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着影子行走的人
沿着公寓楼大门外向东走两百米有一个超市,超市旁边有一家面馆和一家陈旧的照片复洗店。 面馆里吃饭的人不多,生意常冷冷清清,却也不见转手或倒闭,想来是店家要么无心经营,便是有心也不知道如何吸引路上匆匆而行的食客,索性多花心思钻研别的生财法门,以至于面馆里的桌椅无论是从材质还是摆放都简单得有些漫不经心。 如果想要寻求热闹,往公寓西边骑十分钟的自行车,那里有一个商铺琳琅的广场,每天晚上都会汇聚熙熙攘攘的人群,或朋友们结伴庆祝,或情侣逛街购物,或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初次沾染大城市的繁华,那都是一个很好的去处。灯光霓虹,从天开始暗的那一刻闪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天亮,对不喜欢用夜晚做梦的人来说,这是闪烁着快乐的王国,是酝酿着澎湃的乐土,总热闹得让人兴奋。 而这一切的喧嚣,离他很远,亦或者,他想要离得远一些,因为那些喧嚣让他恐惧。他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人声鼎沸,不喜欢摩肩擦踵。 他依稀记得上一次到广场去是为了应一个女孩子的邀请去吃一家听说还不错的烤rou。女孩儿是网上认识的,清丽活泼,善解人意,像吹化冰雪的春风,令他木讷的内心春色萌动。第一次有人对他说“早安”、“晚安”,第一次有人同他分享闺中趣事,第一次有人愿意将他的经历接纳入生命中去,为他而落泪,为他而欣喜。他第一次沐浴到了爱情的美妙,内心不由暗自欢喜,仿佛生命刚刚经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他害怕到灯光闪烁的地方去,但更害怕失去一段美好的爱情,正如他方面为了不失去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而硬着头皮去面试一样。 记得赴约那天,他一反往常地到楼下理发店理去了盘撮三月的乱发,借老板的刮刀抹去了数不清几个月攒下来的胡茬,还回家用香皂洗了脸,修了手指甲。连服装都一改往日,拿出了似乎还是招聘时买的西装,记得招聘过后干洗完就放在柜子里了,倒不是金贵,主要是没有必要的场合。我们说过的,他不喜欢人群,自然不会喜欢应酬,喜欢交际,西装也就没了必要。但还有一件事情让他苦恼——他没有一双配得上西服的皮鞋。上次应聘的鞋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平日里他习惯于踩着一双其貌不扬的运动鞋上下班,以至于总是把买鞋的提醒忘在了脑后。她应当是不会介意的吧?他心里想着。毕竟,她是那样地善解人意。看着镜子前的自己,他的思绪好像一下子拉回到了很久的以前,片刻之后又重新打量了一遍,终于打开了门,走出公寓,往正沸腾着的西边走去。 他已经见过她了,同样,她也见过他的模样。他很难忘记她那张像羊羔一样的脸,是的,羊羔一样,白净又不骨感,洋溢生命的充盈,像冬天照在雪上的阳光,不似夏天的骄阳一般热烈执着,不像秋天的秋风一样金黄沉重,她是那么柔和又妩媚,那么温暖又和煦。如果在人群中,他也一定能认出那张脸,这一点,他毫不怀疑。没有人能拒绝那样一个人,没有人可以。 美丽像上帝给她披上的一件写满魅力的外套,而充盈的灵魂让她和他之前见过的同样美丽的女人比起来,恬静又深邃,像天上抬手抓不住的却能一直住在心头的星。她爱音乐,灵动如美国乡村民谣,旷远如诗人低吟,澎湃如海潮呼啸,忧郁如夜空寂静她爱诗歌,爱李白肆意放纵,爱杜甫为民而忧,爱清照深闺愁怨,爱一切飘洒着波涛的悸动。她也爱电影,喜欢史诗一样的宏伟场面,喜欢小众细腻的剧情故事,喜欢面向未来的新奇创新。