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十)
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一章 由《左传》一书反映人们最早对《周易》的运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学流派的雏形 第三讲、《左传》一书记载诸侯国上层人物最早引用《周易》文辞直接用于说理,和医、史取象用于说理 第一节 在记载(《左传》)对《周易》一书的最早认识上,史巫当成筮卜而改编使用,是史巫看到《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又有文辞,就改编为“繇式”结构,用于筮卜人事吉凶。那是史巫的错误认识,不等于《周易》本初就是为筮卜而创作。也不等于《周易》就是讲卜筮的。得看《周易》一书里说了什么?要看内容思想。而不应被《周易》里有“六十四画符号”就抛开《周易》一书里的思想内容,而认为是筮卜之书。更不能被今本《周易》的数字爻题所迷惑。我们在前节已讲到了《左传》里的筮卜例子,看到那时的史巫,是如何用“《周易》筮之”的。有了《左传》里的那些筮例,就证明《周易》一书是筮书了吗?那正是被《左传》里的筮例所庶蔽了《周易》一书的真象,可另一面也正是由《左传》一书记载了“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印证了《周易》文本被篡改的历史真相(正是所用《周易》名称做为繇题成为《周易》被篡改的有力证据)。 而在《左传》里同样又有另一面的记载,即把《周易》当作如《诗》、《书》那样的性质来看待,来引用《周易》里的文章句子,做为引经据典来阐明事物的道理,是与史巫筮卜完全是不同的认识,这应是不争的事实。 接下来看《左传》所记春秋时期人们对《周易》另一种用法,当作义理之书直接引用。 我们也将《左传》一书里记载引用《周易》的例子列举如下: ①《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这段用现在的话是说:“六年春季……楚国攻打郑国,讲和以后就返回了。郑国的公子曼满对王子伯廖说,他想要做卿。伯廖告诉别人说:‘没有德行而又贪婪,他是应在《周易》里的《丰》之《离》中的说法,不会超过多久,就会有危险。’隔了一年,郑国人杀死了公子曼满。” 这是记郑公子曾对伯廖说过想做周天子的卿士,伯廖就对别人说:“慢满毫无德行又贪婪,恰好应在《周易》里“丰之离”里的说法,不会过多久,就会有危险的。”这里的伯廖只是引用了《周易》的《丰》之“离”名称(“离”是春秋《周易》文本里《丰》里的繇题),而并没有引用《丰》之“离”里的句子(因春秋《周易》文本《丰》里的第六繇辞是以“离”作为繇题,而《丰》之“离”里的内容则是“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这句意思是“丰大的屋宇,遮蔽了家庭,窥视那些住户,寂静无人,看来多年不见人住,这正是残暴统治所造成国家走向衰败的景象。”),直接来喻说事理。而《丰》之“离”内容意思正恰当的所引用的事理。果然时隔一年,郑公子曼满就被郑国人杀了。这是用《周易》一书里的文章句子道理,来引用而阐明事情的道理。 ②《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藏凶。’执事顺成为藏。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已也。故曰律。否藏,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这里的“《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藏凶’”。正是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师》篇中以临为繇称里的句子。而现通行本《周易·师》卦中还有这句话:“师出以律,否藏凶”,这是一字不差的。《宣公十二年》里记载的事情是知庄子引用《周易》一书的文章是用来阐明事理,可不是筮卜的。 《左传》记载,在宣公十二年春季发生了楚庄王进攻郑国,到夏季,晋国派军队去救郑国。这支救郑的军队的主帅是荀林父和辅佐的先榖,还有将领荀首,赵朔等,这支军队到达黄河听说郑已和楚讲和,主帅要带兵返回。而经过一番讨论,先榖却反对退兵,要自带领所属的军队渡过黄河,这就出现荀首引经据典,真对先榖的行为认为是错误的。 