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平行世界,开局写《将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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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叮铃铃~ 闹钟的响声将白宇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伸手将床头柜上的闹钟按掉声响,然后缓缓地睁开眼睛。 对面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卷日历,上面用笔圈了几个圆圈。 “2002年8月2日,还是没有改变,我的灵魂真的穿越了,穿越到了平行世界02年的华城,一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白宇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 平行世界的华城与原来的世界有很大差别,经济,科技,影视娱乐落后了近二十年,整体来说时空比较混乱。 白宇前世是一名二流作家,因为整年累月的熬夜写作,他刚取得了一点成绩,就因为熬夜码字,导致猝死。他的灵魂穿越平行世界,附身于这个二十岁的同名少年的身上。 他如今的父亲白嘉轩是华唐影视(华唐影视是华谊娱乐和唐人影视商业合并的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母亲林秀茹则是华唐总部的一名文职教员,在艺人部管理新招收的艺人。 靠着父母稳定的收入,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倒也是安定。 白宇今年大学落榜,林秀茹想让儿子去报考华唐的艺人训练班,争取将来做个大明星。 可原主只喜欢唱歌,对演戏没什么兴趣,在反抗未果之下,他离家出走,跟朋友跑到三里屯这边做了一名酒吧驻唱歌手。 几天前,因为年轻气盛,原主在酒吧里和一名客人起了争执,被人家一拳给打晕了过去,这才便宜了他这个倒霉蛋。 白宇在床上躺了片刻,忽然想起来,今天上午还要去同新华日报社的编辑见面,商谈投稿之事。他连忙从床上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拿着洗漱用具向布帘外面走去。 这间房子是原主租的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狭小居室,没有卫浴,也没有厨房,只有一个水龙头,可供烧水和洗脸。 这里也没有做饭的锅碗瓢盆,这具身体的原主一直都是在外面用餐。这和前世的他倒是有点相似,都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懒人。 白宇一边洗漱,一边在心里暗自思忖,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租个大房子享受一下,以满足前世未了的心愿。 …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入白宇的耳中,随即,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白先生,你起来了没有?” 白宇拿起毛巾,胡乱地擦了一把脸,然后快步走到门口,伸手打开房门。 门一开,一位年近四十的漂亮女人迈步走进来,满脸堆笑地冲他问道:“白先生,你还没吃早饭吧?” 这个女人是房主的妻子,名叫柳蓉。 白宇虽然只和她简短地打过几次交道,便知道这个女人外表美丽,内心却是个特别虚伪的人。 “蓉姐,我今天和人有约,稍后出去和朋友一起吃早餐。” 女人笑道:“哦,我原本还想请你过去同我们一起吃早餐呢,既然你约了人,那我就不多事了。” 白宇直接了当地问道:“蓉姐,你来找我,肯定还有别的事吧?” “白先生,我确实是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这不,昨儿有一位客人想要租下你住的这间房子,他出价六百元。按理说呢,我是不想租给他的,可我们家那位~” 白宇不待对方将话说完,便打断对方的话,道:“蓉姐,你放心好了,我正想找个离酒吧近点的地方居住,这个月底,我就会搬走。” “白先生,你别误会啊,我可不是想要赶你走。” 白宇笑道:“蓉姐,就是你今天不说,我也准备搬走的。” “那好,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这样吧。” 柳蓉说完,一脸懊恼地走了出去。 待到女人出去之后,白宇小声地嘀咕道:“跟我玩心眼,你当我还是以前那个傻小子呢。” … 白宇走到床前,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 映在镜子里的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庞,看上去很是帅气,却让他感到很是膈应。 “既然是同名同姓,为什么就不能和原时空的自己长得像一点。” 白宇对着镜子嘀咕了一句,随即又道:“既然已经回不去了,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 说完,他弯腰打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钱包,打开来重新数了数里面的钱币。这里面是他现在全部的身家,一共才两百多华币。 白宇将钱包揣进裤兜里,又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叠稿纸,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道:“老猫腻,我以后能不能过上有钱人的日子,就看你这本《将夜》的小说能不能受到读者欢迎了。” 说完,他将稿纸装进一个塑料袋中,又从墙上取下一把半新的吉它背在肩上,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 在路边的早点铺子里面吃了几个灌汤包子,又喝了一碗豆汁。 白宇背着一把旧吉他,向公交车站走去。行不多远,就听见身后传来几声汽车的喇叭声。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就见后面缓缓地驶过来一辆出租车。 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子探出头来,冲他喊道:“小宇,上来吧,我顺便送送你。” 中年男子正是他的房东马国梁,相对于他的妻子来说,马国梁到是个老好人。 白宇穿越之后,只和此人交谈过一次,还是在他被人打晕过去的那天晚上。 当时,马国梁为他忙前忙后的照顾了半宿,让他感觉到此人是个热心肠。 白宇心想,“新华日报社离三里屯有点远,坐公交车也不方便,不如就让马国梁送自己一程。” 想清楚之后,他抬手取下吉它,上车坐到副驾驶位子上,冲马国梁笑道:“国梁叔,我正想打车去新华日报社呢。既然碰到了您,那就打你的车好了。” 马国梁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好奇地问道:“小宇,你去新华日报社做什么?” 白宇放好吉它,扬起手里的塑料袋子,道:“我前几日写了一篇小说,向报社投稿,他们的编辑昨天打来电话,让我今天过去商谈。” 马国梁笑道:“小宇,我还真是小看你了。想不到你不但能唱,还能写,以后说不定能成为金庸、古龙那样的大作家。” 白宇谦虚地笑道:“只是约谈,还不知他们用不用我的稿子呢?” “既然是编辑约你过去,就肯定会用你的稿子。你小子,将来要是出息了,可别忘了你国梁叔。” “哪能呢,国梁叔一直对我很照顾,我都记在心里呢。” “小宇,今天我老婆说的事情,你别放在心里。那间房子,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只要我不发话,谁也不能撵你出去。” “国梁叔,我和蓉姐已经说好了,这个月底,我就搬走。” 嘎吱~ 马国梁刹住汽车,扭头冲白宇郑重地道:“小宇,你要是以后有出息了,想要搬走,我不拦你。在你没发达之前,就安心住在这里,哪儿也不许去。” “国梁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 “你别说了,我这个家,还轮不到一个妇人来做主。” 白宇苦笑道:“国梁叔,我听你的。” “这就对了嘛。” 马国梁笑着伸手拍了一下白宇的肩膀,然后发动起车子,缓缓地向前驶去。 一个多小时后,出租车停在新华日报的行政大楼前,白宇原本想让马国梁先走,可他坚持要在下面等他。 白宇拗不过对方,只能拿着稿子快步走进楼里。在前台这边,他向一名前台小姐道:“小姐,你好!我来找你们报社文艺副刊的缪小星编辑。” “先生,请问你是来投稿的吗?”前台小姐看着他手里拿着的塑料袋,漫不经心地问道。 白宇:“我昨天同缪先生约好了,是他让我今天过来的。” “先生,您稍等。” 前台小姐听到白宇的话,立刻拿起电话,拔通之后,她向对方询问了几句。然后冲白宇笑道:“白先生,请您稍等,缪先生说他马上就下来见您。” “多谢!” 过不多时,一位身材瘦削的中年男子快步从楼梯口走了出来。 白宇认出对方正是上次负责接待他的编辑,名叫缪小星。 看到白宇,缪小星笑容满面地迎上前道:“白先生,你总算是来了,我都等你多时了。” 白宇:“对不住,我昨晚睡得迟了一点,今早起来晚了。” “可以理解,咱们这些搞文学创作的人,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文思泉涌。” 说完,他瞅了一眼白宇手里的塑料袋,又道:“白先生,咱们上去吧,我们总编对你的稿子很感兴趣,他想亲自同你谈谈。” 白宇:“想必是您在总编面前大力举荐,多谢!” “我也是职责所在,算不得什么,咱们上去吧。” “好的,您先请。” 白宇跟在缪小星身后,登上三楼,走到靠近里面的一间标记着总编辑的办公室门前停下来。 缪小星迈步上前,抬手在门上轻敲了几下。 “请进。”屋内传出一句略显苍老的声音。 缪小星推开房门,领着白宇走了进去。 屋内,在一间办公桌后面,一位身穿西装的男子,正手持毛笔,在一张宣纸上奋笔疾书。 缪小星上前提醒道:“总编,白先生来了。” 男子闻言搁下手里的毛笔,抬头望向跟在缪小星身旁的白宇。 白宇也在打量着对方,这人看上去有五十多岁,圆脸,阔口,额头微微有些谢顶,鼻粱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 缪小星向白宇介绍道:“白先生,这位就是我们报社的总编,周跃敏先生。” 白宇忙上前一步,冲对方伸出双手,道:“晚辈拜见周先生。” 周跃敏伸手同白宇握了握,随即笑道:“真是让人难以相信,白先生竟然如此的年轻。”
