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明朝好女婿在线阅读 - 第七百五十四章 八百里加急

第七百五十四章 八百里加急

    正德四年五月十八日,就在苏木决定动手的前一天,安化王谋反的消息才传到京城。古代的信息传递速度,确实叫人感到无奈。

    大雨淋漓而下,顷刻之间,就如同老天爷在天上打翻了脸盆,眼前全是白花花的雨水,在城头,在街道上的石板上飞溅起一尺高的水花。

    就好象置身于海潮之中,耳朵里全是“轰隆”的水声。一刹那,竟什么也看不见。

    在后世的历史评价中,大明朝有两个黄金时代。

    一是太祖和成祖时代,明太组朱元璋以草根出身,在消灭了南方割据诸侯之后,北驱蒙古,一统寰宇,成祖则七下西洋,将国势推到鼎盛。

    第二则是仁宗和宣宗时代,有了两代君王的精励图治,百姓富足,国库充盈,史称仁、宣之治。

    土木堡之后,明朝的国势已有了衰败迹象。若不是弘治信任文官,与民休息,只怕明朝要提前几十年灭亡。

    实际上,弘治朝的兴盛,施政纲领用的依旧是仁宣二帝时的那一套。而且,在正德之前,明朝一直都风调雨顺。农耕时代,一个国家的兴衰与否,其实跟老天爷有很大的关系。

    但进入正德年以后,气候好象就有些不正常了。首先是真定大水,然后淮河好象也不太安静,今年又冲了好几个县城。

    到今年,夏天来得特别早,不过是五月中旬,天气就热得厉害。

    这一场暴雨也是特别厉害,在京城广宁门的城门洞里,两个守城的兵丁实在受不了这雨,不住地朝城门洞子里挪着身体。

    二人身上的衣裳都已经被雨水淋湿,冷得厉害,不住地跺着脚。

    其中一人抱怨道:“这雨也凭大,早知道就该将蓑衣带上了。”

    另外一人笑道:“穿蓑衣,仪容不整,仔细被长官丢了这口饭碗。对了,这么大雨水,在往年还真见不着呢!”

    “谁说不是呢,五黄六月,正是割小麦的时候。这一场雨下来,怕是等不及收麦,就要发芽了。”

    一说起地里的庄稼,两个士兵心情都不好起来。

    同时叹息一声:“这老天爷真是弄人!”

    正郁闷着,突然间,那连天暴雨突然停了下来。轰隆的水声猛然消,一切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甚至可以听到耳朵里血液流动的声音。

    回头看去,天已经黑了下来,城市中依次点燃了灯火,在街上积水的印照下,亮得璀璨。

    两个士兵大为惊喜:“雨停了,好好好,地里的庄稼有救了。”

    “阿大,天黑下去了,关城门吧!”

    “好,等下关了城门,去我家喝几杯。”

    “那感情好。”

    笨重的城门发出低哑的声音,在傍晚的寂静中传得老远。

    正在这个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劲急的马蹄声,好象是跑疯了的样子。

    这个时候还有快马前来,还跑得这么快,定然有急事。

    两个士兵同时停了手,侧着耳朵听过去。

    只片刻,就有一人一骑冲过来,看到城门关得只剩下一条缝,那人猛地拉停马,又急又怒地喝道:“开门,开门,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

    原来是驿站的急递

    借着城头的灯笼看过去,骑在马上那人穿着一件用棕树壳织成的蓑衣,头上身上都有水如溪流一样泻下,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

    所谓八百里加急,指的是明朝官方的通讯手段。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得是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的字样,就必须按规定以每天三百里的速度传递。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传送的速度可达到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快达到八百里。

    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八百里加急”专用来表示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

    一般来说,八百里加急通常用于外敌入寇、地方sao乱等紧急大事。

    两个守门士兵知道其中的厉害,慌忙推开城门。

    北京乃是天子脚下,城中的人对于政治都有地方上所不具备的政治热情和嗅觉。

    其中一个士兵就忍不住问:“这位大哥,究竟出了什么事?”

    马上那人很不耐烦,怒喝道:“这也是你能问的,安化王叛乱了,闪开!”

    呼一声,战马冲进城去,“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的声音越去越远,却越来越响。

    两个士兵同时脸一白:“草,国家出反贼了!”

