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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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卧房里再度传来一声器物与地板亲密接触的闷响。 正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的红缨吓了一跳,哭丧着脸跑到隔壁:“爷,格格都进去两刻钟了。您真的不去瞧瞧吗?” 十四一拳砸在旁边的榆树上,无语至极:“爷要能进去,还会站在这里吗?” 为了今天的三朝回门,他做了足足两天的心理建设,把什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什么“要杀要剐随便来”之类的话翻来覆去念了百遍。结果晋安僵着脸一言不发,一走完流程、打发掉内务府的官员就把自己锁进了书房。十四关心则乱,在外头求爹爹告奶奶,急得抓耳挠腮,愣是一点办法没有。 最后还是蓁蓁一把推开窗户跳了进去,父女俩说一阵、吵一阵、砸一阵东西。十四急得抓耳挠腮,盯了那窗户许久,终究不顾体面地贴了过去。 屋里,蓁蓁一副软糯撒娇的语气:“阿玛,你就别为我操无谓的心了。岳大哥很好,十四哥哥也没什么不好。有你和姑母两座山靠着,我要是还活不出来,乌雅两个字就改成乌鸦算了!” “傻孩子,夫妻之间,哪能只是‘没什么不好’就行了?我是怕你日后……” 蓁蓁嗔道:“我知道我额娘与你琴瑟和鸣。但不是每个人都稀罕这个,我想要的很多。像是到西北军营里去走一走看一看;像是鄂伦岱、齐世武这些人,一个都别想活着;甚至像孝庄文皇后那样生则镶政,死谥文宣。阿玛,岳大哥给不了我这些。” 晋安猛地回头打量女儿,倒像头一回认识她似的,又看看窗户,半晌才喝道:“你知道你这话是什么罪吗?” “犯上的罪,杀头的罪?”蓁蓁冷笑,“您一辈子兢兢业业,不与人为难,就平安一世了吗?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既然皇上让我嫁进皇家,我自然不能辜负了我自己。” 十四骇然,恍惚想起大婚那夜,她问自己跟四哥关系如何,不由心下一惊。 晋安怒火中烧,竟然冷笑连连:“我现在才后悔没有早早让你们完婚。像你这样把野心都挂在嘴上的人,只怕在宫里一天也活不下去,还敢自比太皇太后?”他说着忽然伸手把窗子一推,十四躲闪不及,正好暴露在父女俩的视线之下。 蓁蓁脸上刚浮现出的一点不服之色瞬间凝滞,孝庄皇后能够襄政育圣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她的丈夫皇太极早死!她一时嘴快,竟然忘了这个!蓁蓁略有几分慌乱地低下了头,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她一个小女孩儿,忽然遇上这种事,除了自己给自己找点念想、排解郁闷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十四叹息一声,刚要开口。晋安已经沉声道:“你跟我来。” “我?叫我?”十四受宠若惊地跟着出去了。 舅甥两人快马出城,向一路疾行,过了官道,踏上泥泞的小路,又把马拴在树下,步行了快一个时辰的时间。 十四终于忍不住上去说:“你身上有伤,歇会儿吧。” 晋安沉默地继续往前走,山势逐渐陡峭,野草没腰,茂盛的枝叶屏蔽了稀薄的日光。他就拔下佩剑拄在地上,艰难前行。十四见状忙带着两个侍卫上去,拿匕首清开前方缠绕的藤蔓。如此走走停停一个多时辰,忽然见前方一点微光,似有出路。 十四刚松了口气,却见两个穿短□□衣的青年男子手持弓箭,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什么人!别过来,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他们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话,在满清入关七十多年的现在这已然很少见了,更奇怪的是,这两个人竟然不曾剃头,乌青的长发束在头顶。十四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有头发的中国人,不由一愣。 那两人却欣喜地喊道:“乌雅大人?”说着赶紧收了弓,飞快地跑过来跪在晋安面前:“给您请安,您是来祭拜孙神医的?” “是啊。劳烦你们带路。” 那两个男子又磕了两个头,才起身带他们抄小路进了村子。比起处处透着前明痕迹的村庄,更让十四震惊的是,晋安在这里相当受尊敬,沿路的村民驻足问好,有的会趴下来磕两个头,年长些的甚至会眼含热泪。他这个明显是满人贵族打扮的生人,因为在晋安后头,竟然没受一句盘问,就大摇大摆地进了村。 如此又行了两刻钟,来到一座荒山附近,山上密密麻麻数不清多少坟头。