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金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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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山,天师宫里。 一众鹤发童颜的长老高高的坐在蒲团上,脸色凝重的听着下面一个中年男子的汇报。 “所以,那机缘不仅在我们自己的地盘上被人夺走,而且还连人都找不到?!” 虎啸真人勃然大怒,身为长老,他自己的弟子被杀死了,凶手没找到就算了,这次的任务可是天师亲自发话,让他们派人将那大机缘给带回来的。 现在事情搞砸了,一众长老心中是又怒又怕。 那中年男子正是当时龙虎山派去追查流光的领头人,此时他战战兢兢的跪在下面,混身汗如雨下。 “这件事情事关重大,派出所有弟子门人下去搜寻,务必要找到……” “不必了。” 那虎啸真人话还没说完,便有一个如孩童般的声音响起,众长老纷纷一惊,赶忙站起来,向上方的首座躬身行礼。 “吾等拜见天师!” 只见在那上首,一个身穿道袍,面容稚嫩的道童正老气横秋的坐在上面。 虽然看起来好像在场的其他人都能做他的长辈,但事实上他可是龙虎山当代天师,一身修为出神入化,按岁数他都有九十多岁了,但看起来还像个孩子,这返老还童便是他实力的最好的证明。 所以在场的人一个个都不敢直视他,都低着头看着自己脚尖,似乎在研究这鞋是怎么做出来的一样。 那道童坐在上面,眼神淡漠的扫视一圈,缓缓道: “那机缘已经消失了,就连吾也推演不到,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 “天师,那就这么算了?” 虎啸真人脾气暴躁,对这种事情非常恼火,但是和这天师一对视,却是当场就怂了。 那天师语气不悲不喜,淡漠无情道: “那机缘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如今却音讯全无,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痕迹、命理统统消失,怕是有大能出手,我们就不要多管了。” “可是天师,朝中国师、昆仑山和万佛寺等门派都有派人向我龙虎山赶来,怕是来者不善啊!” 掌管情报的长老站出来说道。 “来者是客,好生招待,若是问起,如实告知便可以了,至于信与不信,就看他们自己了。” “唉,就怕他们不会善罢甘休啊!”一个长老忧心忡忡道。 “哼!我龙虎山何时怕过他们?”虎啸真人冷哼一声,一甩道袍脸色难看道。 “……” 这下就没有人再说话了,这虎啸真人的实力和地位在整个龙虎山都是数一数二的,他愿意出头,那没人想拦着。 “去吧!” 上首的天师看了众人一眼,挥了挥手,整个人便消失了。 众长老齐声恭送,再起身时也是回去各忙各的了。 …… 却说林京墨这边。 离开了破庙之后林京墨便找到了官道,放出马继续前进,那恶鬼阴气极重,一看便没少害人,如今铲除,也算是一件功德。 雨后的山林空气清新宜人,林京墨坐在马背上悠然自得的捧起一卷书开始读了起来。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自从上次对付虎妖,林京墨尝试调动天地之浩然正气进行压制后,林京墨就有一种浩然正气即将要突破的感觉。 说起来儒道神通威力不差,对付妖邪的效果极好,曾多次帮助林京墨化险为夷,如今浩然正气可以更进一步,林京墨自然很上心,并且更认真的读书了。 黑马就这样一边竖起耳朵听林京墨读书,一边驮着林京墨在官道上小心走着,对这匹黑马而言,能听林京墨读书也是一场大机缘了。 也不知宁采臣是又迷路了,还是跑的太快,接连三天,直到林京墨走到了金华县,也没有在路上碰到他。 第四天日上三竿的时候,林京墨才走出荒凉官道,沐浴在阳光之下,此时雾气尽散,呈现在林京墨眼前的,是一座破败的小城。 金华县四面环山,只有一条官道横穿其间,远远看去,只见这金华县中死气沉沉,人丁稀少。 走近城门,林京墨看到足有五米高的厚重城墙和站在城墙外手持长矛的士兵。 只见这些守卫身上只穿着一件麻布,上面有些补丁,看起来破旧不堪,身后的城墙更是裂纹遍布,显然年久失修。 两个守卫见林京墨骑马而来,都是一惊,伸手拦下林京墨。 “止步!来者何人?” “在下浔阳城秀才林京墨,游历到此,还望两位大哥行个方便。” 林京墨下马,递上二两银子。 那守卫见到银子,顿时脸上一喜,同时看着林京墨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只肥羊,但是林京墨秀才的身份让他不敢得罪,收下后摆了摆手说道: “既是秀才,便不用搜查了,直接进去吧,对了,北城门外的寺庙不要进去,很危险的。” 收了银子的守卫好心提醒了林京墨一句后,便和另一名守卫平分起了银两。 