    ……

    刘瑾这段日子的心情非常不好。

    赶走了内阁首辅刘健和次辅谢迁之后,李东阳看起来好象是惧怕了,索性在内阁当起了摆设。至于新补充入阁的焦芳和张彩,索性就是他刘瑾的人。至于区区一个杨廷和,他还不放在眼里。

    可以说,整个大明朝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大权在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真好。

    志得意满的同时,刘瑾还有些遗憾。

    古人讲究的是:富贵不归故里,如同锦衣夜行,

    总感觉少了些滋味。

    但是,作为一个中官,又身处如此重要的位置,根本不可能离开京城。

    于是,刘瑾干脆就派人去陕西将自己的哥哥一家接进京城来享福。一是回报亲人,二也是叫家里人看到自己现在的风光。

    可惜也是大哥没福,在路上行了一个多月,进京之后,竟水土不服病到了。

    这一病就是一个多月,到现在,不但没好起来,病情反继续恶化下去。

    据去给他看病的太医回来说,大哥年事已高,身子本弱,一路上又受了风寒,这次怕是好不了啦!

    能够坚持半年,就算是老天保佑。

    反正一句话,尽快安排后事吧!

    刘瑾在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亲人,本打算让哥哥进京跟着自己享福,却不想反害了他。

    他又是内疚,又是悲痛,心情更是坏到不能再坏。

    加上事务繁忙,已经好几天没睡个囫囵觉,忙了一整天,他也懒得回自己房间,索性在司礼监西苑值房对付一宿。

    现在大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叫醒,胸中一口邪火顿时涌了上来。

    “干什么干!”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怒视着那个前来传信的小太监,眼睛在暗处绿油油地亮着。

    那个小太监吓得魂不附体,跪在地上说话也不囫囵了:“干……干爹……焦……阁老和张阁老……他们,他们!”

    “他们怎么了?”刘瑾大怒,提起枕头就扔过去,正中那小太监的额头。

    古人的寝具都有一个特别,以让使用者不舒服为标准。比如椅子的靠背都做成直楞楞的成九十度,根本就不会考虑你的身体曲线,反正一句话,要让正襟危坐。至于枕头,则用瓷或者木头制成。

    刘瑾的枕头也不例外,用是一整根小叶紫檀。

    小太监额头中了一击,鲜血淋漓而下,差点晕过去。

    这下,他舌头终于灵活起来,急道:“焦阁老和张阁老来见,说是有八百里加急递到内阁,西北那边有紧急军情。”

    “西北,紧急军情,难道是鞑靼人入寇了?”刘瑾立即清醒过来,“更衣,更衣。”

    一种不好的预感从心头升起来。

    那小太监刚要上前,刘瑾不耐烦地推开他:“闪开,你浑身是血,成何体统,下去洗把脸,休息两日。”

    穿好衣裳,急冲冲地进了值房,就看到焦芳和张彩两个内阁辅臣就已经等在那里。

    焦芳的脸有些发青,显示出一种不健康的灰色。

    刘瑾:“怎么了,急报把来看看。”

    他不问还好,一问,焦芳就压不住火:“刘公公可想着起来了,你若再迟些,我就要去撞景阳钟了。你自己看,一看不就明白了。国家大政岂能以儿戏待之,我等身居中枢,每出条一国策大政,都会涉及到千家万户,甚至关系到别人的身家性命,不能不慎之又慎。我大明朝的军制乃是太祖时定下来的,迄今百年,哪里是能轻易动的。”

    焦芳说话如此不客气,甚至还有些痛心疾首了。

    张彩低声道:“焦阁老,刘公公当初改革军制,那也是本着一片公心,军制糜烂,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革的时候,出了这事,我们也不愿意看到的。”

    两大阁老对刘瑾的态度各有不同,焦芳和刘瑾是政治上的同盟,两人是平等关系,说话大可不客气。

    而张彩则直接由刘瑾擢拔进内阁,面对着两人,自觉矮上一头,有点下级见上级的感觉。

    听到他说,焦芳更是恼火:“什么不得不改革,什么一片公心,刘公公就是听信了你的鬼话才改革军制。如今,咱们新入阁没几日,朝廷今天风云激荡,正该镇之以静,以养人望。所谓一动不如一静,哪里还会去找事的道理?”

    张彩被他骂得窝火,忍不住道:“事情不出已经出了,又该如何,埋怨也解决不了问题。”

    刘瑾听二人说得如此严重,心中一惊,拿起那份急报飞快地看起来。

    这一看,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失惊道:“安化王反了?这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