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一鸣惊都城(二)
书迷正在阅读:咬月亮、末日家园:诡异是我自己、少年出马仙、修真界禁止物种歧视、我,上古祖龙,被孙子直播曝光了、唐初露陆寒时全文免费阅读、我的竹马超难搞、总裁也碰瓷、十方妖魔,我摸尸成武圣、持证穿越,开局差点太监
“苏小姐,你跟林公子谁先来?” 众人目光聚集到两人身上。 林舒正抿了一口酒,含笑起身,“林某一介商人,不曾作过诗,还请三小姐体谅,由我表妹代劳如何?” 他美目含情,一笑便勾人灵魂,夺人心魄。 陈三小姐未经人事,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美男计,脸颊羞得通红,欲语还休。 见此三公主眼中闪过一丝厉色,神情恼怒。 陈三小姐稍微恢复神志,想着反正自己为难的是苏希锦,放过林舒正又没什么。 遂侧头对着苏希锦道,“既然你们为兄妹,便让你代写也未尝不可。” 嘁,众人唏嘘,轻凭什么他们绞尽脑汁自己作诗,林舒正什么都不做就行? “自然也不是那么好代的,”陈三小姐十分满意众人反应,嘴角带着冷笑,“既然代写,必定有胜的把握。为了公平起见,苏小姐的诗必须胜过在场所有人。” 如此众人满意了,怎么说他们也是自小启蒙,打底十年功底的人。 想要胜过他们,难! “劳烦表妹了,”得到同意,林舒正举杯,笑眯眯对苏希锦说道。 又拿自己挡枪! 这该死的美男计!苏希锦暗恨,回去再跟你算账。 她擅策问,不通诗赋,只跟着韩国栋学了几年也摸了些门道。 但要她现在盖过众人,还差些火候,因此只有借鉴唐宋大家了! 缓缓上前,轻提笔,沾上墨汁,在洁白如玉的纸上写道: “花开不并百花丛, 独立疏篱趣未穷。 宁可枝头抱香死, 何曾吹落北风中。”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一位公子形容痴迷,喃喃自语。 是啊,菊花可不就是这样么? 宁愿在枝头上怀抱着清香而死,也绝不会吹落于凛冽北风之中! “做人亦当如此,身有傲骨,高洁不屈,不流于世俗。” “没想到苏小姐有如此高的气节,魏某自愧不如。” 许多人都被诗句最后两句所打动,交口称赞,颂声遍地。相比于之前他们称赞二皇子和谢婉,态度更加真诚。 “这小丫头有意思,”龄草苑上方的亭子里,一位老者和两位公子站立于上,全神贯注看着下方的众人。 “这首诗赋写得极好,当属今日之最。”老者左边的黄衣公子也十分赞赏 她一直都这样,给人惊喜,让人惊艳,右边的白衣公子嘴角含笑。但好像想到了什么,嘴唇微抿,笑容消失不见。 龄草苑内,眼见着苏希锦的诗得到众人赞扬,陈三小姐坐不住了。 谁说的她只是一介村女没读过书!这明明就是扮猪吃虎好吧? 绝不能让她得势!陈三小姐左看右看又看,然而就是找不到借口。 “这一首应当算林公子的吧?”就在这时,三公主站了起来,语气轻佻。 “你自己的呢?” 陈三小姐松了一口气,笑盈盈道,“是啊,方才这首是你代林公子写的,那你自己的呢? 众人皱眉,这分明是难为人。 哪有人能即兴作出两首诗,而且还要两首精品的? 他们知道“蛮横二人组”在为难人,然规矩确实如此,别无他法,只能心里为苏希锦担忧。 苏希锦面色不变,甚至还微微露笑,这样的诗,她脑海里还有许多。 她既会背一首,就少不了第二首。 想罢,毫不犹豫,弯腰低头在桌案上写道: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霸气!” “妙啊!实在是太妙了!” “上一首诗孤高自傲,这一首诗荡气回肠。” “苏小姐是不是想告诉我们,做人既要有高洁不屈的品性,也要有力挽狂澜的豁达霸气?” 