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卷 战斗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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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身躯庞大而显得比较笨拙,跑得也并不快,但是力量非常强悍,在猛兽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角色,几乎没有猛兽敢正面抗衡它的力量,捕猎时经常用掌将直接猎物拍晕或拍死,手段干脆利落,即便是花豹遇到它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不过棕熊通常都比较胆小,有时甚至一个小野兽都能吓走它们,而且棕熊是杂食动物,食物的选择性很广,平常主要是吃一些草木的根茎、块茎、草料、谷物及各种果实等等,所以对花豹根本构不成威胁,才会让它生活在自己的领地上。 其实明轩与棕熊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如此强悍的力量,只要被它拍上一掌,估计明轩就得断掉几根骨头,不过棕熊在速度和敏捷的表现就比较一般了,明轩自问还是有把握应付的,只要自己利用好自己的灵活性与它周旋,实在不行就利用速度逃开,只要不被它拍到就万事大吉了,而且在这种极其危险的气氛下,也是对明轩的应变能力和勇气的一种考验,毕竟这是不能犯任何一点点错误的,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而在这种气氛下,往往可以激发人的斗志,这也是明轩为什么选择它做对手的原因。 棕熊虽然胆子比较小,但是如果受到了惊吓后往往会发动疯狂的攻击,尤其是带着小熊的母熊,或者它们在捕猎、争抢其他猛兽的食物时侯,又或者发情季节的公熊都会出比平时更加的富有攻击性,明轩如果想正面与它一战,就需要从这些方面入手。 所以明轩选择在棕熊进食的时候慢慢走到了它的面前,以防自己的突然出现把它给吓跑了,棕熊看了他一眼就没有再搭理他,自顾自的在那里吃东西,但当明轩表现出要去抢夺它的食物时,它就开始攻击了,挥起它的巨掌自上而下向他拍去,明轩早已经有所准备,快速向后退去躲开了它的攻击,使得这一掌扎扎实实的拍在了地上,深深的在地上烙下了一个巨大的掌印,一时间尘土漫天飞扬,明轩看着都有点骇然了,原来就知晓棕熊的力量很强,但没有想到居然有这么强,这还是它没有完全发力的情况下,即便是这样要这一掌是拍在了明轩的身上,估计现在他就已经躺地上了,怪不得棕熊的主要攻击手段就是拍击,如此大的威力,已经足够震慑任何对手了。 见识到棕熊拍击的威力后,明轩就更加小心了,不过棕熊逼开了他后就没有继续攻击,又自顾自的在那吃了起来,看来在它眼中什么都没有自己吃东西来得重要。只有明轩一靠近它才警惕起来,作势要攻击,等明轩一退开,他又自顾自的在那吃了起来,弄得明轩十分的无奈,哪里见过这么贪吃的猛兽啊。 明轩没法子了,这样下去简直是在逗着玩,干脆直接冲了上去将它的食物给抢了过来,扔在了一旁,这下似乎犯了棕熊的大忌,彻底的将它给惹毛了,朝着明轩一声大吼,直接冲了过来,气势十分勇猛,而明轩要的就是这样,不惊反喜,也迎了上去,看样子可以好好的大打一场了。 原本明轩就打定以躲闪为主,攻击为辅来锻炼自己的应变能力和勇气的,主要感受一下在这种严峻气氛下,自己实力的迸发,想法是很好的,不过明轩很快就发现自己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他原以为棕熊身躯庞大,平常表现也是慢悠悠的,动作比较憨实笨拙,以为它是不擅于速度和灵巧的,可是不曾想,真正被激怒的棕熊攻击起来是如此的快捷,如此的具备力量感,一时间明轩险象环生,看来这次自己踢到铁板了,明轩开始手忙脚乱起来,好几次都差点被巨掌拍到,这显然不是明轩所能抗衡的。 “不行啊,这大家伙太强了!还不是自己现在能应付的啊。”明轩又一次堪堪避过棕熊的挥击,眼睁睁的看着熊爪在自己的眼前划过,都快碰到他的眼睫毛了,再慢一点估计就把自己给交代了,这下明轩确认自己选错对手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个时候可不是逞英雄的时候,明轩在躲开棕熊的一次攻击后,当机立断转身就跑,但是现在的棕熊已经彻底被激怒了,也不管地上的食物了,吼叫着径直向明轩追去,速度居然一点也不比明轩慢!