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四十四)
四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益》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 虞翻曰:《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三失正。动成《坎》,体《涣》;《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涣》,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郑玄曰:阴阳之义,阳称为君,阴称为臣。今《震》一阳二阴,臣多于君矣。而四体《巽》,之不应初,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为德,故谓之《益》也。《震》为雷,《巽》为风。雷动风行,二者相成,犹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虞翻曰: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盖取诸此也。《坤》为用,《乾》为大,《震》为作,故“利用为大作”。体复初得正,朋来无咎,故“元吉,无咎”。《震》,二月卦,日中星鸟,敬授民时,故以耕播也。 侯果曰:大作,谓耕植也。处《益》之始,居《震》之初。《震》为稼穑,又为大作。《益》之大者,莫大耕植。故初九之利,“利为大作”。若能不厚劳于下民,不夺时于农畯,则“大吉,无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虞翻曰:谓上从外来益初也,故“或益之”。二得正远应,利三之正,已得承之。《坤》数十,《损》、《兑》为朋;谓三变《离》为龟,故“十朋之龟”。《坤》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称帝。王谓五。《否》、《乾》为王。体观象。《艮》为宗庙。三变,折《坤》牛。体《噬嗑》食。故“王用享于帝”。得位,故“吉”。 干宝曰: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在《巽》之宫,处《震》之象,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 虞翻曰:《坤》为事,三多凶。上来《益》三得正。故“益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谓三,伏阳也。三动体《坎》,故“有孚”。《震》为中行,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执桓圭。九寸;诸侯执信圭。七寸;诸伯执躬圭,七寸;诸子执穀璧。五寸;诸男执蒲璧,五寸。五等诸侯,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 虞翻曰:中行谓《震》位在中。《震》为行,为从,故曰“中行”。公谓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为实,故曰“告公从”矣。 “利用为依迁邦。” 虞翻曰:《坤》为邦。迁,从也。三动《坤》从,故利用为依迁邦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虞翻曰:谓三上也。《震》为问。三上易位,三五体《坎》,已成《既济》。《坎》为心。故“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故《象》:“勿问之矣。”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为我,《乾》为德,三之上体《坎》,为孚,故“惠我德”。《象》曰“大得志”。 上九:莫益之, 虞翻曰:莫,无也。自非上无益初者,唯上当无应故“莫益之”矣。 “或击之,” 虞翻曰:谓上不益初,则以《剥》灭《乾》。《艮》为手,故“或击之”。 “立心勿恒,凶。” 虞翻曰:上体《巽》,为进退,故“勿恒”。动成《坎》心,以阴乘阳,故“立心勿恒,凶”矣。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益》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五家,依然汇编虞翻注释的最多。 这几家注释者除《九家易》只对“圭”意和“用圭”说法而不杂“象数”外,其它均是以“象数”去穿凿附会,不恰当比喻,犹如《皇帝的新装》里那些大臣说法,本身皇帝什么也没穿,可大臣说的天花乱坠。这些以“象数”去注释《周易》者同样说的天花乱坠,可说了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如对所谓卦辞“益,利有攸往”,虞翻注释是:“《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周易·益》里的“益”,是指富裕;增加。《益》是上篇《损》的姊妹篇。而本文的立论是“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这是说“无论财富与爱心的增加,既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能顺利地实现大业。” 可虞翻注释的是什么呢?虞翻既通过“象数”去穿凿,又学舌于《彖传》里的说法。因“其道大光”与“中正有庆”都是《易传·彖》文对《益》作出的注释。 如虞翻的注释里,如何是由二爻到《坎》卦五爻,就是“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呢?是何道理呢?虞翻如此说法,岂不是疯言疯语吗? 再如虞翻对“利涉大川”的注释“谓三失正。动成《坎》,体《涣》;《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涣》,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周易》里的“利涉大川”,就是用来比喻的。而虞翻却通过卦说上变卦取象来穿凿附会,真的当成用舟楫(船和桨)过河了。 而郑玄对所谓的卦辞注释的是:“阴阳之义,阳称为君,阴称为臣。今《震》一阳二阴,臣多于君矣。而四体《巽》,之不应初,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为德,故谓之《益》也。《震》为雷,《巽》为风。雷动风行,二者相成,犹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郑玄同是通过“象数”而煞有介事的去说那么多的话,但一句没有与“益,利有攸往”的思想含义沾边的。 《周易集解》在对《益》里所谓爻辞“有孚中行,告公用圭”的注释内容汇编有两家。 一是虞翻的注释是:“公谓三,伏阳也。三动体《坎》,故“有孚”。《震》为中行,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虞翻的注释依然是以“象数”去穿凿附会,以阴阳爻位去穿凿“公”字;以爻动而生《坎》卦取象而附会出“故"有孚"”,这是以卦象穿凿出“有孚”二字;以《震》卦象及爻位去穿凿“中行”与“告”字;以三爻位去穿凿“公”字;以《乾》取象去穿凿“圭”字。 但虞翻到底对“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解释的是什么意思呢?恐怕看后的人没有不懵逼的。 再看《九家易》的注释:“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执桓圭。九寸;诸侯执信圭。七寸;诸伯执躬圭,七寸;诸子执穀璧。五寸;诸男执蒲璧,五寸。五等诸侯,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 《九家易》则是抛开全句内容意思而不去注释,只对这句里的“圭”字展开了解释。