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Flower?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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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星星,在远远的天河里发着光,看似遥不可及。但因为它们的存在,我们才会在漫长的旅途里,每一次抬头,都心知家的方向。希望从不消亡,它只被放弃。 [楔子?她等了很久很久] 白色的欧式花园栏杆边,蓝色和淡红矢车菊灿烂开放。 广播里响着柔和的钢琴音乐,或许是因为天气好的原因,孩子们的室外活动时间提前了,一个个穿得胖乎乎的孩子像小动物一样,吵吵闹闹推推掇掇憨态可掬地从圆顶欧式建筑里拥出来,拥到了绿色的草地和金色的沙坑边,开始了他们欢乐的游戏。 年轻的幼教老师们前前后后照顾着,忙得不亦乐乎。 突然,一个老师发现白色的栏杆外站着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男人,印象里,好像上午他就站在那里过,不过后来又不见了。 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那男人衣着精致,气质不凡,不像是坏人,也许是想来考察幼儿园的新家长。 这男人虽然长相说不上多英俊,但就是觉得挺帅的……年轻的老师有点儿花痴地想。 其实,如果老师看到这男人一周前的形象,可能会生出报警之念。 那时他还是一头金发,服饰鲜艳夸张的另类男。 而现在他已经染回了黑发,穿起了得体的风衣——这大概是他成年以来最符合大众审美的形象了。 不得不说,慕成东确实是把魅力隐藏在玩世不恭中的男人。 他是来看圈圈的。 从封信对李青蓝说出的答案默认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个故事的走向,完全脱离了他的想象。 圈圈,圈圈,那个当日在医馆见到的,像极了姚姚的小女孩儿,竟然是他的孩子。 他用了一周的时间,将自己锁在房间中,关掉所有通讯设备,如困兽般醉生梦死。 他需要整理他的记忆。 那一年相爱及分别的画面,都被酒精和失眠切割成了零星的碎片,很多的细节似乎出现了偏差,像打乱了的拼图,怎么也凑不到一起。 他出身不俗,父母都是商界能人,忙于事业,对他多有内疚。 他年少狂放,我行我素,也难说不是失落带来自负。 而姚姚,从见到的第一眼起,他就感觉到这个年轻女孩儿身上有一种和他相似的东西,他仿佛在荒蛮之地接近绝望时竟然看到一个同类,那种感觉震动到无法置信。 他们着了魔般被彼此吸引、靠近、疯狂相爱,带着一种幻梦般的不真实与爆炸般的战粟。 他甚至舍不得将她的存在分享给任何一个异性朋友,包括视为兄长的封信。 他曾认真地幻想过为她穿上婚纱时如冰雪女王般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场景——觉得自己的傻气像个怀春少年却又乐不可抑。 姚姚突然冷冷地告诉他决定分手的消息的那天,他像遇见她一样,觉得那是场梦。 只是美梦成了噩梦。 毕竟他是慕成东,他再沉迷,仍是骄傲的人。 所以他没有挽留,没有回头。 他的背影冷硬,看不见伤口。 他一直以为,是她负了他,但多年后,故事却成了另外一个版本。 她成了被负心人抛弃的那个,她还用她一向擅长的蛮不讲理却出奇制胜的手段成就了一段契约婚姻,因为她怀了那个负心人的孩子却一心要生下她。 这个负心人,竟然是被她抛弃后像狗一样逃离了c城五年不敢回头的他。 