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二八〕“欲有”,原作“有欲”,拾补校作“欲有”。【】器按史记、论衡纪妖篇正作“欲有”,今据乙正。 〔二九〕陈仁锡史铨曰:“晰,明也,谓梦中明见子耳。”顾炎武、徐孚远、钱大昕、俞正燮说同,索隐谓“其名曰子晰”者,非是。论衡“晰”作“游”,亦形近之误。 〔三0〕论衡“曰”下有“日者”二字,史记日本古钞本、三条本,“日者”二字在“病”字下,当据补。 〔三一〕正义谓:“代及智氏也。”器案:据下文,则谓范氏、中行氏也。 〔三二〕“属”上,史记、论衡纪妖篇有“帝”字,当据补。“我”字,元本残缺,今据朱藏元本及余本补。 〔三三〕“说”字,论衡纪妖篇同,史记作“谓”。 〔三四〕“其”字,史记、论衡纪妖篇作“且”。 〔三五〕左传襄公十四年:“失则革之。”杜注:“革,更也。” 〔三六〕“奔”下原有“之”字,拾补以为衍文,今据删。 〔三七〕水经汾水注:“浍水又西,至王泽,注于汾水。晋智伯瑶攻赵襄子,襄子奔保晋阳。原过后至,遇三人于此泽,自带以下不见,持竹节与原过曰:为我遗无恤。原过受之于是泽,所谓王泽也。”案:王泽在今山西新绛县西南七里。 〔三八〕“自带以上不可见”,史记、论衡纪妖篇俱作“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水经注作“自带以下不见”,此疑当从水经注改“上”为“下”,或从史记、论衡订补耳。 〔三九〕“原”何本误“言”,又“二”作“三”。朱筠曰:“案节有二,以蔽上下,中藏朱书,不必三也,当从大德本作二。” 〔四0〕原无“曰”字,史记、论衡纪妖篇俱有,今据补。 〔四一〕史记、论衡纪妖篇俱重“襄子”二字。 〔四二〕“天使”,原作“大吏”,今据史记校改。史记并重“山”字。水经汾水注:“原过水西阜上有原过祠。怀道协灵,受书天使。”天使为春秋、战国时习言之神道,左传宣公三年:“燕姞梦天使与己兰。”又成公五年:“婴梦天使谓己。”皆其证。论衡作“天子”非是。水经汾水注云:“汾水又南与彘水合。水出东北太岳山,禹贡所谓岳阳也,即霍太山矣。”太平寰宇记四三:“霍山一名太岳,在县霍邑东三十里,禹贡曰:壶口、雷首,至于太岳。郑康成注:今河东彘县有霍太山,周礼职方氏冀州镇曰霍山是也。” 〔四三〕“灭”上原有“及”字,拾补校“及”作“反”。拾补识语云:“案此字当去,史记亦作反,皆因下反灭衍也。”案论衡正无“及”字,今据删。 〔四四〕“百邑”原作“三百邑”,史记、论衡俱作“百邑”,下文亦作“百邑”,水经汾水注:“观阜,故百邑也。”作“百邑”是,今据删正。 〔四五〕“属”,当从史记作“噣”。 〔四六〕“脩下而冯上”,史记无“上”字,李笠曰:“冯下,当依风俗通补上字,上句大膺大对举,下句左衽介乘亦对举,此句亦当以脩下与冯上对也。上文龙面而鸟噣,与此句同一例。文选吴都赋:洲渚冯隆。刘注:冯隆,高貌。盖谓伉王下体长而上体高耳。” 〔四七〕“任”,史记作“衽”。方苞曰:“介,甲也。此指武灵王变服习骑射事。左衽,变服也;介乘,谓甲而乘马习骑射。” 〔四八〕“河宗”,原作“河室”,今据史记校改。正义云:“穆天子传云:河宗之子孙则当作“”柏絮。按在龙门河之上流,岚、胜二州之地也。”器案:穆天子传见卷一。尚书尧典:“禋于六宗。”贾逵曰:“六宗,谓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 〔四九〕“”,史记作“貉”,正义曰:“音陌,自河宗、休溷、诸貉,乃戎、狄之地也。” 〔五0〕正义曰:“**伐晋之别邑,谓韩、魏之邑也。” 〔五一〕正义曰:“亦戎国。” 〔五二〕“以”,史记作“引”。 〔五三〕御览**六、事类赋八引汲冢琐语:“智伯既败,将出走,梦火见于西方,乃出奔秦;又梦火见于南方,遂奔楚也。”则智伯又未身死也,姑存之以待质疑。 〔五四〕“知山”,史记作“知氏”。 〔五五〕正义曰:“括地志云:三神祠,今名原过祠,今在霍山侧也。”水经汾水注:“彘水又西流迳观阜北,故百邑也。原过之从襄子也,受竹书于王泽,以告襄子:襄子斋三日,三月丙戌,余将使汝反灭智氏,汝亦立我于百邑也。襄子拜受三神之命,遂灭智氏,祠三神于百邑,使原过主之。世谓其处为观阜也。”案太平寰宇记四三:“观堆祠在霍邑县东南三十里,堆高三丈,周回十里,俗谓其处为观阜。”观阜,今名观峰,在山西霍县霍山北。 〔五六〕“王迁”,史记作“幽缪王迁”,集解曰:“徐广曰:又云湣王。世本云:孝成王丹生悼襄王偃,偃生今王迁。年表及史考,赵迁皆无谥。”器案太史公曰:“吾闻冯王孙曰:赵王迁,其母倡也。”冯唐传亦作“赵王迁”,应氏此文,即本龙门,则史记原作“王迁”,可知。淮南子泰族篇亦云:“赵王迁流于房陵。”而“幽缪王”,赵策作“幽王”,列女传赵悼倡后传作“幽闵”、此皆索隐所谓“人臣窃追谥之”者也,不足据。史通疑古篇作“赵王嘉迁于房陵”,大误。 〔五七〕拾补曰:“钱云:括与牧不同时,此应氏误。”拾补识语曰:“括当为匆。”