白宇微微一笑,也没有接话。 周跃敏抬手向桌面一指,冲白宇问道:“白先生,我这字写得如何?” 白宇低头一看,见宣纸上写的正是他在小说正文前面抄录的那首名叫《故长安》的歌词。 投稿前,他为了吸引编辑的注意,就将这首歌词放在小说前面,以便吸引编辑的注意力。果然,就连这位总编也对这歌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白宇见对方写的是颜体字,便奉承道:“先生这字楷法森严,笔势雍容,可算是得天地之正气,集数家之大成,非同凡响。晚辈甚为佩服。” 周跃敏哈哈笑道:“小友过誉了,我这字也就是能入眼而已。倒是你这首词,写得是豪气干云,却又道尽了江湖人的无奈,真是令我爱不释手。” 白宇:“其实,这是晚辈写的一首歌词。为了吸引审稿编辑的注意,我才将它放在小说前面。” 周跃敏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倒是机灵,这个办法确实好使。我正是看中了这首词,才对你的小说产生了兴趣。” 缪小星在一旁陪笑道:“不错,我也是被开篇这首词给吸引住了。才对这篇小说加以重视的。” 周跃敏抬手一指旁边的沙发,道:“两位请坐,咱们来谈谈小友的这篇小说吧。” 等到白宇和缪小星在沙发上坐下来,周跃敏也重新落坐,他拿起面前的一叠稿纸,冲白宇道:“小友,我想问一下,你怎会想起写这种灵魂穿越的小说?” 白宇:“我从小就对武侠小说很感兴趣,以前总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要写出一本武侠小说。可等我年纪渐长,就觉得武侠小说已经被金庸老先生和古龙老先生给写绝了,以后恐怕是无人再能写出超过他的武侠作品出来。” 周跃敏微微颔首道:“所以,你想要另辟蹊径,写出一本风格不一样的仙侠小说?” 白宇点头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死后投胎转世的说法。我想,对灵魂穿越这种说法,肯定会有很多读者会感兴趣的。” 缪小星在一旁赞同道:“我觉得也是,刚看白先生这篇小说时,我就对他的这种设想拍案叫绝。这种写法一旦推广出去,必定会让许多作家多了一条写作思路。” 周跃敏点头道:“想法是很好,可小友毕竟年纪太轻,我看了你的写作大纲,其中既有武打场面,又有朝堂争斗,还有人与天斗,我担心你会掌控不了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 白宇闻言站起身来,从手里的塑料袋中取出那叠文稿,递给周跃敏,道:“周先生,这是我在最近几天内新写的文稿,您看过之后,想必会对我增多几分信心。” “哦!那我到是要拜读一下。” 周跃敏接过文稿,低头翻看了起来,他看得很快,几万字的稿纸,他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全部看完了。 看过之后,周跃敏一脸疑惑地冲白宇问道:“白小友,你说这是你最近几天新写的稿子?” 白宇:“不错,准确地说,这是我在三天内写出来的。” “这怎么可能?” 缪小星脱口叫出声来,随即,他又冲白宇道:“白先生,即便你文思敏捷,也不可能一天写出两万字的文稿吧?” 白宇笑道:“二位先生,我在一小时就可以写出三千字。你们若是不信,我可以在此当面一试。” “哦!” 周跃敏闻言眼睛一亮,他连忙站起身来,拾起桌上的宣纸。又取出一叠稿纸放在桌上,然后冲白宇伸手道:“小友,请吧。” 白宇冲缪小星道:“缪先生,我可以借你的钢笔用一下吗?” 缪小星连忙从胸前的口袋里取下钢笔,递给白宇,道:“我的笔可以见证一小时写出三千字的文稿,也是它的荣幸。” 白宇接过钢笔,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下,他拿起桌上的文稿,翻到后面看了几眼。 接着,他便埋头奋笔疾书起来。尽管他在前世对繁体字有过了解,穿越之后又对着报纸学习了几天,可真要用繁体字来写作,还是觉得写起来很是费劲,实在想不起来的繁体字,他就只能先用简体字来代替。 周跃敏和缪小星一左一右,瞪大眼睛看着白宇埋头书写着文稿。 时间过得很快,大约半小时后,白宇写了五六页稿纸,便停下笔,冲周跃敏笑道:“时间仓促,有不少错字,还请见谅。” 周跃敏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嘴里啧啧称奇道:“这才不到四十分钟,小友就写了三千多字,真是才思敏捷,落笔尤如神助。” 缪小星接过白宇递来的钢笔,笑道:“这支钢笔,我要留着保存下来,等将来白先生出名了,这支钢笔可就有了纪念价值。 周跃敏打趣地道:“早知如此,我该让小友用我的钢笔来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