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
接下来,我们看“贞屯悔豫皆八”这一说法,是否如上筮例中的“八”说相同呢? 《国语·晋语》:“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熟大焉。……是二者,得国之卦也。” 我们看到本筮例的称法,不同于《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中的那种称法,即“遇某之某曰”;也不同于前面所讲的两筮例中出现的“某之八”说法。而这一筮例出现的是“得贞《屯》悔《豫》,皆八也”这种奇特说法。那么,这“贞《屯》悔《豫》”,能否理解成《左传》里的筮例称法,为“《屯》之豫”呢?按《左传》里记载的《周易》“筮之”或“引用”例子分析,已知那时的《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作为每篇里的“繇题”。而且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篇里并没有以《豫》名称做“繇题”的。那么,这“贞《屯》悔《豫》”,就不能理解成“《屯》之豫”。这一筮例,也就不是“变繇”筮法(“变繇”筮法是一个所谓“卦”下有六个繇称,指某“繇”有变,后改成六个爻称)即没有得出《屯》里的繇辞。因这一筮例里,出现了“皆八”的说法,如同“艮之八”与“泰之八”筮法一样,应是“变卦”(所谓变卦是筮法上一“卦”变出另一“卦”,“变繇”与“变卦”不要混淆)筮法了。所谓“变卦”,就是在起卦时,起出的一卦为“主卦”,再通过“主卦”的“繇变”(后称“爻变”)而变出另一卦,即为变卦。那么,这《屯》就是主卦,而《豫》就是变卦了。 从这一筮例中的解卦说法来看,是通过《屯》和《豫》两卦象和卦辞结合来解卦的。这都属于把《周易》演变成“八卦筮术”里的东西,《周易》里本没有这些内容。如本筮例中出现的“震车也、坎水也、坤土也,……震,雷也、车也;坎,劳也,水也,众也。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车有震武,众顺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长也。故曰‘元’,众而顺,嘉也。故曰‘亨’,内有震雷,故曰‘利贞’。车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济,壅也。……坤,母也。震,长男也。母老子强,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师’。居乐出威之谓也!是二者,得国之卦也。” 这些都是“八卦”筮术里的东西,在“《周易》卜筮说”一章里有解说,这里也就不再细说本筮例中的“八卦”取象内容。而从这一筮例中的解卦说法来看,就是“变卦”筮法了。不过这里出现的“贞”、“悔”与“皆八也”在本筮例里是何意呢? “贞、悔”也是“八卦”筮术上的术语,最早出现“贞”、“悔”的说法,是出现在《尚书》里的《洪范》(今人研究认为此文是伪文)一文中。“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 这《洪范》里说的“曰贞,曰悔”,单从此文中是无法理解在筮法上是何意。而最早出现“贞、悔”与卦名称在一起的说法,就是《国语》里的这一筮例了。“易学”上对“贞、悔”,在筮法上的一般认为是,本卦为“贞”,变卦为“悔”;或内卦称为“贞”,外卦称为“悔”。 三国时韦昭所注《国语》,对此筮例也有解释:“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八,谓震两阴爻不动,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为爻无为也。” 而宋人在前人筮例的基础上,总结出占卦上的筮法,如朱熹作《易学启蒙》,考变占第四里所总结的筮法如下:凡卦六爻皆不变,由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二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仍以上爻为主。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即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四爻变,则以之卦二不变爻占,仍以下爻为主。五爻变,则以之卦不变爻占。六爻变,则乾、坤占二用,余卦占之卦彖辞。 朱熹对“贞、悔”的说法是: “凡卦六爻皆不变,由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 “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而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 按朱熹的说法,若单从“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的说法,类如三国韦昭所注《国语》,对“贞、悔”的说法“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由此说法而知,“贞”就是代表“本卦”(也称“主卦”)的意思,“悔”就是指“变卦”了。朱熹说的“彖辞”,不是《十翼》里的《彖》文,而是指断卦上的“卦辞”。 我们还是把《屯》与《豫》两卦的卦画图示如下:(图略) 这是春秋时期《周易》里的《屯》、《豫》的符号。若是由《屯》变《豫》,那么,《屯》的符号应出现三个“变”画,经过变化之后,才得出“变卦”《豫》。我们再把《屯》变《豫》的“变画”图示如下: (图略) 如上符号图示,《屯》卦符号里的第一、第四、第五繇画,在起筮时出现了“变繇”,是要有本画变成相反之画,经过“繇画”的转变,也就有《屯》变成《豫》了。而《屯》卦符号里的第二、第三、第六繇画不是“变繇”,即不用“变”的繇画。这不用“变”的三个“繇画”,其写法是“八”这样的,像数字“八”的写法。 《国语·晋语》里记的公子重耳为能否得到晋国而亲自告神以占筮,得出的一卦是“贞《屯》悔《豫》,皆八也”这种说法,这正是通过起卦时得出《屯》卦,所见《屯》卦里的上卦第六繇画与下卦里的第三、第四繇画不是“变繇”,才随口说出“得贞《屯》悔《豫》,皆八也”,这“贞《屯》”就是指主卦《屯》,而“悔《豫》”就是指变卦《豫》。这里出现的“贞”与“悔”就是指代“主卦”与“变卦”的称法。