苏希锦点了点头,这两首咏菊的诗她最喜欢,另外还有一首《题菊花》也让她记忆犹新。 “不知苏小姐师承何门?”有人问。 一首诗可能是意外,两首诗就是名副其实的才女了! 这样的才女不知是谁教出来的? 苏希锦一愣,她的师父自然是韩国栋,然而她不能说。 “我现在不方便说,不过总有一天你们会知道的。” 如此神秘,众人对她更是越来越有兴趣,纷纷上前询问。 陈三小姐和三公主气极,感情今日她们折腾一整天,都是为别人做了嫁衣。 都怪陈三,好好的提什么作诗?三公主心里埋怨。 这下好了,有这么优秀的一个表妹在,林舒正能看上自己才怪。 陈三小姐心里发苦,情报有误,她要是知道苏希锦会作诗,怎么也不会提作诗,让她出风头。 两人紧皱眉头,暗自咬牙找补。 高亭内,老者瞧着下方问:“这姑娘以前没见过,莫不是裴老新收的徒弟?” “裴老不是收了吕家双胎,就宣布关门不收了么?”黄衣公子疑惑。 “听说她最近才随父进京,应该不是裴老的弟子。”白衣公子道。 空地上,陈三小姐想了半天,将苏希锦写的诗在口中来回默念,终于让她找到了错处。 “长安是前魏都所在之地,如今早已没落。苏小姐如此歌颂前朝风光,莫不是对当今心存不满?” 陈三小姐得意洋洋问,眼睛眯起。本来就狭长的眼睛,被她这样一眯,只剩下一条线。 众人心头一跳,是啊,长安可不就是北魏都城么?一到秋季,菊花盛开,长安的才子佳人便成群结队,赏菊吃蟹,一度为长安一大盛况。 然而十九年前,先帝平定乱军,登基后迁都东京,将长安荒废了。 苏希锦此刻赞扬长安的菊花,可不就是再打先帝的脸么? 三公主从座上站起来,一拍桌子,“好大的胆子!来人,将这个反贼拿下。” 林舒正收起脸上的玩笑,缓缓站起身,挡在苏希锦前面。 “噗,”苏希锦笑了,这怎么还玩起文字狱来了。 她推开林舒正,眼睛与三公主对视,“敢问三公主,长安今日是否属于陈国?” “自然。” “长安内是否还有菊花。” “自然。” “那我歌颂长安的菊花有何不对?”苏希锦莞尔。 “自然是因为皇爷爷不喜长安,迁都东京。” 苏希锦摇头,“我想公主可能弄错了一件事。” “先帝之所以迁都东京,不是因为它是北魏都城,而是因为长安历经多次战乱,设施破坏严重,重建成困难。此其一。” “其二,当朝达官贵人,八成以上出自东京,故土难离,迁移成本高。” “其三,东京地势平坦,幅员辽阔,水路发达,经济繁荣,便于战乱后修身养息。” 苏希锦说完三条理由,全场寂静。 他们既震惊又佩服,这女子不仅诗写得妙,历史素养也远远超越他们。 最主要的是她才十三岁。 这是什么样的天才人物啊! 三公主被她说得无言以对,她不懂这些“歪门邪道”,只觉得众人看自己的眼神,宛如看痴钝,心里又将陈三小姐恨了一遍。 这个陈三,自己愚蠢就罢了,还把自己拉下水。 “如此……”三公主神情尴尬,让拔刀的侍卫退下。 巧舌如簧,陈三小姐很是无助,又让这贱人躲过去了。 经此一战,只怕她定要飞升,名扬京都,以后想再抓她就难了。 “这些都是你自己的猜测,你怎么能证明先帝如何想?”反正已经撕破脸,只要能拿下苏希锦,她也不在乎颜面。 “三小姐逾越了,”苏希锦看着她,嫣然一笑,“我们如何能猜测先皇的想法。” “不过按照三小姐的逻辑,封都以前是夏、春秋魏的都城,而今我们是否不应该住在此地?” “洛阳曾是三国魏都,而今我们是否不能去洛阳欣赏牡丹?” 陈三小姐愣住,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十分精彩。 她身旁的纪丁璐和舒宛,一个惊觉自己看错了人,一个怀疑自己站错了队。 苏希锦欣赏着陈三小姐精彩的脸部活动,瞧瞧自己又干了什么?欺负小朋友。 作孽啊,可她总不能让自己被小朋友欺负吧。 毕竟她现在比人家更小。 “三小姐若真在意历史,则应该正视历史,而不是躲避忌讳。” 