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姑
秦朝的时候,丹阳县的湖畔,有一座梅姑庙。 这梅姑活着的时候有道术,能穿着鞋子在水面上行走,后来违背了道法,丈夫一气之下,把她杀死,并抛尸于水。 梅姑的尸体随波漂流,一直漂到现在建庙之处。 巫师们经常在这里集会,便将她的尸体收敛出殡,暂时没把她埋葬在坟墓里,而是装入祠堂下面正摆放着的一口方头漆木大棺材里。 月亮最亮的日子,时常可以看见在水雾之中,隐隐约约地,梅姑穿着鞋子在行走。 在庙的四周,禁止渔猎。 违犯者则要遭受迷路或淹死灾祸。 巫师们说:“梅姑自己是被杀害致死的,所以她不愿再见到残杀的情景,便采用这些办法来惩罚他们。” 【原文】秦时,丹阳县湖侧,有梅姑庙。生时有道术,能著履行水上。后负道法,夫怒杀之,投尸于水。乃随波漂流,至今庙处。巫人常会(会原作令。据明抄本改。)殡敛,不须坟葬,即时有方头漆棺在祠堂下。晦望之日,时见水雾中,暧然有著履形。庙左右不得取鱼射猎,辄有迷径溺没之患。巫云:“姑既伤死,所以恶见残杀。”(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