其余都是土堆堆,唯有山顶一座是青石垒砌。按理说,墓主应当是当地最尊贵的人。可是墓碑上竟然空空如也,连个姓名也不曾留下。 晋安带他来到那座古怪的坟墓前,肃立半晌方说:“你跪下,给他上柱香,磕个头。” “啊?”十四一愣,还是乖乖照做了。 晋安凝望着那碑说:“天地君亲师,按理说,这世上出了皇宫再无人当得你一跪,但是这里头埋的,乃是你的救命恩人,这一谢,迟了二十多年,他约莫还当得起。” “啊啊啊?”十四瞬间反应过来,“是我小时候的事?” “没错。当年娘娘生你难产,宫里太医都说大人小孩必有一个活不下来。你四哥派人给我送信,我就和法海一同,从这里绑走了这位孙大夫。” “你也看见了。这里的汉民隐居避世,不愿服从我朝统治。他本可以像其他人一样世外桃源,逍遥一生,却因为你我被拖入红尘俗世之中,再度面对改朝换代的现实。” 十四默然,刚生出几分歉意。晋安又说:“不过你也不用感到抱歉,因为这人是个混蛋神棍。” “啊啊啊啊?”十四再度懵逼。 “不知他是为了报复,还是真的观察到了。总之他跟我说,康熙二十七年正月初九酉时三刻,皇宫方向紫气潆潆,宛若龙腾之态,宫里必有贵人出生。” 十四一惊,霍地转头看向那空空的墓碑。 晋安大力抚摸着那墓碑,苦笑着叹道:“姐姐有凤翔之份,起先我是很高兴的;但是后头从黑龙江回来,见你混得发愣,又觉得忧心——难道将来的大清臣民就奉这个混小子为主吗?当时我以为,只要你有了本事,有了圣宠,有了自己的势力,就会沉稳下来。后来,你真的有了本事,可是皇上屡屡派四爷监国,六爷十三爷都支持他,我才开始害怕——因为这都是老孙料到的,他说四爷长你足足十岁,如果你有夺嫡之份,必然跟他产生矛盾——所以我才把那些想要附庸你的家族赶走,没有干柴,烈火自然要烧得小一点儿。” “直到最近皇上……我才真的后悔了。不是当皇帝的人都心狠,而是不狠心的皇帝都非死即亡国。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位置,也是最脏最累最孤家寡人的位置,我不该因为一个莫须有的预言,就……” 他说到最后已经更咽难言,十四却明白了他的未竟之语:不该助长他的野心,最后把女儿也赔进去了。十四震惊到无以复加,像是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冲进眼眶里,化作酸涩的液体流出来。康熙小时候对他非打即骂,额娘另有许多孩子,这是唯一一份他独享的长远而深重的期盼。 “为什么要后悔呢?”他听见自己说。 十四缓缓一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天子?凤袍加身的荣誉,我也可以给额娘挣。更何况,还有你和表妹。” “当真?那四爷呢?” “八哥不懂四哥,你们也不懂。放心,我自有办法。” 他虽然不肯明言,这番话却足以让晋安发现当日身长不过三尺的赢弱婴儿,已然长成健壮的成年人了。不管你信任与否,时光总会替你把事业与责任都交到下一代人手中。 “也罢。”晋安凝视了他半晌,终于仰天长叹一声,解了腰间佩剑在手上细细抚摸一回,终于递过去,“拿去。” 这是顺治赐给费扬古,费扬古传给晋安的名剑追虹。十四浑身一颤,骤然看向他。 “十几年前我说过,哪日你独领一军的时候,就将此剑赠予。其实当日平苗的时候,就已经达成条件,是我舍不得它。拖了几年,好在不晚。” “舅舅!” “不必多说,赠人之物我绝不收回。” 十四低头浑身颤抖,半晌才跪下双手接了,眼泪大颗大颗地摔在那斑驳的剑鞘上,四分五裂。 晋安说:“回去吧。我在这里跟老孙说说话。” 十四转头一步三回头地往前走了有二三十步,郊外呼啸的春风忽然送来隐忍的泣声:“她从小怕打雷,下雨的时候,别叫她一个人。” 十四脚步一顿,抱着剑飞快地往前走,找了个山窝窝没人的地方,痛痛快快哭了一场,才往山下来。 被他们支开的侍卫正急得团团转,见了他如获至宝地迎上来:“殿下,出大事了。西北罗卜藏丹津反了,八爷献给皇上的海东青居然莫名其妙快死了,皇上气得昏过去了,现在所有皇子,都在西山候驾。” 作者有话要说:人物的态度≠作者的态度。十四爷党的两个人在一起bb说,我想上位≠作者说,他要上位。 破梗: 晋安开始的态度是,有人说我侄儿要当皇帝,不管真假,先培养他一下吧。他是不希望看着四十四打架的。 但是自从康熙选了这两个人,还用赐婚的方式把他绑死在十四的船上,就没有他说话的余地了,所以他才把剑拿给十四,就跟绣瑜说,以后由你执棋是一个道理。 为什么德妃不干预?因为作者觉得没啥好干预的。公平竞争,能者上位,只要她活着一天就能保证he,有啥好干预的? 接下来的故事,会是一个两个聪明人因为各自的利益斗争,却因为共同的亲人、理想、价值观互相妥协,最后达成一致的故事。而不是我妈喜欢我,所以我当皇帝。 每次解释这么多,是希望大家花了钱,都能看明白看高兴。现在看来,花两三个小时回复评论不如多码字。早点把一个情节写完,可能更明白。从此以后不会回复一般评论,只回复长评和微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