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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口

    咬月亮/余温酒

    chapter007

    ——

    陆行云起得很早,准确来说,他昨晚就没怎么睡。

    看见那条微博及相关回复后,完全没心情看直播,直接关了手机,开始吃饭。

    自然是吃不下,还有点恶心,但在强硬的逼迫下,勉强吃了小半碗。

    肠胃中像有什么在翻来搅去,难受得根本睡不着。到了后半夜,他突然干呕,胆汁都吐了出来。

    陆行云站在洗手台前,左手摁着胃。里面什么都没,空荡荡得难受。喉道像被灼伤,干涩得发疼。

    最近的睡眠一直不好,昨晚一夜没睡,脑袋又涨又疼,好像下一刻就会炸开。

    从卫生间出来,陆行云脸色苍白得病态,剑眉因为疼痛而轻锁。他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胃药,就着矿泉水吞下。

    放下水瓶时,才记起自己还没吃早饭。

    陆行云舔了舔没血色的嘴唇,转身下楼。

    走进厨房,他开始熬粥,想了想,放了几粒枸杞。

    陆行云站在料理台前,看着从砂锅里冒出的热气,烟雾缭绕间,仿佛看见那条微博,以及锥心的回复。

    ——

    得知小姑娘是他的小迷妹后,陆行云有点惊讶,还有点欣喜,没人会不喜欢别人喜欢自己,包括他。

    不过,更多的情绪还是冷静。他入圈这么多年,已经很清楚,粉丝的喜欢很珍贵,也很廉价。

    今天是她们的老公,稍有差池,下一刻,可能就会被她们肆意地辱骂。

    他清楚,更经历过。

    因此,不能更懂这一点。

    但,凡事都有例外。

    在日复一日的关注后,陆行云发现这个小姑娘跟其他粉丝有点不同。她对他的关注,最早可追溯到他刚入圈时。

    这令陆行云相当意外。

    陆行云十四岁的时候,通过参加某档少年选秀节目,出现在大众视野。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最终以最后一名成团出道。

    没错,就是最后一名,且在当年饱受诟病。

    男团选的就是能唱、善跳、长得帅,而当年的陆行云既不会唱、更不会跳,至于脸,虽然精致可爱,但气质寡淡,还不苟言笑。在其他选手的衬托下,就像迟暮老人,根本不讨大众的喜欢。

    陆行云通过初选时,就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因为他完全不会跳舞,唱歌也是勉强不跑调。

    他虽然训练十分努力,总是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训练室,不过依然跟不上进度,表现强差人意,却几乎每一次都以吊车尾的成绩进入下一轮。

    次数一多,舆论瞬间炸开,网友们都怀疑他后台操作。

    舆论在争吵中慢慢地发酵,最后被爆出,他无父无母,是个孤儿,连学都没上过,被星探发现以后,才步入娱乐圈。

    当然,质疑这是炒作的网友不少,但更多的是同情,很快盖过这些质疑。

    在各种炒作和操作下,最后,陆行云头顶着“孤儿”“可怜”“努力”等标签,顺利又不顺利地成团出道。

    那年,他绝对不是最优秀的,甚至比不上其他早早被淘汰的选手,但,他却是热度最高的。

    直到现在,即便他成为影帝,成为超一线,这件事依然是他最大的黑点,稍微提点边角料,都能粉黑大战三百回合。

    别人不清楚,但陆行云知道,那个时候,他根本没粉,网络为他发声的粉,不过都是公司雇来的水军。

    小姑娘差不多在节目刚播出时,就开始关注他,态度十分狂热,反而是他大红大紫以后,才慢慢地正常起来。

    陆行云开始回想当年的他,不禁好奇,哪里值得喜欢?

    他完全想不到。

    但陆行云觉得,小姑娘应该是真喜欢他。

    从一开始,到现在,喜欢了整整十年。

    他失意时,会思考,还有人喜欢我。

    比如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姑娘不仅仅是他的本命,也是他的精神支柱,至少是之一。

