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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深藏的骄傲

    ,完美大明星

    跟着陈建豪,陆晨来到了酒吧上层的预留席位区。

    忘忧草酒吧是由一座旧仓库改建而成的,由于层高有六米多将近七米,所以被改造成上下两层,中间位置空出留给舞台,格局构造得很巧妙,将整个空间充分都利用了起来。

    如同后海的大多数酒吧那样,忘忧草酒吧安置了预留席位区,里面有三张酒桌子不管生意多好,都会空着等待可能不会出现的贵宾。

    因为开酒吧做生意,人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陈建豪本来就交游广阔,如果有好朋友或者不能得罪的人物突然摸上门来,偏僻这个时候酒吧里已经客满,连坐的地方都没有,那无疑是十分尴尬的事情。

    所以才有了预留席位区的存在。

    来找陆晨买歌的人能坐到预留席位上,那肯定不会是普通角色。

    也许是看出他有点紧张,上楼梯的时候陈建豪小声说道:“不用担心,卖不卖都随你,有我在,没有人会特意为难你的。”

    陆晨松了一口气,说道:“谢谢老板。”

    陈建豪真的是位很不错的老板,虽然平常对人严厉了点。

    预留席位区的三张酒桌有两张是空着的,靠近铁艺围栏的那张桌子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三十来岁左右,西装笔挺配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职场精英。

    那女的要年轻很多,身材娇小容貌能打八分,穿着打扮颇为休闲,她握着手里的酒杯,正好奇地左右张望,似乎对酒吧里面的一切都感到很新鲜。

    “宋经理,我将人带过来了...”

    陈建豪带着陆晨走了过去,笑着说道:“这就是陆晨,小陆!”

    西装男等到陈建豪走到自己身前才站起来,他的脸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笑意,矜持地冲着陆晨点了点头。

    一旁的那名女子慌忙跟着起身,却忘了放下酒杯,结果酒水都洒了点出来。

    陈建豪介绍道:“小陆,这位是轻雨传媒的副总经理、经纪部经理宋信伟先生,这位是总经理助理董璇小姐。”

    轻雨传媒?是那位脾气很大很傲娇的苏轻眉还不死心吗?

    陆晨心里想着,同时不卑不亢地向西装男伸出手:“宋经理,您好。”

    宋信伟伸手和他握了一下:“你好。”

    陆晨又向那位董璇小姐伸手:“董小姐,您好。”

    董璇赶紧也握了握,有点小结巴地说道:“好,陆晨你好...”

    陆晨莞尔一笑。

    这位总经理助理实在太嫩了,完全是个刚入职场的新鲜人。

    当然他用不着去关心对方是否能胜任总经理助理这个职位,客套过后,大家就在酒桌旁坐了下来。

    宋信伟开门见山地说道:“小陆,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今天晚上过来,是应苏轻眉苏总监的委托,想向你购买一首歌的版权。”

    说着,他冲董璇点头示意,后者立刻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了几张纸。

    宋信伟继续说道:“我们公司法务部已经确认,这首名字叫做‘同桌的你’的版权完全归你所有,因此愿意高价买下它的全部版权,这份合同请你过目。”

    陆晨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合同。

    轻雨传媒确认歌的版权很简单,只要通过《大中华音乐库》进行查询就知道了,无论是歌名、歌词或者曲谱都可以搜索得到。

    这就是《大中华音乐库》的权威和方便之处,虽然登记注册的费用很高,但是在法律上避免了可能的版权纠纷,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而且只要陆晨愿意,他也能通过《大中华音乐库》来完成版权交易。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他的目光飞快地扫过合同上的一列列条款,很快就锁定了重点。

    那就是出让版权的价格,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

    后面还有大写的贰万元整。

    两万块!

    第一眼看到这个价格的时候,陆晨真的有点心动了。

    他以前拼死拼活打两份工,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小时,所赚到的钱扣除日常生活开支之外,每月能寄回家里的也不过四五千块而已。

    而现在他只要在这份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能轻轻松松拿走两万。

    最重要的是,在他的记忆里面还有着无数的好歌,卖掉一首真的无关紧要。

    在陆晨的对面,宋信伟透过金丝眼镜的超薄树脂镜片,敏锐地发现了前者的神色变化,他的眼眸里闪过一抹细不可察的不屑之色。

    如果不是苏轻眉的要求,作为轻雨传媒里的堂堂副总经理,他才不会亲自带人过来,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谈一份仅仅只有两万块钱的小合同。

    当然这两万块钱对眼前这个小子来说肯定是笔巨款了,估计都晕头转向了。

    幸运的小子!