只是,故事再如何混乱,他终究看到了一点儿亮光:那个孩子。 所以,他来到了圈圈所在的幼儿园。 小小的长相酷似姚姚的女孩儿,像只孤独的小鸟,哪怕是游戏时间,也只远远地坐在角落里。 她对世界充满戒备,像童话里那颗小小星球上的玫瑰花,明明不能保护自己,却还要骄傲地举起自己软软的小刺,试图安慰自己不怕。 他呆呆地看着她,阳光洒在她的小脸上,那么薄的皮肤,娇嫩欲滴。 但她那么不快乐。 一种自责和心痛铺天盖地地涌来,他曾以为自己这次回来已经刀枪不入,但这一刻,无论多么荒诞,他竟然相信,那孩子也许真的是自己的骨肉。 他在她的小脸上,仿佛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无助与悲伤。 他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有上前打扰,悄悄离开。 但转身间,却发现封信不知何时,正站在他的身后。 封信把一个档案袋拍在他的手上。 “我不知道你和姚姚之间当年发生了什么误会,但我想,作为一个男人,你暂时不会再想与我见面了,所以,我们就在这里说声再见吧。 “这个袋子里是你和圈圈的亲子鉴定结果,慕成东,圈圈是在我的守护下降生的孩子,我很高兴,你是她的爸爸。 “因为我知道,你虽然是个混账,但仍可让人放心。 “慕成东,圈圈在等她的爸爸,她等了很久很久,幸好,你在她长大以前回来了。” 慕成东沉默着,他承认自己对封信现在的感觉是五味杂陈,但是,或许这些不再重要了。 他还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做,每一件,都刻不容缓又充满希望。 他突然明白了那小女孩子为什么叫圈圈。 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 无论走得再远,圈圈总能带你回到最初的那个点。 她是他和姚姚,命中注定的那个渴望圆满的圈。 他突然想起高中时曾经有一次去封信家玩,等封信做功课的时候,无聊翻起的一本封信书架上的童话书。 那时他对书里的情节充满了讥讽。 “被蛇咬上一口,就能够在死后回到自己的星球上去找回那朵玫瑰花,这是可笑的逃避法。” 他大大咧咧地评价。 “那花早就谢了,他也早就回不去了,世上是没有回头路的。” 封信应该早就习惯了他的出口妄言和肆意聒噪,他一向有那种在闹市里读书也安静如莲的定力。 但那天,封信反常地停下了手里的笔,回头看了在地板上毫无形象地仰躺着的他。 漾开的笑容就像那本书里画的麦田一样温暖和煦。 封信轻声说:“如果他必须回去,那就会有路的。” 不知道为什么,许多年后的这一天,他会想起这一句来。 如果必须回去,那就会有路的。 少年清润的声音和多年后沉稳鼓励的目光奇异地重合在一起。 慕成东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心里微微发烫。 17.她把我当配角,而配角不需要感受 春天的江南小城,渐渐雨水纷纷。 接连几天的阴雨,把新生的香樟树叶清洗得闪闪发亮,嫩绿耀眼。 我坐在窗前的工作台前,马克笔在纸上游走,有时眼睛觉得微微酸涩,就抬头看看窗外。 风是静的,天是静的,呼吸也是静的。 让人想起“岁月静好”这样的词来。 给出版社画的第一本早教绘本已经于春节后正式交稿了,出版社的老师表示很满意,我也大大松了一口气。 而上周开始,我的绘本在网络书城开始预售,一上架竟获得了不错的成绩,更是令我喜出望外。 出版社的老师也因此加紧了对我后面几本的催稿,我开心的同时,也更增加了压力。 不过,此刻我心里另有一件事,让我的情绪始终无法很好地集中在手里的笔上,让我有些烦恼。 正走神,放在工作台另一端的手机已经活泼地响了起来。 