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仙盗信
族祖黄图公说:顺治康熙年间,天下初定,民心还没安定下来。 有位某甲,给吴三桂做间谍。 他觉的某乙强健勇敢,素有心计,就勾引某乙做了同谋。 不久,吴三桂遭到诛杀,他手下的干将们也全部落网处死。 某甲决定洗心革面,不再对朝廷萌发逆心。 可是,他与某乙的往来密信,多在某乙那里。 密信中没有乙的姓名,乙用这些密信威胁要告发甲。 如果真要告发,甲的罪是要灭族的。 甲迫不得已,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乙,把乙赘入家中养起来。 乙春风得意,日益骄横,不再遵行伦理人道,胁迫jianyin甲家的每位女性,所有妇女几乎被他侵犯。女儿的母亲也没幸免,甚至连女儿年才十三四岁的幼弟也遭到乙的。 全家老幼都饮泪受辱,还每日惴惴不安,唯恐他不顺心。 甲抑郁忧闷,无以自聊,常一人躲避出去。 一天,他在田间散步,遇到一位老翁和他说话。 他见老翁从没在附近村落中出现过,感到很奇怪。 老翁说:“实不相瞒,我是天界的狐仙。君固然有罪,然而乙也逼君太甚了,我心中很不平。现在把密信盗来,奉还于君。他失去威胁的根据,就会不驱自逃了。” 说完,拿出十几张纸交给甲。 甲一看,正是他给乙所写的密信,立即撕碎,吞入腹中。 甲固家后,将事情真相直接了当地告诉了乙。 原来,乙为了防止甲女盗取密信,已经把密信藏在铁瓶中,埋在了一个没人知道的隐避地方。 他听甲这样说,不大相信,自己偷偷前去检查,密信果然已经没有。 于是慌慌张张地带着甲的女儿离开了甲家。 甲的女儿天天和乙争吵辱骂,很快就离婚了。 后来,甲乙两家的内幕逐渐泄露出去,两家皆为乡党不齿,都各自携家远逃外地。 明朝末年的混乱,已经达到极端。 圣明的大清朝平定乱世,把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 甲蒙受君恩已经三十多年,当吴三桂抗拒朝命的时候,他就已经反戈进杀桂王,绝对称不上是秦朝热爱故国的“楚之三户”;他暗通吴三桂,也称不上周代留恋故国的“殷之顽民”。 甲就是全家伏诛,也不算是冤枉。 乙乘机污辱甲家全家每一个人,罪恶似乎并不应该轻于祸害善良人家。 可是,乙当初本就是甲的同谋,罪恶与甲原就是相等的;乙又cao戈挟制,放肆jianyin,罪恶实际上应该加甲一等。虽然乙后来得到什么恶报还不清楚,但是天道昭昭,谅他必定不会有幸免遭报的道理。《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