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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 水贼来了

    楠木贴在皮肤上,有一丝丝的凉,那些小字刻的深,但显然刻完后又精心打磨过了,并没有毛刺之类的硌着皮肤,反倒十分光滑。

    韩长暮的目光落了落,她的皮肤不像京中贵女那般白皙细腻,清浅的幽紫环在手腕上,更添沉静深邃。

    他用的并非名贵的金丝楠,而是清香馥郁,色泽微紫的香楠,虽然不如金丝楠那般璀璨精美,但胜在色泽细腻沉稳,低调不引人注目,且香气有升清化浊之效。

    呃,最适合姚杳这样脾气暴躁的姑娘。

    他指着楠木手环,一本正经的变了脸:“这手环你收好,万不可丢了,若我记得不真切,你那里还留了个底儿可以比对。”

    姚杳几乎呕出血来,下意识的就往下扒手环,发现这倒霉催的手环,竟是戴上容易取下难,她气急败坏的,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开骂。

    刚才是谁说的不用担心弄丢了,又是谁说的已经都背下来了,这一手吃了吐,玩的炉火纯青啊。

    呵呵,她就知道他这个老头子坏得很,刚才是被他的美色迷了心窍,才会信了他的鬼话。

    韩长暮瞧着姚杳吃瘪,更的说不出话,手环又扒不下来,不由得低下头,掩饰住转瞬即逝的戏谑。

    他面无表情的抬头,递过去一张纸,淡淡道:“那日在绯衣公子那间房间的窗棂上,我发现了这个,刚去拓下来的,你看看。”

    那纸上拓着半只鞋印,没有什么花纹,但是可以看到针脚,有些地方细密,有些地方稀疏。

    姚杳屈指轻叩:“这是姑娘常穿的绣鞋底儿。”

    韩长暮挑眉,他有意考教考教姚杳,继续问道:“只有半只,你怎么看出来的。”

    姚杳示意韩长暮抬了抬脚:“本朝崇尚穿靴,尤其男子,出门远行皆穿胡靴,这种绣鞋,多为贵女所穿,公子请看,底儿的花纹不同。”

    韩长暮并没有看自己的鞋底,他抿唇,瞥了姚杳一眼,淡淡道:“你穿的也是胡靴。”

    姚杳笑了:“所以我不是贵女啊。”

    韩长暮噎住了。

    姚杳指着纸上的鞋印,笑道:“这种绣鞋,以丝帛为面,麻缕为底,您看这纹路,正是麻缕所制鞋底的纹路,这种绣鞋绣工精美,甚得本朝贵女,但容易被泥水浸透,故而赶路之人多穿皮革所制的胡靴,经久耐用且防水。”

    韩长暮淡淡道:“那你为什么说这种绣鞋是贵女所穿。”

    姚杳继续笑:“公子身居高位,怕是不知道绣鞋的价。”她

    掰着手指头给韩长暮算了笔账:“这绣鞋价贵,通常数百文一双,一石上好的米才六七百文,寻常百姓怎么舍得去买一双绣鞋。”

    韩长暮抿了抿嘴角:“那你看这船上,谁会穿这样的绣鞋。”

    姚杳偏着头,想了片刻:“船上姑娘不多,与绯衣公子有牵连的姑娘就更少了,明面儿上能想到的,就是已经下船的那个哑女,我留意过她穿的鞋,便是这种绣鞋。”

    韩长暮点头:“绯衣公子的房间里,并没有什么旁的不妥,但小几上搁了两个茶盏,都有半盏茶水,他死的时候,水还有些温度。”

    姚杳双手交叠,托着下巴:“绯衣公子死的时候,头冲走廊,脚冲房间,门大开着,背后中刀,是有人敲门,他去开门,在门口与敲门之人闲话,而在房间里与他喝茶之人趁着他分心之际,背后下刀,一刀毙命。”

    “不错。”韩长暮吁了口气:“我查验过绯衣公子的伤口,下刀很准,动作利落,刀刃全部没入背心,下刀之人力气很大,这半个鞋印在窗棂上,而外墙上没有任何足迹,下刀之人轻功不错。”

    姚杳想到哑女翩若惊鸿的舞姿,笑了笑:“能跳出那样舞姿的姑娘,轻功当然很好,但我想不通的是,她杀了绯衣公子后,为何要跳窗逃走,而不是从门口走,除非当时门口发生了让她走不了的事情。”

    韩长暮回想了当夜的情形,淡淡道:“敲门的人不用多说,一定是那个弹胡琴的老汉,他吸引了绯衣公子的注意,而后哑女从背后动手,但是,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让哑女和老汉没有时间在绯衣公子身上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还逼得哑女跳窗逃走呢。”

    姚杳道:“黄淮对绯衣公子身上的东西势在必得,一定会派人盯着他,我想,哑女发现了有人监视绯衣公子,而监视的人去回禀了黄淮,哑女才会跳窗逃走。”

