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命之過客
為世之逆旅,夫光陰百代之過客也。古人極為言之,予因戀向氏女,存乎執念在心,久久而終難忘,由是今夜,夜聽曲,思前塵,以心靜而察事,發見予已習慣於獨人之生,而向氏女已少為所記,或有所念者,惟對其之憐憫耳!其愛意隨時而漸消,本慾以三歲而亡其思,然予所見,今生恐難忘矣。予之所記者,非情也。乃一生之懷戀也。念予二十餘年來,少所其思,多煩躁在心,而為人處世亦非易事者也。而初與向氏所戀,所得由情愛之苦,情之所怨,情之所樂,皆親一一所嘗,故今以脫其思,而專思破情關之事,此予日後尋道之一途也。自相認不過一月之久,由所愛、由所分,無非情未至深,而情淺非緣也。若予愛之一人,深至骨髓,絕非今日所言可得而放下也。蓋予之分合,又合之與分,皆愛未至於深,而終得其淺也。思向氏之心,亦乎如此也。 向氏有女,性情剛柔,蓋道德雖非淑女之所能事,然頗以一女子之姿,或可博一生之幸也。雖予以為少或其能,然亦心之所願,可成也。為世之孤獨,為子亦為悲寂,況一女子又事何如?或其婚姻,非二人利益之所相合者,乃一生之伴侶,說之有人聽,有人怨,有人哭,有人歡,有人憐,或正乃婚姻之本也。蓋今人以利益而慾之以婚姻,當真可不取哉!向氏女雖事之主播,然予相信,此為眼下之愁,決可以守本心,日後必為所而不能也。或與之而不能,而終自毀其身,予之所憶者,乃昔日驚鴻之一面者,而非其墮落流俗之態也。蓋予人生之過客,此人令我久久難忘,我萬分珍重此情,而終可顧妻子,為我一生之所愛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