这里引用了《周易·师》篇中的内容,如同引用《诗》、《书》里的文章句子那样,来阐明事理。 “《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藏凶。’”这在历史上也是记录的最早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用来阐明事物的道理。这“宣公十二年”,即公元前590年,距离《左传》记载周王室的太史用《周易》筮卜已过去75年。即《左传》一书里记录的第一筮列75年后,在晋国的上层卿大夫人物是引用《周易》里文章内容作为引经据典来阐明事理的。而《周易·师》篇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用兵而讲述的政治道理。在春秋时,诸侯国的上层人士,看来是读懂了《周易》。所遇到军事问题,就引用《周易》一书里讲述战争的理论文章来阐述道理。所引用的句子内容与阐明的事理是恰到好处。《左传》里这段文章大致意思是:“荀首说(荀首的谥号为庄,被人们称作知季、知庄子):‘先榖这些军队危险了。《周易》里有这些说法,是在《师》之"临"里说:‘军队出征全凭纪律,如果治军不好,就凶险了’。执行顺当而成功就是‘藏’,反其道就是‘否’。大众离散是弱,河川阻塞就成为沼泽。有了军律,如同律已那样,所以叫律。执行不善,而且纪律枯竭了。从充盈到竭尽,阻塞而且不整齐,就是凶险征兆了。” 这里引用《周易》一书里的文章句子是在于说理,完全不同于史巫用《周易》里的句子是用于卜筮人事吉凶。这就是春秋时期两派对《周易》一书不同的认识。这里引用《周易》里的句子时,又不同于像引用《诗》里句子那样,直接称《诗》曰,或《诗》云。而在《左传》里凡引用《周易》一书的句子,则出现的是:“《周易》有之,某之某曰”这种用法格式,而不同于史巫卜筮出的说以《周易》筮之。如《左传》里第一筮例是:“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观,利用宾于王’。”而荀首引用《周易》时说的是:“《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藏凶。’”可这文章句子内容是出自《师》篇里,而不是《临》里的句子。这种引用时的称法与筮卜时的称法则基本相同,这是什么道理呢?这决不是后人说的是筮卜是产生了变卦的那种臆测的说法,这应是一种固定的对《周易》称法,这只因是当时的《周易》文本结构所决定的了。前面已讲述过这是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所致。即使这种结构形式的《周易》,只要看懂《周易》里文辞内容的含义,岂能认为是一部卜筮之书呢? ③《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这里记载郑国的游吉,从楚复命回国,告诉子展说楚王将要死了。认为楚王不修德政,反而在诸侯那里贪图进奉。游吉为阐明楚王快死的说法,就引用《周易》的句子做为引经据典为论证的依据。 这里的“《周易》有之,在《复》之"临"曰:‘迷复,凶。’”正是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复》篇中的句子内容,来阐明“楚子将死”道理。《周易》里的“迷复凶”,是指“迷途不返,就凶险了。”也可解释为:“迷失方向,而不改正,就凶险了。”意思是在错误的道路上,不悔改,就是凶险的后果。游吉引用这《周易》里的话,隐喻楚王有错不知改悔,不就是快死亡了吗?这引用的句子再恰当不过了,增强了论事的说服力。这与史巫用《周易》里的句子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可是两码子的事。这游吉可是郑国卿大夫级的人物,是代表郑国出使它国的外交使者。这也反映了《周易》一书在春秋时期的上层卿大夫眼里,是与史巫的认识不同,是被看作一部理论书籍,这在《左传》里是个泾渭分明的事情,这应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 ④《左传·昭公元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赵孟曰:‘何谓蛊?’对曰:‘yin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 这是医和为晋侯(平公)看病后出来和臣赵孟的一凡对话。医和引《周易》里的“蛊”来解释平公的病情,即从“蛊”字意上又从《蛊》所用符号取象上来解释平公病因。 