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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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翊重新端了碗,一口一口喂了戚悦吃饭,又拿了糕点去喂她。 他洋洋得意的道:“你看夫君对你多好,亲手伺候你,服侍你洗澡,服侍你穿衣,还一口一口的喂你吃饭。” 戚悦就着李翊的手,低头咬了一口芙蓉糕,咽下去后,她道:“臣妾长着手,自己来也可以。” 李翊才不让她自己来。 对他而言,伺候她不是劳累的事情,反而是种享受。 看着自己的小美人儿乖乖在自己眼前,一小口一小口的吃东西,比做任何事情都让李翊感到开心。 李翊另只手握住她的,她的手握起来柔若无骨,肤色如玉,比婴儿的肌肤还要细致,手指纤长,就像是最出色的工匠雕做出来的艺术品一般。 他暧昧的摩挲了两下:“朕哪里舍得你受苦受累,你在朕身边一天,朕就会爱护你一点,不让你吃一点点的苦。伺候人的活儿,都给朕做。” 其实,哪里有什么伺候人的重活,真正的活儿都派给宫女太监去做了。 戚悦想把自己的给缩回来,他却紧紧按着,让她回不来。 戚悦道:“放开臣妾,臣妾已经吃饱了。” 李翊的另一只手中还有半块被她咬过的糕点,他送到了戚悦的唇边:“吃掉它。” 戚悦摇了摇头:“吃饱了,不吃。” 李翊眸色一暗:“真的不吃?” 戚悦想了想,往前凑了凑,乖乖分开了唇瓣。她今天没有化妆,肤色如冰似雪,干净得近乎透明,因为方才吃东西的缘故,唇瓣本来是粉色,此时泛着嫣红,又饱满,又诱人。 分开唇瓣时,李翊可以看到她莹白贝齿。 她此时天真又警惕的模样,像极了勾人的妖精。 李翊却把糕点放回了盘中,感觉到了戚悦的诧异,李翊道:“朕想亲你。” 他是个说做就做的人。 戚悦赶紧捂住了嘴巴:“才不要!” 亲着亲着,肯定被他亲到床上去。 李翊去抓她的胳膊:“给朕——好不好?…” 一声低咳,戚悦的脸色蓦然红了,略有些狼狈的看向来人。 凤延进来了。 李翊收起了自己不正经的模样,正襟危坐,朗声道:“凤先生。” 凤延道:“在下一直等着陛下去拜访,好歹过去说句感谢,结果从昨晚到现在,你都在皇后这里不出来,在下只好亲自过来看看咯。” 李翊被打搅了好事,其实有些不愉快的,可凤延是救了戚悦的恩人,他会给凤延一些面子。 李翊笑道:“凤先生平日这么忙,朕也怕打扰了你行医救人,本想着稍晚一会儿去问候一下,结果,你这就来了。” 凤延道:“还真会编谎话。” 不过,凤延也觉得,医治戚悦是一件很值的事情,戚悦长得好看,她看着养眼不说,戚悦的男人还很厉害,前前后后赏了她不少珍贵的药物和金钱。神医也缺钱,况且是凤延这般没事喜欢出了岛,往海边城镇村庄给穷人治病的神医。 她提醒了一句:“陛下,你可要节制一点,皇后如今是好多了,可短时间内,还是不要怀孕的好。” 凤延说话向来不客气,有什么说什么,听了这句话,李翊看了戚悦一眼,戚悦绷着脸,眼睛看着某一处,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 李翊心里觉得好笑,就道:“多谢凤先生的提醒,朕会注意。” 凤延从袖中掏出一物:“喏,事后吃一颗,对身体无害,短时间内不会受孕。” 李翊接了过来:“好,朕知道了。” nbs凤延道:“今天海边有灯会,平日皇后总不喜欢出去,陛下可以带皇后去凑个热闹。” 李翊看了戚悦一眼:“好。” 等凤延离开,李翊拿了一颗药,塞进戚悦的口中,这才道:“平日里不喜欢出去?那皇后躲在这里做什么?嗯?成天思念朕,思念成疾,在给朕写信?” 戚悦把药咬碎,觉得有些苦,赶紧喝了一口水,擦了擦唇后,戚悦道:“不是。” 李翊道:“朕还没有去过什么灯会,带你去看看?” 戚悦点了点头。 从岛上到岸边约有几十里路,李翊让手下的人备好了船,带着戚悦离开了海岛,到了最近的城镇。 果真,天色一擦黑,城中一派热闹。 李翊并未让其他人跟着,他单独牵着戚悦的手。 这里距离京城千里,风土人情也和京城中不一样,到处都有年轻的少男和少女。 戚悦随便到了一个小摊前,她看中了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想要提在手中。 店主是个年轻书生,一身青衫,看起来斯文儒雅。 戚悦指着兔子形状的花灯道:“我想要这个,多少钱?” 年轻书生听了悦耳的声音,赶紧抬头,这一抬头,让他屏住了呼吸。 他从未见过这般好看的姑娘,书中看到的什么“倾国倾城”“沉鱼落雁”等词语,套到这姑娘头上都适合。 年轻书生眼睛发直,生怕出大点声就把姑娘给吓跑了:“不,不要钱,姑娘你要哪个?是兔子的么?” 话音刚落,一名煞神般的男人往姑娘身边一站:“你看中了什么?” 戚悦指着兔子花灯:“喏,这个。” 李翊冷冷的看着年轻书生:“不要钱?” 年轻书生被这个气质冷冽的男人给吓了一跳,哪怕是穿了寻常衣袍,李翊也和寻常男人不一般,他面容俊美,神色冰冷,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锋锐逼人,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臣服。 