    韩长暮点头,这个说法算是最合理的说法,但是这船上鱼龙混杂,难保还有别的人想要绯衣公子身上的东西,他摸了摸手上的楠木珠串:“好在这些东西现在在咱们手上了,他们再怎么想,也是白想。”

    姚杳撇了撇嘴。

    要不说他的运气好到逆天呢,什么力气都没出,什么谋划都没做,就成了渔翁得利的那个人。

    楼船晃晃悠悠,夜已经极深了,河面上升腾起薄薄雾气。

    韩长暮摩挲着左手腕上的楠木珠串,细细辨认上头的每一个字,不知听到了什么,他突然起身,快步走到窗下,侧耳倾听了会儿。

    姚杳跟着过去,顺着窗望见一片苍茫的薄雾,薄雾中波涛阵阵:“这水声,像是大了些,此处的河道十分湍急吗。”

    韩长暮摇头,沉了沉脸色,千年没有波澜的脸上,眉心蹙了蹙:“你仔细听。”

    姚杳偏着头,安静的夜里,波涛声震耳欲聋,她眯了眼睛,从重重迷雾中,望见一簇簇飞快移动的光晕,像许多昏黄的星芒坠落河面。

    是点点烛火,在江面上飞快的移动。

    她转瞬变了脸色,急促的喘了口气,手攥紧了:“水贼,有水贼。”

    “去收拾东西。”韩长暮简单吩咐了一句,顺手将不能给外人看到的布条之类,放在灯烛上燃了,腾起一股黑烟。

    姚杳心跳如雷,她紧紧抿唇,快步进房收拾起来,她的行装本来就不多,平日里都收在简易版的拉杆箱里,拖上就能走。

    但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水贼,行装都是拖累人的累赘,她没有任何的舍不得,只将金银细软贴身带了,无影丝缠在手腕,手锤在身侧,细棉布的衣袖落下来,挡的丝毫不露,手上还多了一柄长剑,闪着寒光。

    喧嚣声已经近在耳畔了,隔着窗户,可以望见小船船头上挑着的灯,昏黄的光穿透冷雾。

    威远镖局的镖师们也听到了动静,尽数都冲了出来。

    他们走镖多年,经验丰富,遇到贼寇的机会比寻常人多上许多,自然也比这船上的船客镇定自若些。

    镖师们出来时不见丝毫慌乱,只是两人一抬,飞快的将箱子抬到一楼不起眼的仓房中,用柴火掩盖着,留下一半的镖师看守,另一半镖师集中到楼船两侧御敌。

    听到船上小厮挨个砸门,说是水贼来了,让船客们下楼躲藏,船客们还有些不信,大呼小叫的下了楼,有些舍命不舍财的,还背着沉甸甸的包袱。

    待到了一楼,看到河面上的景象,船客们纷纷脸无人色,抖若筛糠,只恨自己怎么选了这么个日子出门,选了这么条船来坐。

    楼船掌柜冲着惊慌失措的船客们拱手:“诸位贵客,莫要惊慌,都请暂且去酒肆躲避,船上有护卫把守,诸位贵客请安心,不会有事的。”

    船客们乱糟糟的,听了楼船掌柜这话,也不见有几分心安。

    “这可是要命的事,你说没事就没事啊。”

    “是啊是啊,我要下船,送我下船。”

    “舢板呢,快放舢板,我要下船。”

    一个人起了头,就有一群人跟着,大呼小叫的要弃船而走。

    一向谨小慎微的楼船掌柜却硬气起来,指了指了河面,语气强硬道:“你们自己看看河面,若还想走,小人绝不阻拦。”

    凭栏远眺,一艘艘小船仿若离弦的利剑,从四面八方,飞快的逼近楼船,将这不算宽阔的河面,围了起来,别说是舢板了,就算是一只鸟,也飞不出去。

    姚杳扶着栏杆,腿有点软。

    这楼船上得有多肥的鱼啊,引得这么多水贼来分肉,她就是个小虾米,没财也没色,饶了她吧。

    看着这情景,韩长暮沉了脸色。

    这群水贼很会选地方啊。

    这片水域不宽,且前后都有两个急弯,不适合大型楼船转弯掉头,船速也快不起来。

    而两侧则是高耸连绵的崇山峻岭,劫了船杀了人,再往那烟瘴林子里一钻,便是神仙怕也难寻踪影。

    韩长暮不动声色的握住拳头,来者不善。

    他转头望见姚杳。

    只见她早将双环髻打散,全部笼在了发顶,拿浅色缎带紧紧绑了个揪揪,没有戴丁点钗环耳饰,手稳稳扶在剑身上,手腕上露出一点微弱的光。

    神情镇定,没有惊慌,更没有紧张。

    韩长暮心中生出小小的惊讶。

    选定了姚杳一同前往玉门关后,他曾详查了她的来历,出自掖庭罪奴,后被选入十六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