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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与《周易》(五)

    第三章:由《左传》记载对《周易》一书内容的引用,而发现了春秋《周易》文本(不同于今本《周易》格式)

    第二节:春秋《周易》文本定型时间

    从《左传》一书里记载的筮例与引用所涉及到《周易》一书里的篇名及句子内容,与今本《周易》对比,除表述上的体例格式不同外,而涉及到篇名及句子内容则是相同的。从《左传》里所看到的,无论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还是直接引用《周易》里的句子用于说理,所涉及到《周易》一书里的名称及句子内容来看,所用的是一种《周易》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也由此而知,春秋《周易》文本与今本《周易》除结构形式不同外,而文辞内容则完全相同。不过至目前考古上,还没有发现春秋时期所用的不同于今本《周易》的文本出现。至于《左传》里所涉及到《周易》的名称及句子内容与今本《周易》里的名称及句子内容高度一致的现象,这是因为我们使用的是传世本《左传》作对比,因传世本《左传》与传世本《周易》都是经过汉朝作为“经”书而统一校订后的传世文本。不像考古上出土发现的竹、帛书《周易》与今本《周易》所出现的一些异体字,是因西汉中期之前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的抄本所造成。虽然竹、帛本《周易》与今本《周易》出现有一些字写法上的差异,但并不改变三者是一种文本的性质。即竹书《周易》、帛书《周易》、今本《周易》从结构形式及内容性质,则是一脉相承。而春秋《周易》文本与今本《周易》相比,除两者的结构形式不同外,严格的说,两者除了所用“繇称”与“爻题数字”的称法不同外(一种是用《周易》里的符号名称作“繇称”,一种是用“九·六”数字作“爻称”),其文辞内容则是完全相同的。

    为何秦与西汉时期没有传承传,《左传》一书里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呢?只有一种解释,春秋《周易》文本没有今本《周易》(数字爻题《周易》)更易于卜筮的缘故。把《周易》里符号演变成阴阳属性,来以“六·九”数字代称。这是随着阴阳学说的上升,并成为帝国里的“思想律”,春秋《周易》文本,随之改造成“六·九”爻题的文本,既易如反掌,也被秦帝国传承了下来。正因传承的是数字卦爻式《周易》(今本《周易》),才不被禁焚。

    无论竹书《周易》、帛书《周易》、今本《周易》是一脉相承的“六·九”阴阳爻式的卜筮文本。而《左传》里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画符号及名称来排《周易》每篇里的文辞“繇称”,虽然这种文本也曾被史巫用于卜筮,但总的说,已经证明《周易》文本是个被演变和被篡改的过程。

    因为从时间上说,《左传》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远远早于竹书《周易》文本。既然今本《周易》是个被改造的过程,那么对春秋《周易》文本也就值得怀疑是不是原创的文本,事实上春秋《周易》文本却不是原创的《周易》文本。

    接下来我们先看春秋《周易》文本定型于何时?

    从历史上最早的文献中记载《周易》一书的,莫过于《左传》了。已知再没有比《左传》一书记载《周易》一书历史上最早的出现。《诗》里没有,《书》里也没有,《春秋》里没有。《左传》之前屈指可数的几部书籍里并没有反映《周易》一书。就连目前从地下的考古上,也没有发现战国中期以前有对《周易》记录的材料(目前虽有发现的盗掘出土资料间接的证明《周易》一书早在战国中期之前以经出现了,即清华简所命名的《筮法》内容)。考古上出土的战国中期的楚地祷祭竹简上没有《周易》的反映;考古出土的西周、东周时期的大量青铜铭文上也没有《周易》的反映,以及西周、春秋、战国晚期考古出土地下其它材质上的文字记录里(竹书《周易》应是战国末期),均没有发现对《周易》一书的记录。虽然至目前考古上还没有发现战国晚期以前的资料上有直接证明《周易》一书的存在,但并不能认为战国晚期以前《周易》一书还没有出现。

    首先由清华大学收藏的竹简命名的《筮法》内容所间接证明了《周易》一书早在战国中期以前是存在的。清华简《筮法》,目前认为竹简的时间是战国中晚期,鉴定认为是公元前335年-公元前275年间的产物。虽然清华简里的《筮法》内容,不涉及《周易》的竹蛛丝马迹,但由《筮法》里六十四卦名称和八卦名称已经说明《周易》一书已有了。因为六十四卦名称和八卦名称皆是取自《周易》一书里的名称,因《周易》六十四名称又是《周易》每篇文章前的首字,或文章前的两字,并与文章内容是个提纲挈领式的不可分割关系。无论《筮法》里的的八卦名称,还是《筮法》里《别卦》里不少与《周易》里的名称相同,已经说明《周易》早在《筮法》之前已经存在着。其次,我们通过《周易》文辞的内容及写作的诗性特征与《诗》里的诗歌对比,《周易》一书当产生于西周后期。

    就目前从地上的文献书籍来看,最早唯有《左传》一书反映了《周易》出现的最早,从《左传》一书里记载的最早的一个筮例来看,春秋《周易》文本已在春秋前期已经出现。这是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记“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这一筮例来看,春秋《周易》文本已在春秋前期已经定型。

