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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六十四)

    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第四章:《易传》后的“易学”,是对《易经》(今本《周易》加易传)的学术

    第八节:三国魏时王弼继承《象传》、《彖传》义理释《周易》的复兴

    上节讲了三国时期的吴国虞翻已然承继的是汉后期以象数解释今本《周易》文辞的方法。而到虞翻晚年时期魏国出生了一位易学大家王弼,一扫前人以象数注释《周易》的风气,恢复了西汉早期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

    易学传承到三国魏时(公元220年-265年),由王弼力排汉象数释《易》方法,而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王弼注释《易经》,成为后封建社会里所谓义理释注《易经》(《周易》加《易传》)的范式。

    历史由大一统到分裂为三国的时期里,魏国里的王弼注释了今本《周易》一书和《易传》里一部分内容,被后人及今天认为是创立了义理学派的鼻祖,也在“易学”上有了学派之分。

    王弼(226年~249年)《三国志》里无传,他的事迹在《三国志·钟会传》里有寥寥数语:“初,会弱冠,与山阳王弼并知名,弼好论儒道,注易及老子,为尚书郎,年二十余卒。”

    《三国志》里说的王弼注《易》,就是王弼对今本《周易》做了注释,包括对《易传》里的《文言》、《彖传》、《象传》进行了注,而不对《系辞传》、《说卦传》、《序卦》、《杂卦》作注,这正是王弼的慧眼。

    对王弼注《易》后人给予很高的评价和称道,说王弼的“易学”是扫象数而归义理,以及以“老”解“易”,援“玄”入《易》成为一般的公认。

    说王弼注《易》为义理派也没有错,这是与汉象数易学相比是正确的。但说王弼“尽黜出汉代象数,纯以义理注易”就不正确了。王弼是尽黜汉代象易学把《易》指向筮术占验上的那些东西,而没有尽黜汉代以象数把《易》指向义理上的那些东西,并且王弼也同样用“象数”注释《周易》。说王弼尽扫象数是抬高易学上义理释《易》的说法而已。

    自先秦到后封建社会里的“易学”,没有什么纯“义理”释《周易》的。包括今天的“易学”都离不开“象数”以解释《周易》。为什么呢?因为《周易》一书出现在社会面前,是先有史巫用于筮卜的面目出现。后来添加进去“六九”爻数之说。自汉的《周易》传本本身是“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这些“象”与“数”就与今本《周易》一书不离不弃了。

    自先秦“易学”学上的《大象文》,就有“取象”之说。而《易传》里的《系辞》与《说卦》更是从理论高度给于今本《周易》里的“象”与“数”的理论化。

    “易学”之前的《易传》就开始以“象”释《周易》,只是“易学”之前《易传》里的《彖》、《象》虽以“象”释《周易》,而指向的是义理,并非占验筮术,而且也无“数”说。

    自《系辞》始,把筮术与义理混淆在一起了,才有两汉“象数”占验筮术的大发展。而到东汉后期,又开始从象数占验筮术易学里走向以“象数”释解《易》经(《周易》加《易传》)的义理。如《周易集解》里收集的那些象数易学者释《易》的内容。王弼只是把汉象数占验筮术上的那些繁杂的象数学说而不入释《易》的义理之中,这是很正确的。

    但王弼注《易》已然保留了一些“象数”学说,他不可能尽把“象数”扫尽。他同样无法揭示今本《周易》一书的“六·九”来历,也无法揭示六十四卦画符号与《周易》的关系。也无法说明史巫为何“以《周易》筮之”的历史原因,他无法说清楚这些东西,他就无法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一书上的“象数”之说;他无法排除“象数”,就不可能扫尽什么“象数”。他也用“象数”来释解《周易》的只是所用的象数不同他前面那些以象数释《周易》的方法。他是少用象数,而多从今本《周易》文辞的义理上去释解。王弼的义理释解《周易》,引向的是儒家的义理,已然是以儒家的价值观来注释今本《周易》,也没有把《易》玄学化,即老庄思想化。