札移曰:“案代李牧者,史记赵世家作赵匆,李牧传及战国策赵策又作赵葱,疑应氏本作葱,或作总,总俗书作捴,与括形近,因误而为括,此传写之失,非仲远之误也。” 〔五八〕史记“上”作“之”。其文云:“王迁六年,大饥,民讹言曰: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案公羊传宣公十二年:“锡之不毛之地。”何注:“硗埆不生五谷曰不毛。”文选七命注:“凡地之所生谓之毛。”此盖谓赵受天灾,颗粒不收,而秦人幸灾乐祸也。下二句谓,如谓言之不信,试看地上之出产如何也。 陈完字敬仲,陈厉公之子也〔一〕。初,懿氏卜妻之〔二〕,其繇〔三〕曰:“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锵锵〔四〕。有妫之后〔五〕,将育于姜〔六〕。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七〕。”周史有以周易筮之〔八〕,遇观之否〔九〕,曰:“是谓 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一0〕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一一〕;非此其身,在其子孙〔一二〕: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一三〕。”厉公为蔡所灭杀〔一四〕,国内乱;完奔于齐,齐侯以为卿,辞曰:“羁旅之臣〔一五〕,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教训,而免诸罪戾,弛于负檐〔一六〕,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一七〕”使为工正〔一八〕。饮桓公酒,乐〔一九〕,曰:“以火。〔二0〕”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二一〕”君子曰〔二二〕:“酒以成礼,弗继以yin〔二三〕,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yin,仁也。”桓公嘉之,爱敬日新,位比高、国〔二四〕,始食田采,姓田氏焉〔二五〕。六世田成杀简公〔二六〕。其三世曰和,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祠太公以下〔二七〕。后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列言于周室〔二八〕。其孙曰威王〔二九〕。到王建用后胜之计〔三0〕,又宾客多受秦金,劝王朝秦,不脩战备,〔三一〕秦兵平步入临灾〔三二〕,民无敢格者,迁王建于共。国人歌之曰:“松耶柏耶,亡建共者客耶〔三三〕”疾建用客之不详也〔三四〕。 〔一〕史记陈杞世家、田敬仲世家俱谓厉公名佗,左传则谓厉公名跃,集解、索隐引谯周所谓“世家与传违”也。 〔二〕二世家俱谓齐懿仲。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卜,以荆灼龟。” 〔三〕汉书文纪:“占曰:大横庚庚云云。”李奇曰:“占谓其繇也。”师古曰:“繇音丈救反,本作籀,籀,书也,谓读卜辞。” 〔四〕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雄曰凤,雌曰皇,雌雄俱飞,相和而鸣锵锵然也,犹敬仲夫妻有声誉。” 〔五〕杜注曰:“妫,陈姓。”御览一六八引颖容曰:“舜居西城,本曰妫汭。”汉书地理志:“汉中郡:西城。”应劭曰:“世本:妫虚,在西城北,舜之居。” 〔六〕杜注:“姜,齐姓。”左传隐公八年:“不为夫妇,何以能育。” 〔七〕陈世家集解引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并列。”左传疏云:“与卿并,为上大夫也。”又集解引贾逵曰:“京,大也。”正义谓五世为陈无宇,八世为田常。 〔八〕田世家太史公曰:“盖孔子晚而喜易,易之为术,幽明远矣,非通人达才,孰能注意焉。故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占至十世之后,及完奔齐,懿仲卜之亦云。”则谓懿氏卜妻,亦以易占之耳。 〔九〕史记陈世家集解引贾逵曰:“坤下巽上,观;坤下干上,否;观爻在六四,变而之否。”论衡卜筮篇:“卜曰逢,筮曰遇。” 〔一0〕史记陈世家集解:“杜预曰:此周易观卦六四爻辞也。易之为书,六爻皆有变象,又有互体,圣人随其义而论之。易正义云:居观在近,而得其位,明习国之礼仪,故宜利宾于王庭,为王宾也。否卦义曰:否,闭之也,非是人道交通之时,不利君子为正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国也。