我扫了一眼,犹豫了一下,按下接听键。 七春欢快的声音从那一头传过来:“程安之!你收拾好没有!记住我的安排了吗?先给自己化个妖姨妈妆!穿上我送你的艳光四射小短裙!再换上我搁门口的那双大红色细高跟鞋!最后去理发店吹一个一次性大波!用惨绝人寰的巨大改变来秒杀全场!记住,你就是我今天的秘密武器!” 我脑补了一下她说的画面,全身立刻起了一身细细的鸡皮疙瘩。 不过幸好她在电话的那一边,看不到我惊恐的表情。 七春使用成语的功力真是日渐长进啊…… 我对着电话安抚她:“好的好的,我会照做的,女王,你快去忙吧,不要担心我。” 挂了电话,我再也无心工作。 走到房间里唯一的一面穿衣镜前,我看了看镜子里那个人,简单素净的一张脸,清汤挂面的直发,眉梢眼角都是满满的与人为善的软意,实在和“惊艳”二字无缘。 再看看七春说的她放在门口的那双大红色细高跟鞋,默默地决定还是抗旨不遵。 电话里的内容,其实就是我刚才一直在小小烦恼的点:今天是七春组织的我们的高中同学聚会。 之前的很多年,我和七春一直都在外地,所以从没参加过一年一次的同学会。 去年底我俩一起回来了,在学校时就是班上的中心人物的七春,一回到c城,理所当然就立刻接手了这次的同学会组织。而且因为她的面子,不少之前没打算参加聚会的老同学这次都决定来了,有几个还是从外地赶回来的,可谓是毕业后人最齐的一次同学会了。 我从学生时代起就一直是泯然于众人的存在,所以这种聚会对我来说原本压力也不大,问题是,我终于要和唐嫣嫣碰面了。 我有点儿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用流行的话来说,我是傻,不是蠢。 那日在唐家的小饭店巧遇唐嫣嫣,她当着我的面对封信演了那么小小一出,我要是回过头还转不过弯来,也枉吃了这么多年米饭了。 我们曾是高中时的闺密,因为一次事故,我们发现彼此喜欢上了同一个人:那时全校最引人注目的学长封信。 唐嫣嫣因此而和我绝交。 后来封信毕业,我和唐嫣嫣又恢复了朋友关系,但到底不再有从前的亲密单纯。 大学时我们相隔两地,逐渐失去联系,各有各的路。 而我去年底回到c城后,在婚纱店与她重逢,才知道她这些年,如同魔女换彩衣,已换上一颗烟视媚行的心,更对年少的纯情过往嗤之以鼻。 我们话不投机,过后仍是疏于联系,她知道我圆了纯白之梦和封信走到了一起,我看她嫁为人妇尘埃落定,以为她也不在意。 但小饭店之夜让我蓦然发现,她对封信,竟是有那么一份不甘的。 这份不甘,或许并不是因为那个人是封信,而是出于一个人在十字路口时选择走上了其中一条路后,回首对另一条路的本能失落和好奇。 此端玫瑰,彼端砒霜,人活于世其路弯弯,谁又能真正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内心想要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生活? 至少唐嫣嫣,她是迷茫的。 所以,她才会背着我,试图走近封信,甚至当着我的面,用很直接的方式抛洒她的柔情,进行试探。 而我,这样一个在高中时期连表白都不敢的胆怯蘑菇,或许在她心里,甚至不需要顾及我的感受。 她把我当配角,而配角不需要感受。 这些,我其实都已经前前后后想清楚了。 只是,我这个人,一生不曾与人相争,但凡有分歧,也都是默默地自我消化掉了。 上学时,七春就经常为我这种性格而恨得牙痒,冲动地替我出头,但后来渐渐了解我,也开始释然。 我只是不争,但也不让。 所以虽然想清楚了这些,我却也没有去找唐嫣嫣理论,我想只要我坚定地站在封信身边拉紧他的手就好。 结果却遇上这个同学会。 我们必然相见,我却很难像过去一样对她毫无芥蒂,而她又会怎样待我? 