,还得搭两块儿豆腐。 还有叫孙女去他家吃花生的,那不是谢广名么。 他们两家可最少两年没说话了! 于氏前两天回村时已经见识过村里人的热情,于是笑道:“你孙女现如今可是村里的名人儿。 除了老宅那边,谁都跟她关系好,你也算是沾了光啦。” 林兴粮对最近他昏迷后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好奇的看向于氏。 但于氏只是笑笑,什么话也没说。 不过没关系,很快他就知道什么叫做“沾光”了。 林兴粮十二岁离村二十岁方回,在村里就没什么关系很好的亲戚朋友。 他家慢慢跟村里走动勤快,是三个儿子渐大,开始交朋友了。 但常来往的也就那几家而已。 照理来说他回来了,会来探病的应该也就几家人而已。 可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村里几百户人家,几乎家家户户都派了代表来探病,而且甚少有空手的。 条件好的,带些鸡蛋拎点儿糖,条件不好的,扯几把青菜也是有的。 大家拎着东西上门,先到他的房间里跟他打个招呼问候几句,然后便出门跟林依婉唠嗑。 往往是先来的人还没走,后边的人又来了。 里三层外三层的将她团团围在中间,一堆人说话都要靠喊。 林兴粮躺在东屋听着外边的动静,算是对孙女这个“名人”身份有了一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