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穿入中世纪在线阅读 - 朴刀

朴刀

    这里的“朴刀”只是个刀头,安把之处有螺口,杆棒的一端有螺丝,而且是“三个丫儿”,安装好了,十分结实。,X.《水浒传》中许多地方写到朴刀,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它很长,平时不用,便象长枪一样靠在墙根或枪架上。“杆棒”《辞源》解作用作武器的粗木棒。《汉语大词典》解作用作兵器的木棒。

    武经总要

    武经总要

    《武经总要》虽有记载,介绍极简单,言“长细而坚重者”为杆棒。它更简陋,据宋人记载:

    建炎二年1128五月十三日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程昌弼言:“今州县之间军器乏少。乞令诸州县择本土坚韧之木,广置棍棒,其长等身,径可及握,不劳远求,指日可办。比弓弩,则无挽拽之能否;比刀剑,则无锻炼之工程。用之以御铁骑则出其右,盖铁骑非箭凿锋刃可害。”从之。见《宋会要辑稿》185册

    这是在北宋刚刚灭亡时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州县兵器库中没有了储存,才不得已而用杆棒文中称“棍棒”。它“其长等身,径可及握”,取之极易。这种质地很粗糙的兵器,制作简单,原料价值也很低廉,所以平时只流行于民间,不为兵家所重视。从这些记载可见宋代朝廷对于兵器管制得特别严格的是那些精巧锋利和杀伤力较大的。而朴刀杆棒,一来比较粗陋。人们日常生活中又不可少;二来它们不是骑在马上作战的兵器,而是步行打斗用的,杀伤力小,《武经》所不载,因此对百姓拥有这些兵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时禁时放,缺少一贯之制。《宋史.兵志十一》记载北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皇帝诏:“广南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并锻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论。”先是,岭南为盗者多持博刀。杖罪轻。不能禁,转运使以为言,故著是令。

    禁物

    醉翁谈录

    醉翁谈录

    可见“博刀”博刀即朴刀。博、朴二字音同,可通用最初不在严禁之列。所以民间盗匪以之为武器。岭南盗匪太多。才被严禁,而其它地区未被包括在内。流浪江湖的游民腰间挎上一把朴刀,或者手执一条杆棒。就增加了安全感。熟悉江湖生活的“说话”人便把它编入话本之中,成为“说话”中的一类,并把与“江湖亡命”和绿林生活有关的作品皆归入此类。此类小说在当时的“说话”中具有一定的数量,因此朴刀、杆棒这两件兵器在早期的通俗文艺作品中是经常可以碰到的。可以确定是创作于十三世纪初的《董解元西厢记》开篇就唱道:“打拍不知个高下,谁曾惯对人唱他说他?好弱高低且按捺。话儿不提朴刀杆棒,长枪大马。”因为《西厢记》演唱的是“银字儿”一类哀艳缠绵的**情故事当时分类为“烟粉”,所以开篇点题,与“朴刀杆棒”“士马金鼓”类的武故事划清界限。我们从早期的通俗文艺作品之中也可以看出使用朴刀杆棒者多是盗匪游民,如宋人话本《错斩崔宁》中描写拦路抢劫的“静山大王”:头带干红凹面巾,身穿一领旧战袍。腰间红绢搭膊裹肚,脚下登一双乌皮皂靴。手执一把朴刀。《大宋宣和遗事》写到晁盖智取了梁师宝的十万贯金珠后逃走,晁父为官府所拿,管押解官:行至中途,遇着一个大汉,身材迭料,遍体雕青,手内使柄泼镔铁大刀,自称铁天王,把晁太公抢去。“泼镔铁大刀”就是镔铁大泼刀”“泼”同“朴”。铁天王就是晁盖,其身份是江湖侠盗。《警世通言》中的《万秀娘报仇山亭儿》就是南宋罗烨《醉翁谈录》所记属于“朴刀”类的《十条龙》《宝文堂书目》著录名为《山亭儿》,当然,它经过了明人的加工。

    朴刀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太平刀”。这是由于在清末年间,太平天国的士兵都使用朴刀而得名的。然而,当时的太平天**不只是使用着这些传统而古老的兵器,在火器装备方面,也胜于清朝正规军。

    朴刀朴音坡也写成博刀、泼刀、或钹刀繁体不可写作朴刀,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冷兵器。是一种长而宽的钢刀,可以装在木柄上成为比一般大刀还要长的长兵器,也可以卸下来单独作为一种短兵器。在小说《水浒传》中,宋代的“卢俊义取出朴刀,装在杆棒上,三个丫儿扣牢了,赶着车子,奔梁山泊路上来。”[1]

    朴刀全长约一米二至一米五,其刀刃比大刀长,大约占总长度的一半,可劈、刺、砍,招数繁多。武术谚语说:“单刀看手,双刀看走,大刀看定手[2]。”演练朴刀时刀如猛虎,刀背、刀刃分明,使用任何招数,都要住把定手。由于朴刀用途广泛,是闯荡江湖的人常用的兵器。

    朴刀到了清末前后开始被广泛使用。在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军中很多人使用朴刀,又名“太平刀”。

    朴刀是查拳套路中的器械套路的一种,本套路的特点为:动作紧凑,姿势舒展,动速静定,节奏鲜明,劲力顺达。套路中运用了劈、跺、扫、砌、绞等动作,身法灵活,变化无穷,便于广大武术**好者学习。就其长度而论,不是长兵器,而属于短兵器一类。朴刀全长约60-150cm,刀刃长度在45-70cm之间。从外形看,和大刀没什么两样,但是和大刀相比,刀刃即刀身部分占的比例比较大,这是朴刀不同于大刀的最明显之处。由于是用两手握着使用,故又有“双手带”之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