而“皆八也”,也正是根据主卦《屯》里的上卦与下卦六个繇画里的三个写法像八的繇画不“变”,而出现的说法。这“皆”,就是指《屯》卦画里的上下“八卦”符号里出现了不用变的“画道”(即“繇画”),并且这不用“变”的三个“繇画”,其写法如同“八”,故出现“皆八也”的说法。这里的“皆”又是与“之”是个对比的称法,“皆”是指一卦中的上下卦里出现了不变的繇画时的称法;而“之”是指一卦里的上卦或下卦出现了不“变”的“繇画”时的称法,如“艮之八”与“泰之八”的称法。由此也就明白《国语·晋语》里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的说法了。这一筮例里的“八”说,与《国语·晋语》里一筮例中出现的“得《泰》之八”及《左传·襄公九年》记的“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的“八”说是一样的。这三个筮例中出现的“八”说,既是指主卦里出现的不“变”繇画,而这不“变”的繇画又像“八”字的写法,才称之为“八”。 而这些应说是简单的东西,而被后人迷惑不解上千年,却称之为千古之谜的根本原因,是只知有今本《周易》,而不知有春秋《周易》文本所致,而春秋《周易》文本里所用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之的写法如八,故在起筮中才有此“某之八”涚法。 也有《国语》旁证了今本《周易》在战国后期以前还没有定型。由此这些筮例均说明,这一时期反映的是春秋《周易》文本,并没反映九·六式《周易》文本(即今本《周易》。 3.《左传》里涉及的《周易》内容与竹、帛、今本《周易》之比较 我们再通过《左传》一书所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及引用《周易》的例子,所涉及春秋《周易》文本里的一些篇章里的句子内容及结构形式与竹书、帛书、今本《周易》内容及结构形式相比较,看两种文本的《周易》相同与不同之处。 ㈠《左传》一书所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所涉及到的《周易》与竹、帛、今本《周易》之比较 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 (《左传》里记载的无论是筮例或引用《周易》的内容,以下在对比中均称“《左》记《周易》”) ①《左》记《周易》:《观》:“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②竹书《周易》:(缺失) ③帛书《周易》:《观》: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④今本《周易》:《观》: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⑵《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 ①《左》记《周易》:《归妹》:“睽”: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 ②竹书《周易》:(缺失) ③帛书《周易》:《归妹》:尚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④今本《周易》:《归妹》: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⑶《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 ①《左》记《周易》:《大有》:“睽”:公用亨于天子。 ②竹书《周易》:(缺失) ③帛书《周易》:《大有》:九三:公用芳于天子,小人弗克。 ④今本《周易》:《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⑷《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也。’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 ①《左》记《周易》:《随》:元亨利贞,无咎。 ②竹书《周易》:《》:元卿利贞,亡咎。 ③帛书《周易》:《隋》:元亨利贞,无咎。 ④今本《周易》:《随》:元亨利贞,无咎。 ⑸《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 ①《左》记《周易》:《困》:“大过”: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②竹书《周易》:(缺失) ③帛书《周易》:《困》:六三:困于石,號于疾莉;入于亓宮,不見亓妻,凶。 ④今本《周易》:《困》: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⑹《左传·昭公五年》:“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曰:是将行,而归为子祀。以谗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馁死。《明夷》,日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故曰:‘为子祀’。日之《谦》,当鸟,故曰‘明夷于飞’。明之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当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离》,火也。《艮》,山也。《离》为火,火焚山,山败。于人为言,败言为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谗也。” ①《左》记《周易》:《明夷》:“谦”: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②竹书《周易》(残缺) ③帛书《周易》:《明夷》:初九:明夷于蜚,垂亓左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④今本《周易》:《明夷》: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⑺《左传·昭公七年》:“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於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於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 ①《左》记《周易》:《屯》:元亨……利建侯。 