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 梁家倒(上)
“大学门口昨夜富二代开车撞死人!” “昨夜在陕科大门口生了一起重大死亡事故! 这个富二代肇事车主开的是宝马m3。年少轻狂在人行横道飚起12o码的车直接把路人撞飞!受害者在空中72o度,空翻了3周半才落地!惊吓到路人! 据说这车主家里很有钱,还有几辆豪车! 哎!开车这么猛迟早出事 自己开车快也就算了,那你祸害到他人!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就这样被你因为想体验度激情而不幸离世!” “富二代驾豪车撞死人逃逸警方:约12小时后自!” 派出所里,梁太伟呆呆坐在椅子上,还没有缓过神来,不是因为自己撞死人。 在几年前,自己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事,所以梁太伟不觉得有人在自己的车轮下丧生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 他在思考的是另一件事。 他家里最近出了事,在这个节骨眼上自己撞死人,如果有人拿着个做文章··· 香江某座大厦里面。 鹏云站在魏千翔身边,“少爷,这次梁家完了。” 魏千翔摇头失笑,“原本还想和他们玩玩,现在看来是老天爷不让他们活。那就告诉桓娱,压死他们!” ······ ······ 电影。 侯赢献策。 侯嬴说:调动军队,需要兵符,而魏国兵符放在魏王寝宫中,信陵君为何不派人设法把兵符盗出呢?有了兵符指挥军队,才能真正解赵之围。 信陵君点头称是。 侯嬴又说── 信陵君表示感谢! 侯嬴最後说: 信陵君依计设法盗出兵符,与朱亥一同到达魏国兵营。 果然如侯嬴预料,将军见了兵符,仍拒绝交出兵权。 朱亥从袖中亮出兵器,一件重达四十斤的铁椎,冒死击杀将军! 朱亥一生,只出过这一次椎,但这一椎,将拯救赵国一个国家! 信陵君与朱亥夺得军队指挥权,这时传来侯嬴的消息! 侯嬴自杀! 信陵君与朱亥望着大梁方向恸哭! 因为他们知道侯嬴是为激励他们斗志而死! 侯嬴把他们看作朋友,士为知己者死! 这一死,是为侠者称谓,是为救民於兵祸! 哪怕於拯救行动有一丁点激励的作用,侯嬴也不惜献出生命! 他甚至不是赵国人,却为救赵国而死! 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 信陵君与朱亥含泪挥兵,直奔赵国,面对数十万秦军,终解赵国之围。秦军主动退却,无数生命避免涂炭! 侯嬴生前佩剑,後来被辗转带到赵国── 直到一名英俊的年轻人接过了它。 这个年轻人就是无名。 由黄晓鸣扮演的无名。 英气勃,眉宇间满是杀气,又隐现忧郁。 侠是什麽? 侠是精神,是一种传统。 不是血统。 血统极不可靠,老子英雄,儿子未必好汉。那些王朝更替便充份证明这一点。 当然也有例外,血统与传统结合之佼佼者,有如秦王。秦王得自於父亲吕不韦的精明强悍隐忍血统,并扬光大,可谓青出於蓝而胜於蓝。但秦王之所以滋生出睥睨天下的傲气,多半还是来自於王室传统。 由此可见传统力量! 无名知道,他将要对付的残剑,身上背负着侠的传统! 所以无名当然要仔细研究残剑的成长史了! 这不困难,残剑的故事,四处被人们传说。 无名听说── 残剑的剑术与兵器,都是有来历的── 那是残剑十几岁的时候,在赵国寻访高手,想得到剑术真传。那时候,与四大集团聚合侠客勇斗秦国的时代已不一样。落水流花,风流已逝,四大集团的领袖信陵君、平原君、孟尝君、春申君都已不在人世,不同的只是秦国更强,六国更弱,在秦国的重压下喘息── 一日,残剑走进一座荒废的园子,据说里面住着一位终日酗酒的老人── 残剑经过院子,看见地上有一个大铁椎,椎上生满 ,但很重,足有四十斤── 残剑熟知前辈英烈的故事,椎的主人,叫朱亥── 朱亥疾病缠身,已经很老。