《九家易》也不是注释“圭”字在本句子的用意,而是变成“圭”的“说文解字”。 看似《九家易》详论天子、诸侯、子爵和男爵分别执什么尺寸的玉圭,实与《益》里所出现的“圭”意,也是个题外话。 看这帝制里的“易学”,无论“象数”或是“义理”释解今本《周易》,都是离题万里呀! 3、附录: (1)附录《周易·益》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周易·益》原创文本格式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②《周易·益》春秋文本格式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观: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中孚: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家人: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无妄: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颐: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屯: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③今本《周易·益》内容格式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2)附录《周易·益》原创文章译解 (原文)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译文) 四十二、增益,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顺利地实现大业。 利用好增益,将有大作为,是大吉祥的事情,而没有过失。若有了财富上的大积累,不苛刻,不邪恶,永守正道,才是好前景;即使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收益是用在不好的灾荒之年,没有过失。爱护百姓且居中行事,应告知诸公,并用玉圭举行隆重的仪式,(把爱民之心昭示于天下)。居中行事,告知诸公跟随,并借助增加收益的条件为依托做迁徙国都的大事。有了爱,惠爱之心不用询问,是非常正确的行为。有了爱,才能回报于施爱者的恩德。若没有增益,反而相互损害;而又立爱心不能长久,就危险了。
(解说) “益”:富裕;增加。本篇是上篇《损》的姊妹篇。而本篇的立论是“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这是说“无论财富与爱心的增加,既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能顺利地实现大业。”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本段是围绕着“命题”展开的论述,这里的“为”,指“作为”。“作”:做;作为。本段意思是:利用好增加的财富或民心,可办成大的事业,是非常正确及有利无害的事情。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本句在上篇里已出现,其意思是一样的。“十朋”:很多的钱财。弗:表示否定,相当于“不”。克:能。违:违背,违背正道。本段是讲“拥有财富,只要不苛刻,不邪恶,永远都是吉祥之事”。 “王用享于帝,吉。” 若国家有了增益,即富裕了,又能守正。那么,“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里的“王用享于帝,吉”,与上篇《损》里所讲的“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个对比的写法。这里是讲,财富有了大发展,有了大收益,君王即使祭祀天帝,也是好事情。这是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增益了,还要不苛刻,不背正道。这里的“帝”,即“天帝”,被认为是万物的主宰。而这里明确指向是“享于帝”,不同于《损》篇里的“享”。“享”是指祭祀品,而“享于帝”是指对天帝的祭祀。当然,这里也体现了作者所处时代的局限性。 “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凶”:收成不好的年份。“孚”:爱,上对下的关爱。“中行”:中道而行,不偏不倚;喻公正,公道。“圭(guī)古代的一种玉器。“用圭”:君王诸侯举行隆重仪式时所用的一种玉制礼器。本句意思是阐述:增加的收益要用在灾害的凶年,是没有过失的。爱民与公正的行为,要使诸公们明白这种道理,并把这种行为昭示于天下。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告公”:告知王公。“从”:听从;顺。“依”依据。“迁国”:迁都。 本句还是承上面内容的继续,增益后,才有利于干大事。国家有了财富的积累,又有了爱民这可获取百姓信赖的基础。也就是题目所立论的“利涉大川”的目的。是什么事情能有如此大的举动。既离不开经济实力,又离不开诸侯公们的支持,这就是本段里提出“迁国”的大事。为何这里提出迁都呢?西周晚期是内外交困,内有诸侯坐大,不再拱王听命;而外有异族不断地侵犯与蚕食。终于到周幽王时,幽王被诸侯国君勾结西北异族势力联合进攻下所杀,也就结束了西周王朝的历史。平王立位后,不得不被迫迁都洛邑,即今天的洛阳,是为东周的开始。本段无疑反映了一个重大的历史背景。在西周建国后发生的迁都事件,只有平王东迁。这说明《周易》成书的时间,离西周迁都洛邑的时期不会很远。在社会矛盾与民族矛盾上升时期,特别是西周王朝受到西北民族势力的威胁,周王只有迁都洛邑。这是大势所趋。在作者的眼里,改变王朝的命运,避开西边异族势力的入侵,也只有迁都。迁都是势在必行的出路,可是迁都不是一般的事情,而是举国震动的大事,自然要有多方面的基础奠定。也就是作者提出的财富与民心的增加及王公们的听从。而这一段内容也间接地反映了《周易》一书产生于西周后期,而不是西周初期。更不是什么文王,周公创作了《周易》,因为《周易》的思想内容整个与西周初那个时代是不相符的。 “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本段依然是承上面之意的论述,要想办大事,干大事,即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大事,就要坚守爱民的准则,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本段里的“有孚”反复出现,这就是《周易》里构建的“民本”理念。“有孚,惠心勿问,元吉”,这是说“有了爱,不用询问,是非常正确的行为”。“有孚,惠我德”里的“惠”,是指仁爱,恩惠。“惠我德”:回报施爱者的恩德。“有孚,惠我德”的意思是“爱民,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 “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上面是从“益”的有利一面而论述其政治道理,而本段是从不利于“益”的一面论述其政治道理。 “莫”:没有谁;不要。“击”:攻,攻打。本段意思是“若没有增益,反而相互损害而立仁爱之心不能长久,就凶险了。”这是从有害于增益的一面来谈。若相互损害,再加上没有仁爱之心,即不可能增益,而更难以干成大事。像迁都的大事不但不能完成,而还会造成政治上出现危险。 总之,本篇是上篇《损》的姊妹篇,本篇是从增益上来讲述政治道理。这增益不但指财富的积累,而且也包含了爱心的积累,爱心的积累就是民心积累,是“利涉大川”的信用资本,两者不可或缺。这里既是讲辩证关系,又是讲政治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