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我真没想当阁老在线阅读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千里偷家

第一百九十四章 千里偷家

    祁连山,漠北草原。

    秦墨带着三队人马三天奔袭了八百里,绕了一个大迂回,终于出现在了鞑靼的大本营之前。

    人马立在山坡之上,望着脚下沿河居住的大型部落。

    预估计部落人马并不是很多,更不会想到竟然有明军敢翻山越岭深入漠北来偷家。三百人马自然不止只有三百马匹,加上随马也有五百余匹。

    第一个目标就是山坡脚下的部落,秦墨带领的队伍下坡冲刺极快。只听见震天动地的马蹄声,眨眼间队伍就到达了草原上。

    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鞑靼人看见敌人的时候,脸上带着无尽的恐惧。他们自然知道自己的可汗带兵南下,正在攻打大明边关。

    其中许多人也打过仗,见识过明军。无论是孱弱的明军亦是悍勇的狼卫,高山卫,云中卫,几乎都交过手。

    但此刻,他们第一次看见如此恐怖的明军。

    三百人全身穿戴着奇怪的装备,从头武装到了牙齿,手中带着奇怪的武器。喷出的火舌,子弹,将人的身体打掉半边。

    鞑靼守卫被打懵了一阵,反击很快就开始。人上马背,握刀执弓,正想如往常那样对射却发现无从下手。

    无论是明军还是鞑靼,骑兵冲锋都是扇形冲锋。铺天盖地的羽箭对于骑兵的威慑力还是很强的,稍有不慎就会被穿成刺猬。

    但秦墨这三支百人卫队,走的是单薄的纵深阵法,取自冠军侯霍去病用过的旋刀阵。

    顾名思义,整个队伍就是一把刺入对方阵地的旋刀。单薄且锋利,以骑兵超快的机动性重重刺入。

    而后快速冲锋,像绞rou机一般将敌方阵营搅碎。

    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就队形单薄,对方根本无从射箭。箭雨扑过去,死的百分之九十是自己人。

    然而秦墨这三支队伍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能够朝着四面八方射击,投掷爆燃弹。这让本就处于被动的鞑靼人处理起来更加棘手,对方带着强大的火器。

    比起射箭,火器的威力更为巨大。

    鞑靼想要破阵,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从中间冲垮刺刀阵型,将秦墨带领的队伍强行冲撞开,分而围之。

    另一个办法就是用血rou阻挡刺刀尖的行进速度,使得刺刀队伍一入鞑靼阵营如同踏入沼泽动弹不得。

    但秦墨怎么能想不到这些呢,一切问题都来源于火力不足。强大的枪械,在不能射箭,只能挥刀的鞑靼面前是致命的。

    枪械只需要更换弹夹,不需要拉弓射箭。投掷的燃烧弹与炸弹,使得鞑靼兵根本无法靠近旋刀一般的队伍。

    更重要的是,秦墨命令各部,在敌人进入射程之后。优先射击位于前方的敌军,以帮助队伍最前方的尖刀开路。

    并且跟在带头尖刀位置的十余人火力都对准了前方的鞑靼兵马,为尖刀火力掩护开路。

    再加上王氏子弟的战马都是训练有素,长期在炮火下受训的。根本不会被爆炸声惊吓住,与自乱阵脚的鞑靼部完全不同。

    双方一接锋,鞑靼几乎是瞬间失去了反抗的力气。所有的抵抗最后都无济于事,凶勐的燃烧弹将鞑靼士气烧了个一干二净。

    在他们眼里那些火嗜血附骨,无论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吗,直让人烧的只剩白灰。牛羊被烧了,营帐也被烧了。

    秦墨就冲在刀尖的位置,山坡上有人舞旗指挥位置。

    半个时辰不用,整个鞑靼营地的人投降了,战斗也宣告了胜利。

    不投降能怎么办呢?看着明军无区别的射杀吗?还是看着明军投掷的燃烧弹将整个部落一把火烧了?

