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这个男人不太冷静在线阅读 - 第四十三章 旷世之作

第四十三章 旷世之作

    狂热歌迷们追捧所谓的摇滚信仰与精神,其实不见得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文化内核。国内的普通音乐爱好者并不排斥摇滚,也没有将其捧上至高无上地位的意思。这也是国外摇滚大行其道,国内却不温不火的原因所在。

    说白了,大家听歌欣赏音乐,是为了享受其中的艺术之美,感受旋律与节奏中的共情点。阳春白雪是艺术,下里巴人也不见得就俗不可耐。

    都是为大家献上美好音乐的艺人,硬要分个三六九等其实没有必要。关键还是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交口称赞的好乐曲。

    拿出几首优质的摇滚歌曲,金尚也能做到,可是,考虑一下文化背景的差异,还是得慎重行事。

    前世比较有影响力的国语摇滚歌曲并不是很多,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粤语歌。

    这个时代的两广文化,依然占据了比较重要的地位,但是和前世有了很大出入。

    就好比前世的《山路十八弯》这种地方民歌,确实能火遍全国,但这不代表地方少数民族的艺术表现形式通行天下。此世的粤语歌也是如此,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闽南区的地方特色歌曲影视依然很强势,但也没到可以压制中原与北方文化,一跃成为主流的可能。

    南大彪和戴义琴会愿意在自己的专辑中放入《海阔天空》,《大地》这种粤语歌曲么?

    多半不会!

    至于外国重金属硬核摇滚就更不可能了!

    以后应该会试试拓展歌迷范围,复出专辑是绝对不可能冒险的。

    这样一来,金尚暂时能帮到戴义琴和南大彪的就很有限了。

    当然,金尚也不觉得南大彪和戴义琴会真的将希望寄托在自己这么个业余玩票的音乐爱好者身上。

    “最近太忙了,公司里的事很多,尤其是网站改版,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了。身为老板,居然成为全公司编程能力最强的技术员,我也说不好是好事还是坏事。”

    创业初期,懂一点技术的老板,肯定是有优势的,以后要是还这样,那就太可悲了。

    “小金年轻,精力旺盛,学什么都快,我们就不行了。”

    南大彪十分爽朗地笑道,

    “我们就差远了,对新鲜事物不如以前敏感了。”

    不过,话题说到这了,金尚倒是想起一件事来。

    “倒是有件不太急的事,需要大彪叔帮帮忙……”

    想了想今后几个月的安排,小金还是觉得时间太紧了,有些事得提前安排,

    “今年中秋节,我的公司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互联网软件要上线,相关的推广工作,已经要提上日程了,这其中最重要一首应景的宣传歌,词曲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还急需一名女歌手,其音色特点要求通透有质感,慵懒、随性,哀宛动人,最好有一种如春燕呢喃般优雅吟唱的韵味……”

    还不待慢慢琢磨措辞的金尚继续说完,戴义琴就忍不住噗呲一笑:

    “小金,满足你说的一半条件的女歌手,就是老天爷赏饭吃的天才了,完全符合的,一个时代都不一定有一个。”

    “我也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但是,这次产品发布,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机会,未来等着我的是大鱼大rou、还是吃糠咽菜,就看这一遭了,不慎重不行啊!”

    “嗯?”

    原本漫不经心的老金回过神来,看着金尚说道,

    “你小子,从小到大就没有几次如此认真过,看来是真的很重要了。”

    废话,能不重要吗?

    即时通讯软件投放市场,是连个水花都没一个就消失无踪,还是就此站稳脚跟,成为国内互联网世界未来举足轻重的力量,就看这次豪赌了。

    见金家父子如此郑重,南大彪沉吟了一会后回应道:

    “这样的女歌手,一旦被发现,肯定是各大唱片公司的摇钱树,宝贝得不得了。据我所知,如今国内的当红歌星,没有这样的,小戴,你有印象吗?”

    双臂抱胸,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的戴义琴轻轻摇头:

    “一时半会想不出来,要不我找人问问,新人中有没有大致符合条件的!”

    “新人?”

    金尚有点犹豫,没有基础,没有名气的新手,驾驭得了吗?

    今年中秋节,公历九月九号,是金尚计划好的“渡劫”之日,在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后,最重要的一天。

    费了那么大的劲,金尚的目的是推广自家的即时聊天软件,可不是为了捧菜鸟歌手。

    迟疑了片刻,小金有些为难地回应道:

    “戴大哥,大彪叔,我有很大把握,这首歌会一炮而红,甚至有彻底出圈的可能。找成名女歌手,是互相借势,人红歌红,顺便为我的宣传计划开路。新人的话,大概也不会差,但是,太亏了……”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

    凭什么?

    这可是金尚第一次拿出前世最经典的作品,中秋诗词的绝唱——《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换个时间,换个地点,苏东坡本人都未必能写出这种旷世之作;

    本世界的苏轼,因为际遇不同,没有“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的情怀,自然也没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传唱之辞。

    至于歌曲《明月几时有》,其谱曲只能勉强算是上等,和苏轼的诗词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但是,这不是曲作者梁弘志有问题,而是苏轼的作品实在太经典,遍观历史,有能耐为《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谱上相配曲子的大才都没几个,矮子里拔将军,梁弘志的配曲已经是最优秀的了。

    两者相配,也还凑合。

    真正让这首歌的影响力达到巅峰的,是天才歌手的巅峰演绎。

    “我要的是彼此成就,而不是随便找个人捧红了,道一声谢谢就完了。”

    犹有不甘的金尚,最后还是稍微退了一步,

    “如果是哪家有靠得住的小女孩,想要走歌星之路的,也可以考虑一下。与其便宜外人,还不如便宜自己人。就这一曲,可以当做半辈子的饭票,我必须好好把把关。”

    “阿尚,固执起来,还真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闻言的南大彪爽朗地笑了几声,

    “看来对自己的作品,不是一般的满意。”

    戴义琴也附和着说道:

    “看这态度,瞬间就觉得《男儿当自强》和《最初的梦想》不香了,明显新作更加优秀。”

    金尚肯定地点点头:

    “确实有超出一筹的优点,更重要的是,合适,应景,正好派上用场。”

    老金十分好奇地问道:

    “颂中秋的歌曲吗?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老爹,你不知道的多了,有我这个多才多艺的儿子,你就偷着乐吧!”