她的生命似乎有着对这个世界最炙热的喜爱,也拥有着最深沉的关心。 他不喜欢这些,之前很不喜欢,不喜欢音乐的嘈杂,不喜欢诗歌的呻吟,不喜欢电影的刻意,很不喜欢。他似乎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也不会去喜欢。他宁愿在一间屋子里待上一整天一整年,也不愿去鸟雀啼鸣的公园。除了工作,他似乎没有什么爱好了。当然,如果有人能给他钱,他也可以不喜欢工作。 但因为她,他开始向往那一片自己不曾踏足的地域,开始感受到别样的世界。唯一的原因,只和她有关系。爱情就像是被施展了魔力的药,可以让人变得同爱情一样美好,乃至于不像自己。他们的爱是他向西边走去的理由,为数不多的、理所当然的理由。为此,他扣紧了西服的第二个扣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继续向西边走去。 他一路躲闪着路人不知是打量还是漠然的目光,尽可能的走在过马路的人群的边缘,尽可能地不和别人产生目光接触,离前方的人保持两步的距离,左右保持一尺的距离,脚步放轻,不要发出哒哒跺地的声音。除了她,他不想和任何人有接触,哪怕只是一个擦肩。没有人知道,他缩在袖子里的紧攥的手汗如浸水,他看似稳健的脚步战战兢兢,而无人知晓的心早已如见到天日的爬虫一样颤颤巍巍。他默念着她的名字,走得快了一点。 但是走得有些太快,整个头几乎看着地面,便径直撞在了一个老太太的肩上。老太太吃痛地叫了一声,便转过身来,瞪开眼睛看着他,嘴里几近厉声地呵斥道:“你走路不长眼睛啊,年纪轻轻怕不是赶着投胎,撞到人了知不知道?还不赶快道歉!”密密麻麻的字从她嘴里吐出来,像机枪扫出来的子弹,一发接着一发地打在他身上。 他愣了一秒,像抽筋的橡皮绳一样直挺挺地站在原地,无措地在脑海里想着应对的办法。他知道自己应该道歉,可是他的身体像是打了麻药一样不听使唤,喉咙里像卡了一把细面粉,脑子也一片空白。他能看到老太太脸上掩饰不住的愤怒,她明明那么瘦小,可是此刻却像一个要张牙舞爪跳起来将他撕碎的怪物。他就那样楞在原地,一秒,两秒,三秒……他依旧没敢抬起头,他害怕看到别人迅速看过来的目光,那目光像一把把架在他肩膀上的大刀,压得他本就佝偻的脊背又低了几分。额头上滑落的汗珠刮掉了他脸上的白霜,留下一道道坑坑洼洼的惶恐又不安的纹路。他的脸此刻像一个在铁板上煎的蛋,一个无处可去的蛋,蛋壳仿佛在轻轻破碎,喷溅而出的是一阵又一阵的快要晕厥的无措。 老太太看到这个如木头一样无动于衷的家伙,以为这人是一脸的不屑,火气更是压不住,不假思索便是大骂出声:“瞎了眼睛撞到人,叫你道个歉,结果摆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架势,怕不是以为老太好欺负。啧啧啧,看着也是一个体面人,连点儿做人的礼貌都不会,素质怕是被狗叼了去……” 骂得是越发难听,那张嘴像是一个止不住的反着污水的下水道口,毫无遮拦地倒出各种难闻的脏东西。路边的人听到这样刻薄的骂声都停下了脚步,想要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本就在一旁观望的人群中早就响起了嘈杂的声音。 “这个娃娃也是,撞到人家,道个歉就好了,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难怪人家老太太生气。” “那个老太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一边说人家没素质,一边在这儿像一只狗一样追着人家咬。又没撞掉一块rou。” …… 老太太听见人群中有人在说她的闲话,回头就揪着那个人骂起来:“没撞掉块rou,怕是撞到你妈,你早就跳上去把人啃了。要不你站过来,我跺你两脚,再撞一下,你他妈再来说我,一点儿数没得。” 