    他们没猜错,秦墨真的会这样干的。

    三百人对上这几千人的营地,秦墨根本没有考虑人道这种事情。如果鞑靼不投降,他会烧光部落扬长而去。

    至于剩下的人怎么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那不是他该考虑的。秦墨脑子里只有两件事,行更大的威慑,死更少的将士。

    如若不然,一切都没有意义。

    好在鞑靼投降了,所有人放下了武器集合在了一地。看着那些武器被那打扮怪异的明军一把火全都烧了,铁器都化为了铁水。

    鞑靼人的脸都吓白了,明白原来那并不是普通的火焰,是连铁都能烧成铁水的高温火焰。

    至此,他们的胆子算是彻底被吓破了。

    战争向来是攻心为上,而非屠戮万民。这个部落的人老实了,自然不会再对秦墨队伍做出什么有威胁的举动。

    野狼对待猎物,会将每个猎物杀死。但人毕竟区别于禽兽,对待投降的敌人并不会痛下杀手。

    也只能放过,让他们原地待着。等到秦墨等人离去之后,他们该干嘛还是干嘛,收敛尸体,继续放牧。

    唯一留下的,只有明军来过的痕迹。

    这就是战争的本质,威慑。

    将对方打服了就行了,没必要赶尽杀绝。这也是战争的潜规则,杀人也是件很累人的事情。

    这一路明军来得快,走的也快。

    秦墨焚烧了这个鞑靼部落的武器,补充了物资之后又继续带队奔袭。他们马上要前往下一个目标,进行下一轮的突袭。

    值得庆幸的是,攻下那个几千人的大部落并未花去太多弹药。几个燃烧弹一扔,鞑靼人就服了。

    不服不行,无从下手不说。死的全是自己人,眼看着过冬的粮草牛羊都要没了。

    鞑靼本就是因为物资短缺这才整天想着sao扰大明边境,若是这过冬的物资被烧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况且那部落的王也明白,那群明军最多四百人,带不走什么东西。投降就投降了吧,总比全部族人都饿死强。

    补充了一波体力,秦墨带着队伍赶在日落之前又冲杀了一个大型部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扫荡过去,声若雷鸣。

    这个部落比先前那个规模还要大,驻扎的人马与防守也更加严密。同时抵抗也是最为强烈的,宁死不服。

    于是秦墨只能一直打下去,三把旋刀对着四千人的部落来回穿刺,回回往不同的方向纵火。

    爆炸声,惨叫声。

    战斗一直打到了半夜,秦墨的人马也疲惫了,这个鞑靼部落更是被直接荡平。视线之内,部落被烧平。

    最终他们还是屈服了,兵丁跪在地上投向。交出了武器,男女老少蜷缩在一起,全然没了初始时桀骜不驯的模样。

    像是一只被拔光了毛的野狼,小心翼翼的舔食着身上的伤口。

    秦墨这边也有死伤,大概三十人战死,二十人重伤。这一仗几乎让队伍减员六分之一,也着实让秦墨心痛。

    但心痛归心痛,报复是不能的。对方损伤更重,两千多人被烧死,射杀。整个部落男丁几乎全灭,只剩下老弱病残。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部落要从历史中消失了。

    但秦墨可不管他们怎么想,这就是战争,要么战要么投降。人的战争都存在底线,早点投降了就没事了。

    死去的王氏子弟就地掩埋,秦墨说的很清楚。

    “我们还会回来,接我们的将士回家,若是尸骨被你们毁坏。”

    “那就等着战争!我们会带更多的人马再来,所有人都得死!”

    下葬自家弟兄后,不到三百人的队伍在哭声中再次开拔。这已经是他们进入漠北的第四天了,大同府城早就流言四起。

    京城里,弹劾秦墨的奏折每天都有上百封。皇帝冷眼看着,通通留中不发。有人把枪口掉头对准七十多岁的王继,请求皇帝罢免王继的职位。

    内阁将折子递了上去,并同意了这个请求。上书给皇帝时,也提及了此举的原因。

    “皇上,安抚民心才是首要之举。”李东阳上言道。

    “民心?他们安的是什么心!”朱右樘甩脸色说道,“都已经定过了,此事容鞑靼退兵后再议。”

    “这又是在干什么?每日的弹劾的奏折不够多吗?”

    “现在又来弹劾王继,是不是文官们都太闲了!边关之急解了吗?鞑靼退兵了吗!”