赶到“水云间”酒楼时,小雨已经停了,我收了伞,站在酒楼外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早有服务生拉开大门,迎我进去。 这是c城一家新开的名声挺响的酒楼,整个酒楼内外都装潢成了盛唐风情,大厅中央搭了表演区,一群波涛汹涌的美人儿身着宫装在吹拉弹唱,很是夺人眼球。 倒是很符合七春张扬猎奇高调的喜好。 我进了约好的包厢,门一开,喧闹声便如水般涌出,声声入耳。 包厢里大概有二十来个人,我一眼就看到了最熟悉的两个人。 明艳时尚的七春,清秀脱俗的唐嫣嫣。 她们的周围,都围着不少同学在交流,俨然形成了两个阵地。 现在这两个阵地的人一起向我看来。 我扬起满脸的笑容,朝在座的人友好地挥爪。 一个有些中年发福的男同学第一时间叫出我的名字来:“程安之!” 我受宠若惊地应声,竟然真有人记得我啊。 经过一番热情地寒暄,我在七春旁边落座,耳朵里塞满了她的教训声。 我今天还是按照以往的风格,化了个淡妆,穿了身素色的衣裙。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觉得做一朵安静的小花就挺适合我的。 我从来都不具备像七春和唐嫣嫣那样各具风格的惊人美丽,但我总算也能清秀得体,如果按七春给我设计的路线挑战自己,我怕我会驾驭不住。 所以我做好了让她骂的准备。 不过,不久后,她就顾不上管我了,因为同学们陆续到齐了。 18.如果岁月能温柔一点儿,别离能轻缓一点儿 高中同学,多年不见,每个人的变化都是从内到外的,令人惊叹。 入了官场的口气变得很领导范,自己创业的忙着结识人脉,早早嫁人生子的凑在一起各种煲奶瓶经,职场女性则互相吐槽办公室政治。 酒过三巡,不知是谁把话题扯到我身上来了。 大家仿佛突然发现了我的存在,都纷纷赞我混得不错,当年考得好,现在在大公司工作,事业有成,春风得意,看起来比同龄人都年轻精致,还有油嘴的男同学调侃我脱胎换骨变得貌美。 我向来不善应付这种虚虚实实的场合,感觉在扮演自己所不熟悉的被注目的角色,一时间十分窘迫,只好一个劲儿地笑。 就在这时,一个轻柔却清晰的声音插了进来:“你们都说错了呀,安之现在幸福,可不是因为这些呢。” 我的心猛地一沉,像坐过山车时的失重感。 所有人果然立刻成功被吸引,和我一起,看向坐在我对面的唐嫣嫣。 她今天仍然极美,在一群精心打扮过的姑娘中熠熠生辉。 唐嫣嫣在学校时就是有名的美女,但当时她清高自爱,从不和男生走近,让人可望而不可求。因此在很多男生心里都是最初开在心间的那朵白莲,或许在回忆青春时,都会留下一抹遗憾和怀念。 而多年以后,她的美丽,如同落进凡间,依然光彩照人,却多了一些可亲近之意。因此,她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这次聚会上最受男同学们追捧的中心。 此时她一开口,就勾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 都是成年人,在社会上也摸爬了几年,谁能听不懂弦外有音? 唐嫣嫣看大家都望了过来,轻轻一笑,纤白细长的右手指自然地拨了一下耳边如墨的发丝。 这个动作让她显得更加纯美可人。 她朝我眨了一下眼睛,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般,面孔上微微泛出粉红来。 “哎呀,安之,我不小心说出来了呢……我不是有意的啦……” 我已经大概猜到她要说什么。 她是了解我的,我们曾经是好朋友。 她知道这种时候,越是喧闹,越是挑拨,我反而越会沉默。 果然,在大家的起哄下,她勉为其难地害羞地“出卖”了我。 “我们安之,可是用了八年时间,把咱们学校的头号男神追到手了哦……” 答案昭然若揭,几乎不用猜,“封信”的名字就开始在席间轰然传播。 