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血战不休 友军到来
随着莫云轩的到来,李峰七人与对面五万大军已经接近,看着气势昂昂的大军,说一点不怵,那是假的。 李峰转头看着莫云轩;“你怎么来了,唐国还需要你。” 莫云轩摇摇头;“现在的唐国是胜还是败,都看这一战了,所以我来了。” 李峰一听,调笑道;“那就是说要是这一战关系不到是胜是败,你不会来了?” 莫云轩笑着摇摇头,很是无奈;“怎么说呢,相比的话,你肯定希望我留在唐国指挥,而不是在这里。” 李峰顿时拍拍莫云轩的肩膀;“幸苦你了。” 要是这一战不关于胜败,那么不会来的莫云轩是最受伤的一个人。 所以,金鹰五人都深感的点点头,看着那美丽的真男人。 这时,对面五万强兵的首领完颜小,身高马大,大约三十左右,修为在玄灵低阶,一看七人挡在行军路上;“给你们三秒,是离开活着,还是留下去死。” 李峰望着他,道;“我选择………………” “死” 七人同时喝道,又在话落时握着武器朝着敌军中冲去! 血液在这一刻喷出! 血斧在蛮虎的手中砍翻一片片士兵,又被一片片士兵包围住,在身边无穷无尽的敌军中,蛮虎掀起了混战。 他本来就是混战之王,出笼的老虎,只有混战才能让他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士兵们在恐惧,在兴奋,围着蛮虎攻去。 剑,在阿风的手中变成了一抹长长的锋芒,他的身体在转动,在躲闪,好似在敌人中跳起了华尔兹! 他是一个刺客,每一剑都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 他是一个优雅的舞者,他的攻击是那般的好看,美丽,却透露出死亡。 刀,是超级黑刀,在金鹰的双手中握着,不用一丝武技,朝着敌人攻去。 每一刀都带走了一片士兵的生命,可是眼前的士兵却丝毫没有减少。 他继续的冲着,身体上在冒着震撼人心的霸道之气! 箭,在小魔的手中变成了夺命之箭,快、准、狠、他时而在翻起身体,时而在敌军中扭转身体躲过一次次的攻击,又射出一支支夺命的箭。 他就像那森林中的精灵,运用自己灵活的身体,夺命的箭,猎杀着猎物。 锤,双锤在雷刑的手中冒着雷火电光,一砸、一挥、一撩、掀翻一片片的敌人。 他的攻击永远是这样的威猛,其实说来,他才是混战之王! 因为他的攻击本就为了混战而生。 傀儡,密密麻麻的傀儡,大约有一百只左右,它们的身体上连着无形的灵魂线。只见莫云轩每一次手指的抖动,它们就发出一次次的攻击。 他的手指比任何钢琴家在弹琴的时候还要优雅,虽然他弹的琴是一首夺命之曲。 刀与剑,一个灵活,一个直来直往,从一个个士兵的咽喉中滑落,带起一片片血液洒落于地面。 他的双眼是天下看得最准最灵活的双眼,几乎在每一次的攻击,都是从敌人咽喉中划过,让刀与剑变得锋利无比。 可是,他们的敌人是五万人! 那怕是剑问天、白花少主、酒候、贪狼几人联手,也只有被累死的结局。 他们不知道吗?不明白吗? 他们明白,他们就如那古时的赵云龙一样,统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们比赵云龙多了一个任务,他们不能退! 赵云龙可以在救回阿斗时选择撤退,但他们却只能苦战到死! “给我杀。”完颜小看到这样一边倒的局面,虽然震惊七人的勇气与实力,但却明白这七人是在送死! 他冲了上去,以玄灵阶的修为瞄上了蛮虎! 他一冲,那些低阶军官,以玄丹玄法的修为瞄上了李峰、金鹰、阿风、小魔、莫云轩、雷刑! 一瞬间,七人好似感到站在了巨浪之前,那冲来的压力好似要把自己掀翻! “破地五斧;第四斧;星沉地动。” “剑十四章;第三剑;剑破九天。” “万狼箭法。” “傀儡技;三千青丝!” 蛮虎在地面的晃动下挥动起了血斧。小魔一瞬间射出密密麻麻的箭矢。阿风的剑带着惊天的剑气。莫云轩的头发射出一道道灵魂线,连接着三千只傀儡。 “嗜血杀气诀。横扫千军第一试!” 好似奔跑中的豹子的影子,李峰跑在一个个敌人群中,用完了一套套连招后,从天而降,使出那天外一剑! 轰隆一声巨响! 在大量士兵的惨叫下,地面出现一个圆形大坑。 然后李峰气也不喘,握着刀剑继续朝着敌人冲去。 死亡的血液又一次喷出,渐渐的,七个血人身上分不清是自己的血液还是敌人的血液,杀杀杀,成为了他们脑子唯一发出的命令。 疲惫笼罩在他们的脑海,身上那密密麻麻的伤口发出了剧痛。 