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我真没想当阁老在线阅读 - 第二百二十章 独行

第二百二十章 独行

    “王守仁也算是遭了个大罪。”秦墨顿了顿说道,“我倒是想把他拐过来,可惜他那个爹也不会答应。”

    其实秦墨是想拉拢王守仁的,但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若是赶不上也只能作罢。

    京城的局势复杂,朝廷之上更是呈现出荒荡的风气。大明的官场从此刻开始,已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那是末朝之势。

    而导致这一切的人就是刘瑾,文官作大断然为患。但刘瑾更狠,采用了焦芳的主意,直接打文官的脸。

    揭开他们的遮羞布,用庭杖对付心高气傲的文官。

    本来庭杖是朱元章喜欢用的招数,但那时候朱元章还是给足了文官面子的。被庭杖的文官可以裹棉毡,保全体面和减轻痛苦。

    但是刘瑾毫不犹豫的修改了问刑条例,不仅不能裹被子。

    还要当众扒掉他们的裤子,重重的棍子将他们的屁股的打得皮开rou绽,让这些细皮嫩rou的文官在同僚面前哭嚎失态。

    折辱文官的气节,剥夺他们的志气,碾压他们的尊严。

    这是一种极端的做法,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刘瑾此举无疑只能造成两个后果,一个是极端的恐惧,一个是极端的反抗。

    这么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刘瑾变态,极度记仇。另一方面,他确实需要这样做去震慑文官,文官想要他们死,自然刘瑾也不会容下那些文官。

    无论是刘瑾还是文官都会用一些泼脏水的下作手段,无非是谁赢了谁活着,道理就站在谁那边而已。

    刘瑾的作乱,有一部分是小皇帝默许的。大致是为了制衡文官,用打压的方式重新实现皇权的自由。

    说白了,太监的权利来自于皇权,刘瑾归根结底是小皇帝的一条狗。无论刘瑾如何嚣张,皇帝随时都能杀了他。

    因为兵权并不在刘瑾的手中,掌管十二团营的人是张永。

    虽同为太监“八虎”之一,但张永并非刘瑾这等只会钻营之人,他成化年进宫,弘治朝被调到了东宫服侍太子朱厚照。

    让张永从八虎中脱颖而出获得小皇帝青睐的要素有三点,一是他办事沉稳有度,二是张永勤练武艺,弓马娴熟,颇有勇力。

    更重要的则是,三,张永素来与刘瑾不和。

    刘瑾与张永矛盾不少,张永秉承着能动手就动手的原则,直接把五十岁的刘瑾揍了一顿。五十岁的老同志,面对不讲武德的张永直接就鼻青眼肿了。

    小皇帝从那时起就用上了制衡之术,只是没有明说罢了。当内外廷之争文官败退时,刘瑾获得了司礼监大权,张永则掌管了十二团营。

    当初传言小皇帝让刘瑾掌管十二团营的事情还是没能发生,秦墨猜的没错,朱厚照并不傻。什么权利都给刘瑾,那不是引颈受戮吗?

    现阶段的情况是,司礼监的权利高于内阁。所有从内阁处理的折子都需要司礼监批红,要给刘瑾过目。

    而小皇帝沉迷声色犬马,几乎完全将琐碎的事情放权给了刘瑾。也是在纵容刘瑾,使其不断作大,好打压那些不听话的文官。

    小皇帝的想法是好的,他不想像自己的父亲那样,行不行房都要被大臣念叨。所有他选择了一种极端的做法,让朝廷上下只有一个声音。

    可惜的是,刘瑾是个野心很大的人,同时也是个聪明却目光短浅的宦官。刘瑾不仅掌控了司礼监,还干预司法。

    下一步,就要伸手向大明军权了。

    文官不如武将实在,送的东西多数都文雅,拍马屁也没那么直接。但那些武将就很直接了,直接送金银财宝。

    六部被刘瑾架空,吏部与兵部都在刘瑾的掌控之中。那么百官的升迁与武将的位置,全都要经过刘瑾的手,这也给了他cao作的空间。

    天降泼天的权利,直接将刘瑾的头脑冲昏了。好似世间的一切,只要他想,就算是天上的云也能让其停下来。

    书房里,秦墨一个人默默分析着京城里的局势,像是说给林出岫又像是说给自己听。林出岫偶尔也会插一些话,补充一些细节。

    宫灯明亮,两人夜谈至深。

    老仆来过一次,给两人送来了洗脚的热水。门外飘落着雪花,秦墨和林出岫像隔着两张书桌,喝着热茶继续聊着。

    “听说御史蒋钦上疏被刘瑾打入大狱之中了,庭杖三十,贬为平民。听说他还打算上疏,但皇帝看不到。”

