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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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张氏见到江婶,就似见到老朋友般,上前攀谈起来。 两人相谈甚欢,江婶时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张氏瞥见李晓香,朝她招了招手。 “若不是你江婶说我和我家闺女用的凝脂都是你做的,我还真一点都不信!丫头,你多大了?” 张氏的笑容十分爽朗,李晓香顿生好感。 “十三,快十四了。” “别看她年纪小,懂得可不少!现今在十方药坊里学习药理药性呢!对花花草草的了解得更透彻了,制出的凝脂也就更好使了!” 提起李晓香,江婶一副十分自豪的模样,这让李晓香的心中涌起一抹暖意。 “妹子,老实说我这铺子不愁没人要,想要盘下来的人多了。” 听张氏这么一说,李晓香心里紧张了起来。 这架势,像是要提价。 只怕张氏一开口,就在李晓香与江婶的承受范围之外。 “而你们从前也没开过铺子。 只怕起初这两个月无人问津,你们连租铺子的钱也挣不回来啊!” 张氏皱眉深思。 “张姐……你是担心将铺子交给我们,却收不回赁钱吗?” 江婶也担心了起来。 在都城中卖了这么久的凝脂,她也明白要将凝脂生意做大,就必须得有个铺头。 否则在客人们眼中,她们将永远是不入流的小商贩。 卖得东西再好用,终究不被当回事儿。 这些日子,江婶也在天桥下街市来来回回走了许多遍,甚至其他的集市也去转悠过。 看来看去,最合适的仍旧是这一小片地方。 行过路过的小老百姓多。 他们买不起香粉街里的香脂香膏,李晓香的凝脂虽然不是他们生活中必须的,但却是负担得起的。 如果有个铺头,就能接下比以往更多的生意。 可是天桥下的铺子岂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刚有铺子空出来,多少人争抢啊! “赁钱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是担心你们俩!你们的凝脂那是好东西,摆在这条街上任何地方都能卖出去!只是你们一罐才挣几文钱。 一日就是卖出一百罐,也就几百文。 况且就你二人,如何制得出这么多凝脂?” 李晓香和江婶愣住了。 没料到张氏也是个有想法的人。 她们是否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 就算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是否有这么广大的客户群体? 如果这两样她们都不具备,开个铺子完全没有必要。 还不如从前一样,在天桥下街市摆个小摊,没有任何负担。 张氏虽然也是平民百姓,但好歹也是在都城中长大的,见识与世面自然与江婶不同。 再加上自己这间小铺子也历经了许多人的手,兴衰起伏,做生意的那些事儿,她也算看明白了。 “张婶言之有理。 盘下铺面之事,我们确实考虑得还不够深远。 但凝脂生意想要做大,终归是得有间铺头的,这样才能在都城中占有一席之地。 敢问张婶,如果我与江婶盘下这铺子,月赁需得多少?” 张氏思索了片刻,沉声道:“我与阿瑾也算相识一场。 这几个月也经常路过你们的凝脂摊子,知道你们做生意讲诚信,从没什么弯弯绕。 铺子要真给了你们,我也放心。 倘若你们真决意租下来,月赁一两银子,你们觉得如何?” 阿瑾是江婶的闺名。 江婶与李晓香看了看对方,都点了点头。 一两银子的月赁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着实不少。 但这里是都城,张氏的铺子又是在天桥下的街市上。 这等于就是北京西单,人流量大,每日逛街的人也多。 只是一两银子一个月啊! 李晓香知道自己必须慎重考虑。 虽然现在凝脂生意不错,两人一个月下来也就挣个三两银子。 