    小金撇了撇嘴,后紧了紧抱着的吉他道,

    “我可以现场演示一遍,只是,吉他弹唱和我心目中想象的差距较远。你们……先听听吧!”

    这个时间点,鲁愚音乐酒吧里面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南大彪等人所在的一角还有点嘈杂之音。

    金尚的吉他弹唱,只能说是中规中矩,比吹唢呐的水平还要差一点,倒不是没用过心,而是其天赋确实不在此,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业余爱好者到底是有其极限的。

    略显稚嫩的轻柔男音,在时不时拨动的吉他琴弦的颤音配合下,吐出了一个个舒缓的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刚一开口,在场诸人感触还不深,待细细的吟唱逐渐深入,才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戏谑笑容。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场中顿时陷入沉寂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南大彪轻轻咳嗽了几声后说道:

    “小尚,你大彪叔是个粗人,你这首《明月几时有》的词,我虽然只能听懂个大概,但是……大受震撼。”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闭上眼睛感受的戴义琴,伸出手,端起面前小桌子上水杯,一饮而尽后,才吐出几口浊气。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天才,但是,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打击我们这些拼尽全力也赶不上的庸碌凡人。我以前还挺为自己的创作才华得意,过了今晚,还不知道有没有胆量填词谱曲了。”

    老金倒是很善解人意地拍了拍戴义琴的肩膀劝解道:

    “我也不敢相信,自己家的小崽子有这个能耐,以前要是有此本事,说什么也要逼着他去读文科或者学音乐……”

    说着的金时,不知道有没有让戴义琴好受一点,自己倒是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我觉得吧,这小子肯定还是哪天偷偷喝酒,醉得不省人事,半梦半醒之间,才有了这等佳作。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的思维写得出来的歌词吧!”

    “金老哥说的是,这玩意……传出去了,以后谁还敢给中秋歌曲填词了?”

    苦笑着的戴义琴,轻轻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清醒一点,对金尚说道:

    “换做是我,即便自己唱不了,也得找个挚爱亲朋来唱,无亲无故的外人,实在是给不出手。”

    半懂不懂的南大彪,从戴义琴的态度与说辞中,总算是明白了这首歌的价值。

    “找合适的歌手,我来想办法。小尚,这几天有时间吗?”

    “很忙,不一定挤得出时间。明天要为网站改版做最后的检查,后天上线;还要审核《京西都市报》和《知音杂谈》的稿子,网吧结算周期快到了,月底财务查账,统计报税什么的;再就是毕业典礼,作为优秀毕业生要登台致辞;接下来,和计算机学院对接委托开发和网络安全测试环境……”

    掰着指头一个接一个地盘算,发现身为老板的自己一个都走不开,金尚不由得苦笑着摇头,

    “这周肯定是没空了,下周也难以保证,时间……只能尽量抽空了。”

    “忙是好事,说明走上正轨了,真要是没什么事做,你估计会更着急了。”

    南大彪表示理解地回应道,

    “倒也不急于一时,《最初的梦想》和这首……《明月几时有》,什么时候录音都没问题,编曲还是找骆洋,熟人比较好说话,合作也顺畅一点。”

    就在此时,金时似乎想起了什么,明明想要给点建议,似乎又有些迟疑的样子。

    见状的金尚问道:

    “有什么话,不能这里说?”

    “如果要选女歌手,能不能让你表姐试试?”

    “哪个表姐?”

    金尚疑惑地反问道。

    自家的亲戚太多了,金尚的堂亲表亲多得数不过来。绝大部分应酬,都是金时在做,金尚一向是不搭理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消息的。

    不是眼高于顶,瞧不上金家父子这点寒酸家当的势利眼,就是找些借口来借钱的白眼狼。

    老黄家确实家大业大,但是近几代人的治家本事太差了,完全没跟上时代的发展,改了姓的金家父子,也不太喜欢和那些人打交道。

    “是你舅舅家的大女儿,小时候还来家里玩过的……”

    “喔?”

    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会,金尚才恍然大悟,

    “是不是那个说话门牙漏风,吃饭吧唧嘴,不说话的时候似乎很文静的马尾辫?”

    “如今已经是个爱好和平,精于交流,不大动干戈,就能让诸多事态圆满收场的专业人才了。”

    听了老金的介绍,戴义琴很好奇地问道:

    “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小金还有这样的表姐,也是学音乐的?”

    金尚没好气地揶揄道:

    “如果肢体语言也算交流的话……”

    “肢体语言?”

    “就是心直口快,动手比动嘴要快很多的那种。”

    如果当初没有仗着发育早,体格健壮,将表弟压在身下,坐等其张嘴哭闹,然后一口唾沫吐进去,还乐得哈哈大笑的话,金尚肯定会对她的印象好一点。

    那种……家伙,金尚实难将她与文艺工作者等而视之。

    另外,母亲那边的亲戚,金尚一向是敬而远之,如果不是确有必要,从不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