    但这一切,在昨晚,被那条微博和回复打败了。

    ——

    想到这里,陆行云的肠胃突然搅动,疼得他快站不稳,单手撑住料理台,太阳穴也突突地跳起来,似乎要刺穿皮肤。

    砂锅已经白烟滚滚,不停发出响声。

    陆行云没管它,拧着眉头,扛着疼,继续思考。

    那条微博和回复没半点问题,他很清楚。

    喜欢是一件很虚无缥缈的事。

    从一而终这个词只存在完美的童话中。

    而生活,只是一颗毒苹果,外表鲜艳,内里肮脏。

    十年,已经足够漫长,足够让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生厌。

    再说,喜欢能分成很多份,再分给很多人。

    尤其是像他们这些艺人,粉丝来来又去去。今天可以喜欢你,明天也能喜欢你的对家。

    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明明最清楚,却从没设想在小姑娘身上。

    或者说,小姑娘对他的喜欢原始,又漫长,让他忽略了这件事的存在。

    现在,它猝不及防地来了。

    ——

    陆行云的额前已经出了一层细汗。他闭眼,再睁开,眸底闪烁的复杂全没了,只剩下一片漆黑。

    砂锅里面不停地传出咕噜咕噜声,粥不停地漫出来,滴在火中,发出更大的声音,更难闻的味道。

    陆行云缓了几秒,伸手去揭砂锅盖,被高温烫得缩了下。

    脑子清明了刹那。

    他慢吞吞地立直身体,盯着滚烫的砂锅盖,走神了半秒,眼睫闪了闪,缓慢地伸手,捏住盖子,慢动作地放在料理台。

    松开的刹那,陆行云动了动指尖,抬起手,漆黑瞳仁盯着烫得通红的指尖,眼神直勾勾,像是彻底放空。

    过了好一会,他转了转眼珠,看向跳动的火苗,近乎失神地探出手,指尖即将触到那份可以令他头脑清醒的热度时。

    耳边传来模糊的门铃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陆行云被吵醒,眼睫缓慢地忽闪几下,侧头,看向声源。

    好像是谁在摁门铃?

    ——

    他很早就搬来这里,因为通告多,基本住在酒店,很少回来,但门铃一直没响过。如果是何晏,会提前打招呼。他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何晏很少过来,一般通过电话交流。

    陆行云关掉火,整理了下表情,转身往外走。

    他站在玄关处,通过猫眼看外面,表情一顿。

    是那个小姑娘。

    陆行云对她有点印象,刚回北城那晚,在电梯遇见的,似是不舒服?好像认识他,口齿不清地嘀咕自己不是私生饭。

    有点小可爱。

    昨晚又在电梯偶遇,她没跟他打招呼。应该不追星,或者说不追他,他松了口气。

    令他困惑的是,小姑娘似乎住在顶楼?但到顶楼时,却没出电梯?身体没好,没反应过来?

    陆行云视线下挪,见小姑娘捧着个草莓蛋糕。

    他不解地轻拧了下眉梢。

    已经过了一会。

    小姑娘脸上露出忐忑,紧张地舔了舔唇。犹豫片刻,又摁了下门铃。嘴唇动了动,似乎在嘟囔什么。

    陆行云偏头,借鞋柜上的水晶瓶看现在的自己。头发有点乱,脸色和嘴唇都很苍白,瞳仁漆黑得没半点神色。

    整个人都很颓靡,哪里还有荧幕上的从容温柔。

    陆行云收回视线,随手抓了抓头发,又揉了揉脸,直到出现淡淡的粉色才收手。熟练地勾起眼尾和唇角,像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稍一念想,就能立刻做出这个表情。

    他深吸口气,握住门把,缓慢打开。

    玄关没开灯,光线有点暗。但今天天气不错,走廊挺亮。

    听见开门声,小姑娘面露惊喜,杏眸弯成小月牙,眸底闪过细碎的星芒。

    她双手举着蛋糕,声音甜美:“陆先生,早安。”

    那一刻,陆行云以为此刻不是深冬,而是初春。

    春光明媚。

    ——

    从自家客厅到行云哥家门前,只有十几米,走路两分钟不到,但江昕芸边走边默念注意事项,还三步一回头,竟然花了十几分钟。

    然后,又站在门前,打了好一会气,才摁门铃。

    深冬的清晨,空气中的寒意像是凝成冰,强硬地往骨子里钻,再加上紧张,江昕芸开始浑身打颤。

    她强硬地压住,心道,小仙女加油鸭,你是最棒哒!

    等了一会,门没开。

    这会的她,已经开始泄气,还是抖着手,摁了下门铃,不停地嘀咕,拜托啦,开门,芝麻开门……

    好在,这一回,门开了。

    几乎是开门的刹那,江昕芸立刻说出想了许久的台词。

    “陆先生,早安。”

    她担心,如果犹豫半秒,如果看见行云哥的脸,自己会完全没勇气开口说话。

    话音落下,空气似乎停滞,世界寂静无声。

    江昕芸紧张得不行,舌尖舔了舔唇角,用尽全力抬眸,看向行云哥的脸。

    他眼睫低垂,眼尾稍扬,黑眸向下看。唇角勾着弧度,带着温柔的色彩。跟屏幕上的他,一般无二。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与她享用着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他就站在她眼前,有呼吸,有温度,如此鲜活。