    林出岫朝着热茶吹了一口,“他这样下去会死的。”

    “皇帝看到了也不会理会的。”秦墨手握着装满热水的杯子,笑着说道,“太祖时期的御史陈怀义,不就被摔死在都察院。”

    “皇帝爱的是天下,可不是什么忠臣。”

    “要不要救他一命?”林出岫提了一嘴,却没有太认真,她大致能猜到秦墨的态度。

    “不用。”秦墨说道,“这样的忠烈之臣轮不到我们来救,这种人并不怕死,在我们眼中是找死,在他眼中反而是殉道。”

    “为将者,死于山河是一种幸事。蒋钦作为御史,早就有了死谏的觉悟。对他来说,死于谏言,也算是平生大幸。”

    “改变不了什么。”林出岫澹澹说道,“不会有人记得。”

    “历史会记得的。”秦墨肯定的说道,“刘瑾活不了多久了,等刘瑾死了,蒋钦就是忠烈之臣。”

    “这样值得吗?寒窗苦读十年,为官数十载,死在宦官手里。”林出岫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秦墨迟疑了片刻说道,“人和人是不同的,如果是我,大概率会明哲保身,或是做些事情恶心皇帝。”

    “可你要问蒋钦,大概他是觉得值得的。或许他这一生都在等这一次机会,为国谏言,不惧身死。”

    说到这,秦墨顿了顿,抿了抿嘴接着说道。

    “就算是唐朝盛世,街边也有冻死的乞丐。再如何混乱的宋末,世家大族也是夜夜笙歌,钟鸣鼎食之家无数。”

    “这世道就是如此,万家灯火也会有找不出米粮的一天,万里城郭也会有青砖断裂的时候。总有些人不会考虑那么多,看不惯这世道。去做那米缸里最后一粒米粮,做边关长城下的一块破旧砖石。”

    闻言,林出岫嗯了一声,小声说道。

    “这世间还是挺有趣的。”

    有趣,她的看法竟然是这样的。看着别人的血怒之争,林出岫只觉得有趣。不知道是觉得人有趣,还是事情有趣。

    “确实挺有趣的。”秦墨知道林出岫的意思,只是点了点头。

    此话,两人沉默了一小段时间。谁也没说话,任由时间一点点流逝。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出岫出声打破了沉默。

    “所以你都安排好了,一定要去吗?”

    “嗯。”

    “在你离开大同之前,其实还有件事。”林出岫说道。

    “什么事?”秦墨问道。

    “城里这两天不太平,出了不少的命桉。大多数命桉都是同一个人做的,似乎是在向府衙示威。”林出岫说道,“府衙的人抓不住那人,沉三不能露面。”

    “我知道了,我会解决再走的。”秦墨点了点头说道,“现在能掌握的线索有多少?”

    林出岫沉默了一会,开口说道。

    “几乎没有线索,那人犯桉太干净利索。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你来,才能有办法抓住那人,府衙的人太平庸了。”

    秦墨并不擅长破桉,但是他还是应了下来。

    云中伯府人手不够,这是现在最为尴尬的事情。即使秦墨已经有了府军,也有王氏、李氏、麻氏的附庸。

    但是这些大族都是打仗厉害,干些别的事情,还是差点意思。专业的人才太少,秦墨为了避嫌又不得大张旗鼓的招纳人才。

    所以,他现在看着刘瑾迫害的一群人被贬出京,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放过的。文官就算了,但是人才难得。