可是他们的敌人,看着这七个人,眼中有了退缩,他们是谁,从何处而来,为什么会这样厉害! 明明每个人的身上都中了不下于几十处伤口,可为什么他们一步也不退,还要继续跟他们对战。 为什么,他们明明只是玄灵阶,却挡住了他们。 杀杀杀,一定要杀了他们。这个想法也是四万八千士兵唯一想到的。 忽然,一声惨叫传遍开来,牵动着李峰六人的心。 “啊!!!” 只看放弃双锤、早已飞在空中,发出炸弹的雷刑,眼看数万的箭矢弩箭朝着自己飞来,虽然用炸弹挡住了大部分,又躲过了不少,却还是被九支箭从空中射落下来。 看见雷刑要从空中跌落下来,士兵的头领完颜小立即放弃对战蛮虎带着一众士兵朝着雷刑那里奔去。蛮虎无法去追击完颜小,被大量士兵挡住,担忧的双眼随时注意着雷刑。 雷刑感到了死亡,或许跌落地面之时,自己就再也活不下去! “纵然死,也要挡住你们,我不是唐国人,可我却明白金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金国一定不能得到胜利。” 雷刑在坠落中,双手快速打着法印,要以生命为代价使出一次强大的爆炸。 “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是假仁慈也好,多管闲事也罢,但身为一个世界中的活人,我明白金国这样的国家当道,死的人更多。或许我的梦想没有完成,有些可惜,但梦想在这样的场面前又能算得了什么呢?唐国给我好好的对待天下百姓!!!!” 大喝完,就在雷刑要从空中吸取空气入体,就在李峰六人大喝一声;“是的,我们这一群多管闲事的人,就算各自身怀各自的梦想,但在这样的场面前,又能算些什么。如果为了活下去,为了不死,我们离去,那么金国以后杀的人就与我们有关,这一次我们就当一次无名的英雄,让我们为了正义而死!” 只看,一道锋芒从要攻击跌落地面的雷刑的一片士兵中闪过,然后血液便从那些士兵的腰中喷出。一位脸带阳光身穿铠甲的少年,一把接住雷刑,阻止雷刑的自杀式攻击。笑道;“唐国一定会好好对待百姓。” 雷刑一看来人,大喝道;“你怎么来了,你可知道你现在关系多少人的生存!” 李静玄摇摇头;“从侯君木的死,我决心任何人都不可以打乱唐国,不然就是我的死敌。我想不来,不管是为了谁我这个皇帝都不能来,可是我也想做一回为了兄弟而死的人,也想做一回唐国的无名英雄。” 在李静玄一来,那士兵首领完颜小大喜起来;“杀,杀他者封侯拜将!!!” 是的,现在他们这些士兵的战斗有了意义,因为唐国皇帝居然孤身一人来到了这里! 一旦他们杀了皇帝,这个消息一定会带给唐国战败。 “也许我本就不是一个好皇帝,对不起了侯君木。”李静玄留着泪水,朝着敌人冲去。 然而下一刻,突然,从左边、右边、后面三个方向冲来了三位援军! 左边,一个带着金色面具的人握着一柄直直的刀冲来,他的刀刚刚出鞘,犹如银河斜挂,快到士兵们连刀长得什么样也没有看见,便已经倒地不起。 他的刀很快,很急,至少李峰也没有看出他的刀是如何出鞘的。 很简单的一个答案,他一定是那金衣捕快刘雨泽,唐国第一快刀! 因为李峰认识的人中,只有他出刀最快,还会前来相助。 右边,一个宛如小家碧玉的女人握着一柄鸳鸯刀,她的刀不快,就如她的人一样,却美丽中看不出一丝杀机。 她那挺直的鼻梁,一动一笑,犹如那春风吹起湖面上的涟漪,可爱极了。 她一定不喜欢杀人,因为她在杀人的时候喉咙在动好似想要呕吐一般。 可她此时却又在不停的杀人,女人真的很难懂。 或许因为男人,她夏晚晴这个不喜欢杀人的女人杀了人。 后方,一个白衣男子,脸上带着一股潇洒之气,浑身散发着浪子的味道,他正握着一柄九曲之剑,犹如一条云龙一般,从敌军中杀个来来回回。 他大概不反感杀人,因为在杀人的时候他在笑;“真是倒霉了啊,从听你李峰说过唐国,我无事来这里一看,却遇见这样的场面,无奈之下我也只能陪着你们上了。” 即便是他凌云,也清楚就算现在新到四人加上李峰七人,十一个人依然会被这五万大军淹没。 但他是个浪子,浪子就不会顾虑什么。 一种感动,无声却带着直入心底的感动,击中了李峰的心,他在笑,用着染满血液的脸庞在笑,这个笑说实话,很不好看,但却带着一股神秘的吸引力。 所以他的笑引起了他们的笑。 刘雨泽、李静玄、凌云、夏晚晴、金鹰、蛮虎、莫云轩、雷刑、小魔、阿风,李峰。 十一个人,在敌军之中,在这生命会随时离去的地方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