言利宾于王庭,值无国之世,故刺君子为不正,必代君有国。” 〔一一〕史记陈世家正义:“六四爻变,内卦为本国,外卦为异国。” 〔一二〕史记陈世家正义:“内卦为身,外卦为子孙,在外,故知在子孙也。” 〔一三〕汉书叙传幽通赋注引应劭曰:“陈完少时,其父厉公使周史卜得居有齐国之卦也。” 〔一四〕拾补曰:“灭衍。” 〔一五〕史记陈世家集解:“贾逵曰:羁,寄;旅,客也。” 〔一六〕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檐”作“担”。 〔一七〕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云:“逸诗也。翘翘,远貌也。古者,聘士以弓。言虽贪显命,惧为朋友所讥责也。”器案:诗王风汉广疏:“庄二十二年左传引逸诗曰:翘翘车乘。即云招我以弓,明其远,故服虔云:翘翘,远貌。”据此,则杜预用服注也。左传昭公二十年:“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曰:先君之田,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进。”则是以弓招而不往,亦据虞人言之,孟子所谓“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者是也。 〔一八〕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掌百工之官。” 〔一九〕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齐桓贤之,故就其家会。据主人之辞,故言饮桓公酒。”器案:此如秦公子针九献飨晋侯之类。 〔二0〕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作“公曰:以火继之。” 〔二一〕左传疏引服虔曰:“臣将享君,必卜之,示戒慎也。”又曰:“未卜其夜者,诗云:厌厌夜饮,在宗载考。郑玄云: 考,成也。夜饮之礼,在宗室同姓则成,于庶姓让之则止。引此敬仲之事云:此之谓不成。是言敬仲非齐同姓,故不敢也。”器案:晏子春秋杂篇“晏子饮景公酒,日暮,公呼具火,晏子辞曰:婴已卜其日,未卜其夜。”条又见说苑反质篇言“晏子饮景公酒,令酒必新,家老曰:财不足云云。”此即将享君必卜之类也。 〔二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以制义法。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据此,则春秋内传、外传中之“君子曰”,皆左氏之辞也。隋书魏澹传载魏史义例:“案丘明亚圣之才,发扬圣旨,言君子曰者,无非甚泰,其间寻常,直书而已。”此说得其本柢。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宋襄与楚战,有“君子曰”,文虽有讹舛,要之,必左氏传旧有此文,因而致误耳。或以为刘歆伪窜,诬矣。
〔二三〕御览八四三引左传注:“夜饮今误yin为yin乐也。” 〔二四〕左传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杜注:“国子、高子,天子所命为齐守臣,皆上卿也。” 〔二五〕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集解引应劭曰:“始食采地于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隐引应劭曰:“始食采于田。”此文“始食田采”,亦谓始食采于田耳。 〔二六〕史记邹阳传集解引应劭曰:“田常事齐简公,简公说之,而杀简公。”田常杀简公,见左传哀公十四年。简公名壬。 〔二七〕史记齐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孙田和始为诸侯,迁康公海滨。”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宣公卒,子康公贷立。贷立十四年,yin于酒妇人,不听政,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云“十四年”者,盖谓贷之不听政自十四年起,至十九年,田和乃迁之也。十二诸侯年表亦在十九年。 〔二八〕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三年,太公与魏文侯会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刘师培曰:“言疑名讹。” 〔二九〕器案:此下疑脱说威王业绩之文。