当年,朱亥与信陵君夺下魏**队,驰援救赵,破秦军邯郸合围後,因触怒魏王,信陵君和朱亥都不能回魏国,便在赵国住下。十年後,秦国攻打魏国,魏王敌不过秦军,终於派使臣来请回信陵君,但朱亥恰染恶疾,便继续留在赵国── 一生唯出一椎的朱亥,在少年残剑眼中却是不折不扣的侠── 少年残剑与朱亥成了朋友── 几年後,朱亥病重不治,临终前留给残剑两件礼物: 第一件,是一柄断剑,朱亥朋友侯嬴昔日用此剑行走江湖,最後又用此剑自杀,并派人将剑送至军营,激励信陵君与朱亥为救天下忘死一搏! 第二件,乃是侯嬴写下的一幅字,据说文章题目叫,开篇一句是: 人们都说,侯嬴将一套绝世剑法藏於字中,因为书法剑术同源同理,都靠手腕之力,与胸中浩然之气。 人们还说,残剑每日临摹那幅书法,苦苦揣摩其中剑意,渐渐便成为赵国的书法与剑术名家。 残剑二十岁了── 那一年,残剑青春年好,玉树临风,谈论天下时策,雄辩风雅,如高屋建瓴,连赵王都把他视为国士,不时召进宫中聆询与诸国应对之策。假以时日,他本可以凭才智受封,成为一个如信陵君平原君般富贵的人物。但当年,秦国攻赵,赵军孱弱,赵王也孱弱,赵王竟答应秦国,割让边境四座城池给秦国。消息传出,四城军民痛哭,决心死守,誓不离赵。 秦军围攻四城,赵王拒不兵增援,任四城被攻。 残剑於是仗剑,在王宫门外痛哭,求见赵王。 残剑哭了一天一夜,宫门终於打开,赵王纳见。 残剑从王宫出来,仰天长哭一声,吐了一口血! 他被赵王拒绝。 但他不再哭! 他要凭一己之力,拯救四城军民! 他是一介寒士,不可能像当年侯嬴、信陵君、朱亥一般盗取军队,想要让秦军退兵,唯有做一件事──刺杀秦王!秦王若毙,秦国必然震动,撤回军队。 残剑於是孤身驾车,穿行数百里,深入泰国都城。 仗剑孤行,只为一件事,救百姓性命! 他在秦宫遇守卫恶战,杀百馀人,负伤六处,可惜秦王防备严密,终不得刺。 他又单车突围,再行数百里,赶回赵国被围四城,要以手中之剑,与守城军士百姓共存亡! 四城之围,持续3月,最後一战,残剑战成血人,手中的剑又拚断一截! 当年这柄剑在侯嬴手中,只断剑尖,如今半截断去,真正成了名副其实的残剑! 惜乎城还是破,残剑与十几人侥幸杀出。那一年,残剑的剑法尚未大成,但孤身飞车,刺杀秦王,来回千里救援,已使他的人和剑名声大震!二十岁此战,使残剑被人视为大侠!但残剑从此也选择了另一道路,那便是:刺客── 他不能依赖孱弱的赵王,事实上他已与赵王决裂! 他要不屈不挠地刺杀秦王,以阻止秦国向赵国的扩张! 这一点,他与另一名赵国有名的刺客───长空──颇为相似。 但他不如长空。 长空趁秦王出巡,尚且一矛刺入辇内,离秦王胸口只有半寸,残剑连连行刺,却没能近过秦王身。残剑知道,这是剑法未臻化境的缘故,所以他继续苦悟侯嬴传下的书法,以期悟出前辈的绝世剑术。 於是,就到了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一幕了── 一天冬天,残剑深入秦国行刺不遂,身负重创,退回赵国境内── 他又急又恼,深深自责,便持剑立於旷野,誓要悟通残剑剑法! 那是一个安静的雪夜,漫天飞雪,洁白无垠,残剑的头、身、剑都蒙上了一层白。 雪在他的脸上静静融化。 雪很恣肆,雪贴着他皮肤时,居然有一点热! 然後,一把剑突然向他刺来! 像一片美丽、泼辣、晶莹的雪花!剑也盈盈,人也盈盈! 这一剑刺向他的落寞! 这一剑将使他不再落寞! 这一剑却使他後来又落寞! ──这把剑,天下人都知道,尤其是使剑的年轻男子! ──当然是飞雪剑了! 飞雪,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江湖上轻薄一点的年轻剑客都说:能在飞雪剑下死,做鬼也风流── 迎风弄剑,喉咙贴着锋刃行走,若无大志的剑客,内心大多渴望着风流。