只是,在那样青葱的年纪里,那闪闪发光的少年,是一种干净的阳光的信仰。 而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信仰有时只是用来被嘲笑的工具。 七嘴八舌的惊讶调侃瞬间淹没了我。 “天哪,程安之你在学校就暗恋封信?” “但是我听说封信离婚了啊?” “什么!离婚了?!他已经结过婚了?!” “封信当年考了什么大学啊?” “不是说高考完了以后他就失踪了吗?” …… 唐嫣嫣神补刀:“安之你什么时候办婚礼?我可等着喝喜酒呢……哎呀,是不是他那个女儿不同意?上次看那小女孩儿当众打你,真的挺凶的……” 我被震惊、关心、同情、嘲笑、鄙夷、围观等情绪铺天盖地地包围了。 包厢本来并不小,坐下三十人都显宽敞。 但此刻我却觉得呼吸困难,仿佛要窒息。 语言的技巧真是高深,唐嫣嫣几句话,我就成了这么让人可惜又可厌的形象。 可是,如果我跳起来反驳她,或者揭露她,那就会变成更可笑的闹剧。 我一直觉得,比悲剧更难堪的,是闹剧。 如果七春在场,可能会对唐嫣嫣掀桌,但是七春不在,她刚刚去洗手间了。 所以,我只能用我的方法面对。 我抬起头,冲唐嫣嫣笑了笑,刚想开口,包厢的门突然被推开了。 七春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 刚才她有点儿喝多了,说要去卫生间吐一吐,另外一个女同学陪着她去了。 可现在看她的模样,却完全没有了醉意。 更奇怪的是,那个本来陪她前去的女同学,原本已经是两岁孩子的妈妈了,说话风格也是各种女汉子的,这会儿却跟在她后面,双手轻轻拉扯着衣角,显出一副违合的少女之态来。 我正微感诧异,只听得七春大声道:“来来来,大家看过来,有家属来访!” 一个身影从门外信步走了进来。 就像过去在校园里的每一次,他出现的时候,无论是在哪个场合,都有那么一个瞬间,人群会有着微妙的片刻忡怔。 仿佛他自带让时间停止的小魔法。 岁月经年也不舍得在他的身上留下太多痕迹,他依然眉目如画,依然挺拔清瘦,依然疏朗淡定。 依然是如太阳般不可直视的偶像学长。 而我们都回到懵懵懂懂的青涩时光。 “大家好,打扰了。我是程安之的家属。”封信朝大家含笑点头。 他一出现,我整个方寸就乱了。 他离开学校以后,几乎断了和所有同学的联系,虽未隐姓埋名,但也几乎是隔绝了自己的音讯。 这么多年来,除了行医救人,他生活得单调刻板自律,或许不是刻意为之,但确实对过去的自己有所回避。 我从未想过在过去的同学圈中公开与他的关系,更不曾想他会出现在我的高中同学聚会里。 他应该非常清楚,虽然不同届不同班,但以他当年在学校的声名影响,在场每个人都能轻易认出他。 一旦重新出现在这个旧日校友圈里,他这些年的种种都将被好事者深挖,离奇的扭曲的虚假的混乱的都将变成他新的负担。 这才是我最担心的。 我再也不想让他多受一点点伤害了。 他的自苦自罚,已经足够了。 封信的出现,让刚才本来就沸腾的话题有了突破口。 但气氛完全就不一样了。 “封信学长!” “啊啊啊学长还是这么帅!完全都没有变嘛!” “程安之你好幸福啊!!” “封学长你拐走了我们最温柔的女同学,来来来先罚酒三杯!” “不交代恋爱经过别想走!” …… 封信一点儿也没含糊,一手轻轻按在我的肩上,一手接过递来的酒杯。 “我认罚。”他好脾气地一饮而尽。 我急了,他酒量并不太大,三杯白酒下去就算不倒也会伤身。 大家又起哄倒上第二杯。 他却笑道:“今天我们还有事,还有两杯记在账上吧。” 七春也拿出了大姐头的气势打圆场:“还有两杯冲姐姐来!封信是来接人的!姐姐我批准安之可以早退了!” 在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中,封信拿起我搭在椅背上的外套,给我裹在身上。 