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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七十八)

    卷六:发现《周易》不能与“算卦”(八卦、六十四卦)相提并论

    第五章、《左传》一书记载的由原创《周易》文本被篡改后的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八卦取象卜筮方法

    第一节:《左传》所记筮例(算卦)的起卦方法(续一)

    我们也通过“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说法,来排演一下起卦的方法过程。

    揲蓍之法是利用左手的手指间,将蓍草挂在手指间来计算排演起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来。刚好在食指与小指之间有三个夹封,来夹放蓍草,具体的演算起卦是这样的,有几个基本的步骤:

    第一步

    按《易传·系辞》云:“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即用五十根蓍草从中抽出一根放到一边(一根代表着“太极”),尔后用49根蓍草随意分成两撮,就是49根草茎一分为二。一半夹在食指与中指中间,另一半夹在无名指与小指中间。这就象征太极分两仪,也象征混沌初开,有了天地。

    第二步

    “挂一以象三”

    就是把分成的这两撮草棍其中的任一撮里抽出一根,夹在中指与无名指的中间,来象征人。因有天、地,而后有了人,天、地、人全有了。这就是“挂一以象三”,这个“一”就是表示人。“挂一以象三”,就是从天地之中分出人来,以象征天、地、人三才齐全。这也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理。古人算卦与做学问的思维方法是一样的,是比类联想法,即原始思维。

    第三步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揲四,就是说把这两撮草棍,分别按四个一组,把它分出来。即把夹在手指上左右两边的蓍草,四根四根的分出来(揲:《说文》阅持也。意用手持而分数)。实际是一边一撮蓍草的总数除以四,除尽的话,把余数作四,除不尽的余下几根,就把余下的蓍草夹在象征人的一组里。而除尽的,也要拿出四根夹在象征人的一组里。假定象征“天”的一组蓍草是24根,除以四,没有余数,就从象征“天”的一撮蓍草里拿出四根夹在象征人的里面。为何要“揲之以四”呢?在中国的黄河流域所见到的天地下,一年有四季的变化分明。这是有天地模仿到四季,故要四根四根向外拿,叫“以象四时”。古人的思维是停留在直观,感性的认识上,即比类联想的思维方式上。把“比体”与“喻体”也看成能产生因果关系了。而那种因果关系的媒介就是“神灵”的作用。从“大衍之数”表述来看还不知道用四除。而是一种笨办法,以次四根四根的向外数。一撮蓍草茎,四根四根的向外拿,拿尽了的话,就拿四根蓍草放在“人”组里。若剩下不够四根了,余下的蓍草也放到“人”组里。

    再将另一边象征“地”的一撮蓍草,也是四根一组向外拿(现在的简便方法就是数一数除以四就可以了),刚好除完,还是要拿四根放到象征“人”的里面。若四根四根向外拿时,剩下还不够四根的蓍草,就把剩余的蓍草无论是一,还是二,三根蓍草就放到象征“人”的蓍草中去。

    实际上这种分法,结果只有两个数目,除尽的“天”、“地”数,象征“人”的数目,只能是“九”(因象征天,地的左右的俩撮都以四除尽的话,一边拿出四根,共八根,再加上事先从49根里拿出的一根,一共是九根)),除不尽也只能出现“五”这个数目,没有其它数目了(如把四十九根草茎随意一分为二。出现两撮蓍草,各夹在左手上的两边手指里,再任意从左边,还是从右边的那撮蓍草里抽出一根夹在手指中间。这就叫‘天,地,人’都出现了。四十九抽出一根象征“人”。只剩下48根,假若一边是30根,那么另一边就是18根。18根除四,余数是二,把余下的2根蓍草放到“人”、的象征里。而另一边30根蓍草除四,余数也是二。也把余下的2根蓍草放进“人”数量。这样象征人的蓍草总共是5根。除不尽的数,只能得到“五”的数目)。

