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绝命反派在线阅读 - 第221章赵叔交手

第221章赵叔交手

    赵叔看得出来,科尔森的实力要比安东尼强,因为科尔森的格斗经验非常丰富,相对而言,安东尼就差了些火候,在注射药剂前,明显不是专门练格斗的人。

    “呼呼呼——”

    赵叔左闪右躲,不让科尔森靠近,他知道科尔森擅长近身战斗,以科尔森的力气,若是让对方靠近,恐怕瞬间就会被控制住手脚,到那时候,他可就死路一条了。

    安东尼双手持刀,不断挥砍,速度很快,不过赵叔的速度更快。

    其实无论是安东尼还是科尔森,面对这两人中任何一人,赵叔都有优势,因为他的战斗经验比两人丰富十倍不止。

    几十年的打拼,他的战斗经验都是从生死中磨练出来的,除非科尔森和安东尼从出生开始跟人战斗,否则就战斗经验方面而言,远远比不上他。

    不过两人有一个优势,这个优势是体能。

    科尔森和安东尼的体力比赵叔要好,毕竟赵叔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就算是古武高手,身体也没法跟年轻人比,除非是专修体质的高手。

    “科尔森,攻击他的头部,他快撑不住了。”

    安东尼发现赵叔脸色涨红,速度慢了下来,顿时大喜,一边挥砍一边说。

    然而,科尔森根本不需要提醒,因为从一开始他就瞄准了赵叔的头部,一直在攻击赵叔的头,只不过赵叔太过灵活,他没有摸到过对方一根头发而已。

    “想杀我,哪有这么容易?”

    赵叔连续几个翻身拉开距离,看着两人靠近过来,手掌一翻,四枚硬币落入掌心。

    “咻咻——”

    “噹噹——”

    安东尼用匕首击落了硬币。

    不过科尔森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因为科尔森是赤手空拳,射向他的两枚硬币其中一枚被他躲了过去,另一枚击中了他的腹部。

    那强大的气劲压力,几乎把他的肠子带出来。

    科尔森伸手捂着腹部,抬眼看看赵叔,脸色沉了下来。

    以他的身体素质,这伤势虽然不会让他马上死,可如果在两个小时内不注射药剂、包扎伤口,那么他就可以去见上、帝了。

    “安东尼,你缠住他,我找他弱点。”

    科尔森怒吼一声,对着赵叔冲过去。

    打了这么久都没有杀死眼前的老头,反而被对方把科尔森重伤,安东尼心里也是着急,如果科尔森出了事,他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到时候猎物和猎手的位置恐怕要调换了。

    “滴滴——”

    正当科尔森和安东尼打算拼着受伤也要把赵叔干掉的时候,路上突然出现了几辆车。

    车在路边停下,十几个拿着冲锋枪的黑西装男子出现。

    为首的是一个华夏中年人。

    科尔森扭头看了一眼,脸色大变,毫不犹豫跳进了路边的树丛里。

    下一刻,十几杆冲锋枪发出”

    哒哒哒”

    的射击声音,还没反应过来的安东尼被射成了蜜蜂窝。

    赵叔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对中年人道:“你要是再来迟几分钟,恐怕只能看见我的尸体了。”

    雪狼扶着他的肩膀,目光扫视着旁边的车,问道:“赵叔,小姐和少爷在哪?”

    听了这话,赵叔忽然脸色一紧,立即施展轻功往科尔森逃走的方向追,“小姐和少爷逃去了那边的农场,我们一定要赶在那个胖子之前找到他们。”

    雪狼当机立断,转身对手下下命令,然后跟上赵叔的脚步。

    他也是古武者,虽然功力还没达到赵叔的地步,但也差不远。

    况且赵叔肩膀受了伤,加上刚才苦战,以他的内功修为,追上对方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穿过一片丛林,赵叔对雪狼道:“你比我快,快去!”

    农场面积很大,赵叔不知道叶曼妮姐弟往这个方向跑之后,是躲在农场里,还是穿过了农场离开。

    不过以赵叔对叶曼妮的了解,叶曼妮很大可能还留在农场里。

    这丫头聪明劲是有了,可太过于感情用事,估计舍不得离太远。

    ……………………艾伯特,四十岁的年纪,妻子早死,至今单身,多年来独自一人经营农场。

    这一带远离城市,离机场比较近,在五公里外有一个小镇,他经常到那边喝酒,常常喝得昏头昏脑才回家。

    天色已经近黄昏,今天艾伯特跟平时一样,喝得半醉,朋友把他送回家。

    他喜欢躺在沙发睡觉,因为沙发有牛奶味,这是他闻了几十年的味道,有助于他的睡眠质量。

    在半睡半醒之间,艾伯特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没有丝毫的犹豫,艾伯特马上起身,打开保险箱,把猎枪拿出来。

    他的农场里养了羊,养了奶牛,还有少数的一些马,自从前段时间农场少了两只羊,他就警惕了不少。

    镇上有一群坏小子,总是喜欢拿羊来练复合弓。

    羊的rou比较紧,箭射、、进去后可以插着不掉。

    艾伯特上次到朋友家探访,就看过那群坏小子把一只羊挂在树下,用复合弓打赌.,谁能够在八十码外射中目标,谁就可以上小凯德的女朋友。

    小凯德是那群坏小子中的软蛋,性格懦弱,总是跟着那群坏小子的屁股跑。

    艾伯特有次在小树林里就看见小凯德跟两个坏小子在上、她那个小女朋友。

    当时那女孩哭得让人心疼,艾伯特看不下去,拿着棍子去揍那些坏小子。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那些坏小子就记恨上了他,跑来偷他的羊当靶子用。

    艾伯特发誓,如果被他看到外面发出脚步声的人真是那群坏小子,他会愤怒地开枪,让这些人渣知道,农夫并非软弱可欺。

    “嗒嗒……”

    脚步声很乱,不止一个人。

    艾伯特常常在森林里打猎,听到猎物的脚步声,总能够在猎物逃跑的瞬间判断位置,用枪击毙猎物。

    外面只有两个人,脚步一沉一轻,艾伯特暗暗松了口气,如果外面是一群人,那可就不好对付了。

    “凯德?是你在外面吗?”

    没有声音回应,艾伯特双手握紧猎枪,靠近门,边走边试探道:“不是凯德?难道是亨利?克里斯?托比?”