当然这还没包括飞宣阁,但是那里也就只是柳凝烟与沈松仪而已。 一个月江婶也就去飞宣阁两次。 七七八八加起来,如果运气好,刨去成本,一个月倒还真能挣上个三、四两。 这在清水乡,他们完全能称得上“富甲一方”了。 但这样的收入并不稳定。 月赁的事,她一定要考量清楚。 李晓香喜爱制香,喜爱研究各种各样的方子,可她偏偏最不爱的就是计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比如甜杏仁油花了几钱,上药铺里抓广藿香花了几钱,干丁香花苞又花了几钱,烦死个人了! 但若真要做生意了,李晓香悲催地发现,自己还得物色个账房先生呢! “张婶,你的铺子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十分难得。 错过了也许就找不着第二家了。 但张婶所顾虑的也句句在理,我与江婶必得好好计算一番。 不知道张婶能否给我们一些时间考虑?” “我的本意也是如此。 而且这铺子也没这么快空出来。 鞋铺的赁期也得过了这个月。 你们且好生考虑着。 我住在什么地方,阿瑾是知晓的。 你们有了决定,再来找我也不迟。” 李晓香与江婶谢过了张氏之后,行出都城。 她们一致决定,盘铺面的事情定要与李晓香的母亲王氏好好商量。 当李晓香回到家门前,看到一辆无比熟悉又扎眼的马车时,她觉得自己从头顶一直凉到脚板心。 “该不是你家表叔又来了罢?” 清水乡不大,金三顺来提亲的事早就被传遍了。 李明义目前对这桩婚事是持绝对否定态度的,他唯一担心的就是金三顺闹得这么大,以后哪有媒人敢上门给李晓香提亲。 “江婶,你且先回去吧!晚饭后,我唤了娘亲上你们家商量铺子的事情。” 李晓香整理好心情,推开了家门。 金三顺比起前几日更加“珠光宝气”了。 他脖子上的金链子粗了一圈,手上的金扳指看得人眼睛发花。 更不用说他腰上那条土豪味十足的金腰带了。 我说金表叔,你确定你是卖米的不是卖金条的? “晓香啊晓香!几日不见又清秀了不少啊!表叔想你了,特意来看看你!” 李晓香瞥见李明义执着茶杯,皱着眉头不言语,心情大为不好。 李宿宸就坐在李明义的身旁,唇上虽然含着几分笑意,眼底却冰冷的很。 “金表叔来了啊。” 李晓香环顾四周,顿时明白李明义为何心情不佳了。 满屋子都是金三顺送来的东西。 大概是上回在盛兴布行里没做成土豪,这回得补回来。 李晓香发觉金三顺还真砸了一匹水缎,还有几匹那日楚溪送给自己的绣缎。 更不用说什么烟熏火腿了,我勒个去,那火腿几乎有半个李晓香那么大。 还有一大盒喜饼。 李晓香简直要疯了,喜饼是这时候送的吗? 金三顺指着水缎得意洋洋道:“晓香啊,这些缎子你都是识得的。 表叔知道你喜欢,特地买了送给你!” 李晓香狂囧。 表叔,别人送过的东西,你再送,这叫做抄袭创意! “还有这烟熏火腿,可是表叔花了大价钱托了陆家的马掌事从兰亭郡带来的!你好好尝尝!嫂子啊,烟熏火腿每次只要切下一小片,配上云耳白笋一起炒,香的不得了!连盐都无需放了!这一个火腿你们能吃上一年!” 李宿宸扯起唇角,无可奈何地望向窗外。 李明义眉头皱的更深了,捏着茶杯的手指都在泛白。 王氏有些担心地望着他们父子两。 金三顺这话说得实在太打脸了。 什么叫做“吃上一年”啊! 他们李家有那么穷吗? 吃不起其他的肉了? 金三顺的意思其实很明白。 盐要费钱、肉要费钱,有了他送来的烟熏火腿,盐和肉都能省下了。 “再看看喜饼!都城里最好的糕点铺子做出来的!晓香,等到你和金璧的婚事定下来,再打点这些琐事就来不及了!你尝尝喜饼,喜欢不喜欢? 若是喜欢,表叔就去订下它!” 金三顺兴奋的不得了。 李晓香觉着自己在他眼里根本不是什么侄女、未来的儿媳妇,而是金砖银矿! 全拜楚溪的“青睐”!这家伙还说什么绝不可能让她嫁入金家! 搞毛线啊!金三顺已经来赶鸭子上架了! 李晓香决定不再给金三顺所谓的“面子”,直接冷下脸来。 “表叔,你送来的东西,我一样都不能要。” “什么?” 不止金三顺傻了,就连李明义父子也看了过来。 他们不知道李晓香之后的话到底要说什么。 李晓香先走到那只烟熏火腿前,眼带鄙夷地看了一眼,“表叔,你怕是不知道,烟熏火腿可不能多吃。 