苏希锦轻飘飘落下最后一刀,“如果连正视历史的勇气都没有,那又如何反思自我,兴国安邦?” 又是一阵寂静。 苏希锦叹了口气,写诗就写诗,非要跟她扯大旗,谈什么人文主义、江山社稷,难道不知这才是她的强项么? …… “正视历史……好新鲜的词儿,”老者看着苏希锦,凝眉沉思。 剖开残酷现实,直面历史真相。 一个小丫头,竟然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他对她更感兴趣了。 “怎么跟她讲这个……”不是自找苦吃么?白衣公子满眼皆是笑意。 “宴清,你认识她?”黄衣公子转身,“可否把她介绍给我?” “不认识。” …… 一场赏菊宴,火了一个人。 龄草宴后,苏希锦的名字频繁出现在上层贵族口中,他们纷纷打听她的家世背景,师门来源。 “才华横溢,由我看苏小姐当得起第一才女。” “眉目如画,姿容绝代,容貌赶第一美人也不差。” “貌美远超吕小姐,才华高于谢小姐。我认为她才当得起女子第一。” 私下里贵族男女子各个议论,称赞不已。 “可是佳人排名与家世有关,”有人小声说,“吕小姐出自河东吕氏,谢小姐出自陈留谢氏,苏小姐……好像只是六品寒门。” 是啊,苏小姐什么都好,就是家世太低了。 太师府。 谢婉愁容满面的躺在靠椅之上,眼睛望着窗外,神色恹恹。 “听说今日龄草宴出现了一苏姓女子?” “见过,不及我。”谢婉美目微闭。如果她是十分,苏希锦只有九点五分。 差的这零点五是她永远过不去的天堑。 听她这么说,来人放下心来,“我儿自然是天下第一,在没出嫁之前,你需一直保持这个位置。” 太傅府 送走一批门客,韩国栋垂钓于水榭。商炎一脸喜气从门外赶来,将听到的消息告知于他。 “苏小姐真厉害,仅仅两首诗,一句话便力压群芳,无人不晓。” 韩国栋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可怜。” “啊?”商炎疑惑,这不是好事么? 韩国栋道:“我是可怜跟她讲理的人。” 论讲歪理,就没人辩得过那小丫头。 文德殿 皇上周武煦一早就得到了龄草苑的消息,二皇子,谢婉……苏希锦。 “正视历史……”周武煦喃喃自语,这丫头词汇总是新奇。 “朕许久没见她,是该跟她谈谈了。” 各家欢喜各家愁。 苏希锦怒气冲冲拖着林舒正进门,一双桃花眼瞪得圆圆的。 “你下次再让我背锅,能不能打个招呼?” 今天她原本只想随便作作,敷衍了事,既不得第一,也不得最后。 “我打过啊,”林舒正撩了撩头发,“说了你当绿叶,我当红花。既是红花,总不能让我亲自出场吧?” “你……”苏希锦咬牙,这货脸皮越来越厚了。 她冷哼,“原本今日还想亲自下厨的,既然你这么不食人间烟火,那就算了吧。” “哎,别呀,”林舒正一把拉住他,“你表哥又不是神仙,就算是神仙,看见你做的饭,也得落入凡尘。” “哼!” “我那里有本《后汉书》野史,费了很大功夫才弄到。”林舒正伸出手指弹了弹,“既然你不喜欢,那就……” 苏希锦眼神发亮,“成交。” 书不书的无所谓,她就是喜欢做饭。 苏希锦让下人出去采买五花肉,鱼,猪下水,羊排,羊肉等荤菜,蔬菜种类不计。 厨房得知小姐亲自下厨,迅速给她腾出地方,恭敬地等在一边打杂。 “五花肉我能理解,”林舒正皱着眉头,一脸嫌弃,“你要猪下水做什么?” 又不是吃不起。 “吃啊。” 肥肠鱼可好吃了。 “那东西只有吃不起的贱民才吃。” 但凡有钱的人都吃羊肉,下层低贱之人才吃猪肉。 她可倒好,直接吃猪下水。 他没吃过,当然得原谅他。 苏希锦让人把买来的下水用草木灰清洗第一遍,而后用面粉加酒清洗第二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