    然而陆晨并没有被砸晕过去,了解了价格之后,他开始仔细地查看其它条款。

    越看脸色越是难看。

    出让《同桌的你》除了署名权之外的所有版权条款算正常,陆晨也认可,但是不允许他在任何公众场合继续演唱这首歌是什么鬼?

    也就是说他卖了歌之后,连在忘忧草酒吧里都不能唱了?

    还有一条就是轻雨传媒对他的作品拥有优先权,在前者没有确认放弃之前,他不能将自己以后所创作的作品再转让给第三方!

    真是日了狗了!

    如果陆晨没有仔细看合同就匆匆签了下来,那就等于是被绑在了轻雨传媒这条船上,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主动权。

    高价利诱的背后果然是埋伏着陷阱的。

    陆晨明白过来,很坚决地将这份合同还了回去:“抱歉,这份合同我不能签。”

    同样的话,他在昨天跟苏轻眉说过一次。

    宋信伟正等着陆晨签字,完全没想到陆晨会拒绝,不由愕然:“什么?”

    陆晨将话复述了一遍。

    这次宋信伟总算是听明白了,他有种被羞辱的感觉,当下就变了脸色:“我能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价钱的问题吗?”

    “那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个价钱是别人不可能给出来的!”

    其实这一点陆晨是了解的。

    现在的时代已经不是八九十年代,网络的兴起和盗版的盛行,导致了唱片业的极大衰退,如今的歌手明星们拼的是粉丝经济和眼球经济,各种疯狂炒作,各种博出位赚人气,早就不是出张畅销唱片就能赚个盆满钵满的时候了。

    流行音乐的词曲作者,地位自然也大不如前。

    而且现在科技发达,哪怕是普通人也能借助《唱作大师》之类的软件进行创作,作词作曲的门槛被大大降低,市场上充斥着无数三流劣作。

    业余的作者写出首还能唱的歌,不用花钱在《大中华音乐库》登记注册,只要上传到某个音乐网站证明了自己的版权,三百五百就愿意卖出去了。

    职业的词曲作者价格要高不少,但是新入行的或者是三流底层的作者写一首歌,最多也就要价两三千而已,还得是有人要,更多是打折处理都无人问津。

    轻雨传媒出两万购买陆晨《同桌的你》,已经属于名家待遇了!

    要知道这可是陆晨的第一首作品,他的作品还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

    所以宋信伟才会如此恼火——现在的新人,怎么就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

    但陆晨计较的并不是价钱。

    “价钱不是问题...”

    他很认真地说道:“两万块我愿意出售版权,但是其它的条款我不能答应。”

    《同桌的你》的价值绝不止两万,不过陆晨考虑到陈建豪和苏轻眉的关系,加上他也不愿意得罪一家传媒公司,所以吃点亏也无所谓。

    然而前提是仅限于这首歌!

    宋信伟听懂了陆晨的意思,态度上并没有丝毫的变化,他嗤笑道:“小陆,你要想想,如果没有这些条款,我们公司会出这样的高价吗?你以为你是谁啊?而且你的署名权还在,这可是给你成名的机会,你要懂得珍惜!”

    他就差指着陆晨的鼻子说“你不要不知道好歹”了!

    陆晨剑眉一挑,沉声说道:“宋经理,我就是个无名小卒,轻雨传媒这样的大公司真的高攀不起,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他最后两句回敬之言,如果要是让苏轻眉听到了,估计会气得七窍生烟。

    陆晨也是有脾气的人,他的骄傲深藏在骨子里,虽然因为生活的压力曾经弯过腰低过头,但是他的膝盖始终都是坚挺的!

    说完,他站起身来朝着董璇点了点头,然后又对陈建豪说道:“老板,我先下去了,等一下还要上场。”

    刚才陆晨和宋信伟在商谈的时候,陈建豪一直都没有说话,现在他笑了笑说道:“你去吧,我在这里陪宋经理再喝两杯。”

    “谢谢老板!”

    陆晨看也不看宋信伟,径直离开了预留席位区。

    宋信伟气得好悬没摔掉酒杯,他的目光看向陈建豪,冷冷地说道:“陈老板,你的伙计真有骨气,我今天算是见识了!”

    “哈哈,年轻人嘛...”

    陈建豪打了个哈哈,说道:“都这样的,谁没年轻过呢?来,喝酒喝酒!”

    宋信伟哪里还能喝得下去,他正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挫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