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十三)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学译解 第十三篇《周易·同人》文译解 (原文)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同人于门,无咎。同人于宗,吝。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年不兴。乘其墉,弗克攻,吉。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同人于郊,无悔。” (译文) 十三、聚集民众的力量,则通达顺利,能成就大事业,更利于君子之治。 把民众的力量聚集在国门,没有过失。若把民众的力量聚集在本宗之中,会有过失。把军队埋伏在军事重地,把守着制高点,做好长期的防守战备。(来犯者)登上城头,也不能攻破,这是聚集起民众防守保卫的结果。聚集民众的力量,先呐喊壮我声威,后取得胜利而欢笑,大军胜利会师。这正是聚集起民众的力量,又是为了广大的民众,才无怨无悔。 (解说) 本篇是讲述聚集民众力量,应遵循的方针原则问题。 “同人”:众人。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这是本篇的论题。“聚集众人力量是为了广大的人民,则通达顺利,能成就大事业,更利于君子的前景。”为何“同人于野”就能亨通,就是有利“涉大川”与“君子贞”呢? 这里的“野”是个区域概念,“野”与“国”在西周时期是不同的区域划分。“野”相当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而“国”相当于城市。“野”是城外的地区,“国”是城内。这里的“野”是寓意政治上应遵循的方针原则。作者提出的“同人于野”才是有利的事情,于野就是发动起农民,如共产党早期革命,发动民众,走工农联盟道路。在抗日战争时的方针是放手发动群众,才能走向胜利。 聚集起广大民众力量,这就是本篇的命题,而本篇也就是围绕着这一命题展开的论述。 “同人于门,无咎。” 这里的“门”,意思是指城门。“无咎”:没有过失。这一句是寓意着代表谁的利益问题,是大众的利益,国家的利益问题。众人聚集于“野”于“门”都没有害处。“野”与“门”是寓意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 而“同人于宗,吝。”正是对比阐释“同人”于何处的道理。 第一自然段是从正面来论述众人的力量应放在国家人民利益至上。而本段则是从相反的一面来论述。 “宗”:指本宗,小宗,小派。“吝”:耻辱,或叫有问题的意思。总之,“吝”是代表的不是好结果,与“亨”,“无咎”之意正相反。 “同人于宗吝”这是以对比的手*论证“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这一命题的。正是“同人于宗”是违背了“同人于野”这一正确原则,就会是“吝”结果,即不会是好结果。这“宗”是对比“门”而论,这是象征着政治含义的。这是论述众人力量如何利用的问题,如同发动起民众的力量为谁所用的问题。作者强调的是众人的力量应该放到国家与人民的利益至上。 第三自然段是承上面的内容,来讲进一步实现“同人于野”的道理。 “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年不兴”。 “伏”隐藏,埋伏。“戎”:军队。“莽”:丛莽。 本段意思是说“把军队埋伏在军事重地,把守着险要地段,做好长期的防守战备,不可兴师妄动”。坚持这一战略思想,就是“同人于野,利涉大川”的事情。把民众的力量汇集起来,团结一起,再把军队派在重要的军事重地防守,这就是政治上的远见。 第四自然段说明了,经过人力,财力的积聚,富国强兵的目的实现了,也就是国防建设的力量大大增强了。这就是本段“乘其墉,弗克攻,吉”的含义。“墉”:城墙,高墙。“弗”:不。 本段其意是“(来犯者)即使登上城墙,也不能攻克。”这就是实现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其结果自然是“吉”了。 “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号”:大声的叫喊。“咷”:哭。“号咷”:啼哭呼喊,欢呼等意。“克”:战胜。 这是描述取得胜利前后的情况。“聚集众人的力量,先呐喊壮我声威,后取得胜利而欢笑,大军胜利会师。”这说明了发动起来民众的力量,是执行了正确的方针路线,才取得的胜利。 最后“同人于野,无悔”,这是所做的总结。正是众人聚集起来,团结一心,积极备战,才能实现保家卫国,才不会出现悔恨的事情。 《同人》是一篇讲述发动民众力量为谁所用的利害关系问题。本篇所强调的是把民众的力量用在国家的利益至上,而不是宗族或小集团的利益至上。这里把民众的力量聚集起来用在何处的道理是讲的很明确。而本篇出现的“于野”,“于门”,“于宗”,“于莽”。表现的是不同地方区域,也表现了作者的远见卓识。总之,是把众人的力量聚集于广大人民利益至上,而不是宗族势力,更不是“家天下”。这里作者所关心的是“野”,“野”是指广大的农村。只有把广大农村里民众发动起来,把这只力量用好。作者讲述的无疑使“君子”认清这种政治上的利害关系。即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这是政治关键问题。有了政治上正确的方针路线,才能“利涉大川”与“利君子贞”的目的于实现。 总之,本篇已然是为君子讲述的政治道理,即为君子讲述聚集民众的力量用于何处和如何用的政治道理。 《大象传》通过《同人》文而阐发出“君子以类族辨物。”其意是:君子因此要懂得区分相同的品类,而辨别万物的道理。这是发展了《周易·同人》的政治哲学思想。 我们再欣赏一下唐朝有一部集录汉至唐时期多家对《周易》注释的《周易集解》里对《同人》卦的注释,我们只看属对《同人》内容的注释,删去对属《易传》文的注释。
“离下乾上 同人:同人于野,亨。 郑玄曰: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崔觐曰:以离文明,而合乾剑九五中正,同人于二,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贞”。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虞翻曰:乾为门,谓同于四,四变应初,故“无咎”也。 案:初九,震爻。帝出乎震。震为大涂,又为入门出门之象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荀爽曰:宗者,众也。三据二阴,二与四同功,五相应,初相近,上下众阳,皆欲与二为同,故曰“同人于宗”也。**贞静,从一而终,今宗同之,故“吝”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虞翻曰:巽为伏,震为草莽,离为戎。谓四变时三在坎中,隐伏自藏,故“伏戎于莽”也。巽为高,师震为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为岁。兴,起也。动不失位,故“三岁不兴”也。 案:三互离巽,巽为草木,离为戈兵,伏戎于莽之象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为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变而承五。体讼,乾刚在上。故“弗克攻”,则“吉”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虞翻曰:应在二。巽为号咷,乾为先,故“先号咷”。师震在下,故“后笑”。震为后笑也。乾为大,同人反师,故“大师”。二至五,体姤遇也,故“相遇”。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虞翻曰:乾为郊。失位无应,与乾上九同义,当有悔。同心之家。故无悔。” 这是唐朝李鼎祚编撰的《周易集解》一书,此书收录了汉代至唐代几十家对《周易》的注释说法,帝制里对今本《周易》注释,均是以象数说之,只是孰重孰轻而已。你若不知什么是象数,你就不理解帝制里对《周易》注释的乱七八糟的是为何?不过以象数去注释《周易》,无疑是个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