那人见状悻悻地红下脸从人群挤了出去,人群中其他人也不敢言语,甚至有几个刚拿出手机准备将老太拍下的人也悄悄将手机揣了回去。 冬天晃人的太阳像是架在他头顶的超大号聚光灯,把旁人的议论和指点投注到他身上,那一抹鲜红的尴尬和无处躲藏的窘迫像是要烤干他身体里每一丝尊严。他想逃避,可是却无处可去,他唯一的去路被那群人截断了。他被圈禁在喧闹之中,老太太恶狠狠地要将他从头到尾地吞吃个干净。他愣在原地,欲哭无泪,汗流浃背,仿佛经历了一场卓绝的战斗,被无数人举着尖矛反复踩踏的战斗。即使他丢盔卸甲,也会被嶙峋的瘦马追击到无处可逃。
老太太骂过冒失的人之后,又一次板着脸站在他面前,企图用冰冷的仇怨的目光逼迫他就范,否则她绝不会罢休。 他又一次感受到人群中膨胀的议论声,和着叽叽喳喳的嘈杂,以及几分静观其变的冷漠。他讨厌这样的气氛,讨厌像一个跳脚小丑一样苦着脸当陌生人的笑料,讨厌每一个假装关心不已实则玩味看戏的家伙。老太太是一匹狼,他们就是一群等着分一丝血腥的狗,他们在一起谋划着杀死他,没有任何原由。 他脑袋哆嗦了一下,闪现了片段的空白,随即是剧烈的耳鸣,像是窒息。 但就是那么一刹,他像是突然被针扎了似的,走到老太太面前,猛地将弯下身子,用憋挤半晌的力气郑重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从远处看,他的脊背像是被折断的稻草一样,直挺挺地立在风里。 还没等来老太太的宽恕,他就调转方向,从人群中挤了出去。他依旧低着头,像是一只在泥巴里拼命向前钻的穿山甲,扒开了围在一起的人。他没有注意到,自己认真扣上的纽扣早在不知什么时候就崩得飞了出去。身后似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他没有听清楚,只是越走越快,越走越快。 一辆停在路上的汽车滴滴鸣笛,他以为是在催他赶紧过去马路,这一次他没有迟疑,刷地鞠了个躬,低着头抱有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然后佝着脊背,落荒而逃,脚下响起哒哒的清脆声,像是雄健奔驰的马蹄。 回到家时,他像抽了筋的鱼一样瘫软在地,满脸疲惫,身后衣衫尽湿,仿佛经历了一场卓绝的磨砺。他用掉最后一点力气脱掉了西服,将它用塑料口袋装起来压在了柜子最下面。一切完毕,他才发现自己紧紧攥住的手竟掐出了血,血印子像极人群里说不清是冷漠还是关切的人咧嘴笑时掀起的渗人的牙龈。不过他已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关心鲜血带来的恐怖了,没有什么比他刚经历过的更可怕。 天色黑了下来,整栋公寓里静悄悄的,显然还不是这群人熟睡的时候,西边才是他们夜晚生活的开始。 他走下楼,去超市买了一桶泡面,一路上尽量避开所有的人,离他们越远越好。而后在超市旁边的那家面馆接了碗开水泡面。吃完晚饭之后,在桌子上放下了一块钱,转身走出了面馆。 想起了自己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做,他便去照片复洗店拜托老板洗了一张她的照片。 回家的路上,他躲着人群,躲着车流,路灯也躲着,贴着他幽幽暗暗的影子走路,沿着墙边走路。他佝偻着腰杆,低着头,像是一只逃窜的老鼠。 临睡之前,他还要做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删掉她的微信和电话,然后抱着照片沉沉睡去。 从四周蔓延而来的黑暗伴着令人安宁的寂静将他轻轻包围,疲惫的身体发出匀称而轻松的呼吸。他大抵是需要爱的,只是那份爱太热闹,热闹得让他步履维艰,热闹得叫人痛苦。 影子最害怕别人喜欢的黎明,他们只喜欢贴着墙走,最好是别叫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