    王弼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是早有传统,而两汉里的典章书籍里也不凡引用《周易》的文句直接用于说理,自然那是把《周易》里的文章看作是义理。后汉的那些人虽以象数注释《周易》的象说,也是早有传统,并不是他们新创。所谓义理《易》与象数《易》都有渊源。说王弼开创义理释《易》的先河不恰当,说王弼为魏以前的义理释《易》集大成是恰当的。

    而历史上把释《周易》分“象数”与“义理”派也是不科学的。单从注释《周易》的义理角度上来说(不说那些用象数把《周易》从筮卜角度上发展的“八卦筮术”上的解释),没有什么纯义理派,只有象数释《周易》里的义理学说。只是在以象数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时熟轻熟重而已。

    《周易》学术发展史上看,无论先秦还是后封建时期里没有所谓的纯义理派。只有一种以“象数”角度去释解《周易》的。《易传》里的《象》、《彖》、《文言》是归象数派呢?还是归义理派呢?而这些文章也是公认的哲学,即是义理,又是以义理释《周易》的文章。但那些文章是用“象”或者“爻位”、“阴阳”、“刚柔”之说来阐发《周易》的义理。就连汉朝被公认的一些“象数派”易学者,从他们的“象数”易学里看,有不少是以“象数”来探究世界道理的,而初衷并不是去阐述筮卜人事吉凶的,哪是否属于义理派呢?把王弼说成是义理派的始祖,他并没有抛开“象数”而创出什么纯义理释《易》的范式。从“易学”史而看,所谓的义理派里有“象数”,“象数”派里有义理。没有纯义理派之说,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周易》,在后封建时代不可能诞生。

    王弼实属重义理,而轻象数。王弼是把《周易》视为义理一书去注释。

    那么我们看王弼是如何注释《周易》的。

    我们且看王弼对《周易·乾》所作的注:

    “(乾)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王注)“《文言》备矣。”

    (乾文)“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王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乾文)“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王注)“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来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乾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王注):“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于果,故‘无咎’也。”

    (乾文):“九五,飞龙在无,利见大人。”

    (王注):“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在人之路亭也。夫位以德兴,德从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乾文)“上九,亢龙有悔。”

    (无注)

    (乾文)“用九,见群龙首,吉。”

    (王注)“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侫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的注释来看,即有象数学里的“爻位”、“爻数”、“卦体”来阐述《周易》文辞的义理(当然王弼无法知道原初《周易》又是如何被篡改成“卦爻式”《周易》的历史过程)。

    这是什么义理呢?自然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学说,又结合先秦“易学”上的《象传》与《文言传》释“乾文”的思想宗旨,而进一步阐述儒家的道德政治观。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辞的注释来看,王弼对每句文辞的注释基本按照《象传》与《文言传》里学理宗旨。王弼注释《周易》,没有背离《象传》的宗旨。

    在对《乾》的注释,王弼没有对所谓的卦辞和第一爻辞做注,而是以“《文言》备矣”之说,那是保留《文言》的说法,自己就不在说了。

    对今本《乾》里的第二爻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的注是按《象》里讲的“德普施也”四字进一步的阐发。可以说《小象文》成为王弼注释《周易》文辞的纲要,是在《小象文》的思想宗旨上对《周易》文辞进一步的阐发。在阐发的过程中又结合了“象数”说,如对此句注,从《小象文》的“德普施也”,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这即按《小象文》的思想宗旨,又从爻位之说引申到君德之说上来。

    而王弼的“居中不偏”、“君之德也”,又是从《文言》里转述过来的话。《文言》里说:“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中正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闭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可以说王弼把《象传》与《文言传》释《周易·乾》的内容,换个说法就成了自己论《周易》的文章了,只是又增加了象数的说法来。