他平时的动作就是这么温柔细致,我开始的时候会受宠若惊小鹿乱撞,时间久了,也渐渐习惯。 但看在他人眼里,却又引来一阵起哄和尖叫。 我们出门的时候,暂时被人遗忘一直沉默的唐嫣嫣突然扬声道:“封学长!你可要好好对我们安之!你连孩子都有了,我们安之可还是第一次恋爱!” 她这满满的恶意再也掩饰不住,连在场的其他同学都愕然了,吃惊地看向她。 我一下子手脚冰凉。 微微发抖间,封信揽过我的肩来,一只手爱怜地抚了一下我额前的碎发,替我将发丝拢到了脑后。 他家教甚严,家风传统,即使是恋爱,也很少做出亲热出格的举动,更别提是在人前。 我正觉有些反常,却听他用异常温柔的声音说:“之前,我走了一些弯路,谢谢安之一直陪着我、相信我,所以我一定会好好对她,一心一意对她,请大家放心。” 大概没有人想到,一个男人,一个曾经优秀到让在场所有人都只能仰视的男人,会这样放下骄傲,坦然地回应这场恶意的质疑。 因为太过坦然,因而变得感动。 有几个女同学明显对唐嫣嫣露出了厌恶的表情来。 七春则朝唐嫣嫣夸张地冷笑了一声,然后送我们出门。 到了酒楼外面,我才感觉到新鲜空气扑面而来的畅快。 七春满意地拍了一下封信的肩:“干得好!姐姐我可以放心地把安之交给你了!” 封信只是笑而不语。 我一头雾水:“什么?” 七春得意地说:“我刚才出去上卫生间正好遇上他在另一间包厢和人吃饭!我说这么巧,要不要过来见见安之的同学们,他立刻就跟来了!” 我这才明白封信为何会突然出现。 我有些抱歉地对七春说:“没有完成你想要的出场,让你失望了……” 七春哈哈一笑:“少说屁话,我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就知道,唐嫣嫣今天肯定会出幺蛾子,这么多年了,她还是这个臭德性,以为天下人都是她妈得惯着她……你们走吧,我现在回去收拾收拾她!” 朋友二字,常被人挂于嘴边,但是人的一生中,能够有一次,得遇七春这样的朋友,你才会明了,这二字的真正份量。 刚才唐嫣嫣那样对我,我一直没有哭,但现在却鼻酸了。 看小说或电视剧时,我最不喜欢看到英雄的落魄,美人的迟暮。 我妈说我这是矫情病,得治。 可是,如果岁月能温柔一点儿,别离能轻缓一点儿,又有什么不好呢? 曾经天真过的姑娘,曾经倾心过的恋人,就算走到了不同的路上,渐行渐远,能在彼此的身影即将消失在视线的时候轻轻挥一挥手,总好过把一切击成粉碎模样。 我有些回避见到唐嫣嫣,或许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这次是该彻底陌路了。 而她终究用她的任性,把那一点儿曾有过的年少真诚,变得如此不堪。 坐进封信的车里,他喝了酒,所以要我开车。 我把车发动后,想了想,又熄了火。 我贪心的盯着他的脸看了又看,一个劲的傻乐。 他微笑,满眼无辜:“干嘛不开了?” 我忸忸捏捏的哼唧了几个字。 他迷茫:“什么?请程小姐代驾要付小费?” 我急了,觉得脸发烧。 他却从善如流的伸出手来,在我面前摊开掌心。 一颗金灿灿的巧克力球魔术般出现在他的掌心里。 他含笑道:“这个够不够?” 我惊奇不已接过来,他的手指轻轻滑过我的掌心。 我佯装镇定地调侃说:“严肃的封医生怎么会买这么可爱的糖果?” 他说:“听人说这是刚才那酒楼自制的特色糖果,想你大概会喜欢,特意问服务生要了一颗。” 我的心一跳,又一跳。 跳成欢快的雨滴,跳成酥麻的鼓点。 就算在最奢华的梦境里,我也不曾幻想,他能如此温柔体贴,成全一个女人所有的虚荣和想象。 他比我所能想象的最好还要好。 他静静地看着我。 我瞅了他几眼,再也按捺不住,心一横眼睛一闭,解开了安全带,一个侧身扑到他怀里仰头亲了上去。 他下巴上新生的胡楂略显粗糙的摩擦感带来更为强烈的心跳。 