    他额前的发梢搭在眼皮上,许是有点痒,轻眨了两下。

    大脑中仿佛有什么,砰地一下炸开。像摇晃过的汽水,气泡一层又一层地蔓延,弥漫整个世界。

    不,应该是满眼满心满世界。

    这一刻,江昕芸失去五官,看不见,也听不见。

    这是真正的行云哥,只有她能看见的行云哥,不是定格在屏幕中,所有人都能看见的陆行云。

    这是江昕芸此刻的第一想法。

    他真好看,越来越好看。

    这是第二个。

    她艰难地咽咽口水,心脏扑通直跳,快从嗓子眼跳出来。

    江昕芸强忍下这些悸动,眨了下眼,杏眸圆润澄澈,就像倒在夜晚湖面的星光。

    她扬起脑袋,小脸白净,笑容明媚:“我是住在对面的邻居,今早做了蛋糕,专门来拜访你。”

    陆行云带着笑,但眼神很平静,甚至有点淡漠。

    好像刚刚充满粉色泡泡的对视根本不存在。

    其实所谓的粉色泡泡,也根本只是她自己意|淫的吧……

    陆行云看着她,似乎有点走神,在想什么事。

    等了一会,他还是没说话,气氛有点怪怪的。

    江昕芸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仔细思考了下,难道是她表现得太热情,暴露了自己十年老婆粉的身份?

    但不应该呀。

    她才说两句话诶。

    因为担心太热情,还用了敬称:陆先生。

    难道……

    行云哥对她一见钟情了?!

    哇,好羞涩呀……

    接下来该怎么办?

    是矜持地拒绝?

    还是大方表达自己的喜欢?

    不等她美滋滋地脑补完,耳边传来轻笑,打断她的思维。

    陆行云声音轻且缓,像在念温柔男二的台词:“谢谢你的蛋糕,但不好意思,我|草莓过敏。”

    江昕芸一怔,眼中的星碎渐渐黯淡。

    她好像听见什么破碎的声音。

    哦,是她幻想的粉色泡泡。

    一个接连一个地破碎。

    江昕芸没说话,望着陆行云。五官精致,眉眼带笑,看起来温柔似水,完美得没半分瑕疵。

    但她有了被拒绝的羞耻。

    以及生气。

    他在骗她。

    他明明喜欢草莓。

    他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

    陆行云松开门把,沉吟片刻,面露了点抱歉:“因为工作性质,不好让你进门,可以在这里等等我吗?”

    江昕芸点头,小声道:“好。”

    陆行云轻笑了下,没关门,转过身,往里走。

    江昕芸看着他的背影,挺直且高大,裹着白色针织衫,多了几分日常感,变得温暖。

    看着看着,江昕芸悄悄地翘起唇角。

    心情突然变好。

    这一趟似乎没来错。

    因为,她看见了这样的陆行云。

    不知道行云干嘛去了,好一会没回来。

    江昕芸站在门口,没动,盯着玄关处。欣喜慢慢褪去,突然觉得有点奇怪。

    玄关怎么铺着这么厚实的地毯?

    有人会在玄关铺地毯吗?

    不等她多想,轻微的脚步声响起。

    陆行云提着袋东西走来。

    江昕芸立刻抬头,表情乖巧。就像上课时,走神的小学生发现班主任后,下意识做出的动作。

    陆行云将袋子递给她,轻笑:“我很少在家,一直没机会拜访你,实在是抱歉。这是一点小零食,希望你喜欢。”

    江昕芸愣了半秒,很快明白,这袋小零食代表的含义。

    礼尚往来。

    虽然清楚,但这袋零食对她,依然充满诱惑。

    想了想,江昕芸接过零食,小声道:“谢谢。”

    “不谢,”陆行云摇头,看了眼蛋糕,“蛋糕看起来很好吃,但真遗憾,我无福消受。”

    江昕芸抿了抿唇,不明白行云哥为什么要撒谎,但没拆他的台,顺着道:“是我没考虑周道,下次做其他的。”

    陆行云张了张嘴。

    江昕芸能猜到他要说什么,忙道:“我有点事,拜拜。”

    说完,转身离开,开门,进门,一气呵成。

    ——

    走廊立刻安静。

    陆行云脸上的笑慢慢褪去。

    他盯着对面的门,若有所思了一会,才关上门。

    陆行云回到厨房,站在料理台前,看着热气滚滚的粥,眼前却是刚刚的场景。

    小姑娘个子娇小,宽松厚实的粉毛衣包裹着身体,更显柔弱。歪着脑袋,满脸笑意,双手捧着精致的草莓蛋糕,就像橱窗中的洋娃娃。

    她的声音清脆甜美,语气柔软带笑,十分动听。

    陆行云神情顿了顿,半秒后,突然轻笑了声,带着很轻的气音,格外撩人。

    随后,他开始自言自语。

    音色低沉微哑,像巧克的细腻,又像丝绸摩擦的质感。

    语调低缓,像在跟谁聊天。

    “应该没听错?”

    “应该没,毕竟听了那么久。”

    “不过,怎么完全不同?微博上不是挺热情吗?”

    “也是,生活不是网络。”

    陆行云拿了只碗,慢慢地盛粥。

    眼睑低垂,五官舒展,唇角小弧度地上翘。

    “果然。”

    “喜欢是善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