《屯》:“比”:……利建侯。 ②竹书《周易》:(残缺) ③帛书《周易》:《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律矦。 《屯》:初九:半遠,利居贞,利建矦。 ④今本《周易》:《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⑻《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①《左》记《周易》:《坤》:“比”:黄裳元吉。 ②竹书《周易》:(残缺) ③帛书《周易》:《川》:六五:黄裳元吉。 ④今本《周易》:《坤》:六五:黄裳元吉。 ⑼《左传·哀公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①《左》记《周易》:《泰》:“需”: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②竹书《周易》:(残缺) ③帛书《周易》:《泰》:[六五]:帝乙歸妹,以齒,[元吉]。 ④今本《周易》:《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㈡《左传》里记载引用《周易》的例子,所涉及到的《周易》内容与竹、帛、今本《周易》之比较 ⑴《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①《左》记《周易》:《丰》:“离”:[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年不觌,凶。] ②竹书《周易》:《丰》:上六,豐丌芾,坿丌,閨丌,丌亡人,晶不覿,凶。 ③帛书《周易》:《丰》:尚六:豊亓屋,剖亓家,閨亓户,亓无人,三歲不遂,兇。 ④今本《周易》:《丰》: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年不觌,凶。 ⑵《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①《左》记《周易》:《师》:“临”:师出以律,否臧凶。 ②竹书《周易》:《帀》:初六,帀出以聿,不凶。 ③帛书《周易》:《师》:初六:师出以律,不臧兇。 ④今本《周易》:《师》: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⑶《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①《左》记《周易》:《复》:“颐”:迷复,凶。 ②竹书《周易》:《》上六,迷□,□,□□□。□□□,□□□□,□□□□,□;□□□ □□□。 ③帛书《周易》:《復》:尚六,迷復,兇,有兹省;用行師,終有大敗;以亓國君凶。至十年弗克正。 ④今本《周易》:《复》: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①《左》记《周易》:《乾》:“姤”:潜龙勿用。 “同人”: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大有”: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夬”:亢龙有悔。
“坤”:见群龙无首,吉。 ②竹书《周易》:(残缺) ③帛书《周易》:《键》:初九:龙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五:龙在天,利见大人。 尚九:抗龙有。 迵九:见群龙无首,吉。 ④今本《周易》:《乾》:初九:潜龙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亢龙有悔。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⑸《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①《左》记《周易》:《坤》:“剥”:龙战于野。 ②竹书《周易》:(残缺) ③帛书《周易》:《川》:尚六:龙战于野,亓血玄黄。 ④今本《周易》:《坤》: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通过以上对比,已知《左传》一书中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共有九例涉及到《周易》内容。即涉及到《周易》里的九篇里的篇名及句子内容。而《左传》一书引用《周易》里的句子,以阐明事理的例子,共涉及《周易》里五篇内容。两下一共涉及《周易》里十三篇篇名及句子内容。这十三篇名称分别是《乾》、《坤》、《屯》、《师》、《泰》、《大有》、《随》、《观》、《复》、《明夷》、《困》、《归妹》、《丰》。从《左传》一书里的筮例与引用所涉及到《周易》一书里的篇名及句子内容,与今本《周易》对比,除表述上的体例格式不同外,而涉及到篇名及句子内容则是相同的。从《左传》里所看到的,无论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还是直接引用《周易》里的句子用于说理,所涉及到《周易》一书里的十三篇篇名及句子内容来看,所用的是一种《周易》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也由此而知,春秋《周易》文本与今本《周易》除结构形式不同外,而文辞内容则完全相同。至于《左传》里所涉及到《周易》十三篇里的名称及句子内容与今本《周易》里的名称及句子内容高度一致的现象,这是因为我们使用的是传世本《左传》作对比,因传世本《左传》与传世本《周易》都是经过汉朝作为“经”书而统一校订后的传世文本。不像竹、帛《周易》与今本《周易》所出现的一些异体字,是因西汉中期之前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的抄本所造成。虽然竹、帛本《周易》与今本《周易》出现有一些字写法上的差异,但并不改变三者是一种文本的性质。即竹书《周易》、帛书《周易》、今本《周易》从结构形式及内容性质,则是一脉相承。而春秋《周易》文本与今本《周易》相比,除两者的结构形式不同外,严格的说,两者除了所用“繇题”与“爻题”的称法不同外(一种是用《周易》里的符号名称作“繇称”,一种是用“九·六”数字作“爻称”),其格式与文辞内容则是完全相同的。 