明轩这下可就有点慌神了,始料未及啊! 明轩只能一路狂奔,尽找一些树丛、荆棘等空间狭小比较难行的地方逃,给体型庞大的棕熊制造追击的苦难,这才勉强将棕熊给甩开,不过明轩也累得喘不过气了来,棕熊不仅速度不慢,而且耐力也很强,差点追得明轩没气了,至今还有点惊魂未定,经验主义害死人啊,谁知道平时显得笨拙憨实的棕熊,发起飙来是如此强悍的,幸亏自己长久在森林中活动,逃跑还是很有一套的。 看来任何事情都不能只看表面,很多猛兽都懂得藏匿自己的实力,如果七分力能解决问题,就绝不会拿出十分力来;这样不仅可以为自己节省气力,也可以用迷惑对手,趁对手掉以轻心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扮猪吃老虎就是这样来的,看来明轩又受教了。 不过这只是历练上的一个小插曲而已,明轩还得继续寻找着其他合适的历练对手。 战斗,不仅仅可以使人将自己的全部实力得到发挥,激发自身的成长;更重要的是能锻炼自己合理的运用自身实力的能力,用最小的气力发挥出最强大的效果,而这便是武技运用的最终目的,一个孱弱的少年完全可以利用纯熟的武技很轻松的战胜一个成年壮汉,当然着其中也需要自己一定的实力支撑。而随着一次次战斗的进行,明轩对武技的运用已经炉火炖青了,完全体会了武技的内涵。 渐渐地,这片花豹很少来涉足的领地,在猛兽群中达成了这样的一个共识,就是没事不要再到这里来觅食了,因为这里出现了一个发了疯的人类,特别喜欢挑衅一些强悍的猛兽,然后跟它们大打一场,打赢了还好,要是打输了,下次见到一定还要接着挑衅继续打,直到打赢了为止,让所有的猛兽都头疼不已,使得是这一带也渐渐的没有什么猛兽涉足了,毕竟谁愿意呆在这里被人挑衅和人打架,而且没完没了的打,何况这一带到处不缺食物,这里不行就换个地方好了。
…… 明轩又郁闷的回到了自己的临时住所,今天历练又一无所获,呆在这里的猛兽是越来越少了,已经连续三天没有见到一只强悍点的猛兽了,而弱小的猛兽,明轩现在实在已经看不上了,也起不到历练的意义,反倒是由于天敌的减少,这里弱小一点的野兽是越来越多了。 随着战斗的不断进行,明轩一直在飞速进步着,不过近段时间进度却慢了下来,没有了之前的明显进步,反而身体多了一种殷实感,不过明轩不但不着急,反而有点小高兴,因为这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武者一阶的巅峰了,很快就有可能突破了。 其实算来明轩在这里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了,而从他进入黑森林时来算,已经在黑森林呆了有四个月了,按照原来的时间上推算也应该差不多了。 在这一个多月的无数战斗积累下,明轩是越打越有感觉,越打越强悍,从当初被棕熊追得狼狈逃离,到现在已经没有猛兽轻易敢惹他了,实力也已经是仅次于花豹和棕熊等一类猛兽的所在了,实在是进步非常快,当然这不仅仅实力增长所带来的,还有武技的运用更加合理了。 不过棕熊已经离开了这片地方,不能再找它检验一下,到底自己进步了多少,倒是花豹明轩见到了一次,不过现在还惹不起它,花豹极少出门这么远,那次大概是来巡视自己的领土,所幸明轩经常留意到野兽群的异动来追寻猛兽,结果那次发现的猛兽居然是它,就提前藏匿好了,没有被它发现。 ……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又是没有收获的一天,明轩是越来越郁闷了,自己就差那么一点了,估计再有那么十来场战斗就差不多能突破了,也就意味自己的历练结束了,可以离开这危机四伏、孤独无聊的黑森林了,更是可以出外面闯荡一番了,见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可想不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找不到合适的对手了。 “看来自己得重新找找合适的地方历练了。”明轩只好选择搬迁了。 这次明轩又往森林深处靠近了一些,因为这里的野兽更多,相应的猛兽也非常的多,而且随着自己向深处的靠近,心中的奇怪感觉又强烈了几分,所以有机会一定得顺着这种感觉去好好找一找答案。 明轩小心翼翼的确认了这一带没有花豹或其它强大野兽存在后,又准备开始了自己的历练…… 不过,清晨传来了一阵哀嚎声打乱了明轩今天历练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