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生活总有意外
“也不一定就没有机会了,商深也许在深圳呆几天就又回来了。”叶十三不明白毕京怎么就那么喜欢范卫卫,他劝毕京,“天涯何处无芳草,毕京,你何必非要单恋范卫卫一枝花?范卫卫漂亮是漂亮,但北京的漂亮女孩也多得是,我就不明白了,一个男人怎么会因为一个女人而不顾一切?太不理智太傻瓜了。” “你不懂,无情未必真豪杰,你以为都和你一样觉得了除了赚钱之外其他一切都无所谓?杜子清那么喜欢你,你对她总是不冷不热,我都替子清委屈。你不懂爱情!”毕京嘿嘿一笑,笑容中七分调侃三分惋惜。 叶十三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我不懂爱情?我对爱情的理解比你深刻多了,不只是你,就连商深也不知道,我的爱情在高中时就死掉了,以后再也没有复活。你知道心如死灰是什么感觉吗?就是全世界都是大火,你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你高中时才多大,就有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别逗了。是谁?是哪个女孩伤透了你的心,让你对爱情绝望了。”毕京挤眉弄眼,八卦火焰熊熊燃烧。 “不能告诉你她是谁。”叶十三落寞地一笑,笑容中有说不出来的悲凄,语气低沉声调低落,“人的一辈子或许会遇到许多人,但真正走进你心里的只有几个人,两三个知己和一个知心爱人而已。许多人一辈子爱来爱去,爱过许多人,其实那不是爱,只是好感只是喜欢只是荷尔蒙分泌的副产品,真正的爱,一辈子只有一次。当你真正爱过一次之后,你会发现,除了她的面容清晰之外,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只是模糊的面孔。” “到底是谁?是不是男人,吞吞吐吐的,不爽快。”毕京更加好奇了,笑道,“不会是你喜欢过的女孩只喜欢商深,而商深不知道,所以你才一直把对商深的不满和恨深藏在心底?” “喝茶,喝茶!”叶十三含蓄地笑了笑,顾左右而言他,“在商深和你之间,我可是一直在帮你,甚至连你想从商深身边抢走范卫卫,我也没说什么。以我和商深的关系,不反对你就是对不起商深了。” “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唯有德者居之,同样,美女是所有人的美女,有本事的男人才配拥有,哈哈。”毕京哈哈一笑,“别说范卫卫还没有嫁给商深了,就算她嫁人了,我也照样会想尽一切方法把她抢到手。只要锄头挥得好,哪有墙角挖不倒?” 叶十三摇了摇头:“你的世界观不正确,怎么总是喜欢抢别人的东西?” “偷东西会做贼心虚,但抢东西会有成就感,哈哈。”毕京放肆地大笑,笑声传出了房间,惹得外面安静喝茶的客人皱眉反感,他才不管不顾,“我好歹有一说一,事情都做到明处,就是要和商深竞争范卫卫,就算是不择手段,至少也明人不做暗事,你呢?你可是在背后算计了商深好几次,又不喜欢杜子清却和她在一起,对你来说,商深算什么,杜子清又算什么?” 对毕京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指责,叶十三不动声色,他扭头望向了窗外,古色古香装修风格的圆形窗户,很有古代深宅大院的味道,窗外是几株高大的白杨树,风一吹,叶子哗哗作响,就如夏天最动人的乐章。 小的时候,他常常和商深一起跑到村子南边的杨树林里玩耍,在两棵杨树之间搭一个树床,躺在上面,仰望遮天蔽日的宽大的杨树树叶,听风过杨树哗哗的声响,轻风习习,浑然不觉夏天的炎热,反而觉得夏天充满了乐趣。 还记得他和商深在树林里追逐打闹,除了他和商深之外,还有宝家和甜甜,儿时的笑声穿透了十几年的岁月在耳旁回响,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 童年的欢乐是那么的纯真那么的开心,只是一切都过去了,而且永不再重现。 “商深是我关系最好的死党,曾经的发小。杜子清是我的女朋友,现任的女朋友。”叶十三收回目光,回答了毕京的问题。 “曾经的发小,现任的女朋友,言外之意是,曾经是过去式,现任也会变成前任,十三,你可真是一个喜欢见异思迁的人。”毕京眼中闪过一丝亮光,一闪即逝,他含蓄地笑了笑,“商深和杜子清都成了备胎,真可怜呀。当然了,杜子清更可怜,她不但是备胎,而且还是你将就的爱情。友情将就倒没什么,毕竟友情可以有很多,但爱情就不一样,爱情是一对一的唯一,真不公平。” “爱情友情还有事业,哪里有真正的公平?不说这些了……”叶十三摆了摆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还是说说正事吧,毕京,祝贺你被微软正式聘用了,以后前途一片光明,比我强多了。我可是跟着马朵,本来以为要回杭州,没想到马朵要留在北京和外经贸部合作,我也只好继续留在北京了。