年轻书生偷瞄了一眼戚悦,再看看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要的要的。” 李翊冷哼一声,拍了银子到桌上:“给我拿来!” 年轻书生胆战心惊的给李翊拿了过来,送到李翊的手上:“大爷,给您的灯。” 李翊颇为挑剔的看了看,怎么看,他都觉得这粗制滥造的纸灯配不上戚悦,所以,他选择自己提在手中,不让戚悦拿着玩了。 戚悦的美貌过于惊人,柔和灯光下,她冰雪般的肌肤仿佛微微发光一般,好看到让人忽略不了。 年轻书生再也不敢大胆去看,他只是小声问了一下李翊,心里怀着那么一点点希望:“这位小姐,是大爷您的妹妹?” 李翊拉住了戚悦的手,颇为得意的道:“我夫人。” 哗啦一声,年轻书生的心碎了一地。 李翊宣誓了自己的主权,心情好了那么一点点,可没有过去两刻钟,他的心情,又变差了。 这里的刁民,仿佛没见过美人儿似的,看见戚悦和他走过去,一个个都去看戚悦,有的甚至扭着头走路,差些踢到石头砸了脑袋。 李翊酸溜溜的道:“朕以前还觉得《陌上桑》是夸大其词,如今总算明白了。”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这样的场景,眼睁睁的发生在李翊的面前,李翊恨不得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女人,谁再多看一眼,就挖了谁的眼睛。 戚悦在这方面,并不像李翊这般敏感,她想把小兔花灯拿过来自己提着,李翊说什么都不肯给她。 戚悦抿了抿唇:“陛下,您难道不觉得,您一个男人,提着一个花灯在路上走,太过于招摇了吗?” 李翊倒是宁愿自己招摇一点,这样,别人就不会看戚悦,而是去看他了。 各个小摊子前都有卖花灯的,还有卖孔明灯的。戚悦过会儿在个姑娘那里买了一个莲花灯,李翊买了孔明灯。 卖灯的姑娘笑道:“大爷,您是带了夫人一起出来的吧?孔明灯又是许愿灯,我这里提供笔墨,您可以许下心愿,等下到海边去放。过会儿会有烟花,等烟花放完了,您就可以放孔明灯了。” 李翊道:“笔拿来,我要写下心愿。” 等拿了笔,李翊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写“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吧,似乎不太吉利,绝什么绝,就算真的山平水竭了,他也不想和戚悦分开。 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太俗气了?不过李翊真的好想牵着她的手和她一起变老啊。 写“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什么的是不是太肉麻了? 李翊的手里捏着笔,想了好久,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 又觉得自己对戚悦用情太深,话语难以表达出来。 李翊看了戚悦一眼,她手里提着莲花灯,很乖巧的站在自己的身边,她是那么冷淡,世间多数男子,看到她的容颜都会心动,可她只属于他,只被他拥有,其他人只有羡慕的份。 李翊又是觉得满足,又是觉得喜欢,他满怀热切的看着戚悦,只觉得自己哪怕是死了,也要将她带在身边。生生世世都要她在身边。 提笔,他写了一句俗之又俗的话“生当同衾,死亦同穴”。 只要她活着,李翊就会纠缠她,把她捆绑在自己的身边。 等她离开后,李翊也要和她在一个棺椁内,不要和她分开太远。 李翊感觉自己太过自私,可她那么诱人,楚楚动人的站在一边,用清澈又干净的目光看着他,仿佛生来就是让他掠夺的。 戚悦并没有看李翊写了什么,李翊就算再厚脸皮,此时看着戚悦,他也有点羞赧。 他一手拿着孔明灯,随手把小兔花灯留在了摊子上,拉着戚悦的手离开:“前面安静一些,朕带你去安静的地方。” 不远处似乎有小山,靠着海边,隐隐约约的,李翊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单独和她在一起。 只和她在一起,不要任何人打扰。 戚悦点了点头。 李翊又怕戚悦走多了路会累,他宠爱戚悦的程度,既像是宠爱自己的爱人,又像是宠爱最让人心疼的小孩子,他道:“朕抱着你过去,来——” 戚悦道:“不要了,陛下您也很累。” 李翊这些天日夜不停的赶路,今天休息的时间也很短,戚悦觉得自己就算再轻,也不会轻的像纸片,让李翊抱在身上,李翊总会累的。 李翊低笑道:“你是在心疼朕?” 他一手提着孔明灯,另一只手蓦然抱起了戚悦,将她扛在了肩膀上:“像你这样的小姑娘,朕一只手能抱三个。” 戚悦:“……” 李翊肩膀上的肌肉结实,他怕硌到戚悦,又把她放了下来,打横抱了起来,把戚悦一路抱到了附近的丘陵上。 这里距离闹市远了,也没有其他人,李翊把戚悦抱到了顶上,脱了自己的外衣,让她坐了下来。 再下面,就是大海,海面很是平静,浪声也很小。 海的另一面,突然燃放了烟花,绚丽无比。 李翊突然按住戚悦的肩膀,另只手托住她的下巴,低头吻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