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五代十国往事在线阅读 - 第715章 三州起义

第715章 三州起义

    “兄弟相残,伤天害理,一也;赋敛烦重,力役无节,二也;发民为兵,羁旅愁怨,三也;杨思恭横征暴敛,民众却把怨恨记在皇上头上,四也;疆土狭隘,多置州县,增吏困民,五也;只贪南下,而使后背陷入到两浙、淮南的威胁之下,六也;敲诈富户,交不起租税的就投入大狱,七也;鱼米蔬菜也被征税,收上来的钱不多,但民怨颇大,八也;与两浙、淮南为邻,然而登基以来却不派使节,不建立外交关系,九也;宫殿等装饰过于奢靡,十也。”这十条内容略有重复,不过意思非常通俗,很好理解,简单概括一下,就是穷兵黩武、打肿脸充胖子、好大喜功。比如把将乐县、永平镇升格为“州”,这个小小的举动其实也是很劳民伤财的。如潘承佑指出来的,把县、镇升为州,县长、镇长摇身一变成了市长,各级官吏均原地升级,相应的政府机构、机关单位也随之升级,也就意味着政府的各项开支也凭空上升了一个新台阶。即所谓的增吏困民。潘承佑力劝苦谏,王延政再次大怒,削夺了潘承佑的一切官职,勒令他退休回家,面壁思过。听到朱文进弑君自立的消息,王延政立刻派遣总指挥官吴成义顺流而下,攻打福州,结果再次失败。不得不说,王延羲对福州城防系统的升级还是很到位的。经过半年的休整,王延政卷土重来,派陈敬俭率三千人进驻尤溪县和古田县,又派卢进率两千人进驻长溪。这一次军事行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急于抢攻福州,而是先扼守各战略要地,制造声势。王延政虽然在王延羲时期属于叛军,但与现在的朱文进相比,王延政是根红苗正,太祖之子,延字辈儿皇室宗族。王延政集团的优势在于政治方面,而在军事、经济等方面处于劣势。所以王延政集团的正确思路应该是避战而非求战,朱文进才应该是谋求一场大决战,毕其功于一役。在王延政的造势之下,形势发生了扭转:泉州、漳州、汀州纷纷向建州王延政表示归附。【泉州】泉州指挥官留从效同志,其人物传记的开头即是“事母兄以孝悌闻”,老司机们都懂是啥意思了。留从效,是个好同志。留从效私下聚集了死党王忠顺、董思安、苏光诲,说道:“朱文进屠灭王氏皇族,又派他的心腹爪牙分据各州,其司马昭之心,世人皆知。而我们世世代代蒙受王氏皇族的大恩,值此关键时刻,岂能失身从贼?更何况,一旦王延政入主福州,我们还有何脸面来面对王延政?即便以死谢罪,我们在九泉之下也愧对王氏先王!”大家一致同意留从效的说法,并秘密商量下一步的计划。经过商讨之后,大家分别集结自己的死党铁哥们儿,纠集了五十二名值得信任的统治。留从效以同事聚餐为由,把大家聚集到家中饮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留从效端着酒杯扫视众人,骗大家道:“我刚刚得到消息,王延政已经攻克了福州,要给我们下诏,让我们杀掉黄绍颇。我观察各位的容貌,一个个皆器宇轩昂、气度不凡,不像久居贫困者,听我的话,荣华富贵就在面前;否则,大祸临头!”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五十二位勇士热血沸腾,当场表示愿意杀黄绍颇,向王延政宣誓效忠。于是,大家手持木棍,趁夜翻墙闯入黄绍颇的家中,将黄绍颇生擒,然后斩首。留从效把黄绍颇的人头打包,让作战副司令陈洪进当快递小哥,连夜送往建州,呈现给王延政。与此同时,留从效携带州府官府印信,前往王继勋的家,请他出来主持泉州事务;留从效自称平贼总指挥。王继勋的父亲叫王延美,祖父是王审邽,王审知是他的叔祖父。因他的血缘较疏远,所以不再朱文进的屠杀名单上。陈洪进携带着黄绍颇的人头,走到尤溪,与数千福州兵遭遇,福州兵拦住去路,陈洪进冲他们喊道:“正义之师已经将朱文进诛杀,我奉命日夜兼程,去建州迎请我们的新君,你们拦着我是几个意思?等我们的新君王延政同志来了,你们作何解释?”说罢就举起黄绍颇的人头。福州兵也不管人头是黄绍颇的还是朱文进的,总之是一哄而散。有几位领头的将领还主动加入到陈洪进的队伍中,跟他一起去往建州报功请赏。王延政得到泉州起义的消息后,非常高兴,当即任命王继勋为泉州刺史,加兼侍中;留从效、陈洪进、王忠顺、董思安等一律提拔为总指挥官。在泉州起义的示范作用下,漳州、汀州也纷纷拨乱反正,投送到建州王延政阵营。【漳州、汀州】漳州将领程谟得到泉州起义的消息后,诛杀刺史程文纬,拥护王继成暂代刺史工作。王继成的身世不详,史书只说是王延政“从子”,也许是侄子,也许是养子。如果是侄子的话,就可能与王继勋类似,祖父是王潮或王审邽,而不是王审知。总之,起义将领们不敢僭越自称刺史,只能拥护一位王氏宗族。汀州刺史许文禛也及时上疏,表示归顺建州王延政。至此,闽国五州,王延政有其四,只差福州。【福州起义】朱文进听到泉州起义的消息后,大为恐慌,三州的迅速变色意味着朱文进伪政权的土崩瓦解,他的末日即将到来。朱文进不甘心,他还要做垂死挣扎,努力挽回颓势。他拿出大量金钱,招募了两万乌合之众,由林守谅、李廷锷率领,反扑泉州,战鼓声传数百里,声势浩大;王延政派大将杜进率领两万人救援。泉州守将留从效出城迎战,大破福州兵,击毙林守谅、生擒李廷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