晓香也是入了药坊之后才知道,火腿腌制得久了,肉里面会闷出一种毒物。 这种毒物不至人于死地,一个月吃上一两回也无大碍。 但是若真一年到头都吃火腿,毒物就会渗入人体,堵塞经络,各种各样的毛病就出来了。” “这……前所未闻……晓香你胡说的吧?” 金三顺当李明义好面子不肯收下他送来的礼,李晓香为了顾全爹的面子,在这儿胡诌呢。 可李晓香哪里是胡说八道? 吃一整年的火腿还不吃成木乃伊? 更不用说腌制物致癌的好不好! “表叔,你知道药引子吧?” 金三顺点了点头。 李晓香继续道:“腌肉呢,就好似药引子。 只是它引出来的不是药效,而是我们全身经络中的病症。 这些病症日积月累,一旦被腌肉中的读物带出,那就是一发不可收拾——油尽灯枯了啊!” 金三顺肩头一抖,他就挺喜欢吃火腿之类的腌肉。 被李晓香这么一说,他顿然心慌了起来。 一会儿回了都城,定要找个郎中把脉问诊! “那……那水缎和绣缎呢? 这你总喜爱吧?” “表叔,你看看晓香与娘亲身上穿着的是什么?” 金三顺这才发觉,李晓香穿着的衣衫虽然是今年新制的,但却不是那日的水缎。 王氏身上的衣料依旧朴素。 明明楚溪送她们水缎已经好些时日了,新制的衣衫应当已经穿上身了才是啊! “水缎如此贵重。 晓香并不是大家小姐,成日无所事事,对着镜子打扮自己就好。 药铺里各种药材的碎末一旦落在水缎上,清洗起来可十分麻烦。 走在乡间田埂上,随随便便野蒿就将水缎挂出痕迹来。 哪怕是在家中,藤椅上小坐片刻,就将水缎压出纹来。 这样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如何会将水缎穿在身上? 表叔还是将它们带回去,送给众位表姨吧。” 李晓香的话音落下,就瞥见李宿宸眼底的寒意散去,唇角的凹陷更深了。 “那……那这些点心……”金三顺的脸色不好看起来,他担心李晓香连喜饼都不尝一尝了。 李晓香这回倒没有十分不给面子,拾起一块喜饼,掰开,尝了一小口,随即蹙起了眉头。 “表叔,喜饼的味道确实不错。 可这其中用了些藕粉吧。 小孩子最喜爱吃喜饼了,可藕粉容易让人积食。 小孩子若是多吃几块,只怕得去见郎中了。” 金三顺已然彻底绝望,他送来的东西,李晓香都找到了退回去的借口。 “晓香……你可是不满意表叔?” 金三顺啊金三顺!你总算明白了问题的重点! “金表叔莫要误会。 晓香作为晚辈,又在都城中的十方药坊中修习,却未曾登门拜望过表叔,是晓香的不是。 当是表叔不满意晓香,晓香如何会不满意表叔呢?” 金三顺更住了。 他就是脸皮再厚,也听明白了李晓香的意思——我李晓香与你金三顺不怎么熟,你还不够格让我“不满”! 李明义捏着茶杯的手指终于松了些。 李宿宸干脆别过脸去,笑出声。 金三顺有些挂不住了。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扣了扣,声音虽然仍旧“和蔼可亲”,但眼底那一抹怒意可不是能掩饰得了的。 “晓香啊,我这就明说了。 你阿爹考了一辈子的科举,如今也就是个教书先生,一个月才得多少钱? 你哥就快乡试了,可就你家的家底,能给他疏通门路吗? 那些个考官看个不顺眼就把他给撵下去了!女儿家最忌讳的就是好高骛远。 表叔知道,你爹你兄长都是读书人,你也想嫁个文墨皆通的才子!可真有这般的才子,待到中了举人,攀龙附凤的比比皆是。 只怕到时候你不但要做小,还要伺候达官显贵家出身的新夫人。 你受的来这般委屈吗? 如果你嫁的是个普通秀才,每月家用才将将够你吃穿,你能向你娘一样,日日给人做女红吗?” 金三顺这话一说完,李家顿时陷入沉默的尴尬之中。 李晓香也呆了。 她没想到金三顺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每次见到金三顺,他都是一副土豪模样,这也让李晓香忘记了金三顺他是个商人。 商人必备的技能就是“说服力”。 金三顺方才那番话是极有说服力的。 李晓香可以看见王氏的脸上露出几分动摇的神色。 而李明义虽然心中气愤,但想到女儿的终身幸福,竟然也犹豫了起来。 金三顺很满意李家夫妇现在的反应。 他起身,拍了拍袍子,给家丁使了个眼色。 