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他就是他
“小诚!我家小诚的脸!我想不起来了!我想画他,可就是想不起来了!对着照片也画不出。【】我真是个不合格的母亲,世上最没用的mama!我护不了他,还拖累他,到现在连他长什么样子也想不起!”兰淑云不知想到什么,要崩溃似的浑身哆嗦起来。 “怎么会想不起?他一定就藏在您心里,只是藏太深了而已。”路小凡蓦然感觉一阵鼻酸。若她心底的猜测是真的…… 不,不可能!她真是疯了。计肇钧和傅诚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路小凡甩甩头,马上激烈的自我否认。然而却听到兰淑云细碎的哭声,莫名也觉得压抑和难过,“那怎么办?怎么办?他为什么不出来?为什么?” “兰姨不要急嘛。”她只得继续哄劝,“您要这样想呀,有时候我们越是找一件东西就越是找不到对不对?倒不如不管他,说不定改天他自己就跑出来了。这种事您想想,有没有过?” 兰淑云止了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路小凡看着这样的兰淑云,突然就灵机一动,但那个念头在心里挣扎了片刻才小心翼翼地问出来,“画不了脸,不如我们画点别的。比如说,傅大哥有没有特殊的体征?比如胎记啊,疤痕啊,特殊的暗记啊……” “伤疤!”她还没说完,兰淑云就突然大叫了声,“小诚身上有一块伤疤,看起来比脸上那块还吓人!” 随后甩下路小凡,快步走到画架前,又铺上一张纸,指尖蘸了墨。想也不想就画了起来。显然,那是在她脑海里,在她心里描摹过无数次的。 很快,一幅疤痕的图案跃然纸上。 路小凡只感觉天上有一道闪电,从她的头顶灌进去,直击到她的脚底,令他整个人都懵了! 因为。她见过那图案。在计肇钧的身上! 确切的说,在她第一眼看到计肇钧的时候就见过了,就在他的左边肋下和背部盘绕。像一个狰狞的鬼脸。如果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当时那个鬼脸却令他整个人有一种凌乱破碎的美感…… “看着很吓人是不是?”兰淑云的声音再度在她耳边响起,“在他小时候看起来更吓人呢。” “这是傅大哥身上的?”她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和差不多快脱壳的灵魂。 “是小诚身上的。” “您确定吗?没有记错吗?” 兰淑云精神状况不稳定。或者……她的记忆出现失误?又或者她在计肇钧身上见过,所以混淆了。因此不能当做证据? “我怎么会记错,小诚是我的儿子,亲生儿子!”兰淑云却很肯定,对路小凡的怀疑还有点小小的不满。“是烧坏脸的那次,那酒精炉一并做的恶!” “这烧伤……在哪个部位?”她再问,要继续确定。 “左肋。背部也有一点。”兰淑云露出很心疼的神情,“刚受伤的时候他个子小。那伤疤几乎遍布他半个身子。后来他长那么高大,伤疤就似乎变小了,也变淡了不少。”说到这儿的时候,她有一丝骄傲,可很快,眼里的光芒又迅速黯淡下来,“当时他烧伤那么厉害,我以为他活不下去。” “这么多年,没给他做些整形手术吗?”路小凡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伤在身上就没必要了,再说我们家又没钱。”兰淑云很愧疚,“所以他后来不管多热的天,也要把身上捂得严严实实。” 路小凡差点冲口说出:您知道吗?他现在完全不介意的,在健身房那种公众场所也敢于暴露出来。甚至,对此采取了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您难道没看过计肇钧光着上身吗?不然您为什么认不出自己的儿子,亲生儿子! 哪怕,他变了脸! “鹿鹿,你怎么了,脸色忽然这么差!”兰淑云见路小凡双手揪着胸口的衣服,似乎连气也不喘了,吓了一大跳,连忙关切地问。 “我没事,真没事。”路小凡努力掩饰着情绪,“我就是突然有点憋气,到花园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就好了。” “那快去!”兰淑云担心的握了握路小凡的手,“如果哪里不舒服,立即找医生帮你看看。养病如养虎,真的耽误不得。” “好,我知道了。”路小凡胡乱应着,转身出了病房。等估摸着离开了兰淑云的视线,几乎一路狂夺到花园里。 她需要空间,她需要呼吸,不然她的心痛到五脏六腑都翻搅了起来! 计肇钧就是傅诚! 傅诚就是计肇钧! 他就是他! 虽然她一直有模模糊糊的怀疑,但一旦真的确定,她发现她根本无法消化这个能令人错乱的消息!她甚至还有侥幸心理,万一是兰姨搞错了呢?万一世上就有这种百万、亿万分之一的巧合,好友之间也有同样的伤疤呢? 然而,其实上,她心里其实已经信了。 先是生活习惯和细节:傅敏说说她哥哥有低血糖症,而她是知道的,计肇钧也有这种病症。傅敏还告诉她,傅诚的吃饭的口味重,喜欢咸鲜,这一点与计肇钧也完全相同。要知道,一个人的口味是很难改变的。后来兰姨无意中说起傅诚喜欢吃鱼虾却讨厌挑刺和剥壳,简直和计肇钧一模一样。 然后,是计肇钧和她讲起傅诚往事时的感觉。尽管他说明一切都是傅诚告诉他的,但他的神情和语气就像是说自己的事一般无二。感同身受是怎么回事,客观复述是什么感觉,她对有关他的一切那么敏感,怎么分辨不出来? 最后,就是今天关于那个伤疤的确定。那么独特的形状,那样大的面积,那样相同的部位,这能说明什么呢? 她心疼他,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经历过烧伤,经历过车祸,两次徘徊在生死的边缘。经历过家暴,经历过同歹徒搏斗,经历过牢狱之灾,如今又在经历什么心灵的折磨,要他冒充另外一个人?!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对他一见钟情了!不是因为他帅而多金,不是他在娘炮遍地的世界里那么有阳刚气,而是他们在十年前就有缘分。 她自始至终爱的就是他一个人! 她的眼睛认不出,但她的心却在他们重逢的瞬间就为她做出了选择! ……………………………… ……………………………… …………66有话要说……… 第二更。 知道这块伤疤的意义了吧?66写铺垫的时候不会没有意义滴。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翻翻前面,看我还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嘿嘿。 积攒了两天打赏的感谢见下方。 谢谢。(未完待续) ps:感谢锦衣夜行蒙面墨镜人打赏的价值连城和氏壁和又一块价值连城和氏壁 感谢vivian_umu、御风踏雪、妮妮mam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