    以49根蓍草通过以上的推“衍”,最后所出现的数目不是“九”就是“五”,但最终目的不是要得到“九”与“五”的数字,而是还要接着继续推“衍”。

    第四步

    “归奇于扐以象闰”

    “归奇于扐”。归,就是归纳;扐,就是指余数。就是把“挂一以象三”里的“挂一”的那个“一”,与“揲之以四以象四时”里的“揲四”之后所余下的两个余数“归奇”(即相加在一起不是“九”,就是“五”)在一起。“归奇”之数(几根蓍草)就从“大衍之数”所用的“四十有九”里面减去,就是剩余之数(扐(lè),就是指余数)。接下来还要以“第一变”的“余数”进行“第二变”的推“衍”。这“归奇于扐以象闰”里的“闰”,是比照历法上“闰年”的道理说事。因一年里还要闰几天,就是余几天。这里就是通过天地、四季、闰年比类到算卦上,作为理论根据。总之,通过这四个步骤就叫“四营”,至此就完成了“一变”。至于“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五岁再闰”,农历五年二闰,谓之再闰。所以“再扐而后挂”,就是再来一遍。怎么“再闰”呢?就是从“四十九”减去第一个步骤中的“归奇”之数(不是“九”则是“五”的数)所剩之“余数”,然后以“余数”再照“第一变”步骤再来一遍,就是接着推衍“第二变”。

    通过“一变”的推演,象征“人”的蓍草根数不是‘五’就是‘九’。接下来是要进行“二变”,首先将在一变中“归奇”(即不是“九”,既是“五”的这两个数)的蓍草除去,则剩下的蓍草只能是40或44根。接下来继续按“一变”的那种步骤推演。那么经过“一变”,从四十九根蓍草棍里拿出来的不是九根,就是五根,四十九根蓍草棍49根剩下的总数不是40根,就是44根了。若剩下的是40根蓍草,还是一分为两撮,再抽出一根加到手中间,若40根抽出一根后,就剩下39根。若一边是10根,那么另一边就是29根。通过除四,10根的是余2根,29根的余1根,把余下的蓍草放到手中间的“人”数里,总共是4根蓍草。

    假定把40根蓍草棒,一分为二象征天、地,再任意从“天”还是从“地”数里抽出一根夹在手指中间象征“人”。尔后再将两边(即象征天、地的蓍草)的蓍草数除四。如40根抽出一根,剩下39根,分为两撮,一撮里是12根,那么另一撮里就是27根。一撮里是12根的是被4能除尽的,除尽的是要拿出4根蓍草棒放入“人”数里。另一撮是27根是被4除不尽的,即有余数3,就把这3根蓍草棍也放入“人”数里,那么象征“人”里的蓍草数就是8根。

    除尽的把四当余数,除不尽的把余下的数是几就是余数。通过“二变”,象征“人”数里的蓍草棍,只能出现“四”和“八”这二个数。

    “二变”的演算结果“人”数里的蓍草棍不是四就是八。这“四”和“八”也是要从“二变”所用40根蓍草数里拿掉,剩下之数继续进行“三变”的推“衍”。

    “二变”40根蓍草减除“四”根,还是减除“八”根“蓍草棍后,则剩下的蓍草只能是36或32根。

    那么,接着进行“三变”,是要用这“36或32根”蓍草棍进行推“衍”。还是要按前面的方法分出“天、地、人”。

    假若“二变”推演剩下36根了,接下来用剩下的36根蓍草进行“三变”。把剩下的36根蓍草重新汇到一快,再随意分作两组,象征天与地,不忘从“天”还是“地”里抽出一根当作‘人’的象征。36根抽去1根,剩下35根,一边若是15根,那么另一边就是20根了。15根除四,余数为三。20根除四,没有余数,而把四看作余数。“三变”的结果“人”里出现了“八”根蓍草。那么36根蓍草去掉八根后,剩下的蓍草是28根。通过神圣的一到三变,结果剩下了28根蓍草棍,这28个蓍草棍要恭恭敬敬放到一边,以备下一步之用。