    由《左传》里记载的《周易》筮例,已知《周易》是繇式格式文本。也说明繇式《周易》一书在春秋前期已经出现,这是《左传》一书若记录为实前题下的认为。

    《左传》一书是"传"《春秋》的,可《春秋》一书里并无《周易》的蛛丝马迹。

    《左传》第一筮例是记载于《庄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这是叙述陈国这年发生的太子被杀,公子完逃亡到齐国的这件事情时,又插叙了与陈公子完有关的早年的两件占筮之事。先插叙的是陈国大夫懿氏把女儿嫁给敬仲为妻时,曾占卜是“吉”兆。就是像诗句的那几句话,那“天机”里已透露了,妫氏(妫是陈候的姓,而陈为氏。古时有姓氏说)的后辈,将在齐国长大。第五代就要繁荣,位于正卿,到第八辈以后,没有人能与之争霸。”

    这龟占应在之后,因为插叙的第二个内容是敬仲小时候,有一个成周(即周王室里的人)的太史来到陈国用《周易》给其算了一卦。即为《左传》里的第一筮例。这说明用《周易》筮卜在前,而用龟占在后了。在敬仲小时候用“周易”算的一卦与长成人后取妻时,妻子的家人也用龟进行了占卜,这两次虽然所用的占问的方法不同,而且也相隔有一定时间,可占问的结果却有着惊人的"准确性"。用“八卦”筮卜,卜出了陈完长大后要成为一个国家君王的宾客,并且到其子孙时要“代陈有国乎”,又知道是姜姓之国,也就等同于说明是齐国了。而用乌龟占卜,也卜出了妫氏(即陈氏的姓)的后代到八辈子以后,建立起无人能与之争霸的地位。即“庄公二十二年”里插叙有关陈完两次的占与筮事情,居然知道二三百年后的事情。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即“后来楚国灭了陈国,陈成子取得了齐国的政权。”

    这里说的陈成子就是陈完的子孙,陈成子在战国初年已是齐国的大臣。公元前481年,陈成子杀死齐简公,拥立齐平公,任相国,尽杀公族中的强者,从此齐国由陈氏专权,后来陈氏终于夺了齐国政权。《左传》里算这一卦的内容横跨了几百年。周太史给敬仲算卦虽是记载在“庄公二十二年”里,这一年换算成公元记年,应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里陈国发生了内变,陈完逃亡到外国,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而在记述此事时,又插叙讲述了陈完小时候,周太史为其算卦的事,那么应该是在公元前700年左右(陈完小时候),到陈成子得政已是战国初期。这已是横夸了二百多年。那么第一筮例里说的是“代陈有国乎”,又是‘姜姓之国’。说明“代陈有国”的时间应下溯到公元前386年(那么这一卦算出了三百多年后的事情)。即周安王承认田和(其祖先正是陈完陈氏。古代陈与田字通用)为齐候,田和传三代到齐威王(前356—前320年在位),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即使按田和为齐候,也是到了战国中期了。若是按龟占里说的“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里的“京”是“大”之意,那么在诸候国里没有能与之比强大的国家了,说明只有知道齐威王,齐宣王(威王之子)时期的事,才能写出这卦里的说法。这表明《左传》的作者是生活在战国中后期的人了。

    《左传》一书,现在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中期(浙江大学海外收购的有记录《左传》内容的竹简,研究发布者认为是战国中晚期,也有专家写文认为浙大简《左传》是赝品。笔者也从两个卦画卦符号写法完全是东汉以后至今天的写法,若是战国时期,至到帛书《周易》时期(西汉前期)卦符号里的阴爻画写法为类如“八”,而不是“一一”这种写法,西汉之前考古上从未发现有“一一”这种写法的。浙大竹简上这种“一一”写法,无疑是现代人的作派。而清华简《筮法》里的卦画卦符号两个基础符号写法是“一”与“八”,这种写法符合战国时期写法。从浙大竹简《左传》里的卦画写法是错误的,由此说明浙大竹简作伪性大,不具有证明《左传》成书时期的物证),而根据清华简《筮法》已说明战国前期流传着繇式文本《周易》。

    孔子生活在春秋晚期,孙武(前545一前470年)略晚于孔子。

    《论语·子路》里记有:“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论语述而》第十七章记有:“子曰:‘加(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孙子兵法》用间篇里说:“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这说明春秋后期至战国初,春秋《周易》文本用于卜筮是可信的。因《论语》既有引用《周易·恒》里的句子:“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又有孔子的感叹:“加(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孔子时期《周易》是被史巫篡改并错用为卜筮之书,儒门自然也就不削一看。孔子到晚年才发现《周易》并不是用于卜筮的书(与史巫不同),发现《周易》里的"德义"思想,但感叹自己已年老了,没有多少时间弄清楚《周易》了,才与《周易》一书形影不离,"韦编三绝"。并感叹假若多活几年,再有五至十年的时间,就会把《周易》彻底给弄明白。)。说明孔子所见到的《周易》,应是被史巫用于卜筮的繇式文本。才有孔子对《周易》卜筮的疑惑(孔子说过:“不占而已矣”)而发出的感叹:“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有五至十年的时间学习《周易》,就可以对《周易》一书的思想内容不会出现大的错误认识了。”

    孙武也是反对"先知(预先洞察敌方情况)不可象于事”,"不可象于事",即用"三《易》"(《周易》、《连山》、《归藏》)取象比类的卜筮方法。这说明孙武生活时代里,也是知道"八卦"取象卜筮的。

    综上而论,以《周易》一书里名称做繇题式《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应是春秋时期定型的(孔子、孙武之前),并流传于战国。

    总之,知道了春秋时期《周易》文本格式,就能理解《左传》一书记载“以《周易》筮之”的筮例里的称谓和“《周易》有之”的引用的那种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