说实话,我不喜欢北京,气候太干燥,人太杂,还是杭州安逸。” “杭州、扬州、苏州,太安逸了,你没读过历史?有多少英雄一到江南就没有了进取心?温柔乡英雄冢,我还是喜欢北京,北京资源多机会多,适合创业适合拼搏。”毕京和叶十三看法不同,“我的目标是争取在一年内打败商深抢到范卫卫,三五年内做到微软中国的中层,达到年薪十万。五年后,在北京买房买车,成为真正的北京人。怎么样,目标还算立足现实没有好高骛远吧?” “打败商深还不容易?毕哥,你现在是跨国公司的白领了,商深还是无业游民,他哪能和你比?”黄汉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插嘴了,“再说哪用一年的时间,除非商深不回北京了,只要他再回到北京,我和宁二一出马,保管一天之内就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立马拱手送上范卫卫。” 宁二却没有黄汉的乐观:“先不说商深诡计多端,很难收服,就说商深万一去了深圳不回来怎么办?要不就现在趁商深还在北京先收拾他一顿再说,有仇先报才是好汉。” “商深住哪里?”毕京问叶十三。 “我没问他住在哪里,不过他打来电话时用的是宾馆的电话。”叶十三一边说,一边拿出了手机。 毕京没有说话,拿过叶十三的手机就回拨了回去,片刻之后笑了:“颐宾楼,211房间。” 黄汉和宁二对视一眼,二人一言不发起身就走了。 “这样……不好吧?”叶十三等黄汉和宁二走了之后,才不安地说道,“好像我刚才呼商深是故意套他住在哪里似的?” “和你没关系,你也不是有意透露他的住址,刚才是我无意中查到的,对吧?”毕京嘿嘿一笑,“商深让我爸在仪表厂名声扫地,还敢当面顶撞我爸,父辱子死,不收拾他一顿,我枉为人子。” 和别的白领说话时喜欢中英文结合以显示与众不同和高端不一样的是,毕京说话时喜欢古今结合,以显示他高人一等的古文功底。 “希望商深以后知道了真相不要怪我才好,我真的不是有意套出他的住址的……”叶十三摇头叹息,似乎很是无奈一样,“你和商深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握手言和,如果有机会的话,你、我和商深联手合作,也许还可以开创一番了不起的事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让我出了恶气我才心里舒坦。”毕京冷冷一笑,“商深太可恶了,我爸那么大年纪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尊重,既没教养又没水平。” 正说话时,忽然房门被人推开了,一个女孩施施然闯了进来。 正在对商深口诛笔伐的毕京一下没反应过来,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 叶十三正端起一杯茶想要喝下,茶杯举到嘴边,目光落在女孩身上的一刹那,也是为之一怔,像被施展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了。 女孩一袭白色长裙,长发,鹅蛋脸,眼睛明净而清澈,灿若晨星,一张白嫩而红润的面孔是温雅秀美、雍容华贵的端严之美。 她长裙及膝,露出了匀称而健美的小腿,粗细正好,脚上是一双阿迪达斯白色运动鞋,再配上一双白色的袜子,犹如美不胜收的莲花,亭亭玉立。 “哎呀……”女孩见房间中的叶十三和毕京都不认识,才知道走错了房间,忙歉意地一笑,“不好意思,走错房间了。” 说完,转身就要出去。 “等一下。”在女孩出现的一瞬间,毕京的眼睛被点亮了,而叶十三更是夸张,他端着茶杯忘了喝茶的目瞪口呆的形象,出卖了他内心对女孩惊艳容貌的震撼,见女孩要走,他不想错过机会,忙站了起来,“房间可以走错,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你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你应该遇到的人,既然错了,不如将错就错认识一下,也算不辜负上天错误的安排,你说呢?” 叶十三口若悬河说了一气,微微弯腰朝女孩致意,还主动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十三,在外经贸部工作。我很想认识你,请问芳名?” 毕京蓦然愣住了,不是吧,叶十三刚刚还说对爱情心如死灰了,怎么一转眼就对人家女孩一见钟情了?这也太搞笑了吧?好吧,他承认女孩是挺漂亮,漂亮之中还有一丝高贵,但他和叶十三大学同学四年,学校和班上漂亮而有气质的女孩也有不少,没见叶十三对谁这么积极主动过,就杜子清也是倒追了叶十三好久,叶十三才和她在一起。 女孩被叶十三的殷勤吓到了,手足无措地愣了片刻,然后就如受到了惊吓的小鹿一样,一下跳到了门外,转身就跑了。 