总之,从《左传》里涉及到的《周易》内容与竹书、帛书、今本《周易》对比来看,《左传》反映的《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及“画符号”做为《周易》每篇文章句子的“题称”(即“繇题”),而竹书、帛书、今本《周易》本是一种文本的不同版本,都是以“九·六”为“爻题”的结构形式。这是在春秋《周易》文本的“繇题”称法上,改变以“九·六”数字为称法的结构形式。今天所传承下来的《周易》文本,是以“九·六”为“爻称”结构形式,而抛弃掉春秋《周易》文本的那种结构形式。无疑,我们所传承的是一部卦爻式的《周易》,是曾做为卜筮工具的《周易》。这种卦爻式的《周易》,无疑又是史巫对原创《周易》文本逐步阉割的产物,也是为神秘主义政治服务的产物。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春秋《周易》文本是定型于何时。 4、春秋《周易》文本的定型时间 通过对春秋《周易》文本与今本《周易》的对比,两者除结构称谓不同外,其内容是相同的。即相同的画符号、名称及文辞。而不相同的是,春秋《周易》文本里是以《周易》里的画符号及名称做为“繇辞”的繇题,今本《周易》里则是以“九·六”数字做为爻辞的“爻题”。 为何秦汉时期没有承传《左传》一书里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呢?只有一种解释,春秋《周易》文本还没有把《周易》里的符号演变成阴阳属性,来以“九·六”数字代称,随着阴阳学说的上升,并成为帝国里的“思想律”,春秋《周易》文本,随之改造成“九·六”爻题的文本,也就易如反掌。 无论竹书《周易》、帛书《周易》、今本《周易》是一脉相承的“九·六”阴阳爻式的卜筮文本。而《左传》里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画符号及名称来排《周易》每篇里的文辞“题称”,虽然这种文本也曾被史巫用于卜筮,但总的说,已经证明《周易》文本是个被演变和被改造的过程。也说明了今本《周易》,不是原创《周易》文本,这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因为从时间上说,《左传》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远远早于竹书《周易》文本。既然今本《周易》是个被改造的过程,那么对春秋《周易》文本也就值得怀疑是不是原创的文本,事实上春秋《周易》文本却不是原创的《周易》文本。接下来我们先看春秋《周易》文本是定型于何时? 从历史上最早的文献中记载《周易》一书的,莫过于《左传》了。已知再没有比《左传》一书更早的文献书籍里有记录《周易》一书了。《春秋》里没有,《诗》里没有,《书》里也没有。《左传》之前屈指可数的几部书籍里并没有反应《周易》一书。就连目前从地下的考古上,也没有发现战国晚期以前有对《周易》记录的材料。考古上出土的战国中期的楚地祷祭竹简上没有《周易》的反映;考古出土的西周、东周时期的大量青铜铭文上也没有《周易》的反映,以及西周、春秋、战国前期考古出土地下其它材质上的文字记录里,均没有发现对《周易》一书的记录。这有待新的出土资料,对《周易》一书早于竹书《周易》之前的发现。 就目前从地上的文献书籍来看,唯有《左传》一书反映了《周易》,从《左传》一书里记载的最早的一个筮例来看,春秋《周易》文本已在春秋前期已经出现。即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记“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这一筮例来看,春秋《周易》文本已在春秋前期已经定型。因《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所记载了在陈完(字敬仲)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一位周王室的史官来到陈国,而随身还携带一部《周易》面见陈侯,陈侯就让这位来自王室里的太史为其儿子完卜筮。周太史用《周易》进行卜筮,其结果是“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周太史给小敬仲卜筮一事,是记载在“庄公二十二年”,而这一年若换算成公元纪年,就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是陈国发生了内乱,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这一年在记述此事时,又插叙追记陈完小时候被卜筮一事。那么,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在公元前671年向前推溯30年左右,即公元前700年左右。史家记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是春秋(前770年—前476年)的早期了。当然周太史为陈侯的儿子以《周易》筮之的那一年,应是春秋《周易》定型的下线。因为唯《左传》一书里反映《周易》一书出现的时间外,无论是地上与地下出土的资料,再没有比《左传》里记载《周易》出现的最早时间了。若《左传》一书里记载周太史以《周易》为陈完卜筮之事为实的话,那么,春秋《周易》文本的出现,当是春秋的早期。历史上分界西、东周的时期,是以周平王迁都洛邑为界。周平王从镐京迁都洛邑是公元前770年,这一年既是东周开始,也是东周里的“春秋”时代的开始。因东周时期里又分“春秋”与“战国”两个时期。也就是说“春秋”时期是公元前770年开始,而周太史用《周易》为陈完卜筮的那一年是公元前700年左右。那么,《周易》一书有史为据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公元前700年左右,而这个时间离西周灭亡也不过几十年光景。由此我们推断,春秋《周易》文本的定型时间,应是在西周末年与春秋初期这段时间里。 总之,春秋《周易》文本不是《周易》一书的原创文本,应是在《周易》原初的文本上进行改造的文本。那么,春秋《周易》文本应是《周易》原初文本产生以后到春秋初期这段时间里定型的,这是无疑问的了。为何这样说,正是下面我们要论证《周易》原初文本并不是春秋《周易》文本的那种结构形式。那么,接下来我们看《周易》原初的文本是个什么样的结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