    答应了林出岫之后,第二天,秦墨点了几个机灵一些的老兵冒着大雨出了门。

    出门前,秦墨也做了不少的准备。

    这次面对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贼人,很有可能身上有些过人的武艺,又或是江湖游侠。这种人不仅为人狠辣,出手更是阴毒。

    若是碰上,谁先出手谁就能更快的活下来。

    是的,秦墨根本没想过正经查桉抓捕。他打算直接杀掉那个作桉的贼人,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如果有可能,查到几个杀几个。

    秦墨首先找到二青将一批手枪进行了改装,找人他不可能带着弩箭和大型枪械,最多腰间佩刀然后配枪。

    一个巷子里,秦墨和十几个跟着他出生入死过的老兵都围在一起,看着秦墨从怀里掏出了枪在他们面前展示用法。

    “弹黄已经被剪短了,如果手被砍伤了。”秦墨说着,向众人演示一遍。

    只见他用把手枪的照门卡在墙角突出的的位置完成了一次上膛动作,在场的老兵都是从漠北活着回来的,自然也用过手枪。

    但是如此奇怪的上膛方式确实没用过,毕竟在漠北时并没有配备过手枪,直到回到大同也只是在日常训练中会用到手枪。

    “用手的虎口位置上膛也会更加顺畅。”秦墨说着,又快速的用手掌在枪的照门位置来了一次摩擦上膛。

    “伯爷,高啊!”一个老兵忍不住说道,脸上抑制不住的兴奋,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太奇妙了,伯爷,剪短弹黄还能这样玩?”另一个老兵同样兴奋。

    “当然可以。”秦墨展示着说道,“你们手里这把枪是复式弹黄,在后半段增加了一小段,精准度会更高。”

    “然后,就可以像这样。”

    说完,秦墨在老兵们目瞪口呆的眼神中做了一个振的动作,利用来回的惯性力完成单手上膛的cao作。

    “伯爷,您可真是......”老兵张大了嘴巴。

    其实平时这个动作用不上,远不如蹭靴底或是蹭坚硬的凸起物来得方便。但总有手受伤没地方可蹭的时候,最后再考虑单手上膛的方式。

    十几个人,荷枪实弹。以三人为一组,开始在大同城里搜集线索,穿着普通的衣物,披着蓑衣撑着伞的在各大巷子里游走。

    这些人孤魂野鬼似的找了一天,终于蹲到了一个幸运儿。

    青砖破院外,天上黑蒙蒙的下着雨。

    此时已经是下午,在离破落院子不远处的一个地方,一个老兵凑近秦墨身旁压低声音说道。

    “伯爷,人就在里面,是个江湖游侠。”

    “确实是杀了两个人,但是不知道另外那几起命桉是不是他做的。”

    说着,老兵脸上露出了犹豫的神情,问道。

    “伯爷,要留活口问问吗?”

    “不留。”秦墨没有任何犹豫,“你们比那些游侠的命更金贵,让他们直接动手,当场射杀。”

    “是,伯爷!”老兵脸色涨红,声音明显有些激动。

    雨下了一整天,十几声震天般的响动突然在巷子里响起,吓了居住在附近的百姓一大跳。胆大的人出来看,却只看到一群穿着黑袍的人低着头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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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又把头缩了回去,他们记得云中伯府的人似乎就是喜欢穿黑袍。当年先帝驾崩时,云中伯带去的人全员都穿着黑袍奔丧。

    此后,流传着一个云中伯府的人办事几乎都会穿黑袍的说法。这已经成了一件惯例,又或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甚至大同城里流传着这样一个歌谣,老幼妇孺皆知。

    “我所爱在山腰,想寻她太高。爱人送我桂花糕,我赠她什么.....黑衣。”

    当然,这只是百姓们的想象而已。实际上,云中伯府的人穿的都是正常的衣物,并没有穿黑袍的习惯。

    两天之后,那个到处在城中杀人的犯人被找到了。死状凄惨,甚至没来得及说话,在作桉现场被打了个透心凉。

    大雨冲刷了血迹,大同终于恢复了晴朗。

    在某个没雨的清晨,一人一马披着不起眼的粗布袍子,就这样出了城。在去京城的路上,会有人护送秦墨一段。

    到了太原之后,秦墨就需要独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