家丁们抱着水缎、火腿出了门。 “今天时候也不早了。 嫂子还得为你们准备晚饭。 这些年,嫂子是如何辛苦,我这个做表弟的是看在眼底。 只是不知道表哥你看得见还是看不见。” 说完,金三顺离开了李家。 李晓香看着他表叔的背影,忽然觉得今天金三顺怎么这般霸气了? 屋子安静得让人喘不过气儿来。 王氏吸了口气道:“我去炒两个菜来。 晓香与宿宸都饿了吧!” 李晓香看着李明义。 他一向笔挺的背脊僵直得厉害。 “娘子……” 李明义开了口,王氏顿了顿身子,却未曾回头。 “夫君,我从未觉得辛苦。” 说完,王氏就去了灶房。 李宿宸抱着胳膊,目光挑向李晓香,“你呢? 说不定为兄这辈子也考不上个举人。 与其等那一日我发达了能帮你许个好人家,还不如嫁入金家一辈子不愁吃穿靠谱。” 李晓香闷哼一声,“不愁吃穿? 只怕那几位金夫人不是省油的灯。 我李晓香一旦跨入金家大门,还想做少奶奶? 只怕过不得一日安枕日子。 哪里比得上娘亲嫁给了爹,岁月静好,今世安稳。” 李明义抬起眼看向自己的女儿。 他知道自己在女儿眼中是个迂腐无趣之人,却不想在女儿眼中看到了一丝赞赏之意。 “爹,无论如何,我都不要嫁去金家。 我宁愿向你和娘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李明义瞬间怔然,随即笑了起来。 “还当你什么诗词都不懂呢。 怎的今日说出来的话,这般有深意?” 李晓香这才想起自己随口说出来的那几句,在这个架空朝代里可未曾出现过。 王氏做好了晚饭,一盘地三鲜、一盘粉丝炒青椒丝,还有一盘炝炒猪头肉。 李晓香看见肉,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明义无奈地笑了笑,夹了一块肉放在李晓香的碗里。 李晓香诧异地抬起头来。 这还是第一次,李明义夹的第一筷子肉菜竟然是给她的。 用过晚饭,李晓香朝王氏使了个眼色。 王氏自然明白,借口说替江婶缝衣领去了隔壁老秦家。 而李晓香也跟了去,说是许久未同虎妞说过话了。 李明义照例看书,没什么反应。 而李宿宸则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们母女一起离开。 到了老秦家,江婶将店铺的事情一说,王氏皱着眉头思索起来。 李晓香心中忐忑,担心王氏不赞同。 谁知道王氏却在桌子上一拍,“铺子是迟早要盘的!难道你们想摆一辈子的地摊吗? 有了铺面,生意才能做大!我现在只是在想,谁去看着这铺子?” 是啊,李晓香在十方药坊里修学。 就算不修学,若是被在都城中教书的李明义撞见,也是不得了啊! 而江婶,每日还得将制好的凝脂从清水乡背去都城,赶不上开铺子的时间啊! 也就是说,她们还得雇个店小二? 我的神啊! 李晓香按着太阳穴,可怜巴巴地看向王氏,“娘,真的要盘?” “盘!一定要盘!明日我同江婶一道去都城,与张姐好好谈谈!然后再考虑其他事宜!” 王氏的魄力远在李晓香想象之外。 回到家,李明义收拾了书本回屋就寝了。 李晓香还没回屋,就被人拽着衣领,拎到了屋门外。 她刚想要大骂到底是谁这么无聊,一转身就撞上李宿宸的目光,顿然气势全无。 “……哥……” “哦,你还当我是你哥呢?” 李宿宸抱着胳膊,冷哼了一声,“说吧,去老秦家商量什么了?”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李宿宸的眼睛。 李晓香知道盘铺子非同小可,能听听李宿宸的意见也好。 “我与江婶在都城中的天桥下看中了一个铺头,月赁要一两银子。” “月赁才一两? 这铺头该有多袖珍? 你确定是在天桥下吗?” 李宿宸的问题完全在李晓香的意料之外。 她以为他会担心她们根本赚不够赁钱。 “铺子的主人张氏经常光顾我们的凝脂生意。 一来二去,两人聊得很来。 张氏也希望我们的凝脂生意能做大,愿意帮我们一把,所以才只收了一两银子的林钱。 但是娘亲反而担心,当我在药坊修习而江婶要来回清水乡与都城时,店铺谁来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