我依然不熟练地寻找他的嘴唇,然后被他温柔而强硬的扣进怀里。 随后,我就被他唇间淡淡的酒香和柔软的触感深深地包围了。 这一次,是甜蜜到仿佛要死去的窒息…… 19.气呼呼的封老爷子 “小程丫头,你中午带相机过来,给我的宝贝们都拍个照。” 在电话里,封老爷子这样命令道。 封老爷子是古董发烧友,而我在香港照顾彦一时跟堪称少年古董专家的彦一学过一点儿皮毛,因为这点儿共性,封老爷子对我青睐有加。 我喜欢一身正气风骨铮铮又不失孩童心性的封老爷子,也敬重他是封信的爷爷,对他的话向来言听计从,不惜扮演乖巧小叭狗的角色。 不过,今天,我却从这通电话里,听出封老爷子浓浓的不悦来。 到了封家,封老爷子已经把他历年来收集的宝贝们都搬到了大书房里。 我以前多次参观过他的宝贝们,老爷子虽然鉴赏水平一般,但胜在一片心诚,这些年不分良莠地收,倒也收了一些真的好宝贝。 除了上次给我看的号称皇帝用过的田黄章,还有一些瓷器和玉器,也都市场价值不菲。 我注意到和以往不同,每件宝贝下面都压了一张纸,我随手抽出一张看,上面是对此物的简单鉴定说明。 我一眼就认出那是彦一的字。 突然想起彦一最近都住在封家,和封老爷子朝夕相处,他年少避世,唯一的爱好也是捣鼓这些古物,且极具天赋。 不夸张地说,他对古玩的鉴定能力恐怕还在某些专家之上。 只是彦家庞大的商业帝国根本不需要他这项天赋和能力,他也对世间事无欲无求,因此世人无法得知这个领域有这样一个少年天才。 不过,他肯出手帮封老爷子对他的藏品做了这样细致的归类整理及鉴定,说明他是真把封老爷子当成亲人了。 封老爷子闷闷不乐。 我一边拍照一边问:“为什么突然要给它们拍照呀?” 封老爷子气呼呼地说:“要把它们全部卖掉。” 我大吃一惊,要知道,这些宝贝,封老爷子可是看得极重的,他年纪大了,出诊的机会也不多了,每天在家里,把玩研究他的这些收藏,是他最快乐的事情之一。 以前有人对他的藏品出过高价,他都哈哈一笑,从未动过卖掉的念头。 一方面因为他用多年努力赚得家境殷实,不差钱,另一方面也因为他对这些物件是真爱。 可现在,他怎么突然动了要卖它们的念头? 封老爷子开启吐槽模式。 原来,风安堂的一个老医生,无意间在封信的办公室抽屉里,看到一份将风安堂的地皮出售的文件。 封信竟然要把风安堂卖掉! 老医生赶快偷偷打电话告诉封老爷子。 封老爷子闻之大惊,他了解封信的个性,他孝顺稳重,这些年俨然已是风安堂的新一任主人,大小事情很少烦到老爷子,但卖地这件大事,他却是最清楚封老爷子的态度的。 到底什么事会让他瞒着爷爷做出这么大逆不道的决定?! 封老爷子性子倔,本来一通电话就能明白的事,却非憋着自己琢磨。 他琢磨来琢磨去,就想到了一件事。 之前封信和慕成东在东北那边一起投资了一家现代化的大型药材基地,已经筹建了近一年,近日就要正式启动,可不知为何,上周慕成东突然提出撤资。 本来慕成东就是大股东,这一撤资,药材基地将面临巨大的困难。 虽然封信并未告诉封老爷子是什么原因,慕成东也闭口不谈,但封老爷子还是隐隐明白他们兄弟间出了些问题,自己不便插手。 但如果要卖掉风安堂的地皮来补这个空缺,也太荒唐了。 风安堂是封老爷子年轻时打拼下来的基业,在他心里是要世代相传的宅地,他宁可卖掉他的宝贝来筹钱,也不愿意动那块地皮。 何况,就算慕成东要撤资,凭封老爷子多年的人脉,在别处融资或贷款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何至于要卖地?! 但封信竟然什么都没有说,这是把他这个爷爷当局外人了。 越说越生气,封老爷子的胡子都抖起来了。 看来卖宝贝是假,封老爷子不愿意屈尊直接问孙子,却想从我这里探点儿消息是真。 说起来,我是大概知道封信和慕成东之间出现的问题的。 小圈圈竟然是慕成东的孩子,这实在是令谁也难以想到的神展开。 