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 于是齐最彊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此文当据史记订补,否则“其孙曰威王”云云,便无着落也。 〔三0〕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四十四年,秦兵击齐,齐王听相后胜计,不战,以兵降秦。” 〔三一〕战国策齐策下:“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玉,使宾客入秦,皆为变辞变齐所命辞,劝王朝秦,不脩攻战之备。”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多使宾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为反间,劝王去从朝秦,不脩攻战之备。”器案:此即李斯传所谓“阴遣谋士,齎持金玉,以游说诸侯”之事也。 〔三二〕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平步”二字作“卒”字。 〔三三〕“亡”,齐策、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并作“住”。齐策曰:“ 处之共、松柏之间,饿而死。”汉书地理志,河内有共县,续汉书地理志同。器案:松柏,疑即荀子彊国篇所谓松柏之塞。 〔三四〕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谓不详审用客,不知其善否也。”纲目集览二:“正误曰:齐人疾王建听信jian人宾客,不与诸侯合从,以亡其国。”器按淮南子泰族篇:“齐王建有三过人之巧,而身虏于秦者,不知贤也。” 谨案:战国策、太史公记〔一〕:秦孝公据殽、函之固〔二〕,拥雍州之地〔三〕,君臣戮力〔四〕,以窥周室,有席卷〔五〕天下、囊括八荒之意〔六〕。当是之时,商君佐之〔七〕,内立法度〔八〕,务耕织,脩守战之备〔九〕,外恃〔一0〕猛将锐卒,因闲〔一一〕伺隙,略定西河之城〔一二〕,南并汉中〔一三〕,西定巴、蜀〔一四〕,东割膏腴之壤〔一五〕,收要害之郡〔一六〕,诸侯恐惧,会盟而谋〔一七〕,不爱尊爵重宝〔一八〕,以致天下之士。当此之时,齐有孟尝〔一九〕,赵有平原〔二0〕,楚有春申〔二一〕,魏有信陵〔二二〕。夫四豪者〔二三〕,皆明智〔二四〕而忠信,宽厚爱人〔二五〕;兼韩、魏、燕、赵、宋、卫、中山之众〔二六〕,其后复有宁越〔二七〕、苏秦〔二八〕、杜赫〔二九〕之属为之谋,陈轸〔三0〕、召滑〔三一〕、乐毅〔三二〕之徒通其意,吴起〔三三〕、孙膑〔三四〕、廉颇〔三五〕之属制其兵〔三六〕;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军〔三七〕攻秦〔三八〕。秦人开关延敌,六国之师,遁逃而不敢进〔三九〕,秦无一矢遗鍭之费〔四0〕,而关东已困。〔四一〕于是从散约败〔四二〕,争割地而赂秦;秦有余力,而制其弊。及至始皇〔四三〕,承六世之遗烈〔四四〕,抗长策而御宇内,〔四五〕吞二周而叱诸侯〔四六〕,履至尊而制**〔四七〕,兼帝皇而威四海〔四八〕。于时议者,恨楚之疏远屈原,魏不用公子无忌,故国削以至于亡。秦因愚弱之极运〔四九〕,震电之萧条,混一海内,为汉驱除〔五0〕。盖乘天之所坏,谁能枝之〔五一〕,虽阿衡宰政〔五二〕,贲、育驭戎〔五三〕,何益于事。且有彊兵〔五四〕良谋,杂袭继踵,每辄挫衄,亦足以袪蔽启蒙矣〔五五〕。始皇自以关中〔五六〕之固,金城千里〔五七〕,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五八〕,遂恣睢旧习,矫任其私知〔五九〕,坑儒燔书〔六0〕,以愚其黔首〔六一〕,穷奢肆欲,力役无餍,毒流诸夏,乱延蛮、貊;由是二世绝祀,以成大汉之资〔六二〕。高祖〔六三〕践祚〔六四〕,四海乂安〔六五〕。世宗〔六六〕攘夷辟〔六七〕境,崇演礼学,制度文章,冠于百王矣〔六八〕。 〔一〕史记秦始皇本纪引贾生言,又见陈涉世家,汉书陈胜项籍传赞因之。汉书注、文选过秦论注引应劭曰:“贾生书有过秦二篇,言秦之过,此第一篇也,司马迁取以为赞,班固因之。”案贾子新书过秦论分上中下三篇。又案:应氏此书,凡一时同引数书,往往并列所举之书名于文前,后即不复分别冠以某书之名,如本篇五帝条引易、尚书大传,正失篇封泰山禅梁父条引尚书、礼,及此文引战国策、太史公记是也。此与史记始皇本纪赞着“贾谊、司马迁曰云云”,周礼钟师疏引五经异义“谨案古山海经、邹子书云云”,史记甘茂列传索隐:“案山海经海内经、启筮云云”,南齐书孔稚圭传稚圭上新建律注表:“又闻老子、仲尼曰云云”,俱为古书特有之例,桂馥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