    通过三变得出最后的蓍草根数,自此完成了起卦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从头再用49根蓍草进行三变。这种步骤要进行六次,每次三变,六次共十八变。

    用49根蓍草通过三变,其结果最后剩余数只能出现四种数目字的蓍草,即24,28,32,36。无论通过三变所得出这四组里的哪一组数目,再除以四,这才完成了一个爻数。就是算出一个爻,一个卦里有六爻,经过三次“变”才得一爻,那么求得一卦里的六爻,得通过18次“变”。这就是《系辞》里说的“十有八变而成卦”。为何三变得一爻,大概古人认为只有“三”才能生万物吧(“六十四画符号”本是有二个基础符号推衍来的,有一画到“一一”两画组合,再有两画到三画组合,这就是一生二、二生三,即“八卦”生成,因八卦里有乾坤天地,故三生万物的说所来历,这均是帝制时期里的产物)?要推衍起卦,就通过三变看最后剩余下的蓍草数,再除以四,何以四分,古人认为一有四季。这就是比类联想。如上推演,若最后得到的剩余蓍草数为28,28除四得“七”,那么这个“七”,就是第一个爻数出现了。这个“七”还是写到竹简上,或是用七根蓍草恭恭敬敬的放在一边。这个“七”为第一爻,也称初爻。“七”为奇数,(后事又称为“阳”,即为阳爻),也可用卦画的阳画符号“—”来记作,也就得出了一个阳爻。

    “爻”辞本是今本《周易》里的说法,《系辞传》面对的今本《周易》所作的学术文章。虽然春秋《周易》文本里还不是用数字作爻题,而是用《周易》名称作繇题,但同样适应“大衍之数”的起卦六法。

    接下来再开始推衍一卦里的第二爻。如推演第一爻数的那样,通过三变,得出剩下的蓍草数,看是多少。我们已知只有四种,即24,28,32,36。若求二爻通过三变得出的数是“36”,除四得“九”。这“九”就是第二爻的得数。也要恭敬的把“九”写到竹简上,还是帛锦上。一至通过六次十八变,才能得六爻,也就得出一卦来。

    通过四十九根蓍草,经过一,二,三变,其结果只会有24,28,32,36这四个数目,每数又除四,最后得数也只有“六”、“七”、“八”、“九”这四个数。古人对数目字,还处于有限的认识地步,把这种推演出来的数字,看得很神秘。认为“六、七、八、九”是神数了。把四个数目又附会上神秘色彩。即阴阳属性。六,八为偶数,是为阴数,七、九为奇数,是为阳数。把这四个数又分为老、少、阴、阳之数。“六”为老阴,“八”为少阴,“七”为少阳,“九”为老阳。竹书《周易》里已添加上了“六、九”形式。这标明巫史已把《周易》改造成适应于筮术的卜筮来用了。《周易》里的“六、九”之数的来历应是春秋《周易》文本之后到帝国时期增添进去的“六、九”筮术形式。因为《左传》里记述的筮例,所引述《周易》里的句子,既不见“六·九”之说,也没有“阴阳”之说。

    揲蓍起卦法需要通过“三变”来得到一个爻画,要想得出一个六爻卦,则需要通过十八变得到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这正是与卦爻符号相结合,而得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来。这《系辞》里的“大衍之数”章,应是前汉人的说法,因帛书《系辞》里还没有这一段话,正因这段说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卦爻式的文本《周易》)为蓝本所说的起卦方法。

    古代卜筮,既要通过神草,又要通过神数,再通过神启仪式,把心中的事祷告给神灵的上天。通过摆弄那把神圣的蓍草老半天功服,才能得出认为已是神示的一卦来,所问人事吉凶就在那一卦里了。