剑客的风流幻想与常人不一样,他们使剑,所以希望风流的对象懂得他们的剑。 若那个女子本身也使剑就好了。 可惜,会使剑的女子少之又少。 少数几个会使剑的,通常长得五大3粗,声音嘎哑。谁说行走江湖容易?风餐露宿,日晒雨淋,会使女子的皮肤粗糙,有的甚至长出小胡须! ──然而,就有那麽一个使剑的女子! ──她不仅长得好,比赵王的嫔妃都好看,她皮肤雪白,如雪花、如凝脂。 ──她还会使剑,有人说,她的剑法在赵国不是第一,也是第二。 ──因为她是名门之後,她父亲赵震,本是赵国大将,是剑术名家。 ──她叫飞雪,剑也叫飞雪剑。 没有几个剑客能真正见过飞雪,但正因为很少人见过,关于飞雪的传言却日炽,归纳起来,大约有如下几条: 一、她不仅美,而且风流,她喜欢跟人挑战,尤其看到使剑的好手,更喜欢跟对方决一高下。 二、她行踪诡秘,陪同她的只有一个老仆,是她父亲赵震当年留下的。 3、请注意了──对飞雪抱有幻想的剑客们──这条很重要:赵震在飞雪年幼时率赵军抗秦,被围惨烈战死!所以飞雪立誓,谁若想和她成为伴侣,必须先和她一块杀掉秦王。也就是说,秦王不除,父仇不报,她不嫁。 自然愿意陪飞雪赴死的人也不在少数。他们说,飞雪之所以喜欢挑战剑客,正是她择偶及选择行刺夥伴的方式。那些年,经常能看到年轻剑客特意在大道通衢练剑,同时朝路上张望,以期能与飞雪一遇。 没有人能遇上,他们忽略了一点,飞雪既然是刺客,就习惯昼伏夜行。 所以残剑就遇上了。 那是一个雪夜。 飞雪既然名字叫雪,便喜欢踏雪而行──听上去很浪漫,但如果,这个美丽、泼辣、剑术惊人的女子就喜欢浪漫呢? 据说,飞雪看雪地里站着一个黑乎乎的人,攥着把黑乎乎的剑,剑断了一半,模样奇怪。那人练功正到酣处,冒出热气,融化身上积雪。飞雪知道对方是剑术高手,便忍不住一试! 她朝他刺出一剑! 一剑刺出,万点雪花,雪不迷人人自迷,剑不多情人多情! 没有人目睹残剑与飞雪的一战,但天下人都知道── 飞雪从此对残剑入迷,对残剑动情── 残剑符合飞雪的每一条标准: 一、他剑术极好,在赵国不是第二,就是第一,很可能是第一。 二、他是刺客,残剑想杀的人和飞雪一样:秦王。 3、他还很英俊,这重要吗?对一个女子来说,当然重要! 还能有什麽评论?用四个字:天作之合。 其它年轻剑客怎麽反应?只有嫉妒、羡慕! ──残剑实现了年轻剑客们的幻想,他得到了最美剑术也最好的女子为伴。 ──残剑还改变了刺客这个行业的性质。刺客通常是寂寞、孤独的,如刺客长空,默默独行,年年徒归;但残剑有佳人陪伴,刺秦反而成了一件乐事,可以年复一年,刺复其刺,其乐融融,其乐无穷! 因此,残剑被飞雪改变。 据说,残剑原来是剑痴、刺痴、书痴,他的剑法从书法中脱胎,但这时他又多了一痴: 情痴! 残剑对飞雪情也痴,传说他为飞雪过许多誓,比如非飞雪不娶,谁若伤飞雪一毫,他必杀谁等等。 残剑唯有一点没变── 杀秦王之志!当然这无须改变。 ······ ······ 魏千翔找到陈歌,“梁家离倒下去,现在只剩下最后推一把。至于做狗做成精的武飞,也用不了多久。我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只看你的了。” 陈歌说:“那就等你做完,我再做。在你开始之前我曾经说过,只要你把他们带到我面前,让我把他们曾经欠我的,全部拿回来,我就帮你。” 魏千翔皱眉,“希望你不要食言。” 陈歌耸耸肩说:“我最大的把柄在你们手上,你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用了几年时间才得到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你难道觉得我还放得下,逃得开吗?” 魏千翔沉默,好像的确是这样,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面色自若的陈歌,他心里有些不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