    如本句里的“虽非君位”,这是象数的爻位说。而本句注里的“初”、“三”、“四”、“二、五焉”是“象数”学里的爻数说。王弼虽然运用了“象数”里“爻位”之说,但没有消弱儒家的思想宗旨,没有背离《象》与《文言》里所释《周易》阐发出的义理思想,是保持高度的一致,总之不是讲述筮法的。

    再如,王弼对今本《周易·乾》里所谓第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的注释。王弼首先用象数学里的“卦体”、“爻位”、“刚柔”之说来注释此“辞”。

    “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这就是此注里出现了“体”、“位”、“刚”之说。

    而王弼注这段话里的“道”,正是来自于《象传》“终日乾乾,反复道也”里的“道”说。而那些“居上”、“处下”引申出一凡道德文章也正是从《文言》里的解释转换来的,只是王弼又加杂进去“象数”学里的“卦”与“数”学说。

    《文言传》里说:“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为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也。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我们看王弼对《乾》里的“九三”内容之注与《象》及《文言》里的释解内容思想基本一样。

    《文言》:“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王弼注里一些句子基本保持了《文言》里的原句,或稍有改动照抄过来。

    再看王弼对《乾》的“九四”文辞所注内容,同样是来自于《易传》里的《小象传》与《文言传》释解《乾》“九四”文句的思想内容。《小象》文里讲“进无咎也”,王弼注里就出现了“进退”之说。

    而《文言传》是这样说的:“九四曰:‘式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文言传》又说:“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我们对照王弼注与这《文言》里的说法有没有出入呢?其思想性完全一致,连一些《文言》里的原文句子,王弼都没改动就“抄”袭过来,就成自己的注释内容了。因王弼并没有说明,这是引自还参阅《文言传》内容而写的,这就有点抄袭他人成果的嫌疑了。不过古代没有版权一说,故没有剽袭之说。

    统览王弼对今本《周易》的注释看到,王弼注今本《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为主线的。并没有离开“卦象”、“爻象”来注释《周易》里的所谓卦爻辞。如注释中出现的“阴”与“阳”、“逼近至尊”、“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无不是从“卦象”、“爻象”中取来的说法,这都是“象数”学里的东西。当然王弼也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并参考《易传》里的《象》文说法来注释。其表现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价值观。但还是那句话,若想通过王弼注说来理解《周易》一书文辞的含义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些注释是看似解释句子的字意,实际是说了等于和没说一样。总体是以“象数”之说,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过《周易》里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发挥、阐述了一番儒家的道德政治观。这道德政治观当然符合帝王专制里所标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决不可认为王弼所对《周易》文辞的注释,就是《周易》原创文辞里的思想,那就错了。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走出“象数易学”的窠臼,并且把“象”、“辞”、“意”的关系给于理论化。王弼不但不反对“象数”,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传》最初建构起来的“易学”,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互诠互释的学说,并且王弼又进一步给于理论化。

    王弼注《周易》分上下经六卷,并作《周易略例》一卷。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集中论述了“言”、“象”、“意”三者关系。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通过王弼的这篇论说,首先论证了“言、象、意”三者关系,无疑于这三者是个不可分割的关系。

    其中有一段话是引用《庄子·外物》里的话进一步说明言与意的关系。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

    最后又对那些滥用象说卦义的批驳。

    总之,王弼并不否定象,王弼已然用象而释《周易》。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说。才有了王弼的“象”、“言”、“意”注《周易》的范式化。

    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的义理,虽然所解释的并不符合《周易》文辞内容的思想本义,但毕竟王弼把《周易》作义理而释之,这是很可贵的,可贵之处没有把《周易》看作是卜筮之书,而看作是义理之书。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先秦取象义理释《周易》的窠臼,那正是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的影响。已然走的是“象数”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所以才与《周易》的文辞思想不相符。若不能真正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术,就无法真正的认识《周易》一书的思想内涵,而不可能是“忘象得意”。而在“易学”史上又有谁能忘掉那些附加在《周易》里的卦象呢?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学”,所以王弼注《周易》,已然走的是《易传》里“象、彖”注释《周易》的传统,只是排斥以汉象数诸学去注释的那种方法。