    我们说以蓍草起卦时,即按“大衍之数”说法,是西汉人传承,又是以卦爻式《周易》(今本《周易》)为蓝本。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或奇或偶的数字(只会出现在“六、七、八、九”四个数字中的某些数字)。要通过筮法上的规定,奇偶数与卦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即“—”与“——”,当然春秋时那套符号里的个基础符号写法是八,不是“——”)对应转换(即奇数转变为“—”符号,偶数转变成“——”符号,写在竹简上还是其它物上,以看起出来的是六十四卦里的哪一卦。在春秋时期的筮法中还没有阴阳一说,不过可以以奇偶数的规定转变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后来,即“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出现后,已把阴阳附会到卦画符号里去了。也就出现了老阴老阳筮法之说)。就得出一卦来,这就是“以揲变卦”,即成卦方法。假定揲蓍(即通过六爻十八变)得出的是“七、七、七、八、八、九”六个数,通过奇偶对“画符号”的转换,包括规定的“变数”方法,即可一次完成“本卦”与“变卦”来。

    如下例:

    由筮数得“本卦”再得出“变卦”

    七——

    七——

    七——

    八----

    八----

    九—--

    揲数主卦(无妄卦)变卦(否卦)

    这样在起卦时,按“大衍之数”,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揲蓍之数,通过转变为“卦符号”,就得出一卦为“本卦”,即把蓍数按阴阳之分变成阴阳卦符号(今本《周易》里的卦符号),这样有六个蓍数就转换成六十四里的《无妄》卦画。若有变数(即起卦时出现的一些变数,如规定奇偶里的老、少数,即“六”、“九’为变数),那么“本卦”的爻画是要变的,即“—”符号变成“--”符号,“--”符号变成“—”符号。这样就又从“本卦”中得出一“变卦”来,这不过是人为的规定而已。如上例,本卦《无妄》变出“变卦”《否》来,这只能是以今本《周易》卦爻为蓝本的说法。

    那么,按“以揲变卦”(即以蓍草起卦而得出“六、七、八、九”,再将这些数按阴阳之分转变成阴阳爻画)就是“变卦”之说的话,那么上图例中的“九”为老阳数号是个变数,由《无妄》卦再变出一卦,即“变卦”了。

    那么,“大衍之数”在起卦上适应不适应春秋《周易》文本呢?即《左传》里所记载的筮例呢?一样适应。因春秋《周易》文本虽没有篡改成数字爻式,而是每个“六联体”符号做为每卦首,其后跟着名称和一句话(后称卦辞)和六句繇辞。春秋《周易》文本里不外有了六十四个六联体符号和六十四个名称。只要有了这套符号和名称,不论这套符号下挂上去的是哲学内容,还是占辞,史巫眼里就可以用大衍之数起卦算卦了。

    如春秋《周易》文本里的《观》内容里,已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和一个名称。

    原创《周易》一书所用那套符号变成卜筮符号工具后,《观》里原排序符号变了卦符号,《观》里原文章里第一个字也成了卦名称。有了这套算卦的符号名称工具,一样用“大衍之数”起卦法起出某一个卦符号,自然就得出六十四卦里某一卦名和内容来。

    不过若用“大衍之数”起筮,若有“变数”,是有局限性的,只能变出每篇后面的六个“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个符号,这就出现的筮例如《观》之《否》曰的说法。《否》本是《周易》里的一篇名称,又是《观》篇里一个“繇题”题目名称。不过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在起筮时出现“变数”也只能在每篇里的六个“繇题”符号看变化,这样就很受限制,若变出六个符号以外的符号就无法适应,故在《左传》的筮列中出现只有两种用《周易》里文辞当占辞使用,一是用“卦辞”来批断人事吉凶,另一是“繇辞(后改称为爻辞)。因为春秋《周易》文本这种结构一般还不适应所谓的“变卦”算法。故到帝制时期把春秋《周易》文本,又篡改“六爻”式文本,为的是好起卦,算卦时不但看“主卦”或要看“变卦”,两卦结合来附会,联想人事上的吉凶。

