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海鲜大餐
水箱中的牡蛎还在吐泡泡呢,还活着。 主持人介绍道:“没错,这就是今天拍卖的第一道开胃菜!六百年白银牡蛎!” 这只牡蛎与寻常的牡蛎想比,它的外壳是银白色的,也是目前天斗城位列奢侈品刚接的装饰品。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传,牡蛎能够壮阳,原本滞销的牡蛎,被疯狂抢购。 而六百年的白银牡蛎,想必更是滋补极品吧。 “众所周知,白银牡蛎一直以味道鲜美风靡大陆,味道鲜美,口感非常的爽,而且这一只牡蛎,是一只六百年的魂兽,买回去之后,不仅可以食用,还可以当做魂环! 起拍价一千金魂币! 另外,这个水箱是由天斗的巧匠打造而成,能够困的住千年以下的普通魂兽,今天,只要拍卖到白银牡蛎的贵宾,将直接免费获得水箱!” 夏离呵呵一笑,这还真是买椟还珠啊,这个水箱的价值,恐怕就不低于这一只白银牡蛎了。 白银牡蛎虽然是极品佳肴,不过花一千金魂币买一顿饭,这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的,而且这些贵族也不是为了这个白银牡蛎来的。 “一千零一十金魂币!” “一千零二十金魂币!” 朱竹清还在想,究竟哪一个地主家的贵公子会花一千金魂币买一只大牡蛎呢。 旁边的夏离聚起了手里的牌子。 “好,这位帅气的公子出一千零三十金魂币!” 主持人高兴道。 朱竹清看向夏离,嘴角一抽,你……… 钱多的没地方花吗? 夏离对主持人的话很不屑,我明明带着面具,你说我帅气,你这样拍马屁,会丢工作的。 夏离此时的见闻色霸气与精神力已经笼罩了整个天斗大拍卖场,每一个房间的位置都精细的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整个拍卖场的剖面图,完全呈现在他的脑中,包括哪一个地方有暗门,什么地方有紧急出口等,都逃不过他的精神力。 夏离嘴角微微一笑,先记下来,过几天就用的到。 “一千零五十金魂币!” “一千零六十金魂币!” 夏离最后举了一下牌子。 朱竹清表情怪怪的,说道:“夏离,你要这个干什么啊,吃什么不是吃,非要吃这个大牡蛎?” 夏离笑道:“我觉得这个很值。” “这位帅气的贵公子一千零八十金魂币!” “一千零八十一次!一千零八十两次!一千零八十三次!” 砰! 最终一锤定音,这一只六百年的白银牡蛎,归夏离所有了。 那名主持人松了一口气,这个白银牡蛎确实很尴尬,它的价格很难值一千金魂币,而且这些贵族也不会缺一个六百年的魂环。 真是能卖出去就是万幸了。 夏离舔了舔嘴角,嘻嘻,这个东西带回去可以先养着,过些天请个顶级的厨师给烹了,又是一道奢侈的大餐。 不亏。 白银牡蛎被推下去了,很快第二件拍品就上来了,和刚才的大个子不同,这回非常的小巧。 主持人掀开红布之后,一只白玉般的盘子里放着一枚金色年糕状的东西,周围忽然飘散出清清香气。 夏离闻了一下,香气扑鼻,很好闻,他从香味就能判断出来,这是一块鲸胶,呈现金黄色,至少是千年的了,很不错的东西。 主持人说道:“想必有眼力界的贵宾们都已经看出来了,这是一块千年鲸胶,其质上乘,是刚刚采集出来不久的鲸胶,通俗的说,还热着呢。 鲸胶的作用,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了,千年的鲸胶,可以改善体质,最直观的变化增加魂师吸收魂环的年限,目前已知的数据,一块千年鲸胶,至少可以增加两百年的魂环年限。” 这个鲸胶确实是好东西,不过夏离看到,朱竹清的反应却比较平淡,还没有到火热的程度。 鲸胶固然好,可是在魂师在猎杀魂环时,更多的时候,如果找到了合适的魂兽,也并不会再去刻意的在意它的年限。 一个合适的魂技,是最重要的。 所以这个鲸胶就面临一个尴尬的处境,不过依然会很抢手。 主持人说道:“起拍价,两千金魂币。” 夏离心想,这海洋主题拍卖,应该说是海鲜主题吧,目前的两件拍卖品都是能吃的。 嘻嘻,我喜欢。 夏离再次举起来牌子。 “好,这位英俊潇洒的帅哥两千一十金魂币!”主持人毫不吝啬的夸奖夏离。 这件鲸胶很好卖,对于大家族而言,用于给后辈改善体质,效果非常出众,可谓是不二之选。 很快,价格就被抬高到了三千金魂币! 夏离再次出手。 “三千五金魂币!”主持人大喊道,他看向夏离的眼神完全是感激啊,这位帅哥太棒了,他要是天天来的话,以后拍卖场血赚啊。 朱竹清嘴角一抽,看向夏离,他哪来的这么多金魂币?有钱有钱。 这个鲸胶对夏离而言作用非凡,他的系统中还有一个十万年的魂环,他想在第五魂环就把那个魂环给吸收了,就必须要下一点儿功夫才行。 要不然的话,以他目前的状态,三四万年就已经是极限了,虽然这个鲸胶作用不大,不过好歹能起一点儿作用。 “三千五百金魂币!成交!” 主持人敲定了锤子,夏离又得到了一件拍卖品。 前两件已经都被夏离给买下来了,总共花了四千五金魂币,不亏,反正花多少也不亏,血赚。 后面的藏品陆陆续续的被推了上来,基本上都是一些修炼用的药材,夏离也没有再出手,这些药材武魂殿有的是,根本不缺。 倒是鲸胶比较稀有。 朱竹清小声问道:“夏离,你是哪个家族的啊?怎么会这么有钱?难道是不为人知的隐世宗门吗?” 夏离道:“不是隐世宗门,我是武魂殿的,你不知道吗?” 武魂殿? 这让朱竹清愣了一下,她确实不知道,她原本以为夏离是天斗帝国的人呢,原来和她一样,也是外地人啊,顿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