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开局即王炸,一张神专!
“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指尖弹出盛夏……” ……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告诉你,告诉你我没有忘记……” …… “oh!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 ……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良久,袁韬艰难地抬起头来,用看怪物的目光看向了陆远。 一个人想要写出一首好歌,其实不算太难,水准之上的创作人,谁还没有灵感如尿崩的阶段? 难得是持久! 持久地保持高质量输出! 更难的是横跨不同的曲风,持续地高质量输出。 一般而言,每个知名的创作型歌手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风格,比如周董、力虹、JJ,他们的歌,风格都极为鲜明。 熟悉他们的人,只听曲子,大概就能猜出是谁的歌。 风格鲜明,一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特色,加深在歌迷心中的印象,二来嘛,在熟悉、擅长的领域,更容易产出高质量的作品。 然而,陆远却打破了这一规律。 五首新歌 五首快男舞台上演绎的歌,风格极为多变,并且,每一首的质量都相当高。 都具备金曲的潜力。 华语乐坛出现过陆远这样的歌手吗? 一时间,袁韬还真想不起来哪个人名。 或许曾经有,但成名的创作型歌手中,绝对,绝对找不到陆远这样的‘怪物’! ‘完了。’ ‘自己好像又要上套了。’ 明明知道前方有陷阱,但袁韬却心甘情愿地往里跳。 毕竟,前方潜在的收益,太大了,大到足以让他让步,让很多步的那种。 从千禧年至今,内地虽然也出了不少好歌手,但华语乐坛仍是港台歌手的天下。 半壁江山都不止! 尤其是创作型歌手,内地这边还没有出现一个能同周、王、林、陶相抗衡的歌手。 港台地区的娱乐业,太发达了,每年都有出彩的新人冒出来。 男歌手中,千禧年前,香江有四大天王,千禧年后有周、王、林、陶等小天王,一波接一波,内地歌手被打的溃不成军。 也就最近两年,依托选秀节目,冒出了不少新人,虽然仍旧和港台地区有较大的差距,但选秀出来的新人,已然初步展现出恐怖的潜力。 李玉春就是其中的典型。 “小远,关于分成你是怎么想的?” “要不,我先提一個方案?” 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意味着袁韬放弃了‘抵抗’。 只要能签下陆远,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谁能拒绝一个浑身散发着金光的歌手? 金子的金! “袁总,您请讲。” 袁韬调整了一下情绪,直接明牌。 “代言、商演、演唱会等分约,第一年六四,我们六,你四,第二年,五五,第三年,四六,我们四,你六。” “第四年,七三,你七,我们三。” “第五年,八二,你八,我们二!” “另外,华艺承诺,公司内部给出的资源,不会低于雨泉、杨坤。” “关于这一点,希望小远你能够理解,毕竟,他们一个是公司的元老,一个是早已成名的内地天王,你一进来就踩在他们头上,不利于公司团结。” “不过,我坚信,凭你这张新专辑,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就是我们华艺无可争议的一哥!” 陆远沉吟片刻,试探性地报价。 “第一年,五五,第二年四六,第三年,三七。”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虽然陆远是自带流量的选秀天王,但华艺也不是什么小公司。 往后,陆远还要借用华艺的渠道,利益方面寸步不让,即使签约了,心里也会留下疙瘩。 听到这个稍显‘过分’的分成比例,袁韬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反对,而是陷入了沉思。 有戏? 陆远其实只是想试一试,就地还钱嘛,结果,袁韬似乎愿意让步? 半晌,袁韬转而问起了别的。 “第四、第五年呢?” 显然,他已经倾向于答应了。 “袁总,我们可以签3 X的合同,三年之期期满,具体比例到时候再谈,同等条件下,华艺拥有优先签约权。” “这个提议,怎么样?”
“这,我需要向上级请示一下。” 袁韬略带歉意的笑了笑:“小远,麻烦你稍等一会,我很快就回来。” 这一回的请示,不是推辞,而是真真正正的请示。 同一个新人签下这样的条约,袁韬必须要和大股东华友商量商量,如果不事先请示,华友那边说不定会怀疑他的能力。 不是我方太弱,而是敌方太强! 此役,非战之罪! “您请!” 陆远仍然和上次一样,起身将袁韬送到了门口。 看着袁韬步行前往酒廊中的一处卡座,陆远默默地收回了视线。 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他有一种预感。 此事,多半能成。 近年来,华友世纪大动作频频,然而却没能止住公司营收下滑的势头。 上市公司是需要对股东负责的。 华友为什么要和光线合并? 一切都是为了自救! 眼下,光线和华友看似处于蜜月期,但拥有后世记忆的陆远却知道,这项合并案最终却是以破产结束。 一个大火的艺人之于一家上市公司,其意义不单单是吸金能力,提升股价,增加公司未来预期,更重要。 后世,多少上市公司因为一部电影大卖,从而股价飙升? 在艺人身上失去的,最终会从金融市场取回来,而且通常收获的,远比投入的要多得多。 华友,他吃定了! 三年之期一满,主客易位,到了那时,想要再和他续签合同,单纯靠钱,可就不行了。 另一边,袁韬的请示工作进行的并不是很顺利。 一个新人第一年的分成就是五五,除了有特殊关系的,业内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离谱’的合同。 “王总,是,这份合同的比例确实夸张了一点。” “但,请伱相信我!” “陆远值得!” “他配得上这份合同!” “就在刚刚,我见到了陆远的新歌。” “没错,他第一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完成度很高,除了MV没拍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的缺点。” “王总,我可以断言,这张专辑是一张神专!” “新专辑里的十首歌,每一首都能当做专辑的主打歌!” “我可以用我的名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