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青花
顾云没接受过译电训练,却看过《标准电码表》,懂得如何将数字翻译成汉字。 但粗粗一扫,就发现这些电文,用得并非明码,而是被加密过。 这可就难了。 倘若不知道密码本,就只能靠经验丰富的译电员破解。 懂这行的,目前她只认识吴铭。 可此人远在天津,暂时指望不上。 顾云摇摇头,正打算将箱子收好,等吴铭回来再说。 脑中却忽然灵光一闪。 为什么钱凛这么拼命,宁死都要烧掉这些单据呢? 难道说…… 她拿出其中一份电文,按照上面标注的日期,找到了当天对应的单据。 不一会,便破出了其中的内容。 “泉令,剿北平联合剧团,死活不论!” 泉?顾云神情一凛,又拿起了一封。 “泉令,菊失联,货物缓交!” 就这样,一封接着一封,看了大概十多分钟。 顾云发现,密查组不仅频繁接受“泉”的命令,还一直在向南铁供应女孩子。 那个名为“菊”的联络人,应该就是差点没头的丹羽。 此外,每隔三月,密查组还会给一个名叫“兑”的人大额分红。 这人能量似乎很大,能弄来很多军火及烟土,而且能保证警署不会追查。 电文都很简短,顾云很快看完一箱,又翻了一箱出来。 但她打开一看,里面却没有电文,而是一个青花瓷瓶。 瓷瓶两肩丰满,圈足外撇,上面绘着岁寒三友,足内有六字青花款:“大清雍正年制” 顾云虽是博物院的荣誉顾问,却对古物一窍不通。 瞧着精美好看,却不知这东西的来历。 回头请孟馆长看看吧…… 能和这么机密的东西放在一处,想来不是凡物。 顾云这般想着,又将瓷瓶锁了回去。 此时,门外的枪声已经停歇,警员的叱骂声回荡在通道里。 看来战斗已经结束,估计抓了些俘虏。 顾云没有再开箱子,而是坐在办公桌后,摸出面镜子,稍微收拾了一番。 不一会,只听外间脚步声响,有人按照三长一短的节奏,叩了叩门。 顾云起身开门,外面正是陈礼。 “我们在外头打生打死,顾团长你倒是好清闲。” 陈礼调侃一句,随后就看到地上的尸体,眼神一肃。 “这是钱凛?”他问道。 “对,”顾云点头,“五十九块大洋,请端甫叔喝茶。” “多谢多谢!”陈礼搓搓手,“小衡呢?他没来?” “搬军火去了,”顾云笑道,“您有国府做靠山,咱们装备经费都得自筹,能搬一点是一点咯。” 陈礼一怔:“这么说,是你独自一人,干掉了钱凛?” 此人经验老到枪法好,刚才交战的时候,就很让人头疼。 居然……却被顾云一个人干掉了? “算是运气好吧。”顾云谦了一句。 “后生可畏!了不起!”陈礼竖起大拇指,环视四周,瞧见了那些文件箱,“这些东西怎么处理?” 国府上下如筛子一般,警署更是筛子中的筛子。 比较敏感的情报,当然不能送到警署去,否则等于直接送到敌人手里。 “房子后面就有密道,我打算先放到里面,”顾云轻声道,“回头整理好了,给你一份。” “不必,你给小衡就好,”陈礼摆摆手,“密道从哪进?咱们快点搬,省得等会麻烦。” 这倒省事,顾云自然没有异议。 她搬开机括,同陈礼拎着文件箱,走进了密道。 刚走了几步,顾云却忽然想起一事,忙道:“对了,处理战利品的时候小心点,对方设了诡雷。” “俘虏交代过了,”陈礼毫不在意,“副署长亲自盯着呢,我就不去添乱了。” 两人一齐动手,不过片刻就已收拾停当。 顾云自去找苏梦卿,陈礼拖着尸首,也回到了副署长那边。 此人正在发火。 “怎么才这么点?”副署长指着地上的钱箱,声色俱厉,“光是烟土就起出了近百箱,另有枪械弹药不计其数!” “做着这么大的生意,为何只找到十根金条?还都是小黄鱼?” “是不是你私藏了?说!” 挨训的是另一位梁姓探长,此刻被唾沫星子打得瑟瑟发抖,赶忙辩白:“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这人惯会钻营,进攻的时候不见人影,方才却跑了出来,一力揽下了寻找财物的肥差。
不料,将整个地道都翻了一遍,传说中堆积如山的金条却未找到,只寻了这么個小箱子过来交差。 陈礼凑过去一看,发现那钱箱里头,只有最上面铺着十根瘦小的金条,瞧着最多一两上下。 下面都是银元,大约有两三百块的样子。 他想了片刻,便有了计较,出言转圜道:“署长,梁探长素来廉洁奉公,断不会藏私的。” “或者咱们来的不巧,贼人刚好购入了许多烟土和枪械,将钱都花出去了?” 其实这话说得多余,副署长也是这么猜测的。 只是预期过高,到手太少,因此撒气罢了。 他本想就坡下驴,但瞧见陈礼带着“匪首”的尸体,想起许下的赏格,又有点rou疼。 于是两眼一瞪,不甘道:“端甫你办事仔细,再带人去搜一遍罢!” 陈礼笑着应了,又带人将地道细细地篦了一遍。 财物自然没找到,却按照李成器留下的记号,找到了被掳的几十号人,一并带回来复命。 此刻,副署长的气已消了。 虽然没一票而肥,但仔细算算,捞到手的也不少。 扣掉赏格和抚恤,差不多进账两三万块大洋,很不错了。 不过,这胖脸上刚露出点笑模样,就看见陈礼带着一票人,浩浩荡荡地回来了。 “这……这是什么人?”副署长心中升起一股不妙的预感,“你在哪找到的?” “署长,这都是无辜被拐的百姓啊,”陈礼提醒道,“这案子一开始,就是从拐卖人口上查过来的。” “知道了,”副署长只觉心脏一紧,含混不清地说道,“带上人犯,还有贼赃,咱们回去吧。” 这拐卖人口的案子,为什么无人愿查呢? 按国府当前规定,警署须查明被拐之人身份,通知亲眷认领。 在此期间,这被拐的人,生活起居一应费用,都由警署负责。 规定倒是很好,问题国府也没钱啊! 这些费用报销不掉,只能是谁查谁承担。 成年人且罢了,象征性地管上一两天,赶回到街上就是。 可这里头还有儿童…… 想到这里,副署长打了个寒噤,扭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