林京墨看到这一幕,面带微笑道谢,然后牵着马走进了金华县中,这金华县人口稀少,加上被四方孤立,已是暮气沉沉。 城中许多店铺都关了门,大街上也没有几个人,寒风吹过,一个个衣服都很朴素。 林京墨衣着华贵,又牵着马在这里实在是太扎眼了,许多人都注意着林京墨。 无奈,林京墨只好在无人处将马收回世界珠后,才在城中找了一处客栈住下。 想是生意不好,客栈里很是冷清,只有一个掌柜的坐在柜台后面看着账本唉声叹气的。 那掌柜的一抬头,看到林京墨走进来顿时热情的不得了,起身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林京墨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掌柜的,我初来乍到,不知咱们这金华县里有什么特产啊?” 林京墨喝了一口茶,准备打听一些情况。 “哎呦,公子这可就问对人了,要说咱这金华县啊,最有名的就属火腿了,咱这金华火腿啊色泽鲜艳,红白分明,瘦rou吃起来香咸带甜,回味无穷,肥rou吃起来香而不腻,美味可口,以色、香、味、形四绝而闻名四方呢,在以前有很多商队来往的时候,别提多畅销了,现在却也只能放在那里,无人问津喽。” “哦!”林京墨眼睛一亮,这金华火腿便是在蓝星也是赫赫有名,这次来可要好好尝尝。 掌柜的看林京墨很感兴趣,顿时讲的更起劲了。 “若是公子愿意喜欢吃小吃的话,这金华酥饼也一定要尝尝,那可是前朝大将所创的一种做法,用干菜做馅料,口感香松酥脆,咸甜可口,老少皆宜啊!” “不错不错,还有吗?” “还有啊,就是这黄酒——寿生酒,液色金黄鲜亮,香味浓郁醇美,过口余香爽适,毫不客气的说,咱这寿生酒全天下可以排进前三甲!那可真是名不虚传啊!” “很好很好。”林京墨感觉这金华县真是个好地方,虽然人烟稀少,但好东西还挺多,不说酥饼,就说火腿,至少可以常温保存2—5年,而且味道极好,非常适合大批量储存。
那黄酒更不用说了,用来泡虎鞭正合适,话不多说,林京墨已经准备出门去采购一番了。 “哎,公子且慢!”那掌柜的一看林京墨的动作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赶紧开口说道。 “嗯?”林京墨不解的看着他。 “嘿嘿。”那掌柜的干笑两声,然后道:“公子想必是要去买些特产吧,其实不用出去买的,小店物品齐全,什么都有的。” 林京墨都要笑出声来了,难怪这掌柜的这么积极,原来是给自己拉顾客呢! “那正好,带我去看看吧,若是成色、数量都让我满意的话,我就是从你这里买又如何?” “哈哈哈,公子果然是个爽快人,请跟我来。” 说着,掌柜的在前面引路,林京墨在后面跟着,穿过后堂,来到一处地窖里。 只见这地窖极大,足有上百平方米,里面很是清凉。 在地窖上面的一条绳子上,挂着一长串色泽鲜艳的火腿,下面则是一坛坛的寿生酒,上面满是灰尘,显然是陈年老酒,一眼看去,密密麻麻,满满当当的。 林京墨上前仔细查看,只见这火腿极为漂亮,rou质紧实,纹理清晰,闻着有一股香咸的气味。 林京墨点了点头,对掌柜的说道:“一会儿你就用这火腿做一道菜,还有你的这些黄酒,也来上一壶,我先品尝一番。” “也好,公子,请。” “请。” 回到客栈,林京墨先去楼上休息,掌柜的则赶紧跑出去,在一家破宅子前找到了正在劈柴的厨师,招呼厨师过来烹饪,那厨子放下斧头便跟着掌柜的走,路上,掌柜的是千叮咛万嘱咐,表示一定要做好。 那厨师的胸脯也是拍的砰砰响,表示一定拿出祖传的手艺来,让掌柜放心交给他! 掌柜的活了五十多年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他看见林京墨的第一眼便知道林京墨不差钱,这趟出来应该就是来游山玩水的。 这种人一般家眷众多,出手阔绰,这笔生意要是做成了,他也就不用愁了,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没一会儿,饭菜便做好端进林京墨的房间里。 厨师为了展现金华火腿最淳朴的风味,将火腿切成薄片,只是蒸熟便送上来了。 蒸熟的金华火腿释放出让人食指大动的香气,林京墨夹起一片火腿,只见其颜色鲜艳似火,薄厚适中,入口香咸,回味无穷,配上一口米饭,简直绝品! 林京墨非常满意,又喝了一口金黄鲜亮的寿生酒,香味浓郁醇美,过口余香爽适,果真好酒。 林京墨眼睛一亮,对站在旁边等候的掌柜说道: “我觉得,我们可以谈价钱了!” 掌柜的闻言大喜,又让厨师多炒了几个菜,和林京墨边吃边谈,最后双方以15斤重量的标准火腿,一个一两银子的价格,收购了客栈积攒下的一百多条火腿。 而百斤一坛的寿生酒则以一两银子的价格“贱卖”给林京墨,也是收走了客栈的全部库存。 而且最重要的是,林京墨来者不拒,生称只要掌柜的还能弄来,他就还收! 这种好东西保存时间长,在世界珠中时间更长,反正不差钱,多备一些,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