    朱右樘确实生气了,大同宣府十万火急在打仗。这群窝在京城的文官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搞清算,准备拉王继下去。

    说什么安抚民心,解群臣之心头之恨。这分明就是报复,无非是报复漕运一桉王继的所为罢了!

    内阁明明是知道的,但还是放任着不管,现在还逼着自己的这个皇帝表态。

    “臣不敢。”李东阳低头说道。

    “你们还有什么不敢的!干脆朕这个皇帝让你们来坐算了!”朱右樘气得脸色通红,将手中的奏折扔出了出去。

    闻言,殿下的阁臣纷纷跪下请罪。

    秦墨领着人一天之内征战两次,人马已经十分疲惫了。在位于一座大山脚下,秦墨下令就地休息。

    在这漠北草原里找人打架也是一件技术活,除非是天生的野生gps,否则在漠北转悠一阵指定得迷路。

    好在秦墨来时做足了准备,不仅带上来王氏子弟内活地图。还备上了一些能参考方向的道路,以及记下了一大堆地理特征。

    他们奔袭超过千里,再远西边走一些,就快打到斡难河畔了。

    那是明成祖朱棣打过的地方,饮马瀚海,封狼居胥。若是那场战胜利了,大明朝少说也能换来百年的太平。

    不过那时候明成祖是带着大批人马来的,此刻的秦墨是本着偷家来的。

    情景不一样,本钱也不一样。

    秦墨的打算是再打一个部落,即刻迂回进去大漠深处补给点。回头再干鞑靼一次,给他们的主力留下一个难忘的记忆。

    大本营被偷家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入达延汗的耳朵里,如果达延汗没疯的话,一定会退兵回防的。

    趁着这个时候,秦墨打算干他一票。

    众人修整的地方有一条小河,秦墨趴在河边喝了一口水,水温异常的低。

    “这是哪?”秦墨问身边的亲兵。

    “大人,这是弱水的一条分支,离斡难河不远了。”

    得到答桉的秦墨露出了笑意,事情开端很顺利。打了两场也没有遇上太大的意外,也算是老天爷保佑了。

    望向远处,可以看到气势磅礴的雪峰隐隐矗立着。人间如此美景,难怪会吸引着明成祖一次次北征。

    人间如此大好江山,怎么能不使人留恋?

    白云如猎狗,江河雪水如佳酿,白天的雪峰闪着金光,像是天国之上。

    “大人,那里一定住着神仙吧?”亲兵激动的说道。

    “应该是吧。”秦墨点头。

    雪山之上有没有神仙,他不知道。但秦墨知道,这大漠让他着了道了。若不是还有事情没做完,他真想死在这。

    修整完毕,秦墨再次带队开拔。

    经历两场血战,他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变得粗糙而黝黑。脸上裂了几道口子,早已结痂。

    手脚开裂都是寻常事,身上的血洗不掉,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活下来的二百多人脸上几乎没有表情,沉默无言。个个杀红了眼,抹去了身体里残存的人性。

    他们现在是骑着战马的野狼,成群的游荡在漠北,成为鞑靼夜晚最深的梦魔。

    深夜,一处部落起火。

    在火光里,他们看见了如同恶鬼一般杀百人队伍上来就是一阵冲杀。凶勐的枪械几百米外扫射,抵挡的人如同被砍倒的玉米杆一般倒下。

    那数百骑始终沉默一言不发,却比嘶吼的恶鬼更为可怕。一个部落又一个部落被袭击,损失惨重。

    三把刺刀一般的队伍,在鞑靼的地盘上肆意冲撞,将鞑靼部落祸害的苦不堪言。而远在应州的达延汗也收到了消息,自己的老家被偷了。

    原本达延汗听见只有几百人纵横为祸时并不以为意,可当他往下听见这几百人干的事情之后,脸色突变。

    鞑靼主力不在,没有人能拦住他们!

    急急忙忙掉头回家的同时,达延汗派遣使者与明军接触,质问明军如此不讲武德之举。

    并向大明皇帝要求,收了这神通,自己撤兵了,你也赶紧把放出去的孽障弄回去。

    然而只要明军稍加仔细点就能从文书中读出,事实就是鞑靼仗还没打到白热化,勐地回头,对面一群人绕着野区走,快把自己家偷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