    用四十九根蓍草推演出一卦,通过推演出的四组数字,又规定出一个筮术上的原则,叫“老变,少不变”。这就涉及到占筮中的“变卦”说。但《左传》里的第一筮例,史巫把原创《周易》改造成“六繇”形式,而当成筮书使用时,同样可通过揲蓍而起筮(后称“卦”)。《左传》里记载的是"《观》之《否》"卦。周太史筮出的《观》(卦)是通过十八变推衍出来的。而《否》却不是通过所谓的“变卦”得来的。而后人从卦学上说这一筮例里出现的《否》是六十四卦说《否》卦,这一筮例的"《观》之《否》",也就被说成是两卦涉及到“老变,少不变”的算卦方法。为何老变少不变呢?而在生活里不是少变老不变吗?古人认为物极必反,亢龙有悔,事物发展一定端位,就要变化。后来称的老阴、老阳,是通过自然界里的现象抽象化了的认识。古人看到月亮的圆缺,四季的变化,通过直觉的,感性的认识,得出的理论,就是阴极转阳,阳极转阴的循环认识论。把看到的天地自然变化类比到社会人事上。但《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不是后人认为的变卦筮例,如这第一筮例里的"《观》之《否》",不是“变卦”,而是“变繇”筮例。即"《观》之“否”"只是筮出的《观》一卦,而《否》只是所筮出《观》里的一个“繇题”的名称而已。

    把《左传》里的第一筮例,说成是“变卦”,是不知《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已把原创《周易》文本篡改成“六繇式”结构形式的卜筮筮例。把《左传》里的筮例说成是“变卦”筮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六爻式”《周易》)说之的结果。而这种说法又是汉至今的传统说法,导致这传统的说法上的错误,是只知今本《周易》,而不知有“繇式”《周易》。如《观》之《否》,并不是个变卦筮法,而是由春秋《周易》文本格式决定了那种说法。

    由《左传》里所记,春秋时期史巫运用春秋《周易》文本(即“繇式”《周易》文本),用蓍草按“大衍之数”筮法,一样的起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的某一个“六联体”符号(即后称六十四卦的某卦)以及这个“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一“繇辞”来。不否认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巫史将《周易》原创文本改造成筮卜的结构形式。即把《周易》里的文辞改编成筮卜的繇辞形式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里一样的可按“大衍之数”的说法起出卦来,因为《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不单单只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筮例,而是有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但都是离不开那套“六联体”符号,所以以“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挂进去筮辞,变成六十四卦,都可以“大衍之数”说法,即通过“三”“六”十八变,而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以及某卦里的某一繇辞来。

    我们已知春秋《周易》文本,不是以“六·九”数字来做《周易》里的每篇题目。春秋《周易》文本,还没有被史巫改造成数字爻称的结构形式。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里一样可用蓍草起筮,即按照“大衍之数”起卦法,一样的起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一“六联体”符号,这关健是把原创《周易》所用那套符号篡改成六十四卦符号的卜筮工具。

    我们就以《左传》里的第一筮例来演示在春秋时期是如何得出此卦,又是如何得出“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句繇辞的。

    首先是用蓍草来起筮(后称卦),前面已讲过的推演方法,是要通过“三”、“六”十八变求出一卦,在揲蓍过程中(即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数字:如“七、七、八、六、八、八”。在通过对这些数字按规定转换成“六联体”符号,即规定奇数转成奇卦画(一),偶数转成偶卦画(八)(在春秋“六联体”符号组合的两个基础符号之一的写法还不是后来的“--”这种写法,类似是“∧”这种写法),就得出一个“六联体”卦符号来,也就知道是繇式《周易》里的那一个符号和名称内容了,即后来所谓的某一卦了。

    如下转换方式:

    七—

    七—

    八∧

    六∧(x)

    八∧

    八∧

    (揲数)(《观》里的“符号”)

    通过揲蓍之法,即通过“十八变”推衍出“七、七、八、六、八、八”这六个数字,我们给这些数字命名为“揲数”,即揲蓍推衍之数。再把“揲数”转换成一卦符号,就得出所谓的某一卦来。

    春秋时期还没有在卜筮符号上附阴阳之说,但在筮法上可以分奇偶数字来规定转换成某卦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即使春秋时期对数字还没有的奇偶之说,应知道数字里的单双之分,就以数字里的单双之数转换成某卦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一样能得出“六十四卦符号”里的某一卦符号来。

    但是如何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所谓某卦里的某一繇辞呢?