但是对于小圈圈来说,这未尝不是一次新生。 封信说,以他对慕成东的了解,虽然慕成东表面上嘻嘻哈哈没个正形,但其实内心非常孤独敏感。因为慕成东生于缺少关爱的环境,所以他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重走他的路。 慕成东既然知道了圈圈是他的孩子,就绝不会放弃她,唯一的问题是,他和姚姚之间,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 自己深爱的想要走入婚姻的女人,突然和他分手,隐瞒了怀上孩子的事实,嫁给了他情若手足的兄弟。 也许答案可以通过抽丝剥茧终有一天解开,但自尊的粉碎与挫伤却需要更长时间。 所以,慕成东选择了避开封信。 慕成东或许都没有考虑过突然抽身对封信的巨大压力,然而封信却没有做任何挽留,选择了让他离开。 封信说,这是自己为小圈圈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把她送回到真正的爸爸怀里。 只有慕成东断绝与封信的来往,他才能真正安心地去担负起姚姚和圈圈的未来。 只是这些话,封信没有对慕成东说,慕成东也没有问。 而风安堂的事情,我也听封信提过一点儿。 准确地说,并不是风安堂要整体出售,而是封信和彦一的小叔彦景城达成了某种商业合作的意向,封信以风安堂入股,彦氏企业出巨资,将现在的风安堂所在地变成现代化的商业大楼。 之前彦景城使出卑鄙手段陷害风安堂,但却得以和封信正式面对面。 不知道他们之间经过怎样的交流,双方最后竟然确定了这样的合作意向。 据说大楼落成后,下面五层仍是风安堂医馆,而上面的十几层则会变成城市的新兴综合商业体。 让医馆融入城市中心,而不是孤傲地排斥改变,让祖国的传统医学以坦荡的方式走进每个普通人的生活里,在质疑和陌生中直面挑战,让繁华商场里的购物人群也成为中医馆的受众从而成为良性的传播者——这或许是年轻的中医师封信的自信。 一阳初生,万物复苏。 我明显能够感觉到,最近的封信,越来越像我少年时偷偷观望的样子,他不发一言,却成竹在胸,他睁开双眼,从容不迫地安排和指挥着他的未来。 这种变化,是那么的悄然,就像大片的绿叶丛里,青色的花蕾几乎融入一色里难以分辩。 但没关系,我知道他一定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行走的。 我认真跟随。 还有一个原因,我隐隐猜到,却没法和封老爷子说明。 我猜,封信开始涉足商业运作,也许和他的父亲封华即将出狱有关。 他想为他的父亲出狱后做一些铺垫安排。 因为封寻的死,封老爷子这些年来一次也没有去探过监,也许在他心里,儿子已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与他再无瓜葛。 然而,当年封华经营的华薇集团,因为封华的入狱而一夕破产,上千员工失业,多少人命运因此而改变——那是封信心里最为沉重的一页。 也许这些年,他曾经无数次地质疑自己当年的选择,对父亲的恨和怨,又怎知不是掺杂了对自己未能阻止悲剧发生的悔? 将自己的恨和悔发泄在父亲身上,最后造成了更多人的悲伤流离,自己也因此改变了人生的轨迹,这一切,或许是封信原本温和仁善的性格里,不能承受之重。 所以,和彦景城合作,用资本的力量将一切尽可能地复位,或许是他深思熟虑后的想法。 我想,什么时候和爷爷交代这一切,用什么方式沟通,他一定有他的安排。 我其实不必太担心,现下安抚好封老爷子的情绪就好。 一边给封老爷子的宝贝们拍照,我一边思忖着等会儿偷偷短信告诉封信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