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综]我觉得我的邻居是基佬在线阅读 - 第1章 这个世界超可怕的

第1章 这个世界超可怕的

    我觉得我的邻居不是个正派人,长着一副吸毒样,站着的时候就像根竹竿杵在那,看起来一点肌rou都没有,我真不想说他是个男人。<し

    经常夜不归宿,也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脸上的黑眼圈比眼睛还大,深得就像个熊猫,长得却远远没有熊猫可爱,随时一副要倒下的样子,他走在路上我都要担心他是不是会被风吹走。

    那家伙还常常会在半夜三更突然出门,谁知道是不是去了医院挂急诊,不过看他的样子,也像是医院的常客嘛。

    病态、虚弱、萎,这是我对他所有的印象,从他搬到这里来之后我基本没和他讲过话。

    哦对,我还没有自我介绍,真是失礼。

    我叫,住在华盛顿,正在读大二,现在的收入来源就是收房租,爸妈去世前给我留下了好几套房子,也包括了我现在住的这个市中心的公寓以及隔壁的那个租出去的屋子。

    对没错,我就是那个家伙的房东,如果不是之前的租户刚好走了,他出的价格又不错,我才不想租给他。

    不过他一副病歪歪的样子,我一点都不担心他的存在会给我的安全带来什么威胁,毕竟我好歹也被列在了那个什么神盾局的名单上,自保能力还是有一些的。

    说到这个,我也真是有点无奈,我爸妈都是正常人,我却在我成年的时候觉醒了什么见鬼的异能,技能是空手接白刃。

    发功的过程差不多就是我把精神力附到手上,然后我的手就能变得比钢铁还钢铁,可以徒手劈断几块砖,用来街头卖艺好像还不错,但我还没有堕落到这个地步,依靠房租我就能很好地生活下去了,为啥还要用到这个?

    不过不得不说,有了异能之后我切菜方便了很多,磨刀也方便了很多,连磨刀石都不用,只要用手磨一磨就好了。

    也因为这个能力,酒量非常不好的我基本不敢去什么聚会,就怕哪次喝醉酒就把人家的桌子给劈了。

    当然我也有朋友,不过大部分都在网上,大家隔着屏幕会让我比较肆无忌惮,毕竟就算我对他们说我能空手接白刃也不会有人相信,哪怕我一边打字一边劈坏了我书桌的桌角。

    当然我这么牛掰,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有时候我不去找麻烦,总会有麻烦来找我,特别是在这么一个枪支拥有合法的国家,出现一些问题这是非常正常的,就连我的房间都有一个锁着枪支的保险柜,在我小时候我爸曾经拿它反抗过一个拿着刀入室抢劫的男人。

    ——

    有一次实验课我回家有点晚,为了早一点到家泡个澡,我抄了近路,就算是华盛顿这么繁华的地区,也总是有一些阴暗的小路的,这条路我不太走,毕竟黑漆漆的小路总是比不上大路让人觉得舒服。

    没想到我难得走一次就出事了。

    我遇上了抢劫。

    要我说,抢劫真是再低级不过的一个行动了,只要拿把刀就行,既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也不需要非常大的胆量,这人居然还抢劫女人,真是十足的懦夫。

    小路上的灯坏了,也一直没人来修,今晚的天气又不好,那人好像还穿着有兜帽的衣服,我一点都看不清他的正脸,只看见他手里好像拿着一把刀。

    也不知道是他业务不熟练还是怎样,他说话的声音有点颤抖,挺轻微的,不过听起来他好像有点紧张:“把钱拿出来!”

    “懦夫!抢劫有什么出息!”我一边大叫着吸引他的注意力一边从包里拿出了辣椒水喷雾直接往他的脸上喷,以前我也有路遇□□狂之类的,辣椒水非常的管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却没有任何的效果。

    那个抢劫犯非但没有惨叫着躺下,反而被我激怒了,一只手抓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拿着刀子捅了过来。

    我还是第一次对别人用这个能力,但是我早就在砧板上体会过我双手的威力了,第一次总是有点紧张,但是更多的是激动,我的手好像微微有点发颤,我深吸了一口气,伸手准确地抓住了对方手上的刀。

    在多次的切rou中,我非常明白要怎么迅速地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我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那把刀,这能让我的注意力更加集中,前后不过五秒钟不到,那把刀就从手柄的地方断成了两截。

    我迅速地抬脚踩在了掉下来的刀片上。

    我松了一口气,抬头看着那人,这么近的距离,我终于能够看清他的样子了——他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新手抢劫犯。

    他的脸上带着一个黑色的面具,眼睛的位置微微有些反光,我猜是什么塑料或是玻璃做成的,难怪我的辣椒水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伤害。

    这只是惊鸿一瞥,他很快就转过了头,有点慌张地扶了扶面具转身狂奔。

    看着他很快地消失在黑暗里,我的心跳后知后觉地加快了很多,靠一己之力制服了一个抢劫犯,这种事情怎么想怎么让我觉得自豪,至少我知道我的能力不仅仅只能切切菜了。

    我还能做得更多更好。

    当然我没有忘记打电话给911,告诉他们我遇到了一个戴面具的抢劫犯,穿着黑色的连帽衫,帽子兜在头上。

    911接线员甜美的声音让我的心跳渐渐恢复了正常,我拿着包慢吞吞地走回家,一路上腿还有点软,不过精神异常地亢奋。

    我以为这件事就算是这么过去了,然而第二天我就知道我错了。

    由于前一天晚上我的精神太过亢奋,我睡得并不好,早上起来也没什么心情做早饭,随便弄了点面包啃了啃就算是早饭了,正准备出门,我家的门铃突然就响了。

    很少会有人找我,上一次有人按门铃还是神盾局的探员过来给我发警告呢,这一次也不知道是谁。

    我叼着面包在猫眼里看了看,外面站着两个警员,一个年纪比较大,另一个看起来刚进警局。

    可能是给昨晚的抢劫案录口供?

    我咬着面包有点疑惑地开了门,没想到那个年轻的警员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小姐,您能仔细地描述一下您昨晚遇到的那人吗?我们怀疑您看见的人就是最近在华盛顿犯下多起案子的凶手。”

    ……妈个鸡一大早的这有点吓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