    由第一步可通过“大衍之数”起卦,得出揲蓍之数而变出的“六联体”符号,就知道是《观》的符号,但要得出《观》卦里的某一繇辞,实际这是一个很好解决的问题,即规定出筮法原则。如规定出,在起筮过程中,通过揲蓍所得出的奇偶之数里,凡遇最小(或称“少”)的偶数“六”,与最大的(或称“老”)奇数“九”,是谓“变数”。凡得出“大”、“小”变数,就是“繇变”(后来改称“爻变”),就得出某“卦”里某“繇辞”来(因为通过“大衍之数”,推演的结果只有“六、七、八、九”四个数字出现)。如第一步中,在揲蓍过程所得六个数目,其中排在第三中的数是“六”,是“六、七、八、九”中的最小的偶数,按筮法规定是“变数”(即“繇变”)。那么就知道是《观》中的卦符号自下而上排在第三的“繇画”是个“变画”,在记作的时候可在这个“变画”符号后面几个记号(如记个“×”)。在对应《观》里的繇辞,就知道是什么内容的“繇辞”了。

    春秋史巫在起筮时,用蓍草推衍后,是心知肚明的会心里记着这个“六”是个“繇变”,还是用毛笔在竹筒上把《观》里画符号排在第三的繇画符号上作个特殊记号。

    史巫用揲蓍推演出六个数字后,按成卦法则转换成“六联体”卦符号,就知是《观》卦了。同时按成卦法则规定的“大”、“小”奇偶数(春秋筮例中还没有阴阳说法)为“变数”,也就知道《观》里的第三繇画是个“繇变”,目的是得出“繇辞”,而不是再变出新的一卦画符号。起卦时已知《观》卦第三繇辞的“繇题”是《否》,并且这一卦划是个“繇变”数,假如规定是要按这一繇变繇辞,推断人事吉凶的,史巫起出这一卦时,就会说:“遇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于宾于王。”这“否”是《观》里一繇辞的“繇题”而已,而不是又变出了所谓的六十四卦里的《否》卦。故不能认为《左传》里的“观之否”是“变卦”筮法,而恰当的称法,只是个“繇变”筮法。

    《左传》里记载的第一筮例,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通过蓍草推演起筮,通过“十八变”得出的数字按奇偶之数换成卦画符号,就可起出一“卦”来,卜筮的巫史,不用翻本就知是哪一卦了。在通过起卦时人为规定卦画某划是变划,就得出某卦里属第几的繇辞来。这本身没有一定之规,均是一种想象而已。后在宋代邵雍不是发明了多种起卦方法,现在不是用铜钱摇摇看正反面来起卦。再一,前面已说过,正因春秋《周易》文本,在起卦上有局限性,如起卦时只有出现一个变”数,才能得六繇辞里某一繇辞,若出现两个以上变数,就超出那种格式,就转变成另一卦画符号,故后来才取消用《周易》名称当繇题格式,改成以阴阳数字(六·九)为爻称格式的《周易》文本。

    《左传》里记载的第一筮例,周太史就是这样筮出了《观》中的《否》繇辞来“推算”小陈完以及其子孙的命运吉凶的。那么,通过这一“起筮”方法知道,这与《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是无关的。因《周易》一书里既没有讲筮术的方法,也不讲断筮的内容。若想从《周易》一书学得“起卦、算卦”,只能是白日做梦。只有把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衍生成卦符号,成为算卦的工具,再结合《系辞》里的“大衍之数”才能起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这无疑说明《周易》与“八卦”筮术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