尽管穿了裙子,长裙,女孩转身离开的一瞬,她纤细的腰身和浑圆的臀部勾勒出完美的弧度,再加上跳跃之间,修长的美腿匀称有力,让人呼吸都不由为之一窒。 直到女孩的身影消失在了拐角处,叶十三才不甘心地收回目光,坐回到了座位上,怅然若失。 “怎么了,十三,一见钟情?”毕京伸出右手在叶十三眼前晃动几下,一脸戏谑的笑容,“谁刚刚还说真正的爱一辈子只有一次,你真正的爱不是已经遗留在了过去,怎么,现在又来了?” 叶十三如梦方醒,自嘲地笑了:“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现在相信了,刚才的女孩真的让我动心了。毕京,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她到底是谁?” “这怎么打听?人海茫茫,以后肯定见都见不到了,世界那么大,你却那么傻。”毕京哈哈大笑,笑到一半,笑声戛然而止,他用手一指窗外,急切地说道,“那个白裙女孩在外面,好像在等人。十三,你又多了一次机会。” “真的?”叶十三探身朝窗外一看,果然刚才的白裙女孩站在门口的阳光下,裙裾飞扬,就如夏日的一个梦。 叶十三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夺门而出。 “有很多人自以为经历了爱情,其实经历的只是伤痛。自以为经历了青春,其实经历的只是懵懂。”毕京又生发了莫名的感慨,他向后靠了靠,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一边背诵古诗一边摇头晃脑,流露出自得其乐我多有才华的自得神色。 崔涵薇今天约了哥哥和祖纵来京夜茶馆谈事情,说好了十点见面,结果久候不至,她既没有“有客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的兴致,又没有程门立雪的耐心一直等下来,主要是她下午还有事情要忙,就想离开。 不料哥哥打来电话说是他已经订好了房间,在101,让她先到房间点了茶水等他,他和祖纵马上就到。如果仅仅是祖纵,她早就不等下去了,但有哥哥出面,她不好驳哥哥的面子,只好答应了。 也不知是哥哥记错了还是她听错了,推开101房间却发现里面有人,她才意识到走错了房间,本来就等得心烦意乱的她,一时就更加慌乱了,想她平常做事情虽然马虎一些,却还没有过这样的尴尬。 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房间中的英俊帅气身高过人的男孩一见面就想认识她,她不由芳心大乱。尽管说来对方的英俊帅气确实让人只看一眼就怦然心动,但见过太多帅气男孩的她和同龄女孩只在意男孩长相不同的是,她更在意男孩的内涵。所以虽然叶十三英气逼人,高大帅气的外表确实让人心生好感,但她是含蓄内敛的性格,不相信一见钟情,只相信日久生情。 跑出了101房间之后,她来到门口,站在阳光下,虽然阳光强烈而耀眼,却让她恢复了平静,心中暗笑自己刚才真是太不应该了,不管叶十三是何许人也,对方喜欢她既不是错又是她的荣幸,有人喜欢总好过没人喜欢,尽管说来她有太多人喜欢,但多一个喜欢者和追求者又有何妨? 她就算不留下名字,也应该大方地拒绝叶十三,而不是落荒而逃,好像她有多怕他一样。她怕什么?他又不是坏人,或者说,至少从外表上看,他不是坏人。 哪里有这么英俊帅气的坏人? 怎么哥哥和祖纵还不到?崔涵薇看了看手上的欧米茄手表,微有不耐。她知道哥哥撮合她和祖纵见面的原因,虽然也有谈一笔生意合作的出发点,但另外还有想让她和祖纵走近的考虑。 可是……她讨厌祖纵! 尽管崔涵薇很清楚祖纵对她和哥哥公司的重要性,但她就是不想见到祖纵,谁不知道祖纵的为人是出名的好色加贪婪,他再有人脉再有钱,她也不屑于和他这样的富二代打交道。 因为祖纵太讨人嫌了! 祖纵的名字谐音祖宗,为人真跟祖宗一样,傲慢也就罢了,还既无礼又无知,却又不时流露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他说话时不可一世的语气以及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人无比反感,让崔涵薇无法忍受。 但偏偏哥哥总认为祖纵可以为公司的发展带来资金和渠道,非要安排她和祖纵坐在一起面谈。公司又不是她一个人的公司,是哥哥和她共有的公司,哥哥为什么非要让她出面,她当然清楚哥哥的心思,哥哥曾经不只一次暗示过——祖纵喜欢她。 哥哥也真是,难道没有听说过祖纵的外号叫祖一夜?意思是说祖纵天天在外面流连花丛,和无数女孩过夜,而且只过一夜,一夜之后,就视之如草芥弃之如敝履,不管女孩有多喜欢他对他多真心,他绝对不会回头。 这么一个只玩弄女性却不付出真情的人渣,哥哥真的会天真地以为祖纵喜欢她是因为真的喜欢她?算了吧,对祖纵来说,她不过是又一个猎艳的目标而已,新鲜感一过,她一样会被无情地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