用白话文看这两人的对话:“赵孟说:‘何为蛊’,医和说:‘这是沉迷女色惑乱所引起的,从文字上说,蛊有虫和皿组成。器皿里有虫就是蛊。谷子里生出虫子,变成飞蛾,也是蛊。’在《周易》里表示女子迷惑男人,大风吹落山木也叫“蛊”。这都是同样的东西。” 医和为赵孟解释什么叫“蛊”,即从“蛊”字的组成上解释,说谷子里生出的虫子,又认为《周易》里“蛊”是“女惑男,大风吹落山木”来解释什么是“蛊”。把“蛊”解释清楚了,也就说明了平公的病因了。医和从“蛊”字是有‘虫’与‘皿’组成,说明器皿里有虫子,这好理解是拆字分析法。后来就有以“拆字”来分析问命运吉凶的。又解释谷子里生出虫子变飞娥也是“蛊”,这也好理解。谷子是盛在器皿里才会生出虫子的。那么医和说的“女惑男,风落山”恐怕没有对八种取象筮卜上的专业知识就不好理解了。这是通过“蛊”里的“六联体”符号取象的说法(这种最早对《周易》的解释,对后世“易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春秋时史巫筮卜,把六十四画符号派生出八种物象说,后来把《周易》一书也约定俗成的称卦了。《蛊》里所用符号,上三划为八卦里艮取象为‘山’,又取象为少男;下三划为巽取象为‘风’,又取象为长女。 这是春秋史巫筮卜发展出的一套学问,已经不是《周易》原创里的内容了。这医和就是按卜筮上的符号取象说法来解释“蛊”。这就是医和所说的“女惑男,风落山”的来历。因为“八卦”筮卜上,《蛊》卦符号里的“巽”卦取象为风,又取象为长女。而“艮”卦取象为“山”,又取象为少男。因为医和为晋平公看病时说,“病不可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意思“病已经没法治了。这叫做‘亲近女色,病同蛊惑。’这医和看病也结合《周易》一书来论病道,可说奇特,虽医和用《周易》“蛊”论病,如同采用春秋时期史巫筮卜上的那套说法,但并不是通过占筮而论,是直接通过《周易》里的“蛊”名,按“八卦”取象来论平公的病因。虽用的是取象理论,但与筮卜还是不同的。 ⑤《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这里记载的是一次在晋国绛城的郊外出现了龙,魏献子就龙的问题请教蔡墨。蔡墨解释了一大通,从以龙为姓氏的渊源,讲到设立的官职上,及水官的废弃,所以龙也捉不到了。在解释中并引用《周易》里《乾》与《坤》篇里有关涉及到龙的句子内容,来说明古时是有龙的根据。蔡墨认为古时侯是有龙的,并以《周易》一书里出现有关龙的说法来作为依据。“如果不是早晚都见到,谁能够说出它们的状态呢?”(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蔡墨引用《周易》一书里有关龙的句子,来回答魏献子问龙的问题,以增强自己认为龙存在过的说服力。这里虽然蔡墨错误理解《周易》里《乾》、《坤》两篇文章里出现的有龙之句,就认为古时有龙存在的依据。孰不知《周易》是用龙作比喻,是让君子学龙的那种伸屈变化的本领。但蔡墨并不是用《周易》里的句子如那些史巫用于卜筮,毕竟是引用《周易》的文章句子在阐明他要说的事物道理。这显而亦见是当作理论书来引用。 ⑥《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里记:“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对曰:“物生有两,有三,有五……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穀,深穀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 到这《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而这例里所引用《易》卦说法则出现了。已不同于用《周易》称谓,而是用《易》卦。
这很明确的出现了《易》卦的称法。并且这里引述《易》卦里的内容论事理,也与一前的说法不同了。这里是很明确的用“八卦”筮卜上的术语了,“雷乘乾曰大壮”。这时候“卦”字也出现了。直接把《易》说成为“卦”。也是用“八卦”里的术语(雷乘乾)得出“大壮”一卦的名称。这又是一种称法。那么这里出现的“《易》卦”,是否是指《周易》呢?虽然《周易》里有“大壮”一篇文章,也与这里称《易》卦而以“雷乘乾曰”所引出的《大壮》之名是一样的。哪么,是这里的《易》卦,因有了“八卦”取象新内容的产生,而有别于《周易》一书,才用了一个“易卦”的新称法呢?还是如同考古上发现的《归藏》卦的说法呢?