    我们通过摘自《周易注》一书里王弼所做的注来看,王弼与东汉郑玄、苟爽、虞翻开辟的汉象数新说注释《易》来看,只是谁用的“象数”孰多与孰少之分。后世赞王弼开辟了义理解释《周易》的殊荣过了头,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不外从“阴阳”、“刚柔”、“卦体”、“数位”这些先秦及两汉注释《周易》而产生的“易学”内容中来。从王弼对《坤》里所注来看一样表现的是“天尊地卑”的王权专制思想,从一句《周易》文里“黄裳元吉”而发挥出“坤为臣道,美尽天下,夫体天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于盛位……”的这种王权之术。不论这种思想是《文言》里转换而来,还是受到《老子》一文里的思想,但都是王权专制里的等级有序、贵贱位列的价值观。

    但是,我们不能不认为王弼注《易》开一代新风。无疑是想把《周易》一书从“象数八卦筮术”里夺回来,不让算卦的玷污了神圣的《周易》义理。因为王弼认为《周易》本身是义理之书,才从义理上去注释《周易》,而缺陷的是王弼也不能排除史巫附加到《周易》头上象数卦学,王弼也就以卦象卦学来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思想,这无疑是排击了把《周易》当成筮术的那些做法,是功不可没的。由此我们把王弼注《周易》为区别于汉象数释《周易》的不同,而把王弼标成义理释《周易》者。也正是王弼释《周易》重义理,而轻象数,致力于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可以说王弼是封建帝制时期相对于汉象数义理释《周易》者里最具有代表性的义理释《周易》者。故才有了唐朝孔颖达奉旨编疏《周易正义》,自然选中了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孔颖达又进行了疏解。才真正成为儒家经典的注释范本,并成为唐帝国科举考试学子们的教科书。

    王弼主张的象意关系,系直接针对汉末易学家以象数解《周易》的思路而发,并对汉象数解《周易》的批驳。王弼所言的“忘象”实为忘掉他认为不属于《周易》体例的象数,如卦气、八宫、纳甲、飞伏、升降、爻辰、卦变、旁通等汉易象数体系。王弼只是一扫汉末象数释《周易》风气,继承的是《易传》里的《彖》、《象》、《文言》那种释《周易》的方法。

    那么,在帝制时期里的易学流派上,王弼属什么派呢?虽然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完全抛弃象数,也以象数去注释今本《周易》的义理。严格说与汉末象数注释《周易》没有本质上的不同,都属象数释《周易》义理者,只是用象数轻与重释《周易》义理而已,并不是以象数释《周易》如何卜筮。但王弼毕竟不同于汉末象数释解《周易》者,若分易学流派,王弼显然应区别于汉末易学上的象数派,故王弼可称为易学上的“轻象数义理”派。所以王弼后,不因王弼注《易》而排斥汉象数注《易》法而形成主流,相反从象数注《易》法已然是主流,至是所用象数轻与重而已。

    如东晋干宝在注释《易经》,对今本《周易》又恢复以汉象数释《周易》的方法。干宝在对《乾》六爻的解释,皆通过汉卦气说中的十二月卦来解释爻辞,而引申到周初的历史人物与道德说法。这也是以汉象数解释今本《周易》义理的一种,由此而知早在晋代,已把《周易》当成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

    这说明自汉始创的汉象数易学,是个历久弥坚。不因王弼的义理易学所扫汉象数易,而会消融掉汉象数易学的继承现象。因王弼的义理易学(同样用象数)及对今本《周易》的言、象、意论述的理论化,不可能消除汉易学里象数说今本《周易》方法,这是王弼后以汉象数学说去注释《周易》者为证。其二说明承汉象数易学者也没法摆脱《易传·系辞》亦筮亦理对今本《周易》的认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