但通过《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里记的这段话,无法明析这“《易》卦”的概念,是指《周易》,还是其它种的卦书,如《归藏》式《连山》的那种“卦”书,因为这里所引用的说法并没涉及文辞内容。 这一段话是史墨回答主子赵简子的话,即没有用《周易》一名称,也没有引用《周易》里的内容,而是出现新称法《易》卦,又是通过八卦名称,而论说事理的。史墨就是史官,史官就是专掌占卜的官,自然引用《易》是以“卦”来说事理。同医和引《周易》“蛊”中的八卦取象,“风落山”之为“蛊”,是一个说法。不过医和没有史墨的说法明确,而两者所称的名称也不同。一个称《周易》,一个称“易卦”。史墨的“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这是一种新说法,这句话意思是:“在”易卦“象里,代表雷卦在乾卦上,叫做‘大壮’。这是上天之道。”这里史墨说的话,是通过筮卜上一套说法,即“八卦”纳入六十四画符号里,变成了六十四卦符号称法,而“大壮”卦符号正是所谓的“雷”(是八卦之一的震卦取象为“雷”),在乾卦(乾,也是筮术上的八卦组成之一。八卦里的“乾”与《周易》一书里的《乾》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之上。这里说的话是通过《大壮》卦画符号的八卦取象得出的。 史墨通过《大壮》画卦取象得出“天之道也”。这里的“天”是乾卦的取象。这都是史巫筮卜过程发展出的东西,本不是《周易》一书原创的内容。到春秋后期已开始把八卦这种本是筮术的东西混淆与《周易》一书。又被史巫直接按八卦取象引用来说事理。虽然与筮卜不一样,但用的是筮术里的内容说事情。史墨本身就是一位史官,是属史巫的身份。在《左传》还有记述,史墨为赵筒占卜的例子。在《左传》里出现两例,医和与史墨,一个是医,一个是史。史是负责占筮的官。而医与巫,也是巫医的称法。自然懂得占筮,又懂得医术。所以两人,不经占筮就直接引用附在《周易》上的筮术内容来论事理。既不同于伯廖引用《周易》里的篇名取其字意来论事理,更不同于知庄子,郑子大叔,等人引用《周易》里的文章内容来论说事理。史巫的身份与上层官员贵族身份不同。两者引用《周易》说理,以引用方法与内容则是明显的不同。一种是用《周易》文章内容的义理,而另一种则是通过筮卜产生的八卦筮术(八卦取象)理论来说事理。这也说明这两派人物,都熟记《周易》,但理解的角度与运用则不相同。总之,这不同于史巫用《周易》于筮卜,这里毕竟是用在说明道理。而史巫的直接引用八卦取象,称《周易》或《易》这是混淆《周易》概念的开始,也是为后世对《周易》错误认识的根源之一。当然史巫(医和与史墨)的引用《周易》一书内容,直接用于说理,这也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从以上《左传》里引用《周易》的六个例子来看,无论是引用《周易》里的句子,或是引用《周易》里的名称所作的解释直接用于阐明事理时,则与《左传》里记载的筮例称法不同,而是说“《周易》有之,在……曰”。这完全与史巫把《周易》当卜筮不同,显然在上层人士眼里《周易》就是一部理论书。 我们通过《左传》里记载的几处引用《周易》一书里的文章句子,以增强阐明其论说的事情道理,这在后来的修辞学上叫“引用”。这可是与史巫用《周易》里的句子筮卜比类附会人事吉凶是两码子事。不能只看到《左传》里的记载了春秋史巫用《周易》里的句子比类人事吉凶,而忽视春秋时期上层人士把《周易》看待成理论书籍而引用,在于阐明事物的道理,就不加分析的认为《周易》一书是筮卜之书。 以上是从《左传》一书里所举反映春秋时期两派人物对《周易》一书的运用。在史巫眼里《周易》的文辞成了通神的兆示人事吉凶的神谕,而上层贵族卿大夫人士是把《周易》看作义理之书。这《周易》一出现,在春秋时期就是两种不同的认识观而同时存在着。 《左传》里记载所引用《周易》,如同《诗》、《书》那样直接引用说明事理。不过明显出现了两种引用用法,既取辞(《周易》里文辞)引用和取象(《周易》所用符号上已被衍生出八种物象,后称八卦取象)引用。无论取辞与取象均对后世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史与医的取象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是由象占(八卦取象卜筮)而引发出象理(取象说明事理),即后世发